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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段昊段景遇到了刘凌这颗红星。
“其实谁不想肖遥地过着生活啊,但是无奈命可算,不可改,浴血教本来就是中原最原始的统治者,莫落后就投身江湖了。如今我为浴血教教主,祖师爷毕生愿望就是重夺江山,我可不能有辱使命啊!”
沈绛天是一副有苦难言的模样,听了这么久的故事刘凌直接把整只兔子都啃完了。
“那你为何设局让我们兄弟二人残杀?”段昊不解。
“这个别问我,不是我设的局,我的局本来就要得到刘灵而已。”
“噗————”刘凌听到此句,把满口的兔肉喷到地上,另外四人甚觉恶心,鄙夷之。
段景与段昊的目光霎时间转向祝临风,祝临风紧握双拳,早已眼泪婆娑,段景沉浸与惊讶当中,原来,这个可笑的局只是为了让段景在兄弟与女人当中作出抉择,对于段景来说必定是段昊比较重要,而祝临风等的就是让段景杀死刘凌。什么金屋藏娇,只不过是障眼法。
祝临风乘机一推开段景,便迅速往刘灵奔去,段昊虽说跟祝临风有交情,但是居然没发觉祝临风是有武功底子,而这个奔跑的速度,实在让他咂舌。
祝临风从袖子里面抽出一把光亮的匕首,刘凌看看身后的悬崖,可谓前有追兵后无退路。瞬时段昊抽出长剑,直接贯穿了祝临风的身体,祝临风手上的匕首无力地落地,他并不惧怕于死,他知道他的能力相对于段昊来说只是花拳绣腿,但是他要的只是段昊眼中在刺死他之前的一份卑微的怜惜。
只是他没能得到,便要闭上眼。此刻心的疼痛不亚于贯穿身体的疼痛。
祝临风的鲜血溅到了刘凌的身上,还是如此温热,藏在刘凌衣袖里的朱砂泪在碰到祝临风热血的一刻,刘凌感觉到朱砂泪泛起灼热的感觉,于是便取出。
此刻的朱砂泪不像往常的透白,是如夕阳红霞一般鬼魅的颜色,像是把鲜活的生命注入了一般。最后朱砂泪的中心有一抹艳红闪闪发亮,没持续多久,朱砂泪再次回归纯净。
——水之髓,如梦似幻,里赤如血,外洁如冰,出于龙体,归于帝王。
第六十九章
“好了,这么一来朱砂泪就活起来了。”沈绛天满意一笑,朱砂泪,没有一个人的悲痛灵魂又怎么能成为“髓”?
迅雷之间就到达刘凌身旁,刘凌顿感腰间一阵巨力承托,自己便随着沈绛天飞向半空。
瞬息之间刘凌就消失在段景与段昊的视线内。
“沈绛天,你好啊你,居然利用我!”
沈绛天带着刘凌停歇在森林的一处,看起来已经离刚刚的悬崖很远,刚停下来刘凌就开始兴师问罪。
“灵儿,这怎么能算是利用?你本来就是浴血教的人。”沈绛天一脸无辜。
“你的人?你还不如说全天下都是你的人?”
“何止?本来天下就是我们浴血教的,你还记得你娘亲的墓碑是没有刻字的吗?那是因为你娘亲是我们上一任帮主的女儿,后来你娘与你爹私定终生,但是浴血教从来没承认过你爹,最后还扬言如果你爹敢去拜祭你娘的话,浴血教就把你跟你姐杀掉。”
“然后?”
“哎,上一任帮主就你娘亲这么一个儿,而你娘亲却就这么跑掉了,还在外面生了两个孩子,最后还死掉了。作为爹的谁都生气,最后就在那边纠结,不让你爹给她的墓碑上名,又不想承认这么一个女儿,就那边自相矛盾,郁郁而终。”
“好吧,既然你那伟大的帮主也不承认我娘是他女儿了,那为啥你现在又要找我啊?”
沈绛天看着刘凌无所谓的表情甚是疑惑,听到自己娘亲这样的身世却丝毫不惊讶,就像在听别人的故事似的。
“我不是说过了嘛,我要夺回本来属于浴血教的江山,需要五神器的帮助,而跟五神器相吸的,只有你。”
于是就这样,刘凌寻找神器的道路就这么杀出了一个程咬金,与其说被利用他可怕,还不如说多了一个神器竞争者更可怕,想到这里刘凌握住朱砂泪的力度更大了一点,回想起刚刚段昊把剑毫不犹豫刺进祝临风胸膛的情景,不禁吸了一口凉气,而让他更在意的是,祝临风临死前那种哀怨的眼神。
段昊拂去祝临风脸上沾染的吐出的血浆,祝临风的脸颊回归纯净,这样清秀看起来如此无害的儒生,段昊曾经是被祝临风与世无争的气节狠狠地吸引,此刻居然为了私心的妒忌而放弃了年轻的生命。
但是段昊不知道的是,祝临风也是在浴血教所谓的“逃兵”,祝临风与沈绛天一样是被上一任帮主从民间收养培养成接班人,但是无奈怎么怎么锻炼祝临风,也是毫无杀戮之心。
当祝临风离开段昊的当日,居然遇上了沈绛天,沈绛天出言有办法让他回到段昊身边,但是到最后不过是沈绛天手中一颗无用的棋子。
段景在沈绛天劫走刘凌的一刻确实很想追上去,但是这边的状况却又不能不顾及,连刘凌的夫君都没有上前追,他的资格又在哪里?他也该考虑要不要退出这场作为不速之客的纷争了。
第七十章
“于是金和水都在我们手上了,那么木呢灵儿?”祝临风是在追上段景等人之前就把刘凌的行装都收拾好,这根本就是沈绛天计划好的谋略啊!刘凌默默在心中为祝临风叫着不平。
“木?整个森林都是木,你自己去找呗。”刘凌显然不爽被沈绛天利用,感情当日受重伤落在皇府也是他的计谋。
“灵儿。”沈绛天灿烂地笑了笑,好看的容貌与他手上不知何时亮出的血滴子互相辉映,这玩意刘凌看见就觉得全身冒鸡皮疙瘩。
“先找到火的我再告诉你?现在杀了我对你没什么好处。”刘凌找到了自身唯一一个值得保留的本钱。
沈绛天思考了一下,觉得刘凌所言甚是,也不急于找到木,最终的原因都在于他并没有杀掉刘凌的动机。
“沈绛天,我问你,你当日受伤也是你的计划之一吗?”
“那是意外,本来想借助以天剑找到你,以天剑把我带到皇府的后院就像疯了一样,最终把我刺伤了。”沈绛天就知道这妮子总有一天会问到他。
“啊!对了!那个以天剑要怎么出鞘啊?”
“喝酒,以天剑只要用一缸女儿红泡着它,他就会出鞘。”
“喝……酒?”
“五神器不单单是一件物品,而是真切注入生命的,以天剑的元神是一个行侠仗义的侠客,死了之后就把侠魂倾注入他的佩剑,就像要祝兄对失去爱人的悲痛来唤醒朱砂泪一样。”
刘凌顿悟。感情当日是以天剑喝多了,但是还是尽己所能把沈绛天带到皇府,最后理智还是敌不过酒意,发酒疯地刺到了沈绛天背后。
“那我们就出发吧,我知道火在哪。”沈绛天一声口哨,一匹黝黑的骏马从远处疾驰而来,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的束搏却对沈绛天惟命是从地随传随到。
“黑旋风,蹲下来一点。”刘凌的身高与这匹骏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上不了马,无奈刘凌怎么叫这固执的死马就不愿蹲下来一点,直到沈绛天拍了拍马背,这马才愿意在刘凌面前屈膝。
沈绛天看着刘凌跟一只马闹不和,觉得极其好笑。况且这匹马从来没有名字,今天面前这妮子却自把自为地给它取了名字,这匹马的灵性非凡,如果不喜欢那名字,刘凌早就死在马蹄下了。
沈绛天随即上马,为了刘凌的安全也给马套上缰绳,终于马蹄声过后,森林回归静谧。
“去哪?”
“你的故乡?”
“到底是哪?”
“京城。”
刘凌差点没吓得从马上滚下去,她这么个通缉犯的身份还回到京城?尽管段景也是无意捉拿他,但是福纳兰有,福安康有,整个内务府都有!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就这样过草原跨雪山,好吧没雪山,刘凌和沈绛天完成了历时五天的长征,回到了堵城门外,刘凌传奇男装,梳起青丝,多了一份爽朗,到最后贴上刘凌特意定做效仿品客薯片标志的胡子,与沈绛天昂首阔步地走进了这个他九死一生的故地——京城。
第七十一章
刘凌的昂首阔步止与内务府特派的城门守卫前,最终在两个城门守卫的锐利眼光中蒙混过关的刘凌在肚子里吹箫打鼓般喜庆。
“啊!”刘凌被身后一声凄厉的叫喊吓到,转过身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