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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工人,但也不赞成工人采用“文革”式的那种激进的方法处理劳资纠纷。那时,几乎香港所有的亲中人士都站出来,支持“左派”工人,反抗港英当局。霍英东当时的亲中色彩已经比较明显,社会上已把他视为亲中阵营的重要人物。此时,他若人在香港,而不介入其中,不支持“左派”势力,自必招致亲中力量的不满;但倘若加入反抗港英当局的“左派”阵营,那必然会招致港府的敌视,双方的对立更加大。在这种左右为难的情况下,选择离开香港,无疑是明哲保身的好方法。
其二,当时,霍英东考虑最多的,应该是性命攸关的问题。由于不知道时局怎样发展下去,故而远走高飞,其策略是仍在香港投资,但人在他方,可百分之百保住性命。正如中国俗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财在香港,人在他国,才是处变不惊的最稳妥的保障。
第二十七章英美封杀贱价卖星光行
只因与中方关系良好,霍英东横遭英美政府封杀,使原本市道极佳的星光行大厦门可罗雀。英资公司置地以低价和令人屈辱的条件收购星光行。万般无奈,霍英东惟有壮士断臂,将星光行拱手相让。从此,他逐渐淡出地产行业。
英美联手迫害
旅居海外半年,霍英东超然物外,隔洋观火,避过了“六七事件”的惊涛骇浪。
但霍英东意料不到的是,“风暴”平息之后,在多次地产低潮中屹立不倒的他,却被深深地卷进了一场政治风波之中,并且经不起美、英两国施加的“政治迫害”,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
霍英东回香港时,虽然“六七风暴”的余波未了,一些小规模的事件仍有发生,但市面已逐渐回复正常,停顿了半年之久的商业活动也开始恢复。而他属下的星光行也恢复向外招租。
星光行(当时的名称是九龙商业大厦)是霍英东集团和另外三个集团合资,组成九龙置地公司,于1962年开始兴建的,其股东除霍英东外,还有何鸿燊、何添、关启明、钟明辉等人。整栋大厦共投资3000万港元,这在当时,算是一项十分大的地产项目,其中霍英东个人承担750万,即总投资的1/4,其他三个财团也各占1/4。但当中,九龙置地公司向汇丰银行贷款1000万元,这笔贷款以霍英东的名义担保,即霍英东总共投进1750万元。
当时,霍英东财力雄厚。他对我说:“在银根上,我是基本没有问题的。当时我承诺过,若果汇丰银行要我们清还1000万元的债项,我亦即时可以拿出来。”
按照霍英东他们的计划,星光行主要用于收租。星光行位于尖沙咀海旁,位置极佳,初时有不少商户租用,其中一个较大的租户就是中艺公司。“中艺”以经营中国工艺品为主,有中资背景。当时,中英关系正处于历史低潮,港府正处处限制中资企业的发展,故霍英东把星光行租予“中艺”,自然被港英视为亲中的表现。
霍英东万万没有想到,把星光行出租给“中艺”竟然会惹祸上身。港英当局向霍英东施压,封杀他的生存空间。
在历史上,由于朝鲜战争时期的经历,霍英东的公司也被美国政府列入黑名单。于是,英、美两国从星光行入手,联手向霍英东施予“政治迫害”。
首先,美国驻香港领事将星光行列入“黑名单”,明确宣布所有星光行的租客都不能买卖美国货,就连美国制造的那些收银机也在禁售之列。如此一来,对租用星光行的商户极为不便,受影响最大的是那间保龄球场和顶好百货公司,结果陈泽富的保龄球场要改用澳洲的设备。
美国领事这一招果然奏效,不少租客或对星光行望而却步,或要求低价租用。霍英东决定以每英尺9毫钱的超低价租出。因为他算过,若以这个价钱把整幢星光行出租,只要熬过7年,就可赚回所有投资。
每英尺9毫钱的价钱一放出,果然吸引了不少商户来参观、租用。谁知,这时候香港电话公司给各个有意租用星光行的商户打去电话,“忠告”他们:最好不要租星光行,如果租下来,驳通电话可能遥遥无期。
做生意的人哪敢和政府作对?并且,没有电话,生意如何做?结果,有意租用者个个慑于政府的压力,都不敢租用;连那些已经交了按金的商户也纷纷退租,连按金也不要了。
偌大的星光行,一时间门可罗雀,冷冷清清。
在商场打滚多年、见惯风风浪浪的霍英东,面对英、美的“政治迫害”,也无计可施了。
有合伙人不想霍英东一人独大
霍英东和几个股东商量后,决定出售星光行。但当时正是香港地产市道处于历史低潮时期,投资者都因为香港前途不明朗而不敢贸贸然买楼,因而楼宇有价无市。
有一个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者,曾经和我谈及星光行事件。他说,星光行招租受到阻滞之后,霍英东曾一度有意独资买下整栋星光行。
“有四个财团合资发展星光行,四个财团的股份是均等的,但星光行向汇丰银行借一笔钱,由霍英东出面担保,变成实际上霍英东出的钱最多。如果要买星光行,霍英东再拿好少的钱就足够。但有个别的合伙人,不想卖给霍英东,宁愿卖给外国人。”
“大家都是朋友,一齐合作,为什么有人不想卖给霍生?”我问。
“大家一齐合作,股份是均等的,卖给别人,不论盈亏,大家的利益也是均等的。但如果卖给霍英东一个人,说明自己没有霍英东那样多钱,由霍英东一个人独大,大家之间就有等级了。”
“霍生是否知道这个情况?”
“未必知。与霍生合作的股东当中,有人与我有较多接触,我听他们这样说过。”
“事实上,霍生当时有无正式向其他合伙人提过独力买下星光行?”
“这是另外一个问题。但我知道,有股东说不想卖给霍英东,这是有理由的。你不能买,他有钱买,一眼就看出大家有等级……”
为了证实这位知情者的说法是否属实,我曾问霍英东:“据说当时有些股东不想把‘星光行’卖给你一个人,有没有这回事?”
霍英东没有正面回答,他只是有些感慨地说:“我以前同你讲过,我从来没有负过任何人,但不少与我合作的人都有负于我。‘星光行’的事,我记得当时我有两个方案,一个是我借钱给其他股东,支持他们,不要卖‘星光行’,第二个方案是发行A、B股,起码这块地本身就很有价值。”
停了一下,霍英东又继续说:“我历来做生意,真是太公道了,总之帮人发达,除了珠城大厦、‘星光行’,西环煤气公司的那块地盘也是一样。那时是1967年,地产萧条得不得了,卖煤气公司那块地,总数是600多万,但其他人只凑了90万就不出钱了,我就自己出钱,找屈洪畴会计师来,发行A、B股,尽量保持他们的利益。历来,朋友碰到困难,我都是完全帮他们,其中何鸿燊、汤于翰等人是最典型的例子……”
“这些事,你不讲,外人不可能知道。”我说。
霍英东不以为然:“不是的,他们都知道的,只是不说出来而已。”
言归“星光行”事件,事实上,霍英东当时确实曾有意独资买下星光行,因为他仍然看好香港未来的地产市道。至于后来放弃,原因是:他很清楚,若自己独资购下星光行,英、美方面也绝不让自己有好日子过。
英资公司乘人之危
这时,英资的置地公司窥准机会,找到霍英东,提出以3750万港元收购星光行。置地是香港最大的外资地产公司,其母公司怡和以贩卖鸦片到中国起家,是香港最大的英资公司之一。
在地产市道一片萧条的情况下,3750万是一个可以接受的价钱。为减少损失,霍英东于是同意以这个价钱卖给置地。
谁知,置地在收购过程中,节外生枝,提出一个新的收购方案:置地先付清霍英东投资的750万和汇丰的1000万港元贷款;其余2000万,则以承诺票据形式结算。
“只写一张Promisory Note,这个条件不合理!”霍英东不同意这种付款方式。
但置地很清楚,霍英东在英、美联手“迫害”下,已没有任何办法,所以一味坚持以承诺票据结算。
20多年以后,当霍英东再次向我提起这宗不公平的买卖时,仍然愤愤不平: “世上哪有这样岂有此理的事?你向我买物业,我将物业转名过户,你却来一纸票据结算。价钱多少是小事,但我觉得,这是史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