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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是一阵疯-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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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梗坏轿艺舛统闪酥腥梗惺焙蚧勾愠看舐璧奈鼓且馑糞O!同款的牛仔裤在她试完后我更是不敢染指多摸屈辱的人生啊!如果不是神经够坚强,我早就跟她绝交一百遍呀一百遍了!
  不过于娜也怕和我吃饭。每次点菜,我都高叫:我要减肥!大张旗鼓地叫一盘青菜,而她则总是施施然点很多饭、肉、面、米粉等等。而只要她喜滋滋地看着面前的美食举起筷子准备大餐一顿,我总是会在她筷子落下来之前闪电般地夺过她的碗,把她所有碗中的汤喝个精光,给她剩点干粮。她看着碗里那些干巴巴的菜完全没有食欲,我这边却将买衣服遭遇的新仇旧恨一起翻上心头,风卷残云把剩下的菜全部吃光,吃完还摸摸嘴,善解人意地说:别浪费了!从此以后,于娜逢人就控诉我的恶行,可是别人一问她:那你还跟她吃饭吗?她又只能特没出息地翻个白眼,不吭声了
  记得有一次在上海,我俩和一帮好朋友到酒吧去玩,小酌两杯之后,跳舞跳得特别开心。酒吧里的人特别多,大多还是老外。于娜带着墨镜,高高的个儿,站在人群里特别扎眼。我旁边几个老外老是越过我的头顶看她,时而还对她挥挥手。可惜这些国际友人的热情举动完全得不到任何回应,我差点告诉他们:您干脆对墙壁招手,兴许还能掉一点儿灰因为于娜是不可能看到他们的。因为:1,他们太矮;2,里面太黑;3,于娜还带着墨镜;4,这是最强的一点,估计说出来国际友人们得吐血而亡于娜跳舞是闭着眼睛的!
  国际友人们见于娜没有任何缓应,就想采取间接战术,其中最矮的那个非洲黑兄弟挪动着他的胖身体,神不知鬼不觉地飘到我旁边,我只感觉空气中闪过一道弧形的白光,原来是黑兄弟在咧嘴笑着跟我说:Hello,MynameisJACK,What'syourname?MIKE!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黑兄弟眼睛瞪得老大,脸上笑容僵硬,上下打量了我一番,便悄悄地飘走了他一定是被我吓着了!我居然如此热情爽快地回答出了自己雌雄莫辨的英文名,哈哈!从此,于娜和上海那帮朋友全叫我MIKE,而MIKE的故事也随着我的朋友越来越多,传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
  抢戏之王陈坤
  在我的好朋友里面,有这么个人,当他的手机来电话的时候,还没开始接,只要看到显示我老人家的名字,他就会忍不住笑肌痉挛;而每次拍戏,一定要向制片方打听演员阵容,如果制片方报出的名字里面有我,他就浑身打抖,考虑这戏接还是不接。因为没有办法不笑场这个人,就是陈坤!
  和陈坤熟悉起来是在《风雨西关》剧组。我在剧中演一个跟我本人性格特别不符的角色佳一姐,别说我自己特别扭,就是像陈坤这么专业的演员也没法见我一本正经端着走一字步的样子,只要是我俩的戏他几乎场场都笑。后来他想出一办法,他请示导演要求只要他和我对戏,先拍一个大全景,这样他脸部肌肉有些抖动也看不出来,然后再补他一个特写,补特写的时候要请我离开他的视线。饶是这样,陈坤每天演完回去还掰着指头数数,算算还有多少场戏才能彻底摆脱我。
  可惜戏拍完了,陈坤的噩梦还是一直持续到去武汉做《风雨西关》的宣传。当时记者问我们俩对互相的评价时,我们都可着劲儿把对方夸成了一朵大喇叭花,用词之夸张,表情之激烈,都是无所不用其极。而陈坤每夸完一句都会在记者不注意时做干呕状,我一看他,他又赶紧恢复常态。
  当时有个记者向陈坤提了一个特不靠谱的问题:陈坤,请问如果选女友的话,你会选谢娜这类型的吗?
  不会!记者话音还没落,陈坤就像被刚烧红的烙铁烫了脚一样大叫起来,恨不得捏着鼻子跳出八丈远,好像生怕一锤子买卖就把我栽给了他似的。我当时差点撸起袖子追打他九条街,但还是带着特别干涩的笑容希望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陈坤~~你听清楚了刚才的问题了吗?听清楚了再回答!!
  不!会!!陈坤的语气更加坚定,头摇得就跟中风似的。
  陈坤!我彻底抓狂了,同样的答案说一次就够了啊,干吗还说一次?!
  陈坤翻了翻眼睛,嗯强调一下嘛
  这哥们也太伤人了,考虑一下(哪怕是假装的)再答不行呀!可是后来他不但积极主动地费老大劲从剧组请假来看我演话剧《麻花》升级版,还自组了一个10人大团前来声援,人山人海,锣鼓喧天,场面那是相当地壮观!我也就将就着不跟他记仇了。
  《麻花》的最后一场戏是我说着特有感情的台词从观众席走上舞台,而完全被我的精湛演技震住的陈坤显然是兴奋过度(要不然就是成心抢戏!),我走过他身边的时候,他就特夸张地堆着满脸的笑递出一大捧花,干吗呀人家演着戏呢!我赶紧撇头假装不认识他继续走上舞台。谁知这哥们是不依不饶,我上了舞台刚说完最后一句台词,还没来得及谢幕呢,他又拽着李冰冰冲上台,总算把那捧花给送到了我的手中。这样满场该给我们的热烈掌声和欢呼有一大半被这俩给转移了知道的他是来给我捧场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老人家来踢馆的呢!多摸不靠谱的同学啊,我在这里友情提示各位,以后邀请太红又会抢戏的哥们看话剧,请给他一个精确到每秒的时间流程,不然你们一定会看到一个捧着一大束花的狂热大眼FANS满场飞得找不着北的!
  铁打的胡歌
  胡歌是地道的上海人,但是我坚持认为他更像一坨来自北方的郎。这位同学说话动不动就来一声豪气十足的Yeah!,高兴了叽里呱啦说个没完,非常不靠南方人的谱。
  我跟胡歌是一起登山认识的。当时在山上,有一天他的睡袋不知道怎么的突然找不到了,整个登山队都发动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找睡袋运动。那时候山上非常的冷,如果没有睡袋,胡歌晚上是不可能睡着的,就是睡着也有可能挂掉。我也很替他着急,想来想去没有办法,只好义薄云天地说:这样吧!要不你跟我一个帐篷,睡我的睡袋!
  两汪激动and感动的泪水当时就在胡歌的眼眶中抖动,他默默地看着我,眼神中透露出无限的崇敬:那你呢?
  我奇怪地看着他:我?我当然也在睡袋里啊!
  胡歌:
  幸亏睡袋后来经过全组人的努力找到了,不然胡歌一定会冒着冻死的危险坚决拒绝跟我一个睡袋的,睡袋诚可贵,名节价更高,若为安全故,两者皆可抛!
  那次登山我因为要赶着回去做节目,没有上到顶峰,走的时候我对着革命同志们挥手说:同志们~~我先走了,下山吃水煮鱼去了~~胡歌当时听完这话就咕咚咽下一口口水,此后便开始幻想山顶有水煮鱼吃,一路鼓励自己爬上了顶峰。(也不知道跟在胡歌后面的是哪个倒霉蛋,胡歌飘逸的口水难道不会每天都滴到他的脸上摸?)上山后,胡歌还在顶峰挖了一个洞,庄严地埋下了自己的护身符。在他下山后我们再次见面时,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胡歌是个特别仗义的人,经常以人民群众的大饭局、大歌局为重,舍小家,为大家。有次我们都在天津做节目,此前他已经连着拍戏没有睡觉了,可碰到我们还是硬撑着一起跑去钱柜唱歌,凌晨6点又赶飞机飞到上海。到了上海总该消停了吧,结果晚上我们又接到他的电话:知道哥们在哪儿吗?哥们今天又转战上海钱柜啦!ME的娘嘞,还真是铁打的胡歌流水的钱柜啊。一问原因,原来是曾宝仪到了上海,想去唱歌,已经两天两夜没睡觉的胡歌二话没说带着阿宝就直杀了钱柜。
  有一次胡歌、炅炅和我在一起,胡歌突然一本正经地对我们说:我这几天老在想,要努力工作,然后在北京安个家,因为你和炅炅都在北京,那样的话我们就可以在一起了。我听了惊叫起来,啊!我前两天刚想说去上海安个家,因为你在上海啊。还好还好,要不我们不就擦肩而过了么?好险哪!话音还没落,就听见炅炅特理解地忙不迭对我说:没关系没关系,你去上海安家吧,赶紧去,我们会在北京照顾好胡歌的
  内心跟外表一样帅的任泉
  我和任泉其实平常见得很少。他是炅炅的好朋友,我在他那著名的辣子鱼馆里也吃过好几次饭,但每次都因为老板太忙没打过照面,我们真正见面是在滕华的剧组。
  在那部戏里面,任泉是男一号,剧中有一女孩的角色,属于比较“二”的那种人,戏不多,可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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