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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案:齐讴行云:“鄙哉牛山叹,未及至人情。”此鄙景公耳,非鄙山川也。齐景公登牛山,悲去其国而死,见韩诗外传卷十、晏子春秋内篇谏上及外篇、列子力命篇及御览四二八引新序。
〔三〕“殊”原作“疏”,傅本、朱本及余师录作“殊”,义较胜,今据改正。
〔四〕沈揆曰:“乐府云:‘崔豹古今注曰:“吴趋行,吴人以歌其地。”陆机吴趋行曰:“听我歌吴趋。”趋,步也。’一本作‘吴越行’者,非。”器案:文选吴趋行刘良注:“此曲,吴人歌其土风也。”
〔五〕赵曦明曰:“非也。吴趋乃平原桑梓之邦,以释回增美为体,何为而陈子光、夫差乎?”
〔六〕案:乐府诗集卷三十九煌煌京洛行,录魏文帝以下四首,无陆机之作,盖在宋时已亡之矣。
〔七〕罗本、傅本、颜本、何本、朱本及余师录“胡”作“何”,程本及胡本误作“祠”。赵曦明曰:“非也。京洛为天子之居,当以可法可戒为体,何为而述赧王、灵帝乎?”
自古宏才博学,用事误者有矣;百家杂说,或有不同,书傥湮灭,后人不见,故未敢轻议之。今指知决纰缪者〔一〕,略举一两端以为诫〔二〕。诗云:“有鷕雉鸣〔三〕。”又曰〔四〕:“雉鸣求其牡。”毛传亦曰:“鷕,雌雉声。”又云:“雉之朝雊,尚求其雌。〔五〕”郑玄注月令亦云:“雊,雄雉鸣〔六〕。”潘岳赋〔七〕曰:“雉鷕鷕以朝雊〔八〕。”是则混杂其雄雌矣〔九〕。诗云:“孔怀兄弟〔一0〕。”孔,甚也;怀,思也,言甚可思也。陆机与长沙顾母书〔一一〕,述从祖弟士璜死〔一二〕,乃言:“痛心拔脑〔一三〕,有如孔怀。”心既痛矣,即为甚思,何故方言有如也〔一四〕?观其此意,当谓亲兄弟为孔怀〔一五〕。诗云:“父母孔迩〔一六〕。”而呼二亲为孔迩,于义通乎?异物志〔一七〕云:“拥剑状如蟹〔一八〕,但一螯偏大尔〔一九〕。”何逊〔二0〕诗云:“跃鱼如拥剑〔二一〕。”是不分鱼蟹也。汉书:“御史府中列柏树,常有野鸟数千,栖宿其上,晨去暮来,号朝夕鸟〔二二〕。”而文士往往误作乌鸢用之〔二三〕。抱朴子说项曼都诈称得仙〔二四〕,自云:“仙人以流霞一杯与我饮之,辄不饥渴〔二五〕。”而简文诗云:“霞流抱朴碗〔二六〕。”亦犹郭象以惠施之辨为庄周言也〔二七〕。后汉书:“囚司徒崔烈以锒铛锁〔二八〕。”锒铛,大锁也;世间多误作金银字〔二九〕。武烈太子〔三0〕亦是数千卷学士,尝作诗云:“银锁三公脚,刀撞仆射头〔三一〕。”为俗所误〔三二〕。
〔一〕卢文弨曰:“礼记大传:‘五者,一物纰缪。’注:‘纰,犹错也。’释文:‘纰,匹弥切。缪,本或作谬。’”
〔二〕宋本、鲍本及余师录引句末有“云”字。
〔三〕此及下句引诗,见邶风匏有苦叶。卢文弨曰:“鷕,说文以水切,今读户小切。”
〔四〕又曰,抱经堂本作“又云”,宋本及各本都作“又曰”,今从之。
〔五〕见诗小雅小弁。
〔六〕见礼记月令季冬之月。郝懿行曰:“郑注月令,今本无‘雄’字,而云:‘雊,雉鸣也。’说文亦云:‘雊,雄雉鸣。’疑颜氏所见古本有‘雄’字,而今本脱之欤?”
〔七〕赵曦明曰:“岳有射雉赋。”
〔八〕朱本注云:“雊,音垢,雌雄鸣也。”此朱轼臆说,不可从。
〔九〕赵曦明曰:“徐爰注此赋云:‘延年以潘为误用。案:诗“有鷕雉鸣”,则云“求牡”,及其“朝雊”,则云“求雌”,今云“鷕鷕朝雊”者,互文以举,雄雌皆鸣也。’案:徐说甚是,古人行文,多有似此者。”段玉裁曰:“徐子玉与延年皆宋人也,黄门年代在后,其所作家训,当是袭延年说耳。”
〔一0〕赵曦明曰:“诗小雅常棣作‘兄弟孔怀’。”
〔一一〕赵曦明曰:“通典:‘秦长沙郡,汉为国,后汉复为郡,晋因之。’”
〔一二〕器案:御览六九五引陆机与长沙夫人书:“士璜亡,恨一襦少,便以机新襦衣与之。”当即一书。
〔一三〕宋本、罗本、颜本、程本、胡本、何本、朱本“脑”作“恼”,傅本、抱经堂本及余师录作“脑”,今从之。
〔一四〕“方”字,各本俱脱,宋本、鲍本及余师录有,今据补正。
〔一五〕器案:魏志管辂传:“辰叙曰:‘辰不以闇浅,得因孔怀之亲,数与辂有所谘论。’”通鉴一三六:“魏主乃下诏,称‘二王所犯难恕,而太皇太后追惟高宗孔怀之思云云。’”胡注:“二王于文成帝为兄弟,诗曰:‘兄弟孔怀。’”文馆词林六九一隋文帝答蜀王敕书:“嫉妒于弟,无恶不为,灭孔怀之情也。”则以兄弟为孔怀,自三国迄北隋,犹然相同也。孙能传剡溪漫笔一曰:“诗文用歇后语,亦是一疵,东京、魏、晋以来多有之。崔骃云:‘非不欲室也,恶登墙而搂处。’崔琰云:‘哲人君子,俄有色斯之志。’傅亮云:‘照邻殆庶。’王融云:‘风舞之情咸荡。’皆载在文选,不以为嫌,绝不可以为法。陶渊明诗:‘再喜见友于。’梁武帝戏刘溉:‘文章假手。’孙荩曰:‘得无贻厥之力乎?’后学相承,遂谓兄弟为友于,子孙为贻厥,少陵诗:‘山鸟幽花皆友于。’昌黎诗:‘岂谓贻厥无基址。’颜鲁公郭汾阳家庙碑:‘友于着睦,贻厥有光。’皆未免俗。若尔,则率土之滨莫非王,何以云倒绷孩儿也。”案:孙氏言歇后语之疵,独未及孔怀,此亦其邻类也。
〔一六〕见诗周南汝坟。
〔一七〕赵曦明曰:“隋书经籍志:‘异物志一卷,汉议郎杨孚撰。’”
〔一八〕古今注中鱼虫第五:“■●,小蟹也,生海边,食土,一名长卿。其有一螯偏大,谓之拥剑。亦名执火,以其螯赤,故谓执火也。”
〔一九〕北户录一崔龟图注引“(上敖下骨)”作为“螯”。朱本注云:“(上敖下骨),音敖,蟹大足,螯同。”
〔二0〕赵曦明曰:“梁书文学传:‘何逊,字仲言,东海郯人。八岁能赋诗文章,与刘孝绰并见重当世。’”
〔二一〕案:何渡连圻二首作“鱼游若拥剑,猿挂似悬瓜”。
〔二二〕见汉书朱博传。
〔二三〕宋祁曰:“浙本亦作‘鸟’。余谓‘鸟’字当作‘乌’字。”缃素杂记八:“余案:白氏六帖与李济翁资暇集,其余简编所载,及人所引用,皆以为乌鸢,而独家训以为不然,何哉?余所未谕。”(永乐大典二三四五用此文,失记出处。)方以智通雅二四曰:“今称御史为乌台,以朱博传‘御史府中列柏木,常有野乌数千’也。于文定泥颜氏家训,以为‘鸟’误作‘乌’。智案:唐、宋来皆用乌府,考汉书原作‘乌’字,或颜氏别见一本耶?”卢文弨曰:“此见朱博传,本皆作‘乌’,宋祁因颜此言,谓当作‘鸟’。”周寿昌曰:“颜氏当日所见汉书,或传钞偶误,宋氏取此孤证,欲改古书,未可信也。考御史府称乌署,见唐制书;乌府、乌台,见白六帖;唐张良器有乌台赋云:‘门凌晨而豸出,树夕阳而乌来。’正用此事。是唐以来,汉书皆作‘乌’,益可证。”
〔二四〕刘盼遂曰:“案:葛说又本王充论衡道虚篇。”
〔二五〕卢文弨曰:“见袪惑篇。”
〔二六〕今本简文集无此诗。刘盼遂曰:“案抱朴子袪惑篇之说,又本之王充论衡道虚篇。道虚篇云:‘河东蒲阪项曼都好道,学仙,委家亡去,三年而返家。问其状,曰:“去时不能自知,忽见若卧形,有仙人数人将我上天,离月数里而止。见月上下幽冥,幽冥不知东西。居月之旁,其寒凄怆,口饥欲食,仙人辄饮我以流霞一杯。每饮一杯,数月不饥。不知去几何年月,不知以何为过,忽然若卧,复下至此。”河东号之曰斥仙。’此正为抱朴子所本。简文诗云:‘霞流抱朴碗。’亦可云‘霞流王充碗’乎?宜其为颜氏之所讥也。”
〔二七〕赵曦明曰:“案:庄子天下篇,目‘惠施多方’而下,因述施之言而辨正之。郭象注云:‘昔吾未览庄子,尝闻论者争夫尺捶、连环之意,而皆云庄生之言。案:此篇较评诸子,至于此章,则曰其道舛驳,其言不中,乃知道听涂说之伤实也。’则郭注本分明,颜氏讥之,误也。”
〔二八〕锒铛,宋本原注:“上音狼,下音当。”赵曦明曰:“后汉书崔骃传:‘孙寔,从弟烈,因傅母入钱五百万,得为司徒。献帝时,子钧与袁绍俱起兵山东,董卓以是收烈付郿狱,锢之锒铛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