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香港娱乐圈大写真-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唱完新碟中的歌曲,阿伦又换上一套全白服饰,出台与歌迷闲谈。场内灯光绝大部分由电脑感应操作,瞬息变幻,使人有目不暇接之感。由四声道配合的音响效果使庞大的场馆响起风沙声、海浪声、雨声……音域广阔而清晰。
  当阿伦返回后台更换服饰时,在音乐声中,场内激光闪烁,融合了现代科技的高水准音响使在场观众惊叹不已……这场演唱会,阿伦足足唱了三个钟头。随后的几场演唱会,有多位明星为阿伦助阵,梅艳芳、刘德华等均与阿伦同台演唱。日本的当红歌星王置浩二也专程飞港,在演唱会中与阿伦合唱一首《酒红色的心》和《月半湾》等歌。
  过去,谭咏麟经常在东南亚一带登台,后来发展到欧洲、美加演唱。除欧洲、美加外,还到过南美洲。总之,有华侨的地方,都是他行程考虑的范围。
  成年累月辛苦劳碌,使很多人替他担心,有人认为,阿伦的财产早已超过千万,投资的生意有火锅店、西餐厅及艺能工程,为什么还要这么拼命干,真是不懂享受。但阿伦的心愿是希望借演唱会和大家聚首,希望把演唱会发展成为每年一次的“夏日狂欢”,大家一齐欢度美好时光。
  汪明荃在香港,不论圈内的还是圈外的人,大都亲切地叫汪明荃“丽莎”。汪明荃先是加盟“丽的”,后转入“无线”,其“大姐大”地位几乎无人可以动摇。
  汪明荃算不上大美人,但她往台上一站,不管什么红星都难以夺去她的光芒,这是一种气质,一种从容。她的歌喉也说不上出色,但一曲《万水千山总是情》,唱红了半边天。她学做粤剧,也有人买票专去看她。有人称她是“无线”的“镇台之宝”。
  丽莎上有姐姐下有弟弟,在她1岁多时,父母和姐弟迁居香港,把她留给住在上海郊区的爷爷和奶奶带。一直到9岁,她只和两个老人生活在一起。9岁那年,父母接她去了香港,她一点也不高兴,心里舍不得两个老人。后来,她就慢慢变得沉默,喜怒哀乐不轻易外露,有很强的独立性。她性格的形成,和没有父母爱没有姐妹情的童年极有关系。
  她说过,她进入娱乐圈之前,父亲要求她对家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可外泄。所以,直到今天她父亲及家人都没有在公开场合亮过相。和某些出尽风头的“星妈”、“星爸”相比,她的父母应该说是很特别的人了。
  1971年,汪明荃和刘昌华结婚。
  汪明荃说:“我一直赞成结婚,结婚是正常的,人人都结,我为什么不结?”
  问题在于,她那时刚从“丽的”跳槽进入“无线”,正步入事业的黄金时期,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而且这忙是身不由己的。那么对于婚姻的另一方来说,就是不公平的了。但汪明荃那时太年轻、太自信,以为在事业与婚姻上可以取得平衡,结果却失败了。
  其实,丈夫和婆婆对她都很好,本来是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但丽莎却没有好好珍惜,或者说是为事业牺牲了家庭。这段婚姻维持了几年,终于以离婚告终,但直到今天,汪明荃对前夫刘昌华仍怀着深深的歉疚。
  她说:“到今天,我依然觉得错在自己,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后来他再婚了,并且还生下一双女儿,过得很好。他是应该得到幸福的。”这番话体现了汪明荃性格中善良的一面。丽莎没有孩子,外界曾传她为了拍《家变》而把四个月的身孕都打掉了,为事业作出了最大的牺牲。其实这是误传,丽莎确实流过产,但那不是有意的,她其实也很想做母亲。流产后,丽莎一直没有再怀过孕,因此一直没有亲生骨肉,这是她生命中的又一个遗憾。
  后来,她年纪大了,而且没有再婚,自知不会再生孩子了,就索性收了三个干女儿,一个是谢贤和狄波拉的女儿婷婷(正式上了契),一个是李姓朋友的女儿,还有一个是一位新加坡华侨的女儿。她喜欢女孩。三个契女和她关系都很好。
  多年前,汪明荃曾痴迷地爱上了金牌司仪何守信。而何守信当时已经结婚,太太就是当红影星欧嘉慧。但丽莎居然可以整日整夜陪何守信打牌,可以当着其他艺员的面对何守信柔情万种,甚至在公开场合手牵着手。
  一场很复杂的三角关系,被传媒炒得沸沸扬扬。丽莎一如既往地拒绝记者采访,任真真假假的绯闻满天飞。直到有一天,她发现受伤倒地的竟是她自己。直到这时她才明白,她只是一个容易受伤的女人而已。后来她就患上了甲状腺肿瘤,恶性的,继精神之后身体再经受了一次炼狱般的痛苦。
  这之后,她生活中出现了一个罗家英。罗家英是粤剧名演员,丽莎因学粤剧而与他接近并产生了爱意。罗家英最大的长处是性格乐观,他教丽莎怎样笑对人生。他指出,丽莎以前冷对记者,其潜意识里就是太介意别人对她的看法,因此才封闭自己。罗家英从不介意别人说什么,只以诚待人。这一点对丽莎影响至深。
  当汪明荃敞开心怀的时候,才发现其实一切都不是那么可怕,尽管经历过许多痛苦,但仍然可以快乐地生活。她因此对罗家英既爱慕又尊重,凡事都包容忍让几分。
  1994年8月,她和罗家英一同赴美国探望自己的家人。父亲希望他俩早日结婚,但丽莎说暂时还未考虑,认为现在的相处方式很好。记者说罗家英人很好,对人很亲切。丽莎笑着说:“他对人无疑很好,但相处久了,就原形毕露,又挑剔,又多投诉……”
  “无线”成立28周年庆祝大会上,她穿一袭红裙担任司仪兼表演节目“十兄弟”,47岁的“阿姐”风采依然。
  “情歌王子”周华健1960年,周华健出生于香港,并且在香港长大。
  读书时他就沉迷于音乐,但家人却不希望他朝这方面发展,而是期望他能好好读书,中学、大学一直读下去,有了文凭,一生受用。可他却使家人失望了,19岁那年,他考香港中文大学名落孙山。家人不甘心,想办法送他去台湾继续读书,希望他走“正路”。他明白亲人的苦心,上飞机之前,把右手本来为方便弹吉他而留着的指甲剪了,决心从此告别音乐,一心读书。
  但他对音乐的热爱却没法改变。在台湾读大学二年级时,恰逢春节,他在宿舍里休息,忽然听到隔壁传来吉他声,他再也忍不住了,立即去借了一把吉他弹了起来。音乐使他感到无比快乐,也许是从这时起,决定了他这辈子将与音乐结缘。此后他早上读书,晚上在餐厅里唱民歌。每天晚上,他都去西门町的大小餐厅里很投入地唱歌。
  有一天,他感到一种难以抑制的创作冲动,写了一首歌《其实我不想放弃》,然后背着吉他跑遍台北,希望有唱片公司接受他这个“创作歌手”,希望别人能给他机会,但他得到的只是冷言冷语。
  终于,台湾著名音乐人李宗盛雇用了他,工作只是整理录音带,清洗唱机磁头等杂务。对此他一点都没有嫌弃,认为这也是一个机会。
  大学毕业后,李宗盛推荐他进入台湾滚石唱片公司做制作助理。从此他的人生掀开了新的一页。
  周华健有许多良师益友,他说要感激的人太多,但第一个应该是李宗盛。
  在变化多端的流行唱片市场,李宗盛制作和谱写的歌曲,多年来一直保持着畅销的势头,因此被称为“台湾流行音乐之王”。如80年代最红的两首歌曲,郑怡唱的《结束》和陈淑桦唱的《梦醒时分》。
  李宗盛在台湾唱片公司担任高层主管,但他的主要角色还是音乐制作人。正是他为周华健制作了第一张专辑《心的方向》,才使香港乐坛“四大天王”地位有了实质性的威胁。像赵传、陈淑桦、林忆莲的专辑成功,也是李宗盛的手笔。
  从音乐风格来说,李宗盛的作品比较偏重城市民谣,像第一张专辑《生命中的精灵》和《阿宗三件事》。而《生命中的精灵》是他的经典之作。
  李宗盛的情歌非常撩拨人心,有催人泪下的力量。他的作品是大众情绪的代言人,能以生活语言说出现代人的情感,让歌手唱出爱的切肤之痛和复杂矛盾的思绪,以及透彻的男女情爱观,这在流行乐坛都是少见的。比如《爱情有什么道理》、《傲慢与偏见》、《伤痕》、《荒唐》、《我是一只小小鸟》、《给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我有话要说》等等。
  李宗盛不但雇用和推荐了周华健,还常常为周华健指点迷津。他们的关系十分奇特,平常两人从不会相约吃饭喝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