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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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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没什么可以说的。
  我心里暗暗叫苦。
  按照我的地图,目标——也就是我们新训队的驻地是在70公里以外,这个距离狗屁都不算,但是地图不准的话就是要多跑路,比例尺想都不用想肯定也是不准的,而这一带我们根本就没有来过,也没有什么地形地貌突出的标志物作什么参考——这一带是绝对的山脉丛林是绝对原始的。按照公路走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傻子都明白狗头高中队不知道在哪儿给我们安排了监视哨就等着我们,抓住就得走人。
  然后就让我们选择是带一个水壶还是带一把开山刀——就是你们在老美的电影里面见过的那种大砍刀,军用的都差不多,我们后来到了狗头大队在炊事班帮厨都用这个砍排骨觉得比菜刀好使的多。
  我们都没有选择水壶,都是开山刀。因为在林子里刀比水更重要。
  我们就穿着自己的迷彩服和胶鞋,戴着作训帽,肩上挎着开山刀,兜里装着指北针和那张狗日的手绘的20张基本找不到太多的共同点的地图傻了吧唧的站成一排。
  然后高中队就说这个科目叫“丛林流浪”。特种兵在敌后要是和分队失散——原因很多,譬如你留下阻击追兵任务完成后撤回,譬如你不慎被俘虏而且来不及拉光荣弹后来又脱逃出来——总之,你被孤独的一个人扔在野外的时候就得靠这个本事,狗头高中队还说这还算对我们不错了,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连这个地图都没有你就自己看星星跑路吧。
  我们的时间是一天半加一夜,现在是中午11点,也就是说明天天黑以前必须都回来,回不来的就淘汰。后来我跟洋人特种兵哥们交流,他们说也这么被收拾过虽然形式不一样但是换汤不换药,再后来我退伍以后接触了一些资料,原来这也是基础科目还被一个美国人写进了专栏小说。但是我还是要写一次,因为印象太深了。如果你觉得重复,可以跳过去。
  然后我们就换了那4辆小王八迷彩吉普车还被蒙着眼睛蒙的严严实实的被他们带着往四个不同的方向走,在山里再次转圈,然后就开一会丢下一个开一会丢下一个。从路面的颠簸我知道已经离开了公路。
  我实在记不起来当时多久丢下一个了,因为我的心里忐忑不安的,我相信大多数人也记不住。因为都是第一次接触这个,在老部队没有把你单独往人生地不熟的丛林里面扔过。都是安全第一战友情意重不敢让你出一点劳什子事情。
  我心里开始悲凉,然后就开始怀念我们山沟里那个鸟步兵团的小侦察连,怀念我的苗连陈排,还有我的弟兄们,他们是不会把我单独一个丢在山里的原始丛林里面的。我要是没有了他们会全体出动把方圆几十里的大山翻个遍拿个高音喇叭不断喊小庄小庄你在哪儿还会不时拿空包弹往天上打给我指引方向。
  我的眼泪悄悄出来,浸湿了蒙在我眼睛上的黑布。
  马达坐在我身边他抓紧我的手:“龟儿子别害怕,你没问题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问题。
  黑风在耳边呼啸山林,我知道里面危机四伏。
  我知道里面有狼,因为我们在夜晚听过狼在互相打招呼,当时我就怕的不行不行的。
  都下去了。
  然后轮到我了。
  我被丢下来,等到我摘下来蒙眼布,那辆小王八吉普车已经走了。
  我看看四周,我在一个空地上。
  黑风,丛林,山谷,蓝天,白云。
  还有什么?
  就是我一个18岁生日还有半个月的小列兵。
  你知道什么叫渺小吗?
  我当时就意识到了。
  我以前就看过《第一滴血》什么的,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这样给丢在一片大山里面。
  我不敢喊,因为怕招来狼。
  只剩下我自己了,现在没有人帮助我了。
  要是有一支81自动步枪我就不害怕了,我说过我是自动步枪速射的高手,我估计狼不会有我的速射快,35秒内,我可以准确的打出30发子弹,而且全部命中100米到50米距离从前面60度角范围内刚刚跳出来的钢板靶。我更换弹匣的速度也很快,最后一发子弹打完的时候,我的左手已经从胸前拔出了备用弹匣,然后空枪挂机的同时备用弹匣已经撬掉了空弹匣直接装上然后就拉栓射击不超过2秒钟子弹就续上了,我相信狼没有那么多,因为我会带150发子弹。——但是我现在只有一把开山刀。
  泪水流下来。
  我的腿在发软。
  我就操这个狗头大队!
  但是这没有什么意义,因为时间在一分一秒的过去。
  我拿出了指北针,拿出了那张狗日的地图。
  虽然我还流着眼泪。
  我还没有18岁的时候,就被狗头高中队一个人孤零零的扔到了遮天避日的丛林。而且我还是最后一个被丢下来的,也就是说距离最远。你们说他是不是个鸟人?!
  而且我还流着眼泪。
  第38节 不寒而栗
  很多年后,我想起当时的情景依然是不寒而栗。你想象一下,一个17岁半的孩子,自己被丢在一个有狼出没的原始森林里面是个什么情景?虽然日后我习惯了这样的训练,而且狗日的高中队也真的经常这样操练我们,难度也越来越大,最后不仅动用老队员当假想敌围追堵截抓住就扣分不投降就真的锤你绝对不留情面,动用直升机天上搜索发现了动静就组织搜索分队垂降下来抓你不投降还是真的锤你还是不留情面,甚至还发展到跟警通中队借来了几条乌黑增亮的德国原装进口大狼狗追我们追上了就咬你的胳膊虽然不会很重一般也不会咬伤——这帮狗爷的训练极好不会死咬只要你不跑就只是叼着你但是也不留情面,搞得我们一路狂奔恨不得把整个身子藏在水里不出来,不过那时候我已经不害怕了因为狗毕竟是狗不是狼——这个鸟人真是鸟啊!说他鸟都是轻了。再后来我们知道狗头高中队在越战时候的往事虽然不喜欢但是也就不是那么恨这种训练了,这件往事我留在以后说现在说了不爽不然对不住这么好的小说素材。
  但是人的第一次的经验,你会记一辈子的。什么事情都是这样,何况是这种特殊的回忆?
  我流着眼泪拿着指北针和地图在辨别自己的位置,然后决定朝着地图指引的方向走也不知道对不对,只能走走再说了。错了就再走没有法子这就是我自己找的鸟罪!
  我就把地图和指北针装好,从背上的刀鞘拔出开山刀。当时我还在空地上,但是拔刀不是为了砍树枝子什么的,是为了给自己壮壮胆子——有个家伙在手比没有强啊!
  丛林在前面等着我。
  我就走进树林,向着那个方向过去,然后开山刀就派上用场了。但是不到半个小时手就开始起泡了,因为我没有在山地丛林行军的经验——我刚刚当了半年侦察兵啊,只参加过比武连野营拉练都没有参加过啊!我疼的滋滋直抽冷气,就换了左手,一看自己的右手手心已经是血泡破裂一片模糊了——虽然我的手已经全是老茧,但是使用开山刀是个什么概念只有用过才知道。我身上也没有带什么急救包,但是必须得包扎不包扎不行啊不然在这种亚热带丛林气候如此适宜细菌生长绝对是感染没有跑的!我看看四周,也没有什么办法,就脱掉外衣用刀割下自己的迷彩短袖衫上的一个半截袖子给自己包了起来。然后我就不敢用这种开山刀开路了,就是用手使劲拨开这些挡住我的枝蔓,实在不行我宁愿绕道走——要知道手是我现在除了刀以为最珍贵的武器和工具了!
  我虽然在大山里面当兵,但是这样的原始森林还真的是第一次走。我们一般训练都在部队附近的山上,那儿已经有固定的训练场了;侦察兵比武也不会是人迹罕至的地方,因为要评分要观摩要这要那所以一定是有个意思就行了只是难度大的多而已。脚走在堆积满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落叶上面软绵绵的没有声音,不时踩断枯树枝咔吧一声开始我还吓一跳后来就无所谓了。阳光剑一样从茂密的枝叶间射进来,把我目光所及之处全部分割成不规则的方格。
  我在电脑前面写的时候,那种潮湿的味道再次在我的鼻子前面围绕。腐烂的枝叶和动物尸体粪便的味道,亚热带丛林谷底里面低气压的味道,雾气的味道,还有什么味道?对了,还有兰花的味道。
  是的,我看见了兰花。
  我不知道是什么兰花至今不知道因为后来学的野外生存课程上面的植物谱上也没有——人类对大自然的了解是有限的,但是我真的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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