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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复将张氏与王氏的小说尽读了一遍,然后合上书,黑暗与光明交集,痛苦与幸福擦肩,苍凉与悲哀纠缠,两个女人,两种风格,却是一样的殊途同归。
再多希望又如何,还不是一再地失望,最后走入绝望,只有绝望。
“砰砰砰……”
房门乍然响起,齐复手撑着窗台从墙角站起来,茫然不知所措。却听见门外的人喊,“齐复,你开门!”
是那个,熟悉的声音。来自孟信元的声音。虽然喊得急,但还是依旧的低沉稳重,叫人信服。
齐复似是冲上去开了门,然后被门外的一阵疾风裹住了身躯。
同一天,同样的场景,孟信元却觉得自己经历了夜与昼的交替。
方才从家中驱车过来,他夹着烟的手指都是抖的,当意识到那个男人并不是如自己所料那么的坚强的时候,说不后悔是假的——万一,万一出点什么事,孟信元真的是难辞其咎。
幸好,幸好,现在这具温热的身体被自己抱在怀里,那么真切。
孟信元像个孩子一样低头紧紧窝在齐复的肩窝中,气息不稳地急道:“你吓死我了。”
经过了方才那一冲动的开门,齐复有一些晃神,他不知道自己的手应该放在哪里。他有一些话想说,但是不知道从何开口。
齐复想说的是,刚才,他一个人在一个黑色的世界里沉沦,而孟信元来了,给了他冲破黑暗的勇气,他打开了那扇门——从此,就是光明了吗?
“我没事。我只是,有点不舒服。”齐复推开他,然后望着他,问道,“你怎么来了?”
孟信元是谁,闻一闻空气里游离的分子就知道齐复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东西,四顾之下道:“拿手机出气?不像是个大学老师会干的事儿吧?”说罢亲昵的揉了揉齐复稍微有些长的碎发,然后松开了齐复走过去弯腰捡起手机碎壳,“啧啧,我头次看见就想说了,这型号,哪儿买的?绝迹了如今都。”
不知道是应该感激他绝口不提那些事,还是应该痛恨他带给自己一个残酷真相。齐复一下子不知如何面对他,傻站着,更是面无表情。
还好手机卡还塞在里面没被摔出去,不然就难找了。孟信元拿出了手机卡放在书桌上,手指屈起敲了敲桌子,“怎么,还站着不动?”说着作势看了看手表,“这可都快十二点了啊,我让孙乾送你回来的时候就跟你说要你好好休息,怎么这样呢。”似乎是在小声抱怨带着一点点的孩子气,走来却是动作强硬地将齐复拉到的床上,“喂,衣服会脱?”
齐复忙点了点头,“我没事了,你,可以回去了……”
孟信元板着脸正色,“这种行为叫什么?过河拆桥?”说着自己也乐了,然后转身用力将齐复按到床上,自己趴在他身边脸朝枕头,傻不愣登地道:“不许吵我,我已经睡着了。”
齐复:“……”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我写这一章节的时候一直听《500MILES》,蛮好听的。
我做事情的时候喜欢听一个歌曲听到干完事情之后,所以,这首歌在循环无数遍之后,居然让我有一种热泪盈眶的感觉——然后看自己写的文字,深深地觉得齐复的人生好苦逼。我基友看了我的文案也说我太狠了,齐复对不住啊……泪目,孟先森会是个好男人的乃一定要坚信!
☆、第十二章
翌日,齐复醒来的时候,孟信元已经不在身侧了。他垂眸,一只手摸了摸孟信元昨夜里躺的位置,似有余温。没有想到,他竟然能一睡到天亮。
恐怕真的是太累了。摸了摸自己的脑门,有点酸疼,从床上坐起来才发现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新手机和几张纸。
黑色的手机,是时下流行的款。齐复不大玩这些东西,只按了界面上唯一一个按钮屏幕就亮了显示时间早晨九点。孟信元已经细心的将手机卡剪好了放进去。
纸张上是齐复要的信息。一行行的汉字,就像是白白肥肥的蛆一样扭曲在齐复的眼中。
他缓缓的拿起了纸,沉默地一张一张地折成了纸飞机。
白色的飞机,歪斜地躺在床上。齐复坐在床尾的圈椅上,长腿在床上交叠,双臂环抱着自己。他从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忧郁的人,对待生活虽然已经到了不得不的地步,但是,有些东西,他一直以为自己把持地很好。
而今,这一切都变成了仅此而已。
他站起来,拿起纸飞机,走到了窗边,苍白的手指启开了窗户。
窗外,明媚的春光渗入了空气,偷偷的溜进齐复的七窍五孔。
上半身靠在不高的窗台上,齐复擎着手中的纸飞机,做了一个飞翔的动作,朝阳的姿势令他的眼睛微微眯起,身子往后倾,手腕用力——“再见。”
是一个结束,也是一个开始,不是吗?
齐复望着盘旋而下的白色的纸飞机,有一些东西似乎和这飞机一样,渐行渐远。
孟信元的电话似乎是掐着点的打来的。
齐复看着那个名字,琢磨了一下这手机的用法,导致通了电话之后孟信元第一句话是:“怎么这么久,你没事吧?”
齐复垂着脑袋,嘴角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如实回答对方道:“没事,新手机,不太会。”
孟信元似是低低的笑了一声,才正色道:“都看了?”
“没看。”齐复如实地道,熙熙攘攘的人从街道上穿行着,他跟孟信元说这话,却想起这里的地方话,“孟先生,你会说东湖这边的话吗?”
孟信元声音沉沉的一笑,随即来了一句,“等噶等空伐?可以一道气饭伐?”
“好一呀。”齐复发现自己的心情居然可以用不错来形容了。
春风三月里,迎接一个新的开始,不是很好么?
再好不过了。齐复想。
上午空闲的时间和几位同行的老师进行了一个简单的沟通,明天就有一个在东林大学的简单的合作仪式。齐复一语不发地坐在桌尾,他不太确定他此次前来的工作上的意义。
将手上的中性笔夹在了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上,然后思维开始跳伞,他想孟信元这个人了。
午饭时间齐复与众人解释了一下便下楼坐上了孟信元的车。
“看起来不错。”孟信元稍稍打量了一下他自言自语地说,“想吃什么?”
齐复歪着脑袋坐在车椅上一只手搭在车窗上,食指中指在车框上跳跃了两下,“随意。”
今天的天气令他想起他高考毕业的那天,很舒服,一样令他感觉解脱。
路况不错,孟信元的手从方向盘上伸向齐复,入鬓的飞眉下一双黑亮的眼睛微微的瞥向齐复,眼底带着紧张和忐忑。
齐复似乎是犹豫了一下,似乎是不大明白孟信元的意思,但是很快他就懂了,将自己的左手覆在他的右手上,认真地问道:“是要这样吗?”
“是。”孟信元傻傻地回答,然后紧紧的扣住了这只略带凉意的手,微微颤了颤,然后语带兴奋地道,“那我们去喝点酒吧。”
“开车。”齐复简单的道,一语双关,手也从孟信元手中挣脱下来。
余温犹在,齐复轻轻地收拢了五指,略微不自然地将眼睛聚焦在车窗外前行或者后退的景色。
三个身着红、绿、黄的女孩子,就像是红绿灯一般时而分开时而连在一块。女孩子们手牵着手,一会儿围城一个圈一会儿并行。
这个城市里还有未曾灭绝的飞鸟,并且习惯与人类共同分享同一个世界,它们从高高的建筑物后面穿越过来,低低地掠过街道上古老的电车顶。
三毛的洪都拉斯游记中说,那里的人将那种宽敞的漂亮的电车称为“青鸟”。
“唔……喜欢电车?”孟信元望了望前方纠缠得乱七八糟的电车线,这样一问才将齐复的目光从已经行驶在后视镜中的大红色电车身上拉回来。
齐复点点头,纤长的手指刮了刮下巴,“小时候很喜欢。很……”他似乎是在想一个合适的措辞,“很神奇。”
孟信元发现,齐复就是有这样的魔力,能够使人觉得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他的内心,都是最最真心的语言——即便只是在说一件特别简单的话题,他总是令人觉得诚实,并且认真。
这样的人,如何能承受那样的痛楚?
孟信元的眉头揪了揪。“可惜,快要改建了。往后大约应该看不到了。”
“别的地方,也会有的。”
特别淡的口吻,令孟信元转头看向他。
孟信元只看见,他微微的抬着下巴,然后目光就转移到了那个软软的耳垂上去了,“我那次摸了你的耳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