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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杀死了秦帝国-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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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再来说说田啬夫吧。
  秦朝法家政府规定,每年四月、七月、十月、正月评比耕牛。其中正月的考核是大考,如果某乡镇的牛饲养得最好,赏赐该乡镇田啬夫一壶酒、十条干肉,而田啬夫以下主管养牛的吏,可加劳三旬(劳是按日子算的)。而一旦考核第末,该田啬夫要遭到叱责,下属主管养牛的吏要减劳两个月。
  至于养牛的饲养员,也要被考试,如果他养的牛腰围减瘦了,每瘦一寸,笞打该饲养员十下——随着牛越来越瘦,人却被打得越来越胖。如果他养的牛比较性无能,十头大牛没有生出四头小牛。于是这些性无能的牛不但害得饲养员先生受罚,还连累了主管养牛的啬夫(主任)被罚款一个盾。放牧时牛死了,要立刻报告主管养牛的啬夫,啬夫再报告县里的吏,县里的吏派专业人员验尸,看是怎么死的,是阴阳不调还是食物中毒,根据相关死因,追究相应人责任,按照不同价格率赔偿。如果不抓紧上报,导致牛没等验尸就腐烂了,那就不管是有没有责任,都按鲜牛肉价格赔偿。
  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你是个不称职的吏,管着一帮不敬业喜欢偷牛饲料的饲养员,早晚就会弄死几条牛,那就等着倾家荡产去赔吧。如果赔不起,其实也没关系,可以把你抓起来,称做刑徒,俗名劳改犯。秦朝有很多施工项目等着劳改犯去修,都穿着国家发给的工作服(叫做“赭衣”,也就是囚衣),你作为新刑徒,穿着囚衣去干上几年,每干多长时间就折合多少劳(男同志一天比女同志一天折合的劳多一点)。经过若干年月,你积累的劳够了——够赔偿你弄死的那几条牛了,就可以宣布刑满释放!
  后来天下大乱,这些刑徒被释放出来,编成平叛军,他们作战勇敢,因为砍了敌人人头是可以折合“劳”的,用这宝贵的“劳”,就可以赔牛了!也许有人等到秦王朝崩溃烟飞了,牛还没有赔够!
  事实上,去当这种劳改犯也是不错的,虽然没有工资,但国家每天管饭。
  下面说说发弩啬夫。发弩啬夫是军队里的吏,如果他管教的士兵用弩射击,不能达到法令规定的准确率,那么他就要受到处罚,罚他交两只盾,说明他教得不好。
  战马也需要人喂养和训练,如果考核的时候该马“奔腾不如令”(不听人指挥),达不到考核要求,该县的司马要受到处分,甚至县令、丞也都要分别受处分:如果马的质量太差,罚司马两具皮甲,并免除职务,县令、丞也要受罚甲两具的处分。
  下面说说管理采矿的官吏,两次评为下等,罚主管采矿的主任(啬夫)一副甲,副主任(佐)一只盾。三年连续评为下等,罚主管采矿的啬夫两副甲,并永远撤职。
  最后说说仓啬夫,这是秦朝各种啬夫里边最苦命的一种。仓库啬夫——仓库主任,管辖的仓库门缝不得“容指”,如果门缝大到可以伸进一个指头,或者窗户缝大到“禾稼能出”,那就等着挨罚了。门缝、窗户缝弄好了,还不许有老鼠洞,按法律规定,如果发现有两个以上的老鼠洞,仓啬夫和上级官吏就要受训斥,三个以上老鼠洞,他就要罚交一只盾了。如果有一百个老鼠洞,那么除非他是大款,否则逃不掉当刑徒修长城的命运的,所以这位仓库主任必须天天祈祷,哀求老鼠们放过他的仓库。不过,即使弄好了老鼠洞,仓库的温度、湿度也是个问题,如果不小心粮食发霉了,粮食的自然损耗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十分之一,那就不但要追究他的责任,连上级县令都要负责赔偿。所以这个仓啬夫是最难干的职务。
  如果他胆敢有失火,那就更是重罪,县丞都要一道承担罪责。如果丢失文书、契券、印章、量器,那也要处以刑罚。贮藏的皮革被虫咬坏,罚他一副甲,县令、县丞一只盾。
  此外,对于主管户籍的官吏,找借口,拖延不办户籍,罚他缴纳两副皮甲。拆开伪造的文书却未能察觉,也是罚两副甲。而管理劳役的官吏,当服役人员逃亡时必须自己追回,否则要代替逃亡者服役。公家器物要加标识,不加的话,主管器物的啬夫要受罚一只盾。器物上的编号与记录本上不合,大的器物要罚器物啬夫一只盾,小器物则可免罪。马牛身上要标号,标错了次第,也罚一只盾。
  我们有理由相信,修长城的未必都是穷苦人,秦朝法令约束的更多是诸如啬夫这种官吏,那些不合格的官吏们去撅着屁股修长城的大有人在。事实上,出土的秦律规定,官吏受贿一文钱,就刺字去修城墙。挪用公府里的公款,以盗窃罪论处。甚至你使用公家的马驮运自己的行李(公车私用),就要被处以流放的刑罚。官吏徇私枉法、隐瞒曲报、不执行中央政策、不务正业、借权势干坏事,都要被处以含撤职、流放在内的各种刑罚。《史记》上就清晰记载了秦始皇曾专门下令把一批审判刑事案件时候徇私枉法、判决不公的官员,发配去修长城。
  看得出来,在秦王朝做官,实在是不容易。官不好当,是一个社会政治成熟的标志。如果一个社会,做官是件非常舒坦和没风险的事,那其实不是个好社会。秦王朝就是凭着这个一丝不苟的法家政府,获得了战胜六国的伟业,并且在随后的短短十五年中,完成了长城、驰道、秦始皇陵、兵马俑等宏伟工程。
  秦政府各地的田啬夫驯养出膘肥体壮的公牛,农业啬夫精心选制出优质的种子(种子发芽率是考察他的指标),负责器用制造的啬夫打造出精致的工具(工具都有误差检测标准),最终使得这个王朝有着傲人的农业成就,可以供应蒙恬四十万大军长期奔驰在广漠的北方,还有五十万大军戍守战斗在苍茫的南方,以及建筑工地上无数施工者的口粮。最终,各类啬夫兢兢业业积累出的粮食,堆积在诸如敖仓这样的著名大仓库,一直到了秦王朝灭亡都没有吃完,一直到了西汉建立初年,还在持续供应着天下。(据说,栎阳的仓库是两万石一积,咸阳的仓库是十万石一积,一积就是一堆的意思。规模宏大,显示了秦人发达的农业经营水平。)
  我们不得不对这个充满着高效管理和精湛法治的两千年前的王朝,充满由衷的敬意。
  被推择为吏以后,刘邦进入了他的试用期,也就是史书上他所谓“试为吏”。他的试用地点在沛县郊外的泗水亭上。亭是修在交通要道旁的古代派出所,每十里一个,亭长的主要职责是抓捕恐怖分子——盗!
  刘邦担任亭长,下边管着两个“兵”:一个是亭父,负责洒扫,属于内勤;一个是求盗,负责出去抓坏蛋,类似民警。刘邦的上级主管是亭啬夫。如果说刘邦的“亭长”相当于设在乡镇的派出所所长,那他的上级“亭啬夫”就是县里的警察局局长。
  当时虽然没有雷达,但是可以占卜。占卜者摆弄一些草棍,然后抬起头来,告诉警察(“求盗”先生)往哪个方向,在哪一天行动,可以抓到强盗。有时甚至可以预测出这个强盗是缺几个牙的老人。这是根据出土的一本《日书》所得到的。
  如果不是刘邦所抓的这些盗改变了这位捕盗者的命运,刘邦未来的职业生涯可能最高也就停留在一介亭啬夫(县警察局长)的水平。
  有一天,刘邦带着自己的求盗,押送一批劳改犯去骊山那里(去给秦始皇修陵墓)。这些劳改犯成分复杂,按我的估计,他们中间有犯法的老百姓(比如偷了牛的偷牛贼),有曾经逃避兵役或者劳役的“亡人”,有聚众讨论《诗》、《书》的反动学术权威,还有不小心没完成考核任务的饲养员什么的。总之,是一帮可怜人。
  这些人走出了沛县境界,进入邻近的丰县地区,中间一些武林高手觉得去骊山不爽,就施展轻功逃跑了。刘邦手下的求盗可能只有两三个人,根本抓不住。随着队伍渐行渐远,劳改犯也越跑越少。刘邦估计,等到了陕西骊山,可能跑得就剩我和三个求盗了,这可怎么向秦皇帝交差啊?干脆我跟三个求盗互相捆绑起来,直接去骊山修陵墓算了。
  刘邦这个人很有政治野心,这不怪他,都是当时一些人的忽悠让他不得不如此。刘邦常在王媪开的酒吧里喝酒,但是身为试用期的警察系统官吏的他,根本没有什么钱,于是他就使出了当时某些作风不正派的官员常用的伎俩,故意假装一摸兜,叫道:“哎呀,我忘了带钱了!等年底一起算吧!”
  王媪早有准备,走过来嗤笑着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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