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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你们的大猿猴,我想他们起码希望能吃掉它。”
“那只猿猴是美国独有的财产。”弗芮区少校说。
“话虽如此,”大山姆说,“我认为那样做可算是你们的一种外交表态。”
公苏蹙着眉,侵吞吞地点头,然后凄然望着门外。
“其次,”大山姆继续说,“我认为你们在此地期间或许可以替我们做些活儿。”
“什么活儿?”弗芮区少校狐疑地问。
“呢,”大山姆说,“下田耕作。农业。是这样的,多年来我一直想改善我的族人屈辱的命运。不久前,我无意间想到一个主意。只要我们能利用这片肥沃的土壤,引入一些现代化的农业技术,或许可以使我们脱离部落的宿命,在世界市场上扮演个角色。简单说,使我们脱离这种落伍陈腐的经济形态,变成一个有生存能力、有文化教养的民族。”
“什么样的农业?”弗芮区少校问。
“棉花,亲爱的女士,棉花!经济作物之王!多年前在贵国首屈一指的植物。”
“你要我们去种棉花!”弗芮区少校哇哇叫。
“那可不,大妹子!”大山姆说。
第十五章
呃,就这样,我们种起棉花。一亩又一亩的棉花田,顺着山势起起落落,有整个宇宙那么多。要说我这辈子有什么是确定不移的事儿,那事儿就是:假如我们逃出这地方,我绝对不当个棉农。
打从在丛林中遭遇大山姆和食人族的头一天起,确实发生了不少事情。首先,弗芮区少校和我说服了大山姆,不要逼我们把可怜的公苏送给他的族人煮来吃掉。我们说,让公苏帮我们种棉花要比拿它打一顿牙祭用处大得多。所以,现在公苏天天戴着一顶草帽,背着一个麻布袋,跟我们一起种棉花。
还有,我们到那儿的第三个还是第四个星期,大山姆走进我们的草屋说:“喂,阿甘老弟,你会不会下棋?”
我说:“不会。”
他就说:“唔,你是个哈佛人,或许愿意学学。”
我点头,就这样我学会了下棋。
每天傍晚我们做完农事回来,大山姆就取出棋盘,我们围炉下棋到深夜。他教我各种棋步,头几天他还教我战略。但是后来他就不再教了,因为我赢了他一、两盘。
过了一些时日,棋局愈下愈久。有时候会持续好几天。因为大山姆对他的下一步举棋不定。他对着棋盘研究好半天,才挪动—枚棋子,但是我总会赢他。有时候他会好气他自己,用根棍于敲他自己的脚,或是拿他的头去撞石头什么的。
“以哈佛人来说,你是个很不错的棋士。”他会说,要不他就说:“呃,阿甘——你刚才为什么下那一步棋?”我什么也不肯说,或者只是耸耸肩,弄得大山姆总是暴跳如雷。
有天,他说:“你知道,阿甘,我真高兴你来到此地,我才有下棋的对手,我也高兴救了你,没把你下锅煮了吃。只有一个遗憾,我实在想赢你一盘。”
说着,大山姆舔舔舌头,这么一来不必是白痴也知道:我要是让他赢了一盘,他就心满意足了,那么他就会当场把我煮了当晚餐。实在让人提心吊胆,朋友,明白我的意思吧?
在这同时,弗芮区少校遇上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
一天,她跟公苏和我一起从棉花田回来的时候,有只粗大的黑胳膊从一堆树丛伸出来,招呼她过去。我和公苏停下来,弗芮区少校走到树丛前面,问:“是谁在里面?”突然间,大胳膊伸长,抓住她,将她拉到树丛里。公苏和我对望一眼,立刻往她那儿跑过去。公苏先抵达,我正要跳人树丛中,公苏拦住我。它摇头挥手要我走开,我们走到一边等待。树丛里传出各种声响,而且枝叶抖动得厉害。我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从弗芮区少校的声音听起来,她似乎并没有什么危险,所以公苏和我就继续打道回村子。
大约过丁一个小时,弗芮区少校跟一个大家伙回来了。那家伙眉开眼笑,她则牵着他的手。她带他进了草屋,跟我说:“阿甘,我介绍你认识古洛克。”
“嗨!”我说。我曾在村子附近见过这家伙。古洛克咧嘴笑着点头,我也点个头。公苏则在一边搔着下裆。
“古洛克要我搬过去跟他住,”她说,“我想我会搬过去,因为咱们三个住这儿是有点挤,你说是不?”
我点头。
“阿甘,你不会跟任何人泄漏这件事吧?”她问。呃,她以为我会跟谁泄漏?我倒想知道。不过我只摇摇头,弗芮区少校就拿了她的零碎东西跟古洛克去了他的住处。事情就是这样。
日子一天天、一月月、终于一年年过去。每天我和公苏及弗芮区少校都在棉花田里工作,我开始觉得自己是罗马神话里吃狼奶长大的雷摩斯大叔什么的。晚上,我在棋盘上痛宰大山姆之后,便跟公苏钻进草屋,坐下来聊聊。我们已经到了可以用手语,做表情,咕咕哝哝聊天的程度。过了一段时日,我可以拼凑出它的一生经历,原来它跟我的经历差不多悲惨。
公苏还是小猿猴的时候,有天它的爸爸妈妈在丛林里散步,几个家伙拿网子把它们捉走了。它跟着叔叔婶婶勉强过了一段日子,后来因为食量太大被撵走,它就独个儿自立更生。
它的日子还过得去;整天在大树间晃荡,吃香蕉,直到有一天它对外面的世界起了好奇心,于是它荡过一棵又一棵大树,来到丛林边的一个村落。它口渴,于是坐在一条小溪旁喝水,这时有个家伙划着独木舟经过。公苏从没见过独木舟,因此它就那么呆呆望着它,那家伙就把独木舟划到它那儿。它以为那家伙是要载它一程,但,结果那家伙用桨敲公苏的脑袋,把它像猪似的捆绑起来,接着它只知道自己被卖给了另一个家伙,送到巴黎在一项展览会上展示。
展览会上有另一只长胶棕毛的巨猿,名叫杜丽丝,它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母猿。过了一阵子,它俩相爱了。举办展览的家伙带他们环游世界,而无论走到哪儿,最吸引观众的就是将杜丽丝和公苏关在一个笼子里,让大家看它俩做爱——就是那种展览。总之,公苏觉得很难堪,但那是他俩活命的唯一机会。
有次它们在日本展出,有个家伙开价买下了杖丽丝。它走了,公苏不知道它去了哪儿,它又孤零零了。
这件事彻底改变了公苏对人世的态度。它变得愤怒不平,展览中它龇牙闷吼,最后它会拉屎,然后。把屎扔出笼子,撤在那些花钱来开眼界的人身上。
这样过了一阵子,主办展览的家伙受够了,把公苏卖给了太空总署,就这样它最后到了新几内亚的丛林。我多少了解它的感受。因为它仍然孤零零想念杜丽丝,我也孤零零想念珍妮,而且,没有一天不挂念她。可是,咱俩同病相怜,这会儿都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大山姆的棉田收获好得出乎想像。我们收割了一捆又一捆棉花,让他们在新搭的大草棚里整理。终于,有一天。大山姆说他们准备造一条大船——驳船——载运棉花,然后奋力突破小黑人的势力区,到城里卖掉棉花赚一笔钱。
“我都设想好了,”大山姆说。“首先我们把棉花拍卖,拿到钱。然后用那些钱买些我的族人需要的物品。”
我问他是哪些物品,他说:“哦,你知道的,老弟,珍珠、饰物啦,或许还买面镜子、还有手提收音机,一盒上等古巴雪茄、两箱酒。”
原来如此。
总之,又过了几个月,我们收割了当季最后一批棉花。
大山姆的驳船差不多完工了,于是,在动身之前的那个晚上,他们举行了一项盛大的庆祝仪式,同时驱赶邪灵。
全部落的族人围着火唱着“噗啦噗啦”,敲着鼓。他们还把那个巨大的锅拖了出来,架在火上煮着,但是大山姆说它只是“象征仪式”。
我们坐在旁边下棋。我跟你说,朋友——我兴奋得快炸了!只要让我们到了城镇附近,我们立刻逃之夭夭侥公苏也知道这个计划,因为,它也坐在那儿搔着腋下,咧嘴笑得好开心。
我们已经下了一、两盘棋,正要结束另一盘棋局时,突然间,我低头一看,该死,大山姆要把我将死了!他笑得好得意,我可以在黑暗中瞧见他的牙齿,于是我心想:得赶紧摆脱将死的局面。
问题是,我脱不了困。因为我心里一直在打着如意算盘,不知不觉在棋盘上把自己困死了。无路可走。
我研究棋盘好半天,火光照在大山姆微笑的牙齿上,清清楚楚反映出我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