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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波罗蜜多经论颂》等;藏译中重要的有:《现观庄严论》、《法法性分别论》等。此外,还有一些未译成汉、藏语的梵本。
对署名弥勒的论著作了不少注释并且又制作了一批新的论著的瑜伽行派代表人物是无著(Asan。
ga,约4至5世纪)
和世亲(Va-subandhu,约4至5世纪)。无著的主要著作有:《顺中论》、《大乘阿毗达磨集论》、《显扬圣教论》、《摄大乘论》、《六门教授习定论》等。世亲的主要著作(大乘)有:《大乘五蕴论》、《唯识二十论》、《唯识三十颂》、《大乘成业论》、《佛性论》、《大乘百法明门论》及对许多大乘经的注释等。
世亲之后,瑜伽行派的发展大致也分为两个系统,一个是由陈那(Dignāga,约6世纪)发展起来的系统,另一个是由德慧(Guna-mati,约5至6世纪)发展起来的系统①。陈那不仅是佛教唯识思想的阐述者,而且是印度因明学的著名大师,是新因明学的开创者。他的主要著作有:《观所缘论》、《掌中论》、《佛母般若波罗蜜多圆集要义论》、《因明正理门论》、《集量论》等。陈那系统中的唯识派主要人物有无性(Asvabhāva,约5至6世纪)
、护法(Dharmapāla,约6世
①根据《成唯识论述记》,与世亲同时代的瑜伽行派论师还有火辨(Citrabāna)和亲胜(Bandhus′rī)等人(共十人)。他们注释了世亲所著的《唯识三十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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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
、戒贤(Sīlabhadra,约7世纪)
、法称(Dharmakīrti,约7世纪)
等人。
德慧也对世亲的论著作了注释,重要的著述有:《随相论》、《唯识三十颂释》等。他这一系统的主要人物有:安慧(Sthiramati,约6世纪)
、难陀(Nanda,约6世纪)
、胜军(Jayasena,约7世纪)等人①。
根据《瑜伽师地论》、《摄大乘论》、《唯识三十颂》和《成唯识论》等论著,瑜伽行派的主要理论有唯识无境、三性三无性、心分说、五位百法等。
(1)唯识无境。唯识无境是瑜伽行派的基本理论,其它学说无不与此理论相通,或是这一理论的具体表述形式。此派认为,“识”是一切的根本,除了识之外,其它的任何东西都是不实的,现象界(外境)仅是识的变现,在本质上是不实的(无境)。世俗之人由于自身迷幻无知,把外境看作是实在的,这种情形就如同患了眼病的人把不存在的影像看作是实在,或如同人们在梦中把梦中经验看作是实在的一样。
瑜伽行派把识分为八种(八识)
,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末那识、阿赖耶识。这八识按其作用又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识是前六识,它们亦可称为“境了别识”
,其中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的主要作用是执取外部现象的个别方面(色、声、香、味、触)
,即分别向外把握属于各自认识范围内的东西;第六识(意识)的作用是统领前五识执
①瑜伽行派亦被分为“唯识古学”和“唯识今学”
,或分为“无相唯识派”和“有相唯识派”。唯识古学或无相唯识派的主要代表即德慧、难陀、安慧等人;唯识今学或有相唯识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为陈那、护法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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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外境,此外,还可向内进行思维活动。
第二类识为末那识,此识亦可称为“思量识”
,它的主要作用是把阿赖耶识思量为自我,把阿赖耶识个人化。这种识经常伴随着四种“烦恼”
(即我见、我痴、我慢、我爱)。
第三类识即阿赖耶识,此识亦称为“异熟识”
,或“种子识”。它蕴藏着各类“种子”
,这些种子可以生出世间现象(现行)
,生出的世间现象又可“熏习”阿赖耶识的“种子”。
这些种子还有自类相续的功能,可以“种子生种子”。当阿赖耶识发生作用时,末那识与前六识亦开始活动。三类识共同参与转变过程,展示出世间现象,但其中阿赖耶识是最基本的识,它是其它识和世间现象的根源,而且还是业报轮回的主体和由世间证得涅槃的依据。
(2)三性三无性。三性三无性的概念在《解深密经》和《大乘阿毗达磨经》等大乘经中即已提出,后被无著、世亲等瑜伽行派论师所继承和发展,成为此派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性是: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
遍计所执性指从各个方面对事物进行虚妄的“分别”
,认为“法”与“我”是实有的。
依他起性指一切现象都要依因缘而起,尤其是要依阿赖耶识这根本因而起。
圆成实性指如果根据事物所具有的依他起性而认识到真正实在的唯有识,而其它的一切(法或我)均不真实,这样就达到了事物的“实相”或“真实”。
三无性相对于三性而言。它们是:相无性、生无性、胜义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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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无性指世俗之人“遍计所执”
,对事物进行虚妄的分别,认为有“实我”
、“实法”
,而实际上这些“体相”是没有的。
生无性指事物是“依他起”的,既然是依他起,就没有实在性。即因缘所生之物必无实有性。
胜义无性指远离了“遍计所执”的虚妄分别,认识到依他起的法之不实及我之不实,领悟并接受了“圆成实性”
,达到所谓“真如”境界。
在瑜伽行派看来,要真正把握事物的“实相”
,认识到“唯识无境”
,就应仔细地区分和认识三性三无性。
(3)心分说。瑜伽行派认为,既然“一切唯识”
,那么所谓认识过程实际上就是“识”认知自体的过程。在解释这一过程时,瑜伽行派的不少论师提出了种种“心分说”。
“心”
即“识”
,“心分”意为心识的作用分限。较早提出心分理论的是难陀。他认为,在认识发生时,既要有认识的主体,亦要有认识的对象,他把前者称为“见分”
,把后者称为“相分”
,认为八识的每一识体上都具有这两方面。此即所谓“见相二分说”。陈那觉得这种理论不够全面,提出了“三分说”
,认为除了见分与相分外,还应加一个“自证分”
,自证分的作用是证知见分认识相分的过程,并成为认识活动的“自体”。安慧则提出对三分说要具体分析,认为三分中见分与相分是不实的,属“遍计所执”的虚妄分别,只有自证分才是真实的,主张“一分说”。护法在综合上述各说的基础上,对心分说作了进一步完善,提出了“四分说”。他认为自证分的“自证”作用(即证知见分认识相分)亦需被证知,这样就要有一“证自证分”
,证自证分不仅可以证知自证分,它自身亦可被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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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证知。总之,无论是认识的主体,还是认识的客体及对认识过程的证明,都是识自体变化或作用的结果。
(4)五位百法。瑜伽行派亦对一切事物和现象进行了分类(分析)。他们在总结吸收小乘佛教有关学说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了“法”的理论。在瑜伽行派各论师的学说中,世亲的“五位百法”较有代表性。
“五位”是色、心、心所、心不相应行、无为。
“百法”是分为“五位”的一百种“法”。其中色法十一种,心法八种,心所法五十一种,心不相应行法二十四种,无为法六种。
瑜伽行派在对“法”分类时,既提到了物质性的成分(色法)
,亦提到了精神性的成分(心法等)
,还提到了“非心非物”的成分。从形式上看,这与小乘对法的某些分析类似,但在实际上,二者是有不同的。在小乘的一些学说中,诸法多少具有并列或平等的地位,而在瑜伽行派的理论中,诸法里占主导地位的是心法,而色法这类物质性成分实际仅是人的一种虚妄分别,是“识”的变现。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