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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的报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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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彻边跑边大声叫喊着:“安少爷!有绑徒!!快跑!!”

  可是穿着白色菱纹毛衣的背影似乎并没有听见,拐弯径自走进了洗手间。

  阿彻见两个男人尾随安嘉勉进了洗手间,卯足劲冲过去,却被半路杀出的络腮胡男一把揪住后颈提起来。

  络腮胡男人把他丢给一个胖手下,阿彻还不死心地冲洗手间的方向汪汪直叫着,直到胖手下把他丢进楼梯下方的一扇小门里。

  门后空间很矮小,关上门就是一片漆黑,还放着两把扫把和一只簸箕,阿彻一边使劲挠门,一边扯着喉咙喊着。再不快点,安嘉冕就有危险了!

  也不知道这样嘶声狂吠了多久,外面总算传来脚步声和人声,阿彻把扫把簸箕都踢翻,更大力地哐啷哐啷震动门板,门终于开了,阿彻顾不上回应满面疑惑的清扫工大婶,如离弦的箭般飞窜出去。

  绑匪把事先准备好的“清扫中”的牌子竖在门口,洗手间里此刻没有别人,络腮胡男带着两个手下走进去,一眼就看见独自站在便池前少年单薄的背影。

  其中一个戴套头帽的高壮男子手里攥着手帕朝安嘉勉悄无声息靠过去,眼里凶光一闪,起手便往少年跟前一捂——

  手腕却停在半空。

  “想干嘛啊,大叔。”

  高壮男子惊异地看着轻松扼住自己手腕的十四岁少年转过身来,温润俊美的脸上透出一股潜藏的冰冷。

  飞奔回来的阿彻一看洗手间外放哨的人都没有了,心里一悬,嗷嗷嗷地冲进洗手间。只听到“砰”沉闷的一响,金毛小狗惊愕地看着狼狈地摔到他面前的络腮胡男人,再一抬头看,洗手间里四个大男人东倒西歪倒在地上,安嘉冕是唯一一个还站立着的人。

  络腮胡男勉力撑起身子,捂着腹部,看来内伤不轻:“蛮厉害的啊,小少爷……”

  “来绑架前没做过调查吗,大叔?”安嘉冕整理了一下毛衣,蹲在为首的络腮胡男人面前,虽然是很挑衅的动作,但他也是单膝蹲下的,姿势非常优雅,“你们要绑架的是去年跆拳道青少年世锦赛少年组的冠军。”

  阿彻目瞪口呆地看着毫发无损的安嘉冕站起身来,掏出手机,正在想自己真是杞狗忧天,眼前冷不丁晃过一道白光,狗崽子定睛一看,络腮胡男手里赫然闪出了一把匕首!

  男人豁然起身,狗崽子也扑上去大叫起来:“汪汪!!”小心——

  千钧一发之际安嘉冕回神,因为狗崽子猛地咬住了男人的小腿,男人踉跄了一下,刀子从少年脸颊险险划过,削掉了几缕茶色的头发。

  安嘉冕向后闪开男人的第一击,没有给对手反击的机会,旋身一脚便将人踹老实了,男人摔趴在地上晕厥过去,匕首嗖地滑出去老远。

  安嘉冕吐了一口气,弯腰去捡掉在地上的手机,110已经接通,手机那头传出“喂喂”急切的询问声。

  同仇敌忾的阿彻也算松了口气,刚要走去安嘉冕身边,脖子冷不丁被人一揪,就被离地提了起来!

  “挂……挂断手机!!”

  安嘉冕还弯着腰,手里握着手机,110还没有挂线,俊美的十四岁少年抬眼睨着擒住了史丢比的胖男人,刚刚掉落的那把匕首此刻就对着小金毛的脖子。

  胖男人见安嘉冕的动作停顿下来,得逞地道:“挂断手机跟我走,否则这狗崽子就没命了!”

  安嘉冕冷冷地站直身,拿起手机,胖男人以为他要挂机,却见安嘉冕只是将手机凑到耳边:“喂,警察局吗,我要报告一起绑架未遂案……”

  胖男人猛地把匕首架到金毛狗崽下巴下,激动地喊:“你不要他的命了吗?!”

  安嘉冕抬眼瞅他一眼:“你是每天吃方便面吃傻了吗?那不过是一只狗,我会为了狗不要自己的性命吗?”

  吊在半空的阿彻停止了挣扎,怔怔地看着形容冷漠的安嘉冕。

  “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所有东西的时效都不会超过五年,小提琴也好,反曲弓也好,金毛犬也好,五年,也许要不到五年,他们对我就毫无吸引力了。你以为我是把他当宠物养的吗?”安嘉冕静静地看了怔忪的卷毛狗崽一眼,“我这辈子都不会有宠物。我只有工具。”

  胖男人咽了口唾沫,直觉得这少年的眼神非常冷酷,说这番话时,竟然比他们这帮刀尖上行走的人都更无情。

  “反正五年后我也会把这条狗送人,你要杀就杀,就算我今天做慈善,送你一顿狗肉火锅补补智商。”

  胖男人彻底傻眼了,见少年一手插着裤袋,一手拿着手机,一径报出地址,握刀的手都开始发抖。

  “不许动!!”

  洗手间里猛然闯进好几道声音,胖男人一下被从背后制服在地上,两眼惊恐地大睁着,实在没料到安嘉冕手机都还没挂断,警察就到了。

☆、任海

  安嘉冕到警察局做笔录;阿彻就蹲在过道里等;隔着玻璃门望着办公室里低头在笔录上签字的安嘉冕;狗崽子的心情不由有些低落。

  安嘉冕在洗手间里那番话还在脑海里回旋着。其实想想也没说错,对安嘉冕来说他的的确确只是一只狗;何况他还欠安嘉冕一条命……

  不不不;不是这样的!不能这么想!金毛狗崽烦恼地趴在地上,滚来滚去嗷呜嗷呜脑内互博着,忽然一骨碌爬起来,没错!安少爷一定是故意对绑徒这么说的,什么五年就厌倦;果然只有像安少爷这样的天才才能想到这么厉害的说辞!绑徒都被唬得一愣一愣的!

  “这狗崽真好玩……”路过的警务人员好笑地瞅着一个人入戏的卷毛狗,“忽然又振作起来是要闹哪样……”

  安嘉冕走出来;低头扫一眼蹲守在门口;两只眼睛炯炯有神地盯着他的狗崽:“走了。”

  “汪!”阿彻顺从地跟在十四岁的少年身后。

  安嘉冕走着走着停在一面告示板前,指着上面:“这两个字叫什么?”

  “汪汪!”绑徒!小金毛摇着尾巴说。

  “叫绑匪。”安嘉冕耷拉着眼皮,手抄回口袋里,“做我的狗可以蠢,但不可以是文盲。”

  阿彻不服气:“汪汪!”我不是文盲!不就认错个字吗?!

  一人一狗走出警察局,深秋晴朗的一天,阳光照得人很舒服,柏叔的车还没到,安嘉冕低头看一眼阳光下金灿灿的小狗崽,忽然说:“我们走回去吧。”

  “汪汪!”听你的!

  刚走下警察局的台阶,背后忽然冒出一道高八度的男声——

  “那不是我的狗吗?”

  安嘉冕皱眉停下脚步,阿彻也纳闷地回头看向正朝他们走来的男生,男生留着一头刺猬头,穿着大落落的T恤和宽松的沙滩裤,看模样也就十七八岁。

  安嘉冕瞥了刺猬头高中生一眼,自顾自走路没有搭理。

  哪晓得刺猬头厚着脸皮追了上来:“等一下学弟,自我介绍一下,”说话间低头朝懵懂的卷毛狗眨了下眼,“我叫任海,你的这只狗应该是我家走丢的。”

  阿彻听到任海的名字,不禁激动万分,嗷嗷地叫起来:“你真是任海吗?!”

  任海冲他别有深意地笑笑:“这是我从老家灵犬镇带来的狗,一身卷毛,我一看就认出来了。”

  这下阿彻确定这人就是任海无误了,艾玛总算找到组织了!

  安嘉冕低头看着兴奋地摇着尾巴的史丢比,沉吟半晌:“你怎么证明这狗是你的?”

  虽然这少年比自己矮了一个头,但气场却很强悍,不过任海也早有准备:“这狗叫滚滚,我只要发个指令,他就会在地上连续打五个滚。”

  阿彻愕然地张大嘴,你就不能想个好招吗?

  任海蹲下来,笑道:“滚滚,GIVE ME FIVE!”

  阿彻只好认命地在地上打起滚。安嘉冕沉着脸目视小卷毛团着身子往左边滚了三下,一屁股撞到电线杆上,又只好往右边再来了两下,最后晕头转向地站起来。

  任海抬头看安嘉冕:“怎么样,学弟,这下能确定是我的狗了吧?”

  十四岁的少年抿着嘴没有说话。

  任海站起来:“狗走丢了是我的疏忽,这段时间多谢你照顾他,”说着从裤兜里摸出钱夹,掐了三百块,笑嘻嘻地递过去,“一点心意……”见对方一点没有要接钱的意思,那硬邦邦的姿态让他有点伤脑筋,“你要是喜欢我们家滚滚,要不改天……”

  “别开玩笑了,我不喜欢。”

  “啊?”刚刚还一直不出声不出气的,这回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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