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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积极的进展。怀疑论由于对理性“灰心失望”,以致完全否定理性能够通过概念把握普遍而又必然的东西,把认识归结为只是习惯性的知觉连续,从而也令人“感到了厌烦”,走到了绝境。
正是由于看到传统上称为形而上学的哲学发生了危机,康德认为,必须对哲学可能与否的问题,哲学能否成为科学的问题,进行一番批判的考察。康德通过《纯粹理性批判》与《导论》所作的批判考察,对于这些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只不过是,作为科学的哲学尚不存在。然而康德认为,他的《纯粹理性批判》和《导论》,已为科学的哲学开辟了道路,创造了条件。所有这些,等于宣告当时占统治地位的莱布尼兹一伏尔夫派的哲学,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应当由新的科学的哲学取而代之。从这个意义上说,康德把自己的哲学称为“批判哲学”,确乎是当之无愧的。
那末,康德“批判哲学”所开辟的,是怎样的一条道路呢?这条道路的基本特征就是,企图把各种不同的哲学派别融合成一个体系。但不是象黑格尔那样,彻底坚持一个原则,用这个原则批判地融合各种不同的哲学派别,形成自己的一元论哲学体系。相反,康德在自己的哲学体系中,使各种不同的哲学派别分别保持自己的原则,这样就使康德哲学体系突出地表现为二元论。他所作的融合,实际上只是一种调和、妥协与折衷。正如列宁指出的,“康德哲学的基本特征是调和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使二者妥协,使各种相互对立的哲学派别结合在一个体系中。”③
康德之所以能使各种不同的哲学体系分别保持自己的原则,从而把自己的哲学变成二元论的体系,主要是依赖于他的“自在之物”学说。所以,要把握康德哲学的基本特征,必须深入地理解康德的“自在之物”学说。
从《导论》中我们可以看到,“自在之物”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复杂概念。可以说,“自在之物”的各种不同的性质和作用,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了康德哲学的基本特征,成了康德论证他的哲学体系的基本前提。
首先,我们在《导论》中看到,“自在之物”具有向唯物主义妥协、并在一定限度内容纳唯物主义原则的性质。例如康德承认,“作为我们的感官对象而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物是已有的”,“我们只知道它们的现象,也就是它们作用于我们的感官时在我们之内产生的表象。”④这就是说,在感性认识上,康德有限度地承认,在我们之外的“自在之物”是第一性的,它是表象产生的客观基础,即“现象永远以自在的东西为前提。”⑤
其次,我们看到,“自在之物”又具有容纳唯心主义原则的性质。康德认为,我们的一切认识,包括感性认识阶段的表象,理性认识阶段的概念、判断,都不是对于“自在之物”的认识。换句话说,一切可能的认识都不包含有“自在之物”这种客观内容。例如,就康德提出为“自然界”立法的主张而言,似乎与他的“自在之物”不可知说相矛盾。其实并不矛盾,因为康德所说的“自然界”与我们所说的自然界之为客观世界,根本不是一回事。他是把“自然界”,“仅仅当做现象的总和,也就是当做我们心中的表象的总和,来认识的。”⑥就是说,康德的“自然界”并不在心之外,不是“自在之物”的自然界,所以,他认为可以认知和立法。反之,作为在我们之外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则不可知,也无从立法。由此可见,“自在之物”在康德那里,还是一个割断一切认识的客观物质根源的界限概念,从而成为否定唯物主义反映论和论证先验唯心主义的前提。
第三,我们看到,“自在之物”还具有为信仰主义保留地盘的性质。康德认为,“自在之物”不仅指不可知的外物,而且凡是不可知的东西都可称为“自在之物”。例如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导论》里,康德否定了以往对灵魂、上帝等理念的本体论证明。他所持的论据就是,这些理念属于不可知的“自在之物”。他指出,灵魂作为最终的“主体”,上帝作为“至上存在体”,“对我们来说是完全不可捉摸的,甚至不可能用任何确定的方式来设想。”⑦但是,康德又认为,虽说这些理念对于我们的认识能力来说,是不可知的“自在之物”,然而对于我们的道德和信仰来说,却是有用的假设。这样,康德从认识论前门赶走的神秘幽灵,又从伦理道德后门把它重新放了进来。我们从这里可以看到,康德的“批判哲学”是多么软弱无力。
总之,对于理解康德哲学二元论的基本特征,对于理解它在当时哲学斗争中的两面性,康德的“自在之物”学说确实给我们提供了一把钥匙。
关于康德哲学的进步历史意义
康德哲学的历史意义,包含有积极进步与消极落后两个方面。但多年来,在有关的著作和文章中,包括笔者自己的文章,都是突出地谈消极落后方面,纵然提到积极进步方面,不是轻描淡写,就是一笔带过。特别是近年来,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反动,形而上学方法泛滥,干脆只谈消极落后一面。这种形而上学倾向,是同“唯心主义在政治上必然反动”这样的论调联系在一起的。按照这个逻辑,势必使人感到,如果承认或者强调某些唯心主义哲学有进步的历史意义,那末,仿佛就有替政治上反动的东西辩护的嫌疑。因此,少说为妙,闭口不谈。这显然是不正常的。
为了打破这种不正常的情况,有必要强调一下康德哲学的进步历史意义。就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德国的历史条件来看,应该说,康德哲学不仅有进步的历史意义,而且主要是这个方面。如前所述,康德的“批判哲学”,推翻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莱布尼兹一伏尔夫派哲学。这在当时既具有直接启蒙的思想意义,间接地也具有反对封建专制的政治意义。另一方面,康德“批判哲学”的进步历史意义还表现在,它为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思想发展开了先河。
恩格斯曾经指出,康德“在哲学的发展上起过很重要的作用。”⑧哲学的发展也象任何事物的发展一样,都是在揭露和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从这方面看,康德所起的重要作用,就在于他揭露不少矛盾,提出一系列促进哲学发展的重要问题。
在《纯粹理性批判》和《导论》中,我们看到,康德承认客观世界的存在,并把它与思维对立起来。不过,由于把客观世界规定为不可知的“自在之物”,把思维与存在最终完全隔离开来,康德不可能正确解决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但是,思维与存在的关系这个哲学根本问题,却反而由此被鲜明地提出来了。特别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问题,由于康德用“不可知”论加以否定,就更为突出了。
同时,我们看到,康德在上述著作中反复强调,他要解决的主要课题,是所谓“先天综合命题怎样可能”的问题。康德这个问题的提法以及他所作的解决,从今天辩证唯物主义角度来看,没有丝毫可取的东西。但康德的企图,是要克服当时唯理论与经验论两派在认识论上各执一端的片面性。当然,他采取把两个片面相加的形而上学方法,不可能克服片面性。但是,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关系的重要问题,却由此也被鲜明地提出来了。
此外,康德还提出许多重要哲学问题。例如,通过理智向对象立法这种歪曲形式所提出的主观能动性问题;通过范畴表所提出的关于概念辩证联系问题;通过视矛盾为理性不可避免的假象这种形式所提出的关于矛盾必然性问题,等等。
康德提出这些问题的意义,仅从下面一点也可以看出来,即在思想发端上,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思想发展,始终是同如何回答康德所提出的问题联系在一起的。这些问题,包括康德所作的错误解决,都给了他的后继者以启发。从费希特、谢林到黑格尔,在他们的著作中,都不能不反复回到康德所提出的问题上来。
① 康德:《导论》,中译本第9页。
② 同上,第29页。
③ 列宁:《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1970年版,第193页。
④ 康德:《导论》,第50页。
⑤ 同上,第144页。
⑥ 同上,第92页。
⑦ 康德:《导论》,第151页。
⑧ 恩格斯:《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