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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大小小的单位都争先恐后地抢搭福利分房的“末班车”。一时间各单位抢购住房风起。很多来不及自己建设福利房的单位全部在市场上团购商品房分给职工,有的单位一买就是上百套,甚至数百套。一向供大于求的楼市,需求突然陡增,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忙”景象。在北京,三环之内的商品房很快被各单位一抢而空。广州老八区住宅的成交量比1996年增加了近1。5万平方米,房价也顺势上升,达到5615元/平方米,比1996年涨了483元/平方米。
为了搭上福利分房的“末班车”,很多人开始想方设法做最后冲刺,甚至连婚姻这种事的前因后果程序都打乱了,福利分房成了“闪电式”结婚的催化剂。
“就为了赶房改末班车,我才被迫结婚。”提起房改,邹小伟笑地说道。邹小伟是土生土长的广东湛江人,工作后一直与父母住一起。由于单身,单位的福利分房一直轮不上他。到了1998年,听说福利分房要取消了,今后单位不再分房。当时才27岁的邹小伟,和现在的妻子才刚认识100余天,根本没想马上结婚。可他不断看到周边不少同事都在争分夺秒“抢房”: 有的还没女朋友,就立刻到乡下相亲找了个女孩结婚;有的结婚没几年,已经分过一套房子的,听说30岁以上的大龄单身青年也可以享受房改待遇,立刻与另一半“假离婚”,然后“净身出户”,再在单位申请一套;还有的为了能分到房子,就向领导送礼……邹小伟看到后,也非常心动,心想: 房子是他的一辈子的事,以他当时每个月1000元左右的收入,要到市场上买一套房,简直比登天还难,错过了这村就没那店了。于是,他与当时的女友一商量,决定“为了房子”而结婚。于是邹小伟一边筹办婚礼,一边向单位按程序申请房改房。终于,在两人拿到结婚证两个月后,邹小伟也如愿以偿拿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除去我们的工龄抵的房款加上房子本身的折旧费,这套房我们只花了3万7千元就拿到了。”邹小伟说,按照当时市场价格,一套这样的房子要20多万元呢。
当时流行的一则笑话讲,某单位要进行最后一次福利分房,分配方案中有这么一条: 一年工龄计一分,如是已婚,则加三分。某君心底一算,自己就差一分。情急之下,他在一家杂志上刊登了如下征婚广告:“某男,年轻有为,爱好广泛,有住房,为解决个人人生大事,现征一有意者共同生活,年龄不限!相貌不限!性格不限!男女不限!”
任何一项改革都摆脱不了“中国特色”。
尽管前有国发23号文吹响终结福利分房的号角,后有国发10号文提供实施方案,但实际上福利分房的末班车并没有在1998年驶入终点。
在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两年之后,北京某事业单位28岁的职工李辉有些后悔了。那是在1998年底,只有五年工龄的小李眼看在本单位“最后一次福利分房”中无望,在女友的嗔怪下,一狠心在北京经济适用房的样板——回龙观小区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尽管位置偏远,但是小区规划完整,且单位售价不高,才2000多元。女友很满意,同事们也对他小小年纪就当上了“业主”很是艳羡。可是没想到,福利分房的“末班车”犹未了,在市区好得多的地段,有些单位各种方式的建房、“分房”仍在继续。新建的房子向职工出售时大大低于市价。相比之下,当初抢购场面颇为火爆的天通苑、回龙观的房子在二级市场的售价反而时有贬抑。
这不仅仅是北京市特有的现象,而且是今天全国范围内现实的缩影。然而,改革的实践并未能按照理论的设计运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各种准福利性质的“分房”又改头换面地登上了历史舞台。
一种由单位在自有土地上建设,并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低价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子,当时单位都称之为“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但有房产商认为,在此面具之下的,是一张“福利分房”的老面孔。专家指出,从1998年以来,官方的政策始终为这种住房“留有口子”。改革设计者在提出住房货币化目标的同时,即提出可以“发展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以保证大多数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但令政策制定者始料未及的是,这个善良愿望却在不断演变中,开始被逐渐膨胀的部门利益所置换,发展成后来的“准福利房”。至2003年,不同种类的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报批立项、由单位自行建造并定向出售的住房,竟逐渐形成一定规模。
也许是看到了集资建房的种种危害,2003年,国务院在《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要求任何单位不得以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搞实物分房或房地产开发经营。
2006年8月,建设部联合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发布《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严词叫停党政机关集资建房。
从“政策”与“对策”的博弈中我们能读懂很多,其中有一点就是,对权力的制约不够。在缺乏对权力的约束、限制和监督的制度条件下,手握制订改革方案大权的人们,就可以把改革引向对自己有利的方向。住房改革如此,其他改革何尝不是如此!
广大的平民百姓没有任何特权可以享受,他们只能心平气和、心甘情愿地到市场上去花钱购房,拓展“生存空间”。生活是美丽的,自1998年始,越来越多的家庭搬出了合住的大杂院,告别了筒子楼里那阴暗潮湿的过道。改变,就像春天的花儿,在人们不经意中悄然绽放。单位不分房了,只好买商品房;买不起,可以分期付款……不知不觉中,人们勇敢地“花明天钱,圆今日梦”。
1997年4月,中国建设银行在国内率先开办了个人住房贷款,从此揭开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业务发展序幕。
说起个人房贷,许多人都记得当年建设银行的那句经典口号,“要买房,到建行”。一位在建行工作了多年的老员工谈起这件事时,直到现在都感到很自豪,“很多市民就是通过这个口号认识建行的”。其实建行当时还有一句口号,“建行贷款乐得借,寻常百姓乐得家”,“乐得家”是建行上海分行1998年推出的个人住房贷款品牌,据说一个银行为一个产品创造一个品牌名,这在全国金融系统还是第一次。后来这个品牌逐渐推向全国市场。虽然“乐得家”叫得响,但实际上,口号上半句中的“乐得借”也很关键,它标志着一种双生与共赢。
个人房贷在我国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两个部分。公积金贷款从1994年起正式推行,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办法直到1997年才姗姗出台。199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推出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此后不久,几大国有商业银行也纷纷出台了住房贷款向个人消费倾斜的政策。中国也由此诞生了真正意义上的个人房贷市场,老百姓在住房消费观念上也开始接受“花后半生的钱,买前半生的房”。
1998年,周波大学毕业留京工作,远在新疆的父母也已退休,因此一家人打算在北京买房安居。“当时三环外商品房的售价约5000元/平方米,父母20多万元的积蓄显然不够一次性付清,但如果贷款30万元就能买套100平方米的房子。”周波回忆道,“父母怎么都不愿意做按揭,‘到这个岁数了还要背负沉重的债务,实在不能接受’。最终没有买房。”2000年,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推出,均价2700元/平方米。这次,周波一次性付款买了套100余平方米的房子。“其实当时我更想把资金分成两部分,十几万元拿去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十多万,父母每月供千余元也不吃力。另外十几万元可以付一套50多万元的商品房的首付,我自己每月供2000多元。不过,父母的老观念还是没变,坚持要一次性付清,于是只好作罢。”周波看着现在日益上涨的房价,认为当初自己分期付款的想法很英明,但是碰上了父母根深蒂固的传统消费观念,很无奈。
拿今天的钱买房,还是拿明天的钱买房?现在看来是个很可笑的问题,但在1998年,它确实令很多人感到头疼。“拿明天的钱,圆今天的梦。”——这有悖于很多人传统的消费观念。对按揭贷款从新奇到抵制到尝试再到接受,中国人经历了一个对固有传统住房消费理念完全颠覆的过程。
告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