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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与哲学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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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更接近于柏拉图的哲学,因为,对于柏拉图而言,“自在的树”存在于超感觉世界(le monde supra-sensible)里,而所有存在于可感觉世界也就是现象世界里的树,可以说乃是这棵自在的树的复制品(copie),是“理性的”树的“可感觉的”复制品。因此,它们中任何一棵都不能反映出自在的树的完美。比方说,想要画出理念之树的那位完美的画家,就应当遵循柏拉图哲学的教导,以拥有绝对理念(idee absolue),也就是自在的树的范本,以便画出理念的树而不是现象的树,因为后者不过是自在的树的无数不完美的复制品之一。……柏拉图表达他对绘画的蔑视说,一个画一张床或一张桌子的画家是在制作复制品的复制品。人们在随便什么房屋内发现的现实的桌子,都已是存在于超感觉世界中的自在的桌子的复制品。所以,根据画家的画而再制造的桌子,又是一种更加低级的真实。由此而产生了这种纠缠,即由于不断运动而不可认识的感觉世界与关系到理性实体的超感觉世界的对立。我们是不是能认为印度教的哲学与这种看法相近,佛教是不是反对这个看法?

马蒂厄——应该说,就两者都思考现象背后的固定实体这个意义而言,柏拉图的理念与印度教的“普遍实体”之间有某些共同点。而佛教则从事一番复杂的讨论,为的是驳斥一切持久实体之存在。最受佛教指责的印度教论点就是有一个全能的创造者,即印度教徒心中的“自在天”(Ishvara)。在基督教出现前后的几个世纪里,曾经有过一些与印度教的主要哲学派别——这种哲学派别有很多——的拥护者们进行的辩论。我说的是那种认为有一个持久的创造实体(entite creatrlce permanente)的思想,这个实体自给自足,它没有先于它的原因,并且它通过一种有意志行为而进行创造。佛教辩证法一点一点地驳斥这种思想。比方说,我们来考虑一下全能(tout…puissance),因为一个造物主必须是全能的:如果造物主不“决定”创造,那么他就丧失了他的全能,因为创造活动在他的意志之外就已进行了。而如果他有意志地创造,他也不是全能的,因为他是在他的创造欲影响下进行创造。

让—弗朗索瓦——这与埃利亚的芝诺①的那些悖论一样漂亮。

①埃利亚(Elaia)为古代大希腊(今意大利半岛之南部)城市,其地为今意大利之卢卡尼亚城。埃利亚的芝诺(Zenon d'Elee)约生于公元前四九○年和前四八五年间,为著名哲学家巴门尼德(Parmenides)的弟子。他试图以一系列的悖论来证明运动之不可能性。他最著名的悖论有“箭永远不能到达靶”和“兔子永远追不上乌龟”等。按他的说法,一个运动物如要达到一个点,必须首先走完它与该点之距离的一半,而在此之前必须走完一半的一半,然后一直如此下去,直至无穷。称埃利亚的芝诺是为了区别于斯多葛学派的创始人基提翁的芝诺(Zenon de Citium)。

马蒂厄——一个造物主能不能是个持久的实体?不能,因为他在完成创造之前后是不同的。他其实成了“有所创造的人”。另外,如果他创造了整个宇宙,这必须意味着宇宙的所有原因必须存在于他身上。然而,因果律——羯磨(Karma)——的基础之一就是,一个事件,只要其发生的全部原因和条件还未被集合在一起,就不能发生,而当它们被集合在一起了,它又不能不发生。这一来就是说,造物主或是永远都不能够创造,或是必须一直不停地创造!这些推理和许多别的推理可以适用于所有那些敬重一个有着持久、全能、固有存在等天赋性质的造物主的传统。

让—弗朗索瓦——我非常惊奇。我仿佛是听到一位古代的持怀疑态度的辩证论者,或是伊壁鸠鲁派学者,或是斯多葛派学者的话,这些学派都驳斥那种认为有一个人格化的造物主上帝的思想。

马蒂厄——这种辩证法今天仍然继续在亚洲使哲学辩论充满生气。人们还将现象的相对的面,也就是表象的世界,与它们的最终本质区分开来。从一种绝对观点出发,佛教说一个真实存在的“实体”既不能诞生也不能消失;存在者不能从虚无而诞生,因为即使是无限多的原因也不能使不存在的东西发展到存在,也不能使已经存在的东西变得存在,因为这个时候它已不需要诞生了。

让—弗朗索瓦——我觉得是听到了柏拉图所述的巴门尼德的辩驳。

马蒂厄——无论如何,当我们从绝对真理的视角剥去因果过程的外壳,我们就能得出结论,这个过程不能将一些真正存在的实体联系在一起:或者是原因在结果之前消失,因而在这种情况下,原因——它已不复存在了——与结果就不会有任何关系;或者是原因在结果出现后继续存在,而这又排斥了所有的因果性,因为在同时性(simultaneite)之中不能有因果关系。

让—弗朗索瓦——啊!如果……

马蒂厄——呃!不……两个同时的、本身存在的实体不能有一种因果关系,甚至没有任何关系。

让—弗朗索瓦——有一些因果关系是在时间的连续之中,但还有一些原因与结果共存的因果关系。

马蒂厄——比方说?

让—弗朗索瓦——我呼吸维持我生命的氧气这件事实。原因,也就是空气中的氧气的实在性和我——呼吸它的人,是同时发生的。

马蒂厄——不,因为你所谈到的氧气,还有你的身体,每一刻都在变化,所以你说的不可能是固有存在、一边同时发生一边还相互作用的一个持久实体“氧气”和另一个持久的实体“身体”!如果种子和果实两者都是具备固有存在的实体测在这两个实体之间不可能有因果关系,不论这两者是同时的,还是处于时间的连续之中。因为原因,即种子,必须被毁灭以使结果也就是果实出现,而一个已不复存在的事物不能够制造任何东西。

让—弗朗索瓦——但这个,正确地说是原因先于结果的这类因果关系。因为有时间的连续,但同时,我们可以说在太阳的光和吸收太阳能的叶子之间有着同时性。我相信存在着两种因果关系。在连续之中有因果关系。

马蒂厄——并不是当前时刻的太阳制造了人们看见的叶子。

让—弗朗索瓦——我知道不是,然而是太阳光,在它到达这植物的那个时刻[创造了叶子],即使是它旅行了一段时间以穿越空间……我想说的是,就传统意义而言,既有同时相伴的因果关系,也有前后连续的因果关系。一切的连续都不是因果关系,一切因果关系都不是连续。这是休谟和康德的古老争论。

马蒂厄——其热量使植物得以发芽的阳光并不是在植物发芽时使之温暖的阳光。原因已不复存在了。如果我使我面前的这个杯子落下,原因和结果不可能会是同时相伴的——杯子在我推它的那个时刻并不躺在地上。

让—弗朗索瓦——可是当我刚刚向你举氧气的事例时……

马蒂厄——氧气并不是一个持久的实体,它总是处在变动之中。原因与结果并不是同时的。

让—弗朗索瓦——不是……我同意。

马蒂厄——氧气仍然还是粗浅现象,但这与使血液再生的并不是同一个氧气。

让—弗朗索瓦——支撑屋顶的梁乃是阻止屋顶崩塌的原因。在这里,原因和结果是同时的。

马蒂厄——我最终要说的是下面这一点:在相对的方面,也就是如我们所有的人都感知的常规真理这一面,因果律是不可避免的。可是,如果我们置身于绝对逻辑这一方面,则因果律不能够对一些具有持久、牢固的存在的实体发挥作用。即使是惟一的一个固定的、独立的、固有存在着的实体,都不在现象世界的任何地方存在。

让—弗朗索瓦——你谈的是一种事件性的因果关系,然而,还有一些结构性的因果关系。例如,一个被整体使用的机体……在水上漂的一艘船。水与船共同存在。水的密度是船漂浮的原因。水与船共同存在。

马蒂厄——准确地说,在实体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只有一些你所称的结构性关系,存在于各种暂时现象之间,我们称它们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此物存在是因为有彼物,此物在彼物的基础上发生。”没有任何事件是不顾别的现象而自我存在的。因果链中的每一个元素本身又是众多处在永恒变化中的瞬间元素的集合体,所以并没有一个由众多相互不同的独立元素在时间中的连续。这种论证揭示了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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