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梅森怕我闷着,不断地试图把我拉到他朋友圈里,我也只好端着酒杯陪着,说些没什么意思的笑话下酒,不知不觉,喝了一杯又一杯。
再去倒酒的时候,正巧之前同梅森打网球的那个亚洲土生也在倒酒。
他看看我,“你和梅森在一起啦?”语气里仍然有掩饰不住的敌意。
我也不耐烦他:“我和梅森在不在一起,同你有神马关系啊?”
那人脸一板,刚要发作,克马嘻嘻哈哈的走过来,“喂,别聊啦,小子,来帮把手,拿蛋糕。”说着,搂着我的肩就向里面走。
他的北京话,听得我顶过瘾,就跟他进去了。
“你北京话哪儿学的啊?”我忍不住好奇地问。
“我北京住了两年,交了仨北京妞儿。”他笑嘻嘻的说。
“同时啊?”
“说什么呐,咱是那种人嘛。”克马一脸委屈的大叫,叫完回头看看外边,又拍我的肩:“哎,我说你啊,刚才那小子要是说了些什么,你可千万别往心里去,他吃你的干醋也吃了三年啦,给你点态度,你就当看不见得了。”
“啊?”我被他讲得摸不着头脑:“三年?这打哪儿算起啊,我认识梅森才半年,你认错人了吧?”
克马一愣:“原来你不知道,那我多嘴了。”他转身开冰箱取蛋糕,那意思是不打算说下去了。
“别呀,哥们,这半截半的,你想吊死谁呢?”我也喝得差不多了,索性拉着他耍赖:“你不说我和你没完。”
他被我缠得没辙,就说:“这事儿吧,你最好问梅森,他自己的事儿,自己说得最清楚,不过呢,俺们朋友都知道他喜欢你,喜欢好久了,估计有三年了,那会儿你还没成年呢。”
他拿了蛋糕往外走,梅森找了进来:“小孩儿,躲起来讲北京话呐。”
我看着他傻笑:“这下你的读唇不灵了吧。”
梅森摸摸我的脸:“傻小子,喝多了你,要不去洗个脸?”
我走到洗手间,趴在马桶上吐了一会儿。
梅森跟在后面拍打我的背,说:“看,真的喝多了吧?”
我站起来趴在水龙头上喝水,漱口,抬起头看看镜子里的自己,脸色惨白,眼睛湿漉漉的,嘴唇却肿了似的非常之红。
我转头对梅森笑,说:“才不是,这是我的秘密武器,胃不好,说吐就吐,好处是喝不醉长不胖。”
“所以你爸那么高大你这么瘦小。”梅森说。
“去,”我翻他一眼说:“我最近还努力长了一公分呢,都179了,你干嘛整天讽刺我,嫌我身材不好就直说。”
“得,我哪里敢嫌你,”梅森抱怨:“我巴结还来不及呢,整天都没给过我个好脸儿。”
“谁说的,”我辩解:“我现在不就在给你好脸儿呢嘛。”我回头看看,返身坐到洗手台上,叫他:“过来。”
我抱着他的腰,把脸放在他胸前,良久。
梅森摸摸我的头,问:“又难过啦?”
“没,”我抬起脸来看他:“你喜欢我多久啦?”
“怎么啦?”
“有三年没有?”
梅森低头看我:“克马和你说的?”
“怎么会?三年前,我们都不认识,那时我是什么样子的?”我问。
“嗯……很小,比现在还矮个几公分的样子……,非常的可爱……”梅森微笑着说,又问:“还想知道什么?”
“为什么会喜欢我?怎么开始的?”
他抬头看着墙,好像回忆的样子:“哦,其实挺偶然的,三年前,我有天去Robson广场的那个U大分部办事,旁边就是路考中心,出来的时候,正巧看到你刚考完路考,从驾照中心出来,举着刚拿到的驾照在台阶上跳舞,在东相他们几个人面前蹦来蹦去的臭美……”
他低头摸摸我的脸:“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你,我当时想,我从来没有看见过这么漂亮的男孩子,美得像一朵百合花。”
我恼了,呸他:“胡说八道,男孩子怎么能象百合花,男孩子都像什么大海啊,岩石啊,高山啊,你再这么说我,我和你急。”
梅森白我一眼,“你要这样我不说了。”
“好好,你说。”
他不出声,摸着我的头想了半天才说:“其实就没什么了,全我自己的感觉,那天我看你很久,看你跳舞,翻跟头,滑滑板,我在你那个年龄的时候没什么朋友,因为我的同学都比我大很多,同龄的又太蠢,但看到你和那些明显比你大的男孩子们相处的那么好,我很羡慕。”
“后来我看见你开走了一辆黄色的莲花,虽然不是最顶的那款,但也说明你的生活很好。”
“再后来我开始不断的遇到你,Robson街,那个街口的星巴克,Monogo冰淇淋店,Denman的甜品店,都是我经常遇到你的地方。因此我就变得一有时间就去那个街角的星巴克坐着,有的时候我自己,有的时候和朋友,有一次居然发现我们在同一个店里剪头发,我于是就跟你的理发师套近乎,拿了你的appointment,这样每次剪头发都可以遇到你……”
“我发现你是个很花心的孩子,总是带着不同的女孩子出现,有天你带了一个很高的女孩子来,我觉得那女孩简直像你的阿姨,你还给她买冰淇淋,气得我……”
我哈哈的笑,说; “哪有那么夸张啊。”
“你的莲花不见了,开了几个月的civic,我看你灰头土脸的样子真的很好玩。”
我郁闷,莲花被我撞毁了,老爸生气,买了辆本田思域惩罚我。
“去年吧,有一天见到你开了大宝,和崔世铉一起,你高兴得不得了,藏都藏不住,一看就知道是恋爱了,看得我又高兴又后悔。高兴的是原来你也会喜欢男人,后悔为甚么没早点去认识你,排队买咖啡啊,剪头发啊,打个招呼认识一下其实是很容易的,我这里犹犹豫豫的,却被姓崔的那小子占了先,气死我了,都是你那些个女朋友闹的……”
梅森顿住了,低头吻我:“看在我喜欢了你这么久的份儿上,和我一起吧。”
“总说我傻,你才傻。”我既感动又无奈:“我家的事你又不是不知道,和你好又能好多久,你的武功还能高得过我老爸不成。”
“我想过了,”梅森很严肃的说:“你认识的人里,唯一能与你老爸抗衡的就是我了,我不象崔世铉,我事业经济基础都已经稳定了,不怕失业,你老爸的势力影响不到我,如果我们一定要在一起,他也没办法。”
我愁眉苦脸的看着他:“何必呢,我这么麻烦,你喜欢谁不行非得喜欢我?再说,我现在,也没办法再去喜欢人。”
“没事,”梅森说:“我可以等的,等你慢慢喜欢上我,反正也等了这么久了。不过等也不耽误我们一起啊,先和我一起好不好?”
“哼,”我白他一眼:“我怎么觉得你比谁都会投机呢,我又不是萝卜,还得先占个坑。”
“那行不行嘛?”
“你还是等我先想想吧。”
崔世铉要我等,我要梅森等,各人有各人的冤孽,这个变态的世界!
作者有话要说:!
妞儿们,克马好玩儿吧?确有其人哦,名字也是这个,那筷子用的,比俺溜多了,几款筷子游戏还是他教俺的,那辆车也真实存在的……话说温哥华的神人是很多滴……
为啥警察看到他的车会以为他是议员涅?是因为为了讨好华裔,白人议员都会有个中文名字。
PS:那个心灵脆弱的妞儿明天不要看,为啥?俺也不知道……
………………
将我与我的绝望凌迟处死
我和梅森的关系,从那日生日会回来,并没有什么进步。
感动,是真的,我也不再抗拒同他出去,吃饭喝酒,偶尔吻一下。
但感情这回事,不是感动就可以的。
我和梅森之间,也不止是隔着崔世铉那么简单。
。
这日因为要在学校赶一个报告,我留在实验室,到半夜才回来。
进屋发现老妈居然在等我,吓了一跳。
据说当年那个美丽的女兵本来是想生个女儿的,待到生出来,却发现是个儿子,气得往一旁一扔,直想饿死算数。
今儿这是怎么啦?难道是老啦?
我的疑惑更甚,尤其是当老妈居然端了碗粥给我的时候。
我吃粥,老妈就坐在我身边唠唠叨叨:“你说你是不是矫枉过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