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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谈判特点在十几岁的时候虽然还没有成形但已可见端倪。试想想年轻人求爱时的情景吧。
这时的谈判对方已不是溺爱自己的父母(爱子之心使他们谈判时在情感上处于下风),而是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的异性。他或她对你没有天然亲情的情感负担,此时可以与你谈情说爱,但过一阵子以后,也可以移情别恋另找他人。而可供选择的“他人”,还确实不在少数。
由此产生的烦恼对你来说,此时已成为过眼烟云,但也不妨回想回想。想想对方年轻的脸庞,回味一下当年的忧伤(不过,千万别因陈年旧事而生气!)
在这种早期的爱情谈判中,你身上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一是儿童时那种谈判意识已然丧失,不会脱口而出提出过高甚至近乎不可能的要求来获取心灵上的暂时满足。
二是学会了自我剖析。的确,学会自我剖析(或者说自己跟自己谈判),正是从这儿开始的。你会衡量自己的要求,考虑自己有没有选择的余地,从而去接受任何能得到的东西,梦中的理想对象既不可求,便退而求其次找一个现实有可能的伴侣。
长话短说,总之你选择了妥协(要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你又后悔起来,那就太糟了,你会像对待陈年的玩具一样,恨自己当时怎么会挑上了他 (她)的)。
生活既不会是冰淇淋,也不会是卷心菜。两者常常相伴而来。谈判的艺术就在于善于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你眼里的卷心菜在对方眼里乃是冰淇淋,反过来也一样。你的卷心菜(要提供的东西)是对方的冰淇淋,对方的卷心菜(需回报的东西)是你的冰淇淋。
会做买卖的人,善于发现买主的需求,提供自己能提供的商品,这样才能买卖成交,皆大欢喜。
谈判的目的不是“取胜”,而是“成功”。成功的谈判,双方都不会有损失。因为你心里的“枭”,既助你成功,也使对方成功。
本书所反复阐述的就是如何复苏人们在儿时的那种谈判本能,并将其去芜存精纳入成年后的实践。
卷心菜(3)
自我测试2 释评
1.a)正确(只要你已是离开母体有几天的婴儿)。一个人出生以后不知经历了多少次的谈判。你选择这个答案说明你已看到了这一点,故可评为“枭”。
b)你对上述一层意思虽不能说完全没有看到,但半明半暗,不大肯定,所以只能评为“羊”。
c)无疑你认为这一表述不能表明你从事专业谈判的经验,所以才选择“不如此”。可是你理解错了。这个表述是概括讲你有生以来的全部谈判的。这说明你思考过于刻板,缺乏机智,所以只能判为“驴”。这也许令你难堪,但那也没有办法。
2.a)啊,发现“狐”了!你这人够聪明,能看出表述中的文字陷阱(“取胜”一词的真实含义是什么?),但也够狡猾,绕过它选择了个模棱两可的答案。真是一头“狐”呀!
b)正确。只着意于取胜, 以后就可能丧失很多做生意的机会。人家这次吃了亏,下回还会和你打交道吗?最好的,也是最明智的选择是:将目标定为“成功”而非“取胜”。你有此远见,显然可评为“枭”。
c)不想吃亏不等于必须“取胜”。一味追求取胜将限制你的回旋余地。所以说,你够不上“狐”的狡狯,也没有“枭”的明智,只能评为“羊”。
3.a)你这人也许是块适于做处理奖惩或冤情的人事经理(或者律师)的料,太古板了,只能评为“驴”。诚然,双方对问题的看法是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才有了谈判的可能吗?
b)正确。肯定是只“枭”。
c)你为什么这么提问题:诚然,你有你的“事情”,他有他的“事情”,
不管是哪一方指的“事情”,也无论有无共识,都是可以谈判的。你的选择处于“狐”与“羊”的交界处,为了叫你长些记性,在谈判
中增加点“狠劲”,故判为“羊”。
4.a)答案正确。是头“狐”。
b)不正确。提建议的人没有人会认为自己的建议是“不合理的”。只从一己的观点来采取行动,极不保险。更何况拔腿就走也做得太绝了,缺乏回旋余地。实际上,你还可有其他的选择,包括了解一下对方拒绝的理由。我要是谈判的对方,不等你走出门,就会冲你的背影大叫一声“驴”了!
c)我明白,你会解释说这只是“软化”对方的一种战术(对比,我只能报以一声长叹)。这说明,你的狡狯还够不上被称为“狐”,只能判为“羊”。注意:你一定要走的话,也务必要告诉对方重回谈判桌的时间,否则,你的招数只能得到适得其反的结果(作为“狐”的话,对此一定会预先考虑)。
注意:请将你的答案归类,记载进附录2的判断表。
谈判者最不该做的事(1)
——如何避免仓促成交
自我测试3
1.你想出售自己的游艇,并得知卖得好的话能到手十五万镑,于是想去登广告。某人得知这一消息后,找上门来表示愿意出价十六万五千镑并且付现金。此时你将:
a.二话不说,立即成交
b.请他等广告刊出后再谈
c.再讨讨价
2.你想买游艇,恰好听说有艘“伊莎贝拉”号已登出广告,开价十五万镑。但你出售旧游艇加上从银行贷款只能凑足十四万三千镑。你找上门去向卖主表明了自己的(强烈)愿望,还告诉他只凑到了十四万三千镑。对方同意按此数成交。你认为:
a.这个价格无法拒绝
b.里面有没有别的名堂
c.庆祝做成了一笔有利的买卖
3.有位才华横溢的年轻女演员想在电视台的黄金时间的节目中露露脸。此时,她遇见了一位电视剧制片人,那人答应让她在一部侦探片里担任主角,但对她说,不出名的演员不能拿最高级的演出费,但如果她愿意“廉价”出演,则片子一上电视,她马上就能出名。那以后再参加演出,片酬就会“车载斗量”了。你看她是该:
a.叫那人“去你的吧”
b.欣然同意,反正凡事总得有个开头
c.既然叫当主角就得拿主角的价码〖Zei8。Com电子书下载:。 〗
谈判者最不该做的事是什么?讲习班的学员们做了形形色色的回答:
“伤害对方。”
“使对方不快。”
“越过对方直接找他的上级。”
“让他出洋相。”
……
当然,以上种种可能都属于不该做的事之列,但却不能算为“最”不该的事。最不该的事只能是:“接受对方的第一次出价。”
为什么说这种事最不该做,尤其是如果那个价钱实在“好得令人难以拒绝”的时候呢?
初出茅庐的营销员们最易不假思索地为对方好得“令人难以拒绝”的出价所诱惑。他们之所以好如此行事,部分原因是由于其所受的训练使他们变成了只顾抢订单的人。“订单!订单!第三还是订单!”培训者不厌其烦反复灌输的就是这一点。可是他们却忘了教给学员,生意场上还有同样重要的另一条:要有盈利观点。这么培训出来的人就好比电子游戏机里的足球运动员,在编程序时漏掉了编进区分己方和对方球门的程序。所以他们只会射门,却不管射进的是哪家的球门!
其另一个原因则是缺乏经验。
人在完成了一件艰巨任务以后常会产生一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读者如果有过推销冷门货的经验,定能体会到千方百计寻求第一份订单时的那种酸甜苦辣,和找到买主后的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正是这种不正常的满足感促使初出茅庐的推销员一听到有人出价就欣然同意,马上签约,抓起合同便跑。在这一点上,妇女比男子汉强,她们从小就从妈妈那里受过熏陶,绝不会轻易接受碰到的第一个男性。
要是这个习惯只是缺乏经验导致还罢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能自行消失。怕就怕吃一堑不长一智的人,那只有请他改行了。
但是具有这种倾向的人在谈判者的行列里不乏其人。有的甚至还是久经沙场之辈。一个人只要走上谈判这一行,总有一天会遇到这样的“第一次”挑战,但反过来它也正是使你增长才干的机遇。不远的将来你肯定就会遇到这种诱惑,无论是被你碰上,还是被其他人碰上全都一样。
请听我讲一桩接受第一次出价给一位谈判老手也带来了痛苦的真人真事。在苏格兰西部有好多家游艇俱乐部,会员全是有钱人。不过也像世上其他事物一样,人之不同,各如其面。财富有多有少,游艇也有的豪华,有的一般。在这个圈子里人们区分社会地位只看他的船有多大,性能有多好。这的确有点莫名其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