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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华一阵眩晕倒了下来。
紫沫的洁白的额间的花苞时隐时现,刹那间花苞在七彩神光在光晕中渐渐绽放。花朵晶莹剔透明艳至极,这便是上古之花,重生之花,续缘之花。
好像过了很久很久,幕华渐渐醒来,腹上的伤口已然痊愈。但身边的紫沫却不见了。
他慌忙地寻找,慌忙地唤着她的名字:“沫儿······沫儿······”
终于在一片紫藤花海中,看到一个紫衣女子,她正背对着他立于花海之中,翩然地跳起了一支舞,妙曼的舞姿从她的脚尖渐渐绽开,紫色裙裾飞舞的那一霎,像是一只展翅欲飞的紫蝶,好看至极。
他知晓,这不知普通的舞步,正是艳绝三界的旋梦的舞步。
她缓缓转过身来,指尖绽开一朵玉兰,浅浅一笑。
“我叫紫沫,紫霞的紫,相濡以沫的沫。你呢?”
幕华唇边划开一个灿烂的笑容。
“幕天席地的幕,芳华的华。”
作者有话要说:哎,各位还没完呢!还有番外,番外很甜蜜
☆、第四十七 章紫沫番外 上
【幕华的美食和美色我无法抗拒】
我以为自己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孩子,可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女子竟然能活了五百年不老不死,那也确实不平凡。那时候我并没有想太多,后来知晓我自个是谁的时候,有些震惊,我居然是一位公主。还是魔公主,如果命在再好一点,也许,可能,应该,一定是九重天上的仙公主了。可是命运总是会出乎我意料之外。
我从小生活在与世隔绝的辰依山仙境之中,不知世事,从小除了照看我的如诗姐姐和师父之外,我再也不认识其它的人。虽然有时候有些闷,但可以仙境中的鱼虫鸟兽为伴,也是自是有一番乐趣的。
那年,我六岁,还只是一个小丫头,每日坐在湖心亭望着高高的天幕,等待着一个人腾云到来,那个人,便是我的师父,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怎么依赖师父,也许那时候还小,只是依赖。什么都还不懂。
可是,那天,我依旧如平常一般在玩弄紫藤花瓣时,师父来了,那天正好事我的生日,我很开心。
那晚,我调皮地在紫藤树下用手蒙住他的眼睛,他眼神依旧冰冷,我很失望,有时候,我只是想师父笑笑,一下下就好,可是他始终都没有为我绽开一丝笑意。
那时,他问我:“沫儿要许什么心愿吗?”
我沉默半晌,笑嘻嘻地说:“沫儿长大以后要嫁给师父,做师父的妻子。不让师父伤心难过,沫儿会一生一世陪着师父身边。”
那刻,我记得他的表情,微微愣怔,微蹙的眉眼缓缓舒展开来,只是淡淡地将手放在我的发髻上,说:“你还小,很多事情都不懂。”
确实那时候的我是还小,而他也只是当我是小孩子不懂事,随意说说的,可他不知道的是我把那句话当成是对他的一种承诺。
直到我长到最好看的年纪,十六岁。
师父再一次来到辰依山,这一次,他看我的眼神不一样了,让我微微惊讶又有些开心。直到师父把我送上天界,我明白自己有任务,却是没想到这趟天界之行,让我真正确立自己的心意,我喜欢的那个人,不对,应该说从小喜欢的那个人,是我唯一尊敬的师父。
那时候,我觉得我的想法一旦成立,负罪感便加剧,一个比我长了千年的长辈,我居然会喜欢他,这岂不是乱伦。于是这种想法几乎每次一涌而出的时候都被理智给扼杀在摇篮之中。
可是,那一夜,那一吻,注定了脸理智也压不住我这乱伦的想法了。
那一夜,我回房后,我彻夜为眠,一直盯着房间里的烛光,眼睛睁的大大的,脸颊前不久的酥麻烤的红红的,我觉得这是幻梦一场。
第二天,可爱很无奈地说我是黑眼怪,我很生气地抓住它的苗苗,将它痛扁一顿,于是它改词了,说什么,春梦一场黑神怪,于是又被我打出了房间。它很无奈地跑出找那九个情人。
直到后来,我嫁给了落天,却在婚礼上发生一场血战,师父死了,那一刻,我的心像是碎了一地,疯狂的灵力上涌,恨意蔓延,我不知道这灵力打哪里来,我一个法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小仙,竟然能杀死肆虐三界的妖界之主,之后我的英雄事迹被传颂三界,许多人都对我赞叹不已。
那时候,沉在悲伤中的我,无力理会那些无聊的拜访,不知道我的屋子外已然是排着长长的队伍。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晓,原来我的父亲是一念之间由仙转魔的高手之中的高手。
那是自然,父亲是出生是非凡,祥云满布宫殿不说,九只仙鹤还盘旋其上,一般有这般排场的,古往今来少之又少,我父亲正是其中之一,但又这样命运的的人,离仙越近,离魔也愈近,很容易介于仙魔之中,既然父亲能在那次救母亲的时候爆发出强大的灵力,一念成魔,我身体里流着是父亲的血液,然而我自然也是有这方面的功能的。
我又想,当时没有成魔的原因只爆发出强大灵力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我身上的父亲的疯狂血液被母亲综合了。事实证明,也只有这么一个原因了。
我的师父轮回过后,性子更是优雅许多,我初见他时候,竟然像个傻瓜一样,不知所措。话说这正是青春期懵懂的时候,我情窦初开,爱上幕华也是理所应当的。可回想起那时候该死的落天给我喝了他们家的独家秘方,使我忘记了一切,可是记忆虽然遗忘,感觉却不能忘记。我还是心动了。
随后跟着幕华,总以为落天和幕华有一腿,我于是成了无奈的第三者,每次,都有醋意涌来,我每次都要被酸好几回。可是,最后他们居然都向我告白了,虽然一个是高调的,一个是低调的,但我都照单全收。
说是说这样,我还是乱了。直到幕华先发制人,做了一餐最又看又好吃的美食,我就被完全收买了,终于原因,我觉着还是有那么以下几点的。第一,我在辰依山吃的都是些粗茶淡饭,根本不懂何为美食。青菜豆腐随便一混,以为就是人间美味。第二,虽然上了天界,有的是美食,但是听说九重天上的仙女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我要是吃了,不但被排斥到底,还会坏了她们的名声,所以那一次可爱不见了,我找它的时候,路过了厨房,看着一盘盘美味的鸡鸭鱼肉,我口水都会流出来了,可是,为了不被轰出九重天只好忍了。
所以,当幕华告白的时候,我确实是被美色和美色齐齐收买了。所以可怜的落天只能当兄弟了。
种种迹象证明我是个吃货,要想拽住吃货的心,必须做到抓住吃货的胃,幕华深深了解到这一点。
关于吃货的来源,可爱若称第一,我绝对服气,它曾经一度被落天收买,成为我身边的间谍,远远不止那些在天界上的狗血事件,还有下凡之时,它们就曾有约定,可爱负责监督我,不能让我的魅力外泄,例如,如果我哪天要是想把妆化得浓一些,定然被可爱骂道狗血淋头,所以一般我都是在平常不重要的场合里素颜上阵,在重要一点的场合里淡妆上阵。又例如,我不能太靠近凡间男子,怕我被勾搭过去。
可是日防夜防,终归我还是遇见了那个美死人不偿命的幕华,他优雅从容,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我不喜欢的。于是我终归还是被幕华勾搭过去了。
可见命运不是说躲就躲的,缘分不是说防就防的,难怪古人说什么来着,古人千里来相会,千里姻缘一线牵。这话说得真没错。
对于幕华是无法抗拒,我是由倾慕到喜欢到浅爱最后到了深爱,最后无法自拔,我把我的所有都给了他,总希望他能得到我最好的,可能就是因为这样,我不容许幕华对我有一点欺骗和利用更别说是背叛了。
我一向是走极端的,这一点是被可爱证明过的,下凡期间,可爱曾经拉着我去街上买美食,一个非常嚣张的恶霸曾抢去我刚在美食店铺老板那里买的炸鸡。他一番强词夺理和威逼利诱之下,老板还是将炸鸡给了他,我一怒之下,直接把炸鸡变成石头,我们俩谁也得不到。
可爱曾说的我这是小气,我为此辩解一通,说的是,美食最大,其他靠边站。可爱很奸诈地问我:“如果幕华的美色和美食,你选一样,你选择什么?”
我算是被问倒了,于是只能很无赖地说:“两样同体,美色与美食兼具才是幕华!所以我要幕华!”
可爱被气得晕倒。
这便可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