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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时行-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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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宜奴想来打得便是这么一个主意。

玉尹倒也不觉得奇怪,见徐婆惜同意,自然也非常高兴。

午饭时,燕奴从铺子回来,还带了些酒菜饭食。

徐婆惜也帮着燕奴拾掇了一阵子,和燕奴在厨房里吃了饭,还把碗筷清洗一番,这才告辞离去。

“小乙哥,方才婆惜说,以后要晚上来学习?”

“嗯!”

“奴有个主意,不知道当不当讲。”

玉尹诧异的看了燕奴一眼,“九儿姐今天怎恁不爽利,说话也是吞吞吐吐。有甚话,说出来便是。”

“奴觉得,婆惜对大郎,并非无情。

方才吃饭的时候,奴听她说话,似有意无意,想要打听大郎的事情。这晚上求学,回去时必是晚了。这些日子开封府也不甚安静,特别是郭三黑子跑了以后,桑家瓦子那边好生混乱。奴的意思是,何不让大郎送她回去,也能保婆惜安全?”

咦!

玉尹还真没有往这上面去想过。

天地良心,他让徐婆惜晚上来学戏,主要是为了方便他日间做事而已。

不过燕奴这个主意的确是不错。

玉尹正揣摩着,让杨再兴奋发一下。

可单凭一个飘渺虚无的未来,恐怕也很难让杨再兴振奋。

如果有徐婆惜这个动力在,杨再兴怕也不会拒绝……说实话,玉尹没打算让杨再兴学成苏东坡之流的风雅名士,更不曾想过让他做什么白屋相公。之所以要入书院,是为了多一层保护。到时候杨再兴便是从军,那也是投笔从戎,可作一段佳话。

这就是一个高低的问题。

似岳飞那样,招刺投作效用,便终身摆脱不得武人的身份。

可是,自有宋以来,武人的地位一再降低,即便是到了明朝,也未见有太大改善。

一入武行,便终身难改。

武夫当国的时代,恐怕是一去不复返。

即便玉尹有能力去做出改变,也非短时间内可以做到。更何况,他而今也没有这个能力。

武夫当国?

那等于是和整个大宋的士大夫阶层抗衡。

玉尹自认,他还做不到这一点!

既然做不到,而且又想要改变……前世社会上流行一句话:当你无力做出变革,不妨且先融入其中。

所以,读书人这层皮,对杨再兴,对玉尹,都极有用处。

君不见罗德,在开封府何等落魄。

可是到了太原府之后,便立刻得了重用。

据燕奴说,罗德而今是忻州团练使季霆的书记,掌管着整个忻州兵马辎重的调拨。

这如果是罗德还在开封,完全无法想象。

就连罗一刀,一介配军,也因为罗德的关系,在阳曲县颇为风光,还得了个闲职肥缺。

为什么如此?

罗德有能力固然是一个原因,但最为重要的,还是罗德那读书人的身份。

便是他被人陷害,被书院驱逐,也是个读书人。而且这种人,用起来是最让人放心,他们在仕途上很难有大作为,便只能做人幕僚,尽心尽力去辅佐。换句话说,罗德而今也算是一个另类的刀笔吏。不过与刀笔吏不同,将来季霆如果飞黄腾达,那么罗德就能获得入仕的机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成就也不会小。

这就是读书人的好处!

对于这个时代,玉尹自认了解不少。

哪怕是为日后谋,他也要在自己身上,加上一层读书人的皮……

“我这就去屠场一趟,顺便和大郎说说这个事情。”

玉尹说完,便站起身来,“九儿姐晚饭莫再等我,若有急事,可以到牟驼岗柳大官人的田庄寻我。我和大郎商量之后,还要去牟驼岗一趟,顺便拜访一下朋友。”

卷三 风波恶 第140章 赐命从何来?(二)

穷的时候,天天想着万贯家财。

可真要是有了万贯家财时,又发现好不麻烦。这年头,没有银行这种机构,有钱人家大都建造有地窖,用于储存钱两。可玉尹没这个条件,更没有这种想法……家里面存在几万贯,还有一张价值近十万贯的枯木龙吟古琴,让人头疼至极。

而今家里,是真离不开人了。

要么玉尹在家,如果玉尹不在家,燕奴便不能出门。

其实这个问题,昨日燕奴便提了出来。可一时间,又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怎不让人愁煞?

换个住处!

这的确是一个好主意。

换个宽敞的宅子,可以请些人来操持,顺便还能看护家宅。

而且开封府偌大城池,空置的宅院的确不少。要想找一两个合适的宅子,问题并不算大。难的是,那些宅子动辄几千贯,乃至于上万贯,价格着实太过于昂贵。

人言开封居大不易,果然不假。

便是这宅院的开销,便非等闲人可以承担。

想想李清照吧,她老爹李格非也是当代大名鼎鼎的文士,官至礼部员外郎,可是终其仕途,始终是靠租赁他人房子安身。直到他致使以后,才凭着毕生积蓄买了一处宅院,算是在开封能够安家立业。这开封城好一点的宅子,可真不便宜。

燕奴有意置产,但玉尹却不太同意。

而今,绝不是置产的最好时机。他心里已经有了打算,不过还没有和燕奴商量。

他打算把屠场迁到城里,先租赁一处宅子。

三岔河口的屠场,若是按照市价,能买到三五百贯的模样;还有罗一刀的那处宅子,也能卖到五百贯靠上。两处宅子卖了,差不多到手能有一千贯。在去开封府,找肖堃打听一下,在外城找一处大一点的宅院,租赁下来,一年也不过三百贯。

等到靖康之后……

玉尹不敢说出这个想法,甚至还会为此感到羞愧。

靖康之后,开封府的房价必然暴跌,他可以趁机低价收购。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前提:开封府依然在大宋治下!若非如此,他宁可搬离东京。

如果不是家中这宅子是祖宅,玉尹甚至也想卖掉。

这样便有一个好处,大家能住在一起,相互间更可以有个照应,便真个发生危险,也不至于无法应对。

但这件事,还要和燕奴商量。

毕竟好端端的有自己的房子不住,偏要租赁房子,岂不是有些怪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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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东京,玉尹感觉并不轻松。

说起来,这里没有在可敦城那种刺激,日日面临危险。但这开封城里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足以让人头疼。可敦城的人际关系很简单,而开封城的人际关系,实在太复杂。

玉尹牵着马,出城离去。

在前往三岔河口的路上,还在为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感到心烦。

三岔河口,汴水湍急。

初秋将至,汴河的水流一下子变得充沛许多。

在距离屠场不远处,有一块平坦的河滩。此时正围聚许多人,不时传来一声声惊呼和喝彩。

玉尹到了屠场一打听,才知道杨再兴等人在河滩上练武。

屠场里,只剩下几个小娃子看门,见到骑着暗金的玉尹到来,一个个露出了紧张表情。也难怪,这屠场玉尹很少前来,刚开始的时候,也只有杨再兴和高十三郎两个人而已。如今已经有十几个人聚集在这里,大多数人玉尹都觉得很眼生。

便直奔河滩,远远就听到棍棒交击的声音。

人群中,王敏求眼尖,一眼就认出了玉尹,忙快步迎上前来。

“小乙哥怎地来了这边?”

“三哥,在这里住的还好吗?”

王敏求挠头嘿嘿一笑,“多亏了小乙哥仗义,而今大家都能吃得饱,睡的香,不晓得多开心呢。”

“习惯就好,习惯就好……对了,大郎和十三郎呢?”

王敏求一指河滩上的人群,笑呵呵道:“大郎和十三郎正在比武,大家在看热闹。”

“呃?那定要去瞧瞧。”

玉尹突然来了兴致,便翻身下马,牵着暗金走过去。

杨再兴的武艺,他领教过,的确是非同小可。但是高十三郎……玉尹却真个从未见过他动手。

而今既然与杨再兴比武,说明高十三郎的武艺,也不会太差。

王敏求上前,分出一条路来,玉尹便走了进去。

河滩上杨再兴赤着膀子,手持一根丈八长的白蜡杆子,和高十三郎正打在一处。高十三郎一身短打扮,手中木棒长约三米左右,比杨再兴的白蜡杆子足足短了一米。可是两人棒来棍往,却是不分伯仲。杨再兴手中的白蜡杆子犹如一杆大枪,呼呼作响,幻化出棍影重重。高十三郎的木棒是一根硬木,在杨再兴那疾风暴雨般的攻击下,丝毫不落下风。反而每每反击,都会让杨再兴一阵手忙脚乱。

玉尹站在一旁观战,心头一动。

他有一种感觉,高十三郎的棒法看似平淡无奇,却又蕴含千般变化。

单以身手而言,高十三郎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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