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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妻当娶长条条-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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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到这个,茅三三也总算想起前两天被自家大哥打岔忘了的事情,连忙把之前为毛这歹人犯案也就算了,还提前放鬼打招呼的事情说出来,省的待会儿又忘了。
  茅盈听了也想起来,当初自家弟弟还因为来给人家驱鬼,结果把自己弄丢了,为了挣钱甚至摆摊算命的事……艾玛简直不忍回想,茅山那点儿脸面被丢的比狗舔的还干净。
  “那人对于刘家有什么镇邪的东西应该有数,只是估计不准确,结果失了手。”沧冴一边说着,一边盘算自己那些个仇家,到底哪个这么没脑子,智商残缺这也算是一个线索不是?
  润园的几人正在琢磨下一步的事情暂且不提,朱家那里因为茅慎行把祸首拿走,又顺手扔了几张清心符——咳咳,这玩意儿最近量产比较大,不值钱——的缘故,显然朱家二舅母也不犯浑了,可怜巴巴的求着把老婆母给接回家,刘秋月算是彻底解放了。
  小丫头为了表示感谢,所以决定用自个儿的私房钱买件礼物送给茅慎行,以表达自己内心涛涛不绝的景仰之情。
  于是,茅慎行收到那块儿手表的时候,还有些懵,他当然不能收,可是人小丫头说话了,这是块男表,他要是不要,自己也没法带,那才是真浪费。
  “那你给你哥不就成了,他常常在实验室里带着,不能用手机总要用表的。”
  “咳咳,那个,我哥他有呢……”刘秋月含糊不清的说道,她能说这表她买了两块儿一样的么?她能说她看好他哥跟行哥么?她能说居然没有男男款的情侣表这不科学么?
  显然不能……
  最终,茅慎行拗不过小丫头,只好收下了,想了想,干脆回头问问清普小丫头生日是什么时候,回头再回礼得了。
  刘家引出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润园里的几个算是弄清了大半,想要彻底解决,恐怕还要从长计议了。
  温端打算在Joy婚礼之前带泱泱去见一见自己的家人,所以很快两人就启程离开了,目的地自然先是祖父母那里,至于父母,反正已经见过,不急于一时了。
  Joy的婚礼定在12月20日,说实话,外国人结婚好像真不怎么挑日子,大概是觉得哪一天大家有空所以凑在一起乐一乐之类的……
  反正泱泱是这么觉得,他们到达的时间算早的,距离Joy的婚礼大概还有十几天的时间。泱泱要来的事情,温端已经通知了祖父母,不过这两位正度第不知道多少次蜜月的老两口啥时候回来就真说不准了。
  一下飞机,温端就带着泱泱先回家里了。
  泱泱对于这里迥然不同的季节十分好奇,虽然温端之前也解释过南北半球,自转公转之类的常识,不过听说和见到还是感觉差异好大。
  本来在泱泱看来,纵使是季节不同,顶多也就是稍有差别,所以无论如何十分坚定地带了几件毛衣长袖,但显然,完全相反的热浪让泱泱明白之前在飞机上温端让他换上短袖是多么明智的事。
  位于吉斯伯恩区的这片农场大概算是温端的第二故乡了,他在这里生活了十四年,几乎占到了他至今为止生命的一半儿时间。
  如今这个五百多公顷的农场已经彻底划到了温端的名下,是当初他祖父母送给他的成年礼物。农场的事务现在都是由温家的老管家莱茵·赫兹打理的,莱茵是个黑头发蓝眼睛的帅老头,已经六十多岁了,为温家工作了整整四十年,如今算是到这里养老。
  从机场出来,温端就联系了莱茵,并阻止了这个老人想要来接机的想法,下午两点多,温端带着泱泱乘车到了农场,门口是已经等候多时的莱茵。
  泱泱虽然也在电视里看过高鼻深目的外国人,偶尔餐厅里也会出现那么一两个,但是和外国人这么近距离接触,甚至聊天,还是头一回,更何况还是一个会说汉语并且字正腔圆的外国老头儿。
  莱茵其实还是有些惊讶的,他十分了解温家人在某些方面是多么保守——好吧,这家人甚至坚信一辈子只能结一次婚——所以,对于端居然找了一位同性,呃,妻子这件事,莱茵真的十分意外。
  “我得说,端你被上帝眷顾了,你拥有了一位天使。”莱茵不得不承认,端的小妻子十分可爱,也许这才是真正的瓷乡男孩。
  “莱茵你叫他泱泱就好。”
  打过招呼莱茵带着两人往家里走,坐在电动车上,农场里的各种动物让泱泱看得目不暇接。温端也没有打扰泱泱,一路上与莱茵说着这些日子农场的相关事宜。
  显然,骨子里日耳曼人的严谨对莱茵的影响十分巨大,农场不仅井井有条,甚至在某些事务处理上,莱茵的认真让温端这个主人都自叹弗如。
  莱茵的房子就在温端的小屋隔壁,刚一进院子,泱泱就闻到了食物的香气,被飞机餐摧残了好几顿的泱泱眼看就有些忍不住。
  莱茵的妻子蒂亚娜是个胖胖的圆脸夫人,显然对于泱泱这种小萌物毫无抵抗力,她赞叹泱泱简直比她六岁大的小孙女更像天使,并且对于温端朝她眼里还没成年的小天使下手这一点十分不赞同。
  温端无奈,东方人本就显嫩,泱泱又是肉嘟嘟的娃娃脸,简直没法说理了。
  泱泱的好胃口让女主人十分满意,并且蒂亚娜对泱泱主动帮忙烤小饼干而且味道非常不错这件事表示格外惊喜,连看温端的眼神都变了,一副“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的模样,让温端险些一口血呛死。


☆、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六章
  农场的生活对泱泱来说完全是如鱼得水,简直不要太滋润,就连“最喜欢”的阿端都要靠边站了。
  因为泱泱周身的灵气,所以农场里的小动物都格外喜欢往泱泱身上凑,就这一点而言,泱泱得到了蒂亚娜婶婶心里全部的爱,甚至超过了对年轻时候的莱茵热情——这是蒂亚娜婶婶的原话。
  说道羊驼驼这种动物,泱泱简直喜欢的不行,以前还在国内的时候,妹妹就曾经买过不少羊驼驼的毛绒玩偶——当然了,单纯的泱泱对于这种动物的神兽身份还不是太了解——从那时候,这种表情憨憨略带囧意的动物就深深俘获了泱泱的心。
  如今,农场里有一大群被蒂亚娜婶婶照顾的十分健壮的羊驼驼,泱泱恨不得直接搬出来二十四小时跟它们住。
  泱泱是开心了,可有的人简直肠子都悔青了,温端想不通自己当初干吗要带着泱泱提前来呢?最好当天来当天走糊Joy一脸红包不就好了?也省的这小没良心的最近眼里只有神兽没有老公!
  莱茵倒是对温端的咬牙切齿没做评价,但是时不时满含深意的眼神还是看的温端汗毛直竖,卧槽,肿么回事?莱茵退休之后好像也来越不正经了?他不是应该刻板的跟游标卡尺一样么?
  “放心吧,羊驼这种动物其实挺温和的,小孩子都喜欢,不必太担心。”毕竟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莱茵还是忍不住开口安慰。
  “我并不担心其他的,泱泱向来很受小动物的喜爱。”我只是不爽泱泱的注意力都被分走了而已。
  “我明白我明白,年轻的时候我也一样,看着那群——毛绒绒的成天绕着食物和女主人的非直立行走生物,心里全是不满,哪怕它们听不懂,我也想说:嘿,蒂亚娜是我的,她姓赫兹!”莱茵笑呵呵的看着温端。
  “我不喜欢羊驼这种生物!没有眼色毫无追求关键是——不!讲!卫!生!”温端撇撇嘴,对于莱茵的话不置可否,并且十分没有气度的迁怒到了一种可爱的动物身上。
  莱茵彻底笑开了,他觉得自己已经有好多年没这么大笑过了。他当然知道温端为什么会这么定义羊驼,尽管这种说话方式一点儿都不符合他家小少爷一贯的沉稳形象。
  说起来,羊驼驼是一种十分,呃,有原则的动物,好吧,它有的时候脾气不大好,关键是生气的方式还有一些……淳朴,事实上在温端眼里,一个字就能形容这种动物——跩。
  那是到了农场的第三天,憋屈了几十个小时的温端觉得自己不能再坐以待毙,必须想些办法把泱泱给夺回来,但是想想泱泱那双比农场里的小鹿崽子还水润的大眼睛,温端又不愿意强制泱泱离那些四条腿的和长翅膀的家伙远一些。
  于是,纠结了半晌,温端终于想出了一个看上去就没什么可行性的办法——陪着泱泱一块儿到动物群里去,打入敌人内部什么的,不是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么。
  农场的羊驼有上百只,其中有一只四个月大的小崽子是这群羊驼中仅有的二十三只苏利羊驼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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