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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坐在地中海阳光下的一家咖啡馆里,她仔细打量了一身戎装的他,他正以美国中西部人特有的恳切的目光看着她,于是她就跟他到依阿华来了。来到这里,为他生儿育女,在寒冷的十月之夜看迈可打橄榄球,带卡洛琳到得梅音去买参加大学舞会的衣裳。每年同在那不勒斯的姐妹通几次信,在她父母相继去世时回过两次那不勒斯。但现在麦迪逊县已是她的家,她不想再回去了。
下午雨停了,而近黄昏时分又下了起来。在薄幕中弗朗西丝卡倒了一杯白兰地,然后打开理查德的卷盖型书桌的最后一个抽屉。这胡桃木制的家具已经传了三代了。她拿出一个牛纸信封来,用手慢慢在上面拂拭,年年此日她都这么做的。
邮戳上的字是:“65。9。12,华盛顿。西雅图。”她总先读邮戳,这是仪式的一部分。然后读手写的收信人地址:“依阿华。温特塞特,弗朗西丝卡。约翰逊。”下一步是寄信人地址,在左上角潦草的几笔:“华盛顿州。贝灵汉,642号信箱。”她坐在靠窗的椅子里,看着地址,全神贯注。因为信封里面是他的手的动作,她要回味那二十二年前这双手在她身上的感觉。
在她能感觉到他的手触摸她时。就打开信封,小心翼翼地拿出三封信。一份短文手稿。两张照片。一期完整的和从这份杂志别的期上剪下的散页。在逐渐消失的幕霭中她啜着白兰地,从眼镜框上边看着钉在打字手稿上的一封短笺。信写在他本人专用的信纸上,信的开头只有简单的几个印刷体字:“罗伯特金凯,摄影家作家”。
亲爱的弗朗西丝卡:
附上两张照片。一张是在牧场上日出时刻我给你照的,希望你跟我一样喜欢它。另外一张是罗斯曼桥,你钉在上面的小条我还没有取下。我坐在这里,在我的脑海中搜索我们在一起度过的时光的每一个细节。每时每刻。
我一遍又一遍问我自己,“我在依阿华的麦迪逊究竟遇到了什么事?”我努力想把它想清楚。所以我才写下了附给你的这篇短文:,这是作为清理我困惑的思路的一种方法。
我从镜头望出去,镜头终端是你;我开始写一篇文章,写的又是你。我简直不清楚我从依阿华是怎么回到这里来的。这俩旧卡车好歹把我驮了回来,俚是我几乎完全想不起来中间经过的路程。
几星期之前,我感妻自己很有自制能力,也还很满足。也许内心深处并不快活,也许有些寂寞,但是至少是满足的。现在这一切都改变了。现在很清楚,我向你走去,你向我走来已经很久很久了。虽然在我们相会之前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但是在我们浑然不觉之中有一种无意识的注定
的缘分在轻轻地吟唱,保证我们一定会走到一起。就像两只孤雁在神力的召唤下飞越一片又一片广袤的草原,多少年来,整人一生的时间,我们一直都在互相朝对方走去。
那条路直是奇怪的地方。我正开车蹭来蹭去时,抬头一看,就在那八月里的一天,你穿过草地向我走来。回想起来,好像这是必然…不可能是另一样…这种情况我称之为极少可能中的高概率。
于是我现在内心里装着另外一个人到处走。不过我觉得我们分手那一天我的说法更好:从我们两个人身上创造出了第三个人。现在那个实体处处尾随着我。
不论怎样,我们必须再见面,不管是何时何地。你无论有何需要,或者只是想见见我时,就给我打电话。我将立时三刻到来。如果任何时候你能到这里来,请告诉我,机票钱若有问题,我可以安排。我下星期到印度东南部去,不过十月份就回到这里。
我爱你。
罗伯特
一九六五年九月十日
又及:在麦县拍的那组照片效果很好。你可在明年的上找。如果你要我寄给你刊登这组照片的那一期,请告诉我。
弗朗西丝卡。约翰逊把白兰地杯子放在宽阔的橡木窗台上,凝视着一张自己的18*18照片有时她很难回忆起自己二十二年前长得什么样。她倚在一根篱笆桩上,穿着褪色的牛仔裤,凉鞋,白色圆领衫,头发在晨风中飘起。
她从坐的地方那窗望出去可以看到那根篱笆桩。牧场周围还是原来的旧篱笆。理查德死后她把地租出去时,曾明文规定牧场必须保留原封不动,尽管现在已是蒿草高长的空地。
照片上的她脸上刚刚开始出现第一道皱纹。他的相机没放过它们。不过她还是对照片上所见感到满意。她头发是黑的,身材丰满而有活力,套在牛仔裤里正合适。不过她现在凝视的是自己的脸。那是一个疯狂地爱上了正在照相的男子的女人的脸。
沿着记忆的长河,她也能清晰地看见他。每年她都在脑海中把所有的影像过一遍细细地回味一切,刻骨铭心,永志不忘,就像部落民族的口述历史,代代相传直至永久。他身子瘦。高。硬,行动就像草一样自如而有风度,银灰色的头发在耳后长出不少,几乎总是乱蓬蓬的,好像他刚在大风中长途旅行,曾设法用手把它们拢整齐。
他狭长脸,高颧骨,头发从前额垂下,衬托出一比蓝眼睛,好像永远不停地在寻找下一幅拍照对象。他当时对她微笑着说她在晨曦中脸色真好,真滋润,要她靠着篱笆桩,他围着她绕了一大弧形,先蹲着照,然后站起来照,然后又躺下用相机对着她。
她对他用了这么多胶卷有点于心不安,但是对他给予她这么多关注感到高兴。她希望没有邻居这么早开拖拉机出来。不过在那个特定的早晨她并不在乎邻居以及他们怎么想。
他拍照,装胶卷,换镜头,换相机,接着又拍,一边工作一边轻声跟她谈话,总是告诉她他觉得她多么好看,他多么爱她。“弗朗西丝卡,你太美了,简直不可思议,”有时他停下来凝视着她,目光穿过她,绕着她,一直看到她身体里面。
她的圆领衫绷紧处两个奶头轮廊鲜明。很奇怪,她竟然对自己隔着衣服这样曲线毕露并不发窘。相反,知道他透过镜头能这样清楚看到她的胸部,她感到高兴。她在理查德面前决不会这样穿法,她不会赞许的。说实在的,在遇到罗伯特金凯之前她什么时候也不会这样穿法。
罗伯特要她背稍稍往后仰一点然后轻声说,“好的,好的,就这么呆着。”这时他照的就是她现在注视着的这张照片。光线最理想不过了,他说是“多么透亮”…这是他给起的名称,于是正在围绕她转时快门坚决地按了一下。
他很轻捷,当时她望着他时想到的是这个词。他年已五十三岁,而浑身都是瘦肌肉,行动敏捷有力,只有艰苦劳动而又自爱的人才能这样。他告诉她他曾是太平洋战区的战地摄影记者,弗朗西丝卡完全能想象那情景:他脖子上挂着几架相机跟海军陆战队的士兵们一起在硝烟弥漫的海滩上跑来跑去,其中一架放在眼睛下面,不断按动快门,其速度之快几乎使相机着火。
她再看那照片,仔细端详。我当时是挺好看的,她心里想,为自己的自我欣赏不禁莞尔。在此之前和在此之后我都从来没有这么好看过,都是因为他。她又啜一口白兰的,此刻雨随着十一月的风尾下得一阵紧似一阵。
罗伯特金凯可以称得上是一个魔术师,他活在自己的内部世界里,那些地方希奇古怪,几乎有点吓人。在一九六五年八月那个干燥的而炎热的星期一,当他走出卡车向她的车道走来的时候,弗朗西丝卡立刻就感觉到了这一点。理查德和两个孩子到伊利诺依州博览会上展出那匹获奖的小牛去了,那小牛比她得到的关注还要多,现在她有一个星期完全属于自己。
她正坐在前廊的秋千上,喝着冰茶,漫不经心地看着一辆县公路上行驶的卡车下面卷扬起来和尘土。卡车行驶很慢,好像驾驶员在寻找什么,然后就在她的小巷口停下,把车头转向她的房子。天哪。她想,他是谁?
她赤着脚,穿着牛仔裤和一件褪了色的蓝工作服,袖子高高卷起,衣摆放在裤子外面,长发用一只玳瑁梳子别起,那梳子还是她离开故国时父亲给她的。卡车驶进了巷子在绕屋的铁丝栅栏门前不远处停下。
弗朗西丝卡走下廊子,款款地穿过草地向大门走来。卡车里走出罗伯特金凯,看上去好像是一本没有写出来的书中出现的幻象,那本书名。
他的棕色军服式衬衫已为汗湿透,贴在背上,腋下两大圈汗渍。衬衫上面三个扣子敞开着她可以看见他脖子里银项链下面紧绷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