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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个好像和莉莉丝有关……
也许因为【三无少女】的原型【莉莉丝】的缘故,受到诱惑的夏娃因此要承受怀孕生育的苦难。《新约》和《旧约》的观点也是一致的。西方对女人的歧视和诅咒一直持续到罗马帝国时代,妇女无权决定自己的命运,顺从男人是妇女的美德,罗马执政官伽图视女人为“桀骜不驯的畜牲”,甚至建议丈夫们为女人戴上辔头。罗马法律更是剥夺了妇女的一切个人和社会的权利和义务。在罗马帝国衰落时期,男女关系放荡无羁,罗马不朽的大街上挤满了面色阴郁的好色之徒,到处都是寻欢作乐的**。女人为所欲为,不知羞耻,政府无能为力,性行为的无政府状态达到吓人的程度。
欧洲的中世纪是多么漫长、多么黑暗!基督教的伦理充满神秘主义和反男女平等的色彩。中世纪的僧侣哲学加强了男人对女人的歧视,保持贞操成了人类最高的道德,而跟女人性交则是最可怕的罪孽。《十日谈》里竟有男人为女人的生殖器强行带上铁锁的奇闻。后起的伊斯兰教同样歧视妇女。《古兰经》热烈赞颂男人,极力反对男女平等,伊斯兰妇女必须把脸遮起来,挡住别人的视线和阳光。还规定男人可以根据上帝的旨意肆意虐待自己的妻子……
◇
难怪,肖家是那么的重男轻女。原来习惯的力量是如此地强大!
想一想,【重男轻女】不止是文化的传承,而且和利益还有关系。
爸爸告诉我,世界上利益的联系才是最可靠的。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就是利益的最直接描述。
男孩给家族带来的利益又是什么?
原因一:养儿防老的观念依然广泛存在;
原因二:延续香火这个观念依然存在许多人的大脑中。
但是时代不同了。
今天,随着封建礼教的崩坏,一系列的利害关系也发生了改变。【重男轻女】这个观念也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
说的更明白点:规矩变了,再守着【重男轻女】的观念,可能就要得不偿失了。
可是,越是古老的家族,越是信奉老一套。
还美其名曰【祖宗的规矩不能坏】【注重文化传承】。
我坏坏地想。
如果古代真像那些人说的那么好。那么他们为什么还要用手机,汽车,点电灯,住洋房呢?
古代人不是用信鸽,坐马车,住茅草屋,用油灯,用木棍和石头上厕所……
如果我像某些yy小说一样回到古代,我会崩溃吧!相信他们也会。
第56章 如此延续香火
谣传扶桑人好战,古时几乎所有的少壮男丁都被征召去当兵打仗,根本没有时间结婚生子,人丁越来越少。当时,有个国主就出了一个国策,让所有的男人「不论何时何地,都可以随便跟任何女人发生关系」,用这个伟大的国策来维持扶桑的出生率。所以,在休战期间,扶桑女人都习惯了「无论何时何地」的那种方式,乾脆就背著枕头、被单出门,后来就演变成了现在所谓的「和服」。
很多女人被人「无论何时何地」后,对方还来不及告知姓氏,就又去打仗了,
所以她们生下的小孩就出现了「井上」、「田中」、「松下」、「渡边」、「山口」、「竹下」、「近藤」等等的姓氏。
以上也成为了我们国家的愤青经常讽刺扶桑人的笑柄。
讽刺的是,扶桑人二战后的新《民事法》,虽然规定夫妻双方可以根据婚前所定,或随夫姓,或随妻姓,扶桑人【入赘后夫从妻姓】似乎成了解决【延续香火问题】的一剂良药。
其实,在我国,在某些族群(如白族)中有入赘男子从妻姓的风俗。
现代国家的法律对于夫妻的姓氏有如下5种情形:
1。坚持妻从夫姓原则:瑞士民法典第160条中规定:“(一)丈夫的姓氏为夫妻共同姓氏。(二)新娘有权当面向公民身份登记官员提出要求,将自己原有的姓氏置于夫姓之前。”
2。实行从一约定,无约定时从夫姓的原则。如《德国民法典》第1355条第2款就作此规定。
3。允许双方当事人任意约定原则。如原《苏俄婚姻和家庭法典》第18条就作此规定。
4。妻子在姓名前冠以夫姓原则。中华民国1929年民法第1000条就作此规定。
5。保持各自姓氏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就作此规定。
其实,在我国,在某些族群(如白族)中有入赘男子从妻姓的风俗。
由此可见,延续香火,女儿也可以的。
只要家族有势力,招聘一个男性包身养老工就行了。
如果引进这个制度的话,相信这个国家的【重男轻女】的现象会大为改观。
◇
一身西装的胡有名站在天北省中心医院的icu病房。
连他那经常不刮的大胡子,今天也是刮了个精光。
今天,他是来见一个重要的人物。
◇
“真名姐姐,你听说了吗?最近在我们学校,有专门偷校服变态呢!”
这个是婷婷的声音。
正在看电子书的三无少女用小幅度的头部上下摆动证明她在听。
“运动会那天,在我们的学校,有变态潜入我们的学校。一下子偷了几个班二十几件校服呢!现在同学们都在议论这件事呢……”
我听明白了,就在我出去玩发高烧,最后历经折磨和误会,最后成为少女的那天,学校举行了运动会。
本来学校召开运动会是一件很和谐的事情。
但是不和谐的案件偏偏就在和谐的气氛下发生了。
因为和谐的时候也是人们最放松的时候。
【乐极生悲】这个词,以前管用,现在管用,以后还是管用……
在运动会举行的时候,一般教室的门都是关上的,但是也有个别的教室门的开着的,变态就是乘虚而入,拿到那些运动员脱下来的校服或校裤,然后又顺手拿个书包装起来,最后放学的时候趁人多溜出来……
“还好那个变态只偷校服,不然,要是那个变态在学校里对我们女生做色色的事情……”婷婷在一旁自顾自地念叨着。
我的眼睛虽然还是盯着电子书,但是我已经联想到了那天到爸爸摊位上的两个警察的来意。
由于爸爸猥琐的外表和贩卖校服的历史,大概,警察叔叔把爸爸当成犯人或销赃的同案犯了吧?
这个我知道,爸爸真是无辜的。
他所卖的校服都是cosplay用的校服,旧校服也只是卖过我的校服。爸爸也没有偷窃校服的嗜好。因为爸爸贩卖校服的仓库就是我的卧室,进出的货物,我都是知道的。平时爸爸都是到爷爷奶奶的房间睡觉的。如果反常,爷爷奶奶也会知道的。
一切只能说明,【树大招风】。臭名远扬的爸爸成了警察叔叔的怀疑目标……
可怜的爸爸,谁让你总是做这种边缘的生意呢?
第57章 生日前的思念
今年的11月18日,就是我的十三岁生日了。
往年,我的生日都是爸爸和爷爷奶奶给我过的。
爸爸总是会买一个大大的生日蛋糕,然后和爷爷奶奶笑着看着我吃掉。
但是由于厌食症的缘故。我总是只能吃下印着我的名字的那一块。
其余的都被爸爸和爷爷奶奶吃了。
大家高兴地说这是【分享幸福】。
上小学之后,【分享幸福】的人又多了一个。
爸爸总是让肖叶穿女装,在我的生日的那几天,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在我的房间里为我表演节目。
爸爸喜欢j-pop音乐,我也喜欢,肖叶后来也喜欢上了女装表演。
虽然是伪娘,但是肖叶的表演功力实在是……精湛!
比只会冷冰冰地胡思乱想不言不语的我强多了。
可以赶上一些电视里小明星的表演了。
山寨版的演出,能做到这样已经【很不容易】了。
但是,今年,没有肖叶的演出。
我的生日还会像以前一样吗?
算了,肖叶有着自己的人生。我和爸爸的伪娘育成行为是不会被人们接受的,和肖叶离开也许是对他好。我也想让他过上幸福的正常生活。
至于我。
毕竟还有爸爸和爷爷奶奶。
我并不是一个人。
并不会像绫波丽那样孤独。
现在我体会到了我和绫波丽的最大不同。她是在彻底与世隔绝的环境下生活的,而我不是。
所以我的【三无少女】的业务不如绫波丽。
也许,当时的爸爸就是知道在现实中是不可能产生绫波丽的,所以退一步用同样是林原惠配音的雾岛真名来为我命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