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司空傲在后院喂骆驼,印瞳靠在椅子上一手抚摸着肩膀上的毛裘,一手端着茶杯悠哉悠哉的喝茶,沙华则是拿着一坛酒坐在屋顶上有一口没一口的喝起来。
好似一切都那么风平浪静,只是在等待时机而已。
赵方赫眼看时间降至,已经过了三个月,别说捉到马贼,就连马贼的影子也没有看见,这三个月还真是出其的安静,仿佛就等着他的日子到头,然后看着他被革职似的。赵方赫的房子住的固然是好,可再好的酒肉此时放在他面前也如同嚼蜡食之无味。
赵方赫一辈子中唯一有点儿好的就是找了个聪明漂亮的老婆,那女人是漠南一个商人家的大女儿,从小就被人称为才女,嫁给赵方赫的时候还小,不懂情爱,嫁过来之后也经常帮忙出谋划策,一双凌厉的眼睛看人奇准。赵方赫能当上将军这个位子,察言观色之中难免有不少功劳是他老婆所赐,所以一直以来就算他夫人没生个孩子,他也没纳过妾,出去应酬睡睡军妓虽然时常,但他夫人也不是醋坛子。
看见赵方赫在放桌上吃饭也吃不下去,就问:“将军是不是因为黑鹰的事儿烦忧呢?”
“唉……三个月了他们要是再没个动静,我就等着被陛下革职吧。”赵方赫放下了筷子,叹了口气看向微微一笑的妻子,立马握住了金诗的手:“夫人可有什么高招?”
“将军还是先把饭吃了,吃完了,我再告诉你。”金诗是个聪明的女人,若不是朝中鲜少有女人当官的,她还真能走出一番事业。
一听有主意了,赵方赫就随便吃了两口,看着差不多了,才猴急的在此握住金诗的手:“夫人,这点子……”
“呵呵……瞧将军你急的,将军您想,这么些时间他们没有动静,无非是我们没给他们有动静的机会啊。这样,我们就派三百多个武功一般的官兵压两箱银子专门走官道,后头再备上一千个武功高强的埋伏起来,将军你也可以尾随过去。一旦他们有动静将军就可以拿下了,若是没动静,那将军可将银子运往他出藏起来,这样也好过放在官仓里头安全。”
赵方赫一听,心里顿时大喜:“还是夫人聪明。”
金诗掩嘴一笑:“将军,我的话还没说完呢,最坏的打算不过是将军被革职,那两箱银子提前藏起来,若真等到被革职的那一天,银子所藏之处只有我们知道,到时候还不是落入我们之手。”
“呵呵,好好好,来人!”赵方赫听了心里也安稳了不少,顿时叫人过来按照金诗所说的方法行一遍。
有官兵要护送银子经过这事儿怎么能不传入印瞳他们一行人的耳里,光是听了一遍,印瞳就知道赵方赫这么做的那点儿心思,不过他也不急不慢,只是将手中的茶喝光了才说一句:“你们要去吗?”
“老大你不去啊?”小饭眨了眨眼睛。
“这明显是个阴谋,赵方赫会在这个时候让银子走官道?他有不是傻的离谱。”胡亥吐了口痰,坐在一边啃肉吃。
“的确是个阴谋,不过我们还是要去。”印瞳微微垂下眼眸,心里正在做些打算,即使知道这市场阴谋,赵方赫不可能不布置齐全,如果出了一点儿差错,就是他们一行人的死期。不过这也有点好处就是,他想要看看那天晚上碰见的狐狸,说会帮他到底是怎么个帮法,也想看看,扳倒赵方赫之后,赵方赫那张讨厌的脸孔上会露出什么表情。
“老大,太冒险了。”江仇不赞同,只要他们忍个几个月,赵方赫被革职了,一切都好说了。
“哎!江仇,你忘了老大组织我们在一起的目的了?你是不是江家的后人?!”方大冲喉咙大,一吼,江仇便不说话了。
也的确如此,他们干的本来就是冒险的事儿,脑袋早就提在了裤腰带上,也不在乎这一次,他一咬牙:“算了算了,我跟老大一起去,就留小饭和沙华两个人在这儿看场子吧。”
沙华没说任何话,只是看了印瞳一眼,印瞳知道他的眼神中是关心,自己笑了笑,又看向司空傲:“你一定有满肚子疑惑,现在问出来,我一个一个回答你。”
“你们若只是马贼,为什么要做到这种地步?”司空傲的确有满肚子的疑问,正如他所想的,就连他都知道这是个陷阱,为什么要冲击去?他们本来就是见不得光的一行人,为什么要光明正大的和朝廷对干?
“我们当然是马贼,只是不会一辈子都做马贼,马贼……只是我为了和朝廷作对一个比较好听点儿的称呼,我可是要当上大漠之主的人。”印瞳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神中有些许骄傲,仿佛自己一定可以当上似的。
这话换在别的地方或许是大逆不道要斩首,可放在昏黄大漠中,不少人都会脱口而出,大漠一向盛行能者称王,若此时有人站出来觉得自己比当朝皇帝要能干许多,只要扳倒皇帝,大家自然会奉他为主。
只是印瞳这志向颇高,听起来有些玄乎,司空傲也没在提问了,反倒是印瞳单手支撑着下巴双眼直视司空傲:“你要和我们一起去吗?”
“既然都已经进了贼窝了,必定是要干一番的。”司空傲说完这话,印瞳哈哈大笑,几个人围在桌子上都各怀心思,大漠中,孰好孰坏根本就说不清,唯一能说的清的就是你要跟着谁,为谁干一番大事业。
司空傲对印瞳的第一眼印象就不差,有人会用正常的目光看自己,愿意留下自己谋个生路就是好的,为了印瞳,他当然不惜一切。正如印瞳所说的那样,他是个彻头彻尾的老实人,谁对他好一分,他就对那人好十分。
一行人收拾好了之后,印瞳换了身劲装,披着的头发也扎了起来,高高的垂下,两鬓的头发都绑成了小辫子,吹了声口哨,枭远远的就飞在了上空中。
他们从不在晚上打劫人,收拾好了之后,头一次蒙上了脸,下楼看见那几个也已经整装待发的人,心里一笑,方大冲虽然管吃饭,不过也管召集人马。几个人在地下室走过长长的一条隧道很快就到了一片昏黄的沙漠之中,大漠并不全都是沙子,这一片的土地比较硬,地上还长着草,零碎的几棵顽强的很。
印瞳看了一眼上空盘旋的枭,冷笑一声:“果然有埋伏,每隔十里一行人,官道掩埋起来非常容易,记得别被沙子给淹了啊。”
“老大,我们又不是第一次出来干了。”胡亥吐掉了口中的草根。
“司空傲是第一次。”印瞳一笑,一双如同黑洞般深不见底的眼睛直视前方如同蚂蚁一样大小的部队,后头紧接着就跟着两百来个弟兄,平日里都是做正经生意的,只有这个时候才会聚在一起。
大伙儿都知道印瞳的心思,也不去多问,找个能干的主子带着大伙儿干一番事业,总比一生庸庸碌碌招呼别人来的强,大家都是年轻人,血气方刚,凭借着一身武艺无处施展,此时看着印瞳就像看神一般。
印瞳眼睛虽然看向远方,不过脑子里回绕的还是那天晚上碰见狐狸的时候,狐狸对他说的话,狐狸说会帮他,却依旧眨眼就消失了。
他倒是想看看那狐狸是怎么帮助自己的,并且,临走前留了这么一句奇妙的话,说:“你需要我的时候,我自然会出现。”
那一抹幽白色的身影在月光下不切实际,彷如梦幻,不过倒让印瞳认真了起来,大漠狐狸都被他碰上了,注定他这一生不会和自己爹还有爷爷一样庸碌度过,满口的大漠,满口的江山,却不付出一点儿行动。
眼看部队靠近,印瞳戴上了满是黑色羽毛的面具,遮住了上半张脸就如同一只真鹰一般,身后的几个都蒙上了面巾,只印瞳一挥手,全都兴奋的叫喊从高坡上冲了下去。
“有马贼!”
一个人带头喊了一句,看见两百多个骑着马冲过来的马贼,带头的那个脸上带着鬼魅一般的黑羽面具,天空中的飞鹰鸣叫一声,那些官兵都像见了鬼似的大喊:“是……是黑鹰!!!”
“哈哈,孙子们!在没见到大爷之前你们丢下东西跑了爷就不追了,这回都看见了,怎么的也要留下命来!”胡亥看见这阵仗,长时间没劫官道的兴奋充斥着大脑,那三百来个官兵都死死的护着身后的银两。
“上!”官兵中带头的那个一挥刀,五十多个人就冲了过去,其中一个不忘拉开了手中的烟火,啾的一声飞向了天空,炸开了红粉。
印瞳大笑,笑声狂傲的很,胡亥一见天上的红粉随风散开,随手拿过身边一个人手中的长枪,直接朝刚才发信号的人丢过去。穿过了那个人的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