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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战争的开局还是很好的,进入大汉帝国的并州境内后,便没有遇到象样的抵抗,让他魁头领导下的鲜卑大军长驱直入,一路直到五原郡境内。
汉人的战斗力如何,魁头还是知道一点的,虽然大汉帝国没落,但凉州铁骑和并州铁骑还是有一定的战斗力的,只是并州铁骑的规模却是远远少于凉州铁骑的,所以魁头不敢去凉州,而是选择了并州,并州有士兵六万余人,其中骑兵是两万余,这点儿兵力,魁头相信,自己是有能力吃的下的,不过,魁头也知道,并州境内有一名厉害的汉人的勇士存在,这名勇士就是在十一岁时便名扬大漠的吕布。
魁头带着大军到了九原城下,没有听到太多的吕布的消息,到是听到前锋军队中都在议论着汉人中出了一个力大无比的怪物,有人说他是长生天降下来的勇士,有人说他是汉人中的妖怪,至于这个怪物的能力,更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拔出一棵大树来做武器,有人说他能在天空中飞来飞去,还有人说他两只手各挟着一匹马,跑的还比马快……
魁头相信长生天,但不相信天下会有这种人物存在,谣言的制造者,那个鲜卑小首领此时却是后悔莫及,谣言的起头确实是从他这儿开始的,可他当时也是实话实说啊,并没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谁知道到了后来,传到魁头大王的那儿,意思就完全变了个样,不是谣言也变成了谣言,弄的魁头为了军心,差点儿宰了这个小首领,好在有其他鲜卑部落的首领为他求情,最后才免了这个小首领一死。
所以,那个小首领心中因此后悔的要死,觉得是自己某一点做的不对,才让长生天这样的惩罚自己,甚至怀疑这一次鲜卑人进攻大汉的行动也是长生天所反对的,要不然,长生天怎么会让汉人出现那样勇猛的人物,只是这个怀疑,那位鲜卑小首领是不敢说出口的,心中打定主意,这一次的战斗,自己要让自己小部落中的族人小心一点,别冲的太前了。
魁头让手下的两万大军休整了一天后,便开始攻城,这一次的攻城行动,除了两万多鲜卑族士兵外,还有六七千汉人奴隶也将参与攻城的行动,不过在攻城之前,还有一件事情要做,那就是斗将,两军阵前的斗将,那是从商朝时期就开始了的,到了这个时候,斗将还是一种战争的手段之一,草原上的部落在这个时期还是很喜欢这种手段的,因为,这是证明一个人是不是勇士的机会。
魁头知道九原城中有吕布在,不过没有亲眼见到吕布的勇武,魁头是不会相信的,他更相信长生天眷顾下的鲜卑人中有着更多的勇士,相信自己的勇士比那个吕布更加的勇武,至于谣言中的那个汉人怪物,魁头在心里直接忽视了。
刘民与高顺陪着蔡邕一家饱食了一顿马肉,虽然马肉不是很好吃,没有驴肉,狗肉那么香,但也终究是肉,大家都是很久没有吃过肉了,这感觉自然是不错的,这也让刘民的心情好了不少,并且,刘民终于完成了一件事情,让蔡琰把她的名字写在了自己背后的衣服上,蔡琰也是小孩子的心性,觉得这事情很好玩,便满足了刘民的要求。
刘民带着高顺心满意足的回了军队中,那军士见刘民的背后写着一个人的名字,心中都是很好奇,大家与刘民也只接触了一天,还不知道刘民有着犯痴呆的毛病,大家只知道刘民的勇猛,所以对于刘民背后写着人名的事情除了高顺之外,没有人往坏处想,反而觉得这可能是某种护身符之类的东西,于是也有刘民的新任崇拜者学着刘民的模样,请那识字的人在自己的背后写上了几个字。
吕布带着手下三千骑兵出城迎敌,本来没有刘民这个城守军士兵出城的份的,但吕布见识了刘民的力量,出城斗将,吕布觉得应该是用的上刘民的,至于刘民的身份问题,在吕布想来,既然这刘民还愿意待在他的队伍中,那么自己现在调用他打仗也是应该的。
高顺不放心刘民随着吕布出城去,便也跟着刘民身后,对于高顺,吕布没有太注意,只道高顺是刘民家中的家将,家将跟着自己的主人走,在这个时代是很正常的事情,所以吕布让手下让出了两匹马给刘民与高顺,高顺家学渊源,马上功夫自然是很好的,但刘民的记忆中却没有骑马这一项,经过高顺的指点,刘民才勉强骑在了马上。
三千人忽啦啦的出了九原城,数千骑兵的阵式,让没有见过大规模人马集群的刘民心中有些惶恐,刘民的脑筋虽然不灵光,但人类的一些本能却没有受什么影响,还没有在个人的武力上树立起信心的刘民,面对着这种大规模的战争,自然是人类的本能占据了上风。
鲜卑人与并州军各自摆了阵式,一名鲜卑人自鲜卑军的队伍中驰出,耀武扬威的举着手中的狼牙棒冲着并州军高声的喝道:“汉蛮人听着,某乃乞伏突,哪个敢上前来送死?”
吕布现在手下除了他的那个小舅子魏续之外,其他的七健将可还不是吕布手下的人,见鲜卑人中有人出来挑战,吕布的目光不由的落在了刘民的身上,不等吕布说话,高顺已经跃马出阵,一扬手中的木头铁尖枪,向着那个乞伏突冲了过去。
第十四章杀鸡猛将(三)
一
高顺一看吕布的目光,便明白吕布希望刘民出阵挑战那个鲜卑人,高顺担心刘民在两军阵前犯糊涂,所以抢先冲了出去:“呔,鲜卑狗休要猖狂,让我高顺来会会你。”
高顺与刘民一样,刚当了一天多的兵,连一身小兵的衣服都没有,身上穿的还是那身粗布衣,骑着一匹不算好的马,手中拿着一杆足以让人笑掉牙的木头铁尖枪,而那个乞伏突穿着一身上好的皮甲,骑着一匹少见的宝马良驹,手中拿着重达一百来斤的狼牙棒,双方的形象,无论从哪方面来说,冲过去的高顺简直就是一幅前去送死的架式。
如果是刘民冲出去,昨天已经见识了刘民的厉害的并州军必定会大声的喝彩,可高顺的厉害谁也没有见过,莫说鲜卑人看着高顺的目光是来送死的,便是一众的并州军士兵看着高顺,也是充满了对将死之人的同情,连那吕布也不由的摇摇头,心想这位刘公子的家将,还真是一个忠心之人,为了护主,明知道是去送死也义无反顾。
若是刘民的记忆全在,一定不会为高顺担心,这个三国时期被埋没了的名将,其武力值与张辽差不多,甚至可能比张辽强上那么一丝,只是刘民现在的记忆是残缺不全的,虽然每天都面对着高顺,却对高顺在历史上的名声没有一点儿印象,刘民只看到对方的鲜卑人拿着一根吓人的武器,而高顺手中只一根与烧火棍差不多的木头铁尖枪,刘民这个人的本性还是很好的,至少算的上是善良,出于对高顺的关心,刘民也一挟马冲了出去。
“老高,那鲜卑狗看着厉害,不如我们一起揍他。”刘民在高顺的后面叫道,在刘民的心中,根本就没有单挑的概念,只知道打架最好的办法就是兄弟们一起上,人多欺负人少,总是要占些便宜,并州军的士兵看到刘民冲了出去,本来为高顺担心的,现在都喝起彩来。
由于那个鲜卑小首领受了罚,心中便有些消极怠工,这一次,他领着自己的手下躲在了队伍的最后面,所以他们这些人没有看到刘民,其他的鲜卑人又不认识刘民,不知道这就是那个传说中的汉人怪物,见并州军中一次冲出两骑,都是骑着劣马,拿着汉人小兵用的木头枪,阵地上的鲜卑人都不由的哄笑起来,一个鲜卑勇士嘲笑的道:“汉人蛮子真也无能,就知道仗着人多,大王,让某也去打杀一个这没脸没皮的汉人蛮子。”
“去吧,轲受,让汉人知道,我们鲜卑勇士的厉害。”魁头见手下求战,微笑着应允了。
那个叫轲受的鲜卑人见魁头同意了,当下一摆手中开山大斧,夹马冲出,这轲受骑的也是一匹好马,虽然比刘民晚出来,却比刘民先到阵中,不过轲受没有与乞伏突夹击高顺,而是直冲着刘民而来,刘民一见那鲜卑人举着寒光闪闪的大斧向着冲过来,心中便有些慌了,拔转马头想要躲开那轲受,但轲受又哪能让刘民跑了。
“兀那汉人小蛮子,休要逃,让某把你的项上人头砍了。”那轲受紧追刘民不放,他的马比刘民的好的太多,不一会儿便追究上了刘民,举起手中的大斧便要砍,刘民一见对方追上来了,便从马背上跳了下来,迈着两腿在场中满场狂奔,虽然两腿跑不过四腿,但刘民的身体却灵活无比,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