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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婢迟疑了一下。校尉气宇轩昂,年少英武,却有一种忠厚正气,迥非风月场中浮浪子弟形象;另一人潇洒温文,笑容可亲,令人一见之下顿生好感,想来两人都不是歹人,便请道:“好吧,我带你们去她那里。”
暗香细细,暖意融融。闺房不大,一张珠帘隔开内外,陈设算不上奢华,却雅致舒适。墙边挂着一张木色斑斓的古琴,临窗一榻,随意铺陈着银狐皮的坐褥。几案上一只白色瓷瓶,插着数枝红梅,枝干横斜散逸,如同丹青妙笔所绘。另一墙上挂有一幅字,笔力虬劲,仿佛要破纸而出,当是男子手笔。
尉迟方正襟危坐,形貌局促。他自幼跟随叔父,后来入了勋卫府,习武当差之余,多半是与同僚饮酒,偶尔也去赌场掷两把骰子,这种风月场所却极少涉足,更不必说女子闺房中。鼻端闻到熏香之中夹杂着淡淡脂粉香气,他颇涉遐思,又有些不自在。李淳风却毫不在意,斜靠几上,随手拈起桌上糕饼放入口中,便像是在自己家中一般随意。
“为什么要到这里?”
“自然是聊解尉迟的相思之苦了。”
“你”
“呵呵,莫恼莫恼。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尉迟少年英俊,这等风流韵事自然是多多益善啊。”
“可我,我何曾”
话未说完,门帘一动,一名歌姬已经抱琴而入。她年约十七八岁,容貌仅及中人,神态落落大方,向两人福了一福,道:“见过二位公子。”
尉迟方连忙起身回礼,李淳风却坐着不动:“姑娘贵姓?”
“贱妾姓宋,小名双红,是五娘弟子。”
“幸会。这么说来,你也擅长琴技了?”
女子掩口一笑:“明翠阁上下,自阁主起便是以琴艺著称,但双红初学,只怕贻笑方家。”
“传闻公孙阁主琴技冠绝天下,不知我等可有缘欣赏?”
摇了摇头,女子脸上现出愁容:“阁主近年来重病缠身,一直静养,莫说外客,就连我们这些弟子也有数年没有见到他了。”
“可惜。”一面说着,酒肆主人一面站起身来,踱到字画处。尉迟方心中不耐,正想开口,却听李淳风闲闲说道:“崔将军过世之后,这里想必也冷清得多吧。”
声音依旧平淡,听在尉迟方耳中却如同惊雷,他蓦地呆住了。宋双红也怔了怔,随即低头叹道:“正是呢。楼中前日才听说他的死讯。”
“哦?想来柳姑娘定是极其伤心了。”
“可不是”女子话刚出口,突然觉得不妥,又缩了回去:“不过如今人既不在,就算是恩情似海,也不过徒留惆怅。”
“嗯。”李淳风将手伸到正在发愣的尉迟方面前,晃了晃。
“做什么?”
见对方手指搭成了一个圆圈,校尉这才明白过来,连忙从怀中摸出一贯铜钱,递给双红:“我们还要在此等候片刻,姑娘自便吧。”
眼看女子背影消失在门口,尉迟方已忍不住叫了起来:“李兄怎知柳姑娘认识崔将军?!”
“只是巧合罢了。”李淳风坐回几案之前,若有所思:“事物之间,常有因果。譬如狩猎,见草木动而知狐兔行于其下。乌夜蹄颇具灵性,为什么突然癫狂,要追逐一个女子?这其中,或许便有你我不知的渊源,何况”他伸出修长手指点向那幅草书,“崔将军的手书在此,我若再不知二人关系,岂非愚不可及?”
这才注意到那幅字,写的是一首古从军行,并无印章题款,只在末端写了一个“启”字。
“崔元启以书法闻名,这幅字墨迹崭新,为近日所书;以古从军行相赠佳人,正是军旅中人本色,而笔力雄浑,又绝非文人手笔。”稍一停顿,李淳风道,“看来崔将军对这位姑娘用情很深啊。”
“妙啊,当真神奇之极!难道你来此地之前,便已知道有这幅字画?”
“当然不是,方才不过是灵机一动。至于我来这里的原因”李淳风伸手从袖中取出一样东西,在几案上展开,“是为了此物。”
那是一方浅绿色手帕,锦缎织成,带着淡淡香薰气味,右下角用深绿丝线绣着一个柳字。
“这便是那日在乱葬岗尸堆之旁找到的。”望向瞠目结舌的校尉,酒肆主人微微一笑,“如今你该知道,那夜开远门外,可不仅仅是你我二人。”
尉迟方张大了嘴,一时不知说什么好。正在此时,门外隐隐传来一个粗豪声音:“尉迟大人!尉迟大人!”门帘一掀,迎面而来的正是尉迟属下亲兵,“大人不好了——”
“什么事?”
“是谢大人——谢大人出事了!”
尉迟方依旧一头雾水:“哪个谢大人?”
“就是咱们勋卫府的谢将军!刚刚于大人那边的弟兄来报信,他——他——”亲兵此刻才将一口气喘匀,“他死了!”
“什么!”尉迟方大吃一惊,“你是说,谢应龙谢将军?”
“是啊,”亲兵忙不迭地点头,“今天早间才发现的。”
“在哪里?带我去!”
什么也顾不得,校尉慌忙向李淳风辞别,靴声橐橐,越去越远。喀地一声轻响,一枚花生被捏了开来,露出它内里红润的表皮、饱满的果实,酒肆主人并未将花生送入口中,而是若有所思地轻轻嗅着,随即眯起眼睛,唇边显出一丝笑意。
这景象异常凄惨:谢应龙那失去生命的冰冷躯体以一种极其不自然的姿态仰卧着。他双手紧握,姿势僵直,似乎还想抓住最后希望。谢应龙面色铁一般的青灰,死前一瞬的惊讶与恐惧以一种残酷的方式被保留了下来。
“怎会这样?”
前两日还曾见到,转眼便阴阳殊途,尉迟方不禁心中寒栗。正当他俯下身,想要细查那具尸体的时候,身后突然传来一阵骚动。
“放开!”
“住口!”
紧接着便是棍子击打的声音,以及嘴被堵上之后的呜呜声。尉迟方转身看去,只见一群兵丁正押着一个壮汉走了过来。那壮汉身材极其高大,肤色黝黑,异族装扮,看起来竟眼熟得很,随即想到,此人正是那日在随意楼寻衅生事的汉子。此刻他浑身上下都被绑缚着,口中也被人塞上了泥土,模样既愤怒又狼狈。
“尉迟兄弟!”
人群中走出一个人来,年纪稍长,毛发浓重,一部络腮胡几乎将眉毛也连在了一起,他颧下高起两块横肉,令人望而生畏,正是自己的同僚于怀。私下里,此人在军中雅号“场外将军”,那含义便是说,战场之上无甚能耐,威风全在战场之外。好在此人为人还算仗义,又喜好结交,与尉迟方平日也常往来。
“这是怎么回事?”尉迟问道。
“老天有眼,活该这小子落在咱手里!”一提起此事,于怀一张毛脸立刻放出光来。他伸手一指那大汉:“喏,这便是那凶手了。”
“凶手?”仔细端详了一下大汉,尉迟方不禁心生疑虑,“你是如何捉住他的?”
“说来话长,昨夜我巡城,走到这里,就看见这突厥大汉躺在地上呼呼大睡,酒气熏人,形迹可疑。我见他不像个好人,让人将他捆了,谁知一转头,正见到谢将军的尸体——”转身踢了那大汉一脚,“可不是这异邦奴才杀了谢将军吗?”
于怀洋洋得意,大汉却一脸恚怒,苦于说不出话,憋得脸色都紫了。尉迟方疑窦丛生,道:“可曾问过他?”
“嗨,还要问什么,这种凶顽之徒,当然是百般抵赖了。”
见此情形,尉迟方突然想起李淳风,心中登时有了决定,拱手道:“于兄,小弟有个不情之请:能否将此人先交予小弟?”
“交给你?”
“正是。这桩案子恐怕并不简单,小弟有个朋友,对查勘讯问颇有心得,因此想将他带去细问情由。”
“这可难了。”于怀皱起眉头,“按说老弟要这功劳,哥哥我就该双手奉上;只不过哥哥年纪大了,跟你们年轻有本领的没法比,在军中这许多年,难得寻到一个立功的机会”
听口气,竟是疑心尉迟方要抢功,尉迟方连忙摇手,道:“于兄误会了,小弟不过是——”
话未说完,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放了这汉子。”
语声不高,却有不容分辩的斩钉截铁。尉迟方回头,便见到他刚才说的朋友信步而来。依旧是布带束发,青衫木屐,看似落拓文士,然而气度从容自在,毫无酸腐之相,双眉挺秀,直入鬓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