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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王选后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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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郎过去打开房门,一个身材高挑的医女背着药箱走了进来,并随手掩上了身后房门。
  
  我本没太在意,只觉得这宫里查来查去的,穷规矩真多,直到十一郎低声唤了声“大人。”我才不经意的抬头向那边看了一眼。但一看之下我却吃惊的长大了嘴巴,一下子跳起来扑上去,“锦堂,锦堂,我的亲亲锦堂,你也来了。”
  
  扑过去抱住他,端详着他的模样,在见到仁华时就忍着的泪,终于溢出了眼眶。关起门来也坚决不穿纱丽的锦堂,穿着医女的裙装,将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剪得参差不齐,额头的留海儿长长的盖住了眉眼,两颊上散落的碎发,模糊了五官的轮廓。这个年代是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割发与断指在心理感情上没什么分别。
  
  “我真想揍你一顿。”抹去我眼角的泪,锦堂嘴上说着揍一顿,唇却落在我唇上亲了亲,“这一顿打我先记下了,条件就是你要能追回来雷丰瑜,就把他摆平捋顺了,给我们做小三,不然他要敢骑在我和仁华头上,我就跟你没完。”
  
  “小三,没问题,雷丰瑜他顶多就是个小三,嘿嘿,其实他那人怎么看都是个做小三的料。嘿嘿,嘿嘿嘿……”我讨好的对锦堂大言不惭道。
  
  “龙跃追我都追到宫里来了,可见他真正爱的还是我,哈哈,哈哈哈……”紫微宫里有个人越琢磨越开心,忍不住大笑出声。
  
  




38

38、第三十八章 。。。 
 
 
  雷丰瑜在景轩殿里批阅着奏折,安庆在一旁压印伺候着。大致批完了,雷丰瑜推开面前的东西,端起茶盏来喝。安庆整理着桌上的文书,边对雷丰瑜道:“白玛公主的侍女前来跟我说,公主想借阅宫里的书籍看。”
  
  “嗯,准了。”雷丰瑜道。
  
  “要说这白玛公主真是个博学多识的才女呀。”安庆又道。
  
  雷丰瑜闻言拿起扇子,敲了敲安庆的胸膛,“近来得了不少好处吧,朕现今穷得很,不如你我二一添作五怎么样?”
  
  安庆腿一软,“陛下,老奴家乡穷呀,老家里有几个穷亲戚,托人找老奴想把几个后生娃送进宫来做太监,老奴是个六体不全的人,哪舍得让那些娃也走上这条路呀,所以就一时贪心,可是什么对不起陛下的事都没做呀。”安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得别提有多心酸了。
  
  他心酸他的,可雷丰瑜却不为所动,慢悠悠的喝着茶,“你伺候了我和我爹两代人,几十年来,我们父子俩也没赏赐你什么……”
  
  安庆一听口风不对,这时候难免有点慌了,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拉住雷丰瑜的袍子角,“陛下饶命呀。”
  
  雷丰瑜身为帝王十几年,深绎此中之道,铁腕治下是容不得太多仁慈的,手下人若倚老卖老没有了敬畏之心,他便容不得他了,“安庆,朕给你两个选择,第一个,朕给你份养老银子,回乡去吧。”
  
  安庆一听更是磕头如捣蒜,“老奴一辈子在宫里头,宫外一个人亲人都没有了,您让我走,不如赐我一死吧,好歹还能有个收尸的人。”
  
  “你的亲戚呢?”雷丰瑜淡淡的道。
  
  “老奴哪里还有亲戚呀,老奴是个孤儿。”安庆再也不敢自作聪明了,如实答道。
  
  “哎,”雷丰瑜叹了口气,“起来吧。”把茶盏放在桌上,拉起安庆,“你一个孤老头子,要那么多钱想带进棺材去不成?”
  
  “老奴是鬼迷心窍了。”
  
  “列个单子都交了吧,朕后宫的事容不得人插嘴。”
  
  “是,是,老奴知道了。”安庆如蒙大赦,抹了抹头上的冷汗,觉得自己才又活过来了。
  
  雷丰瑜道:“你年纪大了,朕这边的事你就别操劳了,朕另外给你安排个去处。”
  
  “哎,到了到了,看来还是不得善了呀。”安庆心里暗叹着。
  
  “后宫里都不是省油的灯,你帮朕守着一个人,别让人算计了去,另外也帮朕盯着他,别让他惹出什么事来。”雷丰瑜嘴里这个他,自然就是那个让他爱不得,忘不掉,放不下,舍不去的人。派安庆去也是权宜之计,李云锁虽然忠心信得过,但后宫里的事,雷丰瑜是决计容不得他掺和的。派壮壮去原本是最好的,但壮壮现在正是‘天大地大,爱情最大’的阶段,指望不上。算来算去,后宫里就安庆最合适了。
  
  安庆领了命,垂头丧气的去贺行云那儿交差事,然后准备卷铺盖去群玉苑报道。
  
  雷丰瑜拿出后宫太监的名册,一页页的慢慢翻看着,翻到一页上停了下来,头也不抬的对端着果品进来的壮壮道:“原本安庆之后,太监总管这个位子是非你莫属的。”
  
  “能伺候陛下一辈子,又有知心的人伴在身旁,我这辈子就知足了。”壮壮答道。
  
  雷丰瑜笑了笑,继续往后翻去,最后停在一页上,提起笔在上面的一个名字旁画了个圈。然后将册子交给壮壮,“稍后把这个拿给贺行云,让他去安排。”
  
  壮壮目光一扫,发现朱笔圈住的那个名字叫风不服,心中大是奇怪。要说这宫里一千多口子太监中,雷丰瑜选了谁接安庆的班,壮壮都不会这么奇怪,唯有这风不服,实在是让人费些思量了。倒不是说这个人的能力不行,而是能力太行了,他的身份更是特殊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这风不服原本不姓风而是姓冯,名字是不是叫不服就不知道了。他是前朝江南都指挥使冯才的小儿子,这人当年只有十五岁,但有一身的好本事,随着冯才保启孝帝,在长江以南,抵抗雷震带领的起义军和程瑞带领的西北军,这两支大军的左右夹击,长达数年之久,身经百战。后来启孝帝中了雷震使的离间计,毒杀了冯才,雷震才终于得了手。城破之日,雷震生擒了他,因起了爱才之心,好言招降,没想到这小子抵死不从,还恶言相向,雷震一怒之下,命人将他阉割了,投入宫中当个下奴,就这样过了三十年,这个人也逐渐被众人遗忘了,若不是早两年雷丰瑜有意培养壮壮接太监总管的班,让他查阅了后宫所有太监的资料,他也不会得知这些。
  
  突听雷丰瑜道:“今天天气不错,朕想去群玉苑走一趟。”
  
  壮壮只得放下了心中的疑惑,躬身应道:“是,我这就去传话过去,让她们准备。”
  
  “不必了,朕只是随意看看罢了。”说罢起身,大步走出殿去。
  
  壮壮连忙从衣领里拉出支鹰笛来,急吹了两下,然后转身快步跟了上去。
  
  *****
  
  我脸上蒙着纱丽,坐在院子中央晒太阳。我的‘翻译’仁华,在一群美女的包围中,如鱼得水。
  
  “宝石是大地的精灵,每一种宝石都代表着不同的寓意,蓝宝石是代表高尚的宝石,可以做护身符。”仁华说着,拿起腰带上挂着的一枚桃木雕成的剑型饰物,上面包银镶嵌蓝宝石的刀柄上,那块椭圆型的蓝宝石在阳光下,由中心向外发散着六道闪亮的荧光,宛如里边包裹着一只璀璨的星星。引来周围一片赞叹声。
  
  仁华又从怀里取出一枚红宝石吊坠,“又如红宝石,在遥远的西方,有一位伟大的哲人曾经说过:‘只有智慧的价值超过红宝石’。这样的赞誉不仅是因为它的稀有和无可比拟的美丽,更是因为传说中,胸前佩戴一颗红宝石,可以使爱情美满幸福。”
  
  “这个能卖给我吗?”立刻有位美女兴奋的问道,“我愿意出一万两。”
  
  “我出一万五千两。”
  
  “两万两。”
  
  仁华对满场频频微笑着,涂黑的脸庞,粗布的衣裳,已完全掩饰不住他身上的光彩。
  
  “哎!”我看着直叹气,压抑着胸中翻腾的醋海,“这一趟可不要赔了夫人又折兵呀。”
  
  “昂贵珍稀的宝石就好像美丽的女子,每一颗都拥有独一无二的魅力。但就算是最美的宝石,也需要后天的雕琢。我知道有一种东西可以使美丽深深的印在爱人的心里”仁华故作神秘的向周围看了一圈。
  
  “快教教我们吧。”周围都是激动的祈求声。
  
  仁华对众人俏皮的眨眨眼,从袖子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瓶子,拔开瓶塞,沁人心脾的芳香就萦绕在了每个人鼻端,“芳香是美丽最好的伙伴,它能让美丽深入心灵,在心中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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