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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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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哪看出来呢这个也很简单,如果让我下命令,我真不会灭人家满门的,但这个千户就发出了这样的命令,非要灭人家满门
    这种人,够狠,绝对的心狠手辣。低丸围血。
    叶之燃被我篡动了半天,最后有些动心了,他说:我只认识一个千户大人,我将誓死效忠千户大人
    我刚开始一愣,以为他是拒绝了我,但见他把银票塞进怀里的时候,我忽然懂了叶之燃的意思。
    他这是答应我了,要跟我一起,干掉那个真正的千户,让我坐上这个千户之位
    如果我能坐上,那就省了我太多的光阴和精力,我就可以利用锦衣卫的力量,发动更多的人去寻找文刀凌云,不管怎样,我一定要干掉他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恩,你是个聪明人,识时务,等我坐上千户之位,我一定会好好提拔你的。
    叶之燃拱起双手,说:属下多谢千户大人,只是
    “如何刺杀他,暂时先不急,你们何时回京”我轻声问道。
    叶之燃说:灭掉了文曲成满门,只剩下了一个文凌云跑掉,我们这两天就得回去复命了。
    我说:你有没有办法,把千户喊出来最好是喊到郊外
    叶之燃这一次彻底愣了,他说:这个属下真没把握。
    或许叶之燃心里想的是,你是千户的弟弟,你都喊不出来他,我凭什么能喊出来
    我皱着眉头,快速的运转着自己的大脑,良久之后,我问:你们锦衣卫是不是死过一个
    叶之燃说:不清楚,我们锦衣卫也有很多派系,隶属不同的人。
    我说:千户喜欢钱还是女人
    叶之燃说:呃都喜欢。
    “那就好不怕官员有原则,就怕官员没爱好。有爱好才能投其所好,我喜欢贪钱的人”
    “那该怎么做”
    我说:很简单,找个女子,带上重金,就说这女子是你家乡中人,因当地马贼看上了她家偌大的家业,所以将她家洗劫一空,而她正好出门在外躲过一劫,与当地官府告状,县令不管,听说你在朝中做事,所以才来求你。而你没有权力收拾当地县令,一个人也打不过马贼,所以才去求助你的千户大人。
    这个计划,可以说是滴水不漏。叶之燃点了点头,觉得不错,我又说:这女子,咱们至少需要找一个姿色过人,或者胆色过人的,不然会露馅。
    叶之燃说:我觉得没必要吧只要把千户骗出来,我们二人合力,定能杀他
    我摇头,说:你不懂,能在锦衣卫当中,成为千户的人,他该是有多狡猾比如你告诉千户那个女子的位置,千户很有可能先派遣属下去探查一番,若是发现没有,探子回来之后,你的脑袋也就该搬家了。
    这话说的叶之燃心有余悸,并暗暗对我佩服,我也觉得这个叶之燃有些不够阴狠,在锦衣卫这个机构里,不阴狠,是绝对无法升职的。
    “所以说,咱们做戏要做全套,那个女子,咱们一定要找,钱财,咱们也一定要聚集出来,非得让千户的肉眼看到货真价实的东西,他才会彻底相信,不然,事情一旦败露,我们就彻底完蛋了。”
    叶之燃这一刻已经对我言听计从了,他说:那什么时候开始
    我挠了挠头,说:这个暂时不急吧,以后咱们之间传递消息,就来这棵大树下,把纸条塞进树洞里就行。
    说话时,我俩围绕着这棵大树转了一圈,最后挖出了一个比较隐蔽的树洞。
    “我每隔三天,会来这里看一次,你每隔三五天,也尽量来一趟,如果我这边搞定的话,约一个时间,咱们就大干一票。事成之后,我升你为百户”
    一听百户这个词,叶之燃直接再次跪在了地上,振声说:属下定当全力而为
    回到家里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在盘算着究竟该怎么把这一切做到最好,最完美。
    忽然一句:公子,原来你是真正的锦衣卫
    我一愣,看着庭院当中,一身洁白月光的梅花,皱着眉头说:你跟踪我
    梅花的眼中滑落下眼泪,她说: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全,所以才悄悄的跟去了
    我很生气,因为这种事情有多危险,谁试谁知道,我直接走到了自己的屋子,正要用力关门的时候,忽然梅花站在门前,对我说:我可以帮你杀掉真正的千户,公子,让我帮你,好吗
   

第477章 山中往事
    我脸色阴沉,问:我们之间的对话,你都听到了
    梅花不敢隐瞒我什么,点了点头,嗯了一声。我说:埋伏这个千户很危险。稍有不慎,事情便会陷入无法挽回的余地,以后再说吧。
    话毕,我就关上了房门,并在屋内对梅花说道:你也尽早休息吧。
    翌日,我徘徊在院子里。不停的踱步,七年前我种下的一棵梧桐树,如今已枝繁叶茂,我抬头从树叶缝隙中朝着苍穹看去,良久后叹了口气。
    刺杀千户。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唯一能够百分之百得手的计划,也就只有取出那把svd狙击枪了。
    唯有狙击枪。才能不暴漏我的情况下,杀掉这个千户。
    我的枪法不算很好,但也不差。毕竟西装大叔曾经教过我很多,其次73号也教过我一些狙击枪的知识和理论。狙杀一个千户,应该不是问题。
    但问题的关键,就是去哪里找这个女子
    因为千户爱美女,贪财好色,所以找男人的成功性不会太大。而我做事,追求的就是一个稳字。不动手则已,一动手必要斩杀对方。
    梅花见我在院子里走了一下午,就端了一杯清茶走了出来,递给了我,她站在我身边,也不说话,就这么呆呆的望着我。
    我说:坐下来歇一会吧。
    梅花摇了摇头,但却没说话。
    我说:以前来不及告诉你,现在我可以跟你慢慢讲,我根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或许你听不懂我所说的东西,但你一定要明白一点。
    “哪一点”梅花赶紧问我。
    “我终究是要离开的。”就这简单的一句话,再次让气氛陷入沉闷之中,我低下头,浅唱了一口清茶,点头说:嗯,这七年来还是只习惯喝你为我泡的茶。
    说真心话,这七年里,梅花真的就像是我的丫鬟一样,天天服侍我。而我生活在一个注重人权,大家地位平等的社会里,所以我很不习惯。
    可我越是不让梅花做这些下人做的事,她就是越伤心,认为我觉得她没用。
    后来我仔细想想,一个时代所处的大环境,单凭一个人是无法改变的,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就是这么个道理。我来到这个时代,就得顺应这个时代的规律。
    “公子,这一次就让我帮你吧,好吗”梅花轻声问我。
    我摇头,说:能当上锦衣卫千户的,岂能是凡人这种事太冒险,我还是再找一个人吧。
    梅花说:那公子找谁
    这话给我问住了,我还真不知道该找谁,停顿了片刻后,我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打算去烟花之地寻找一番。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在高额回报之下,不止有勇夫,更有不要命的女人。
    只是这些女人如果知道要刺杀的对象是锦衣卫千户的话,恐怕就没人敢接这个任务了,这种事要是传出去,那是诛杀九族的。敢杀锦衣卫这是对皇权的藐视。
    现在文刀凌云已经被戴着黑色斗篷的高手给救走了,几年之后就是我的心腹大患,我必须要在他彻底成长起来之前干掉他,所以我要借助皇权,借助锦衣卫的力量,可以说,我越早成为锦衣卫,就越好
    我对梅花说:我先回老家一趟,取点东西,你这几日就在家里等着我,不要出外走动,等我回来。
    梅花说:公子,我想跟你一起走。
    我说:这一趟路途遥远,会很辛苦的。
    梅花说:那我也愿意跟着公子,服侍公子。
    我想了想,让梅花一个人留在家里也确实不太安全,这就点头,说:那就一起走。
    我这个人,喜欢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简单明了的说,就是办事急,当天下午,我就直接租了一辆马车,朝着伏牛山地界赶去。
    掐算了一下时间,按照这个速度的话,赶到伏牛山,至少得半个月之后了,就这,都得加急了速度。
    路上是比较无聊的,不过好在我雇的车夫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中年人,小时候经历过许多有意思的事,一路上不停的跟我聊天,讲故事,倒也觉得时间过的挺快。
    回到当地那个小县城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当年的通缉令了,我在马车内部朝着外边观望,这小镇上很多人的面孔看起来还是很熟悉,尤其是路过明月酒楼的时候,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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