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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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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一等的弊病,则是奸吏借故鱼肉乡民。明明朝廷定二分利,他们收三分甚至六分,自己从中贪污谋利。又有一等弊病,则是官吏生怕在限期内收不回青苗钱,不等农民到收获的季节,便催令农民还钱,此时农民如何有钱还他?官吏如狼似虎,又不敢不还,只好典当家产,青苗法由便民反而变成害民。

“以上青苗法实行过程中的种种弊病,皆执政所讳言也。而反对者则因这些弊病,全盘否定青苗法,不知只要平心论政,对症下药,青苗法亦可以转而为良法。”

赵顼听到石越侃侃而谈,一条条罗列青苗法的弊病,不由惨然变容,叹道:“若青苗法真是如此,实是扰民之法矣。便由朕想来,种种奸诈之事,实不能免。卿有何良策可以除弊留利?”

石越和潘照临早就把有关青苗法种种商议停当,当下石越便以商议好的方法答对:“臣以为,青苗法的种种弊病,全与官府有关,若是不由官府主持其事,则弊病自除。”

“不由官府主持其事?”赵顼听到这匪夷所思的建议,眼睛都瞪出来了。

“正是。如今青苗法以国家常平仓为本钱,若某地一旦有大灾,常平仓却空无粮储,则国家危矣。许多元老大臣反对青苗法,正是由此。臣所献之策,常平仓竟可以不动,朝廷不用花一文钱,而百姓可以坐收青苗法之利,而无受青苗之害。朝廷收入虽然可能较原来的方法要少,但也可以岁入上百万贯。”

年轻的皇帝听到石越开口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由目瞪口呆,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出石越会有什么办法,难道他会凭空变钱?

石越自是知道赵顼不易理解,笑道:“其实方法很简单,只需由朝廷颁布诏书,招募商家在各地建立钱庄,农民可以向钱庄用田产为抵押借青苗钱,立字为据,利息限为二分,钱庄一分,朝廷一分。如此朝廷可以不动常平仓,免征收执行之劳,坐收其利,而商家自有利润可得,亦乐于去做,百姓则不受强征之苦。此三者皆有利之事。

“地方官府没有政绩的压力,由坐庄放债的债主变成了监督者,可以在钱庄和百姓发生纠纷时从中裁断,百姓也不至于上告无门。况且纵有奸邪之事,百姓亦当归咎于商人,不会归咎于朝廷。可谓恩归于朝廷,利亦朝廷得享,而怨则归于商人。

“同时,又可以依新法循例,以数十提举分行天下,监督诸钱庄不得提高利息,专门处置钱庄与百姓之间的纠纷。为防诸提举从中侵害百姓,可仿汉武帝时刺史七条问事之例,由朝廷制定《提举青苗法条例》,提举司只可以依法问事,若所问超出职权所管,或者借机侵削乡里,地方官竟可就地锁拿,报朝廷以闻。

“如此,则青苗法之害可无,而青苗法之利可存。此谓之借鸡生蛋之计。”

赵顼听石越说完,不禁击掌叫绝。

石越微一欠身,笑道:“其实此法非臣所创,朝廷早已用过。”

“有这等事,朕如何不知?”赵顼被石越说得糊涂了。

“皇上忘记了昔日朝廷给边境守军运粮的事了吗?”石越微笑道。

赵顼闻言一怔,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原来北宋时有人想出一个办法,解决边防军的粮草问题,就是让天下的商人自己买粮食运到边境,边防军的主管给他们开张收条,把粮草和运费的价格写在条子上。商人们再拿着条子去盐场,盐场就卖给他们那个钱数的盐。如此商人们有利可图,朝廷不用劳师动众,搞得百姓怨声载道,而边境粮草自足。这个方法商人是反对的,因为商人要因此花掉许多的精力和时间,不如直接用钱买盐好,所以在商人的影响下,这个法子并没有坚持多久,有时施行有时废除。

石越深受市场经济的影响,和潘照临谈论时又受此事启发,便由此想出来一个方法,来解决青苗法的问题。为了防止商人们不肯合作,他更建言,可以强令天下钱庄,若想合法经营,就必须接受借出青苗钱的业务——其实根本不需要强迫,凡有利可图之事,商人没有不做的。

赵顼郁郁许久,突然之间听到这样的良策,顿时笑逐颜开,赞道:“石卿真是经世奇才也。”

石越谦逊数句,方笑道:“皇上,其实这个方法也有些要注意的地方,尚要他法补足。”

“哦?”

“其一,商人是言利之人,他们借给农民青苗钱,肯定千方百计要瞒过朝廷,因为朝廷要抽利润,他们一定是借了也说没有借。故此朝廷应当让有司规范票据,凡票据都有应有一定的格式,每张票据都有自己的号码,以方便日后查账。若不用规范票据,则农民借了可以不用还钱。不过如此,则各地官府中查账的小吏就比较多事了。

“其二,商人重利,那些极其贫苦的百姓,因为没有财产抵押,钱庄必然不会借青苗钱给他们,如此则朝廷应当别有他策,帮助这些小民。”

“卿于此可有良策?”赵顼问道。

“臣有一得之愚,曰农业互济合作社,或可有所助益。”石越一步一步推出自己的主张。这些建议一旦被采纳,会产生多大影响,是他自己都计算不到的。

“何谓农业互济合作社?”赵顼对此大感兴趣。

“此法古之良吏曾经推行过,然而未能普遍施行。是以一村一乡一里为单位,由农民自愿加入,互相帮助生产的方法。例如某村,有二十户加入合作社,则此二十户在做完自己家的事情之后,凡于大家都有利的公益事业,如修路、挖渠等等,皆当一起去做,如此则平时一家一户难以做到的事情都能做成,二十户人家一齐得利。又各家各户,有人有牛,有人无牛,则有牛者助无牛者耕田,无牛者则以相应劳力补偿有牛者,如此则不误农时。又,凡贫苦之家,不能得青苗钱之济,则合作社其他社员一齐出资帮助他,待到他家境好转,再还清这笔钱。”

“此真良法也!”赵顼叹道,“然恐愚夫愚妇不能行,须地方长吏督导之。”

“乡有乡老,族有族长,可为头领。此事共济乡里,若有循吏为导,则未必不能行。”石越也知道合作社实行起来不是如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但是他和潘照临推演许久,认为只要不让地方官吏参与进去太多,则纵使无利,也不至于有害。毕竟地方官吏能从中谋利的机会实在不太多。

“卿言甚善,卿可将此事写成札子呈上,朕当下中书议行此二法。”赵顼真是难得的振奋,这个石越,的确不是凡品。

《熙宁年间诸事纪事本末》卷第十二:

熙宁三年冬十一月,赐紫金鱼袋、秘阁校理、着作佐郎、白水潭山长石越入对,言青苗法利弊与改良之议,上善之。退而作《青苗法改良条例及请行农夫互济合作社札子》,上读之嘉叹良久,谓之“天下奇材”。下中书、枢密院、三司、翰林学士、御史台议行。时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冯京为参知政事,议事十日,众议纷纷而不能决。安礼力劝安石许之,曰“此亦变法,朝廷有利而无害,又可杜旧党之口”云云,安石久不能决,盖自谓此法于彼所立之法颇有更张,而心实善之。曾布又劝其行之,吕惠卿时守丧,书至,力劝安石沮之。

乙卯,上御崇政殿,以众议久不能决,怒。安石、冯京免冠谢。初,开封府判官、祠部郎中赵瞻因出使契丹而得入见,上问以青苗法事,赵瞻言青苗法之弊颇与越合,故上信之。安石亦终谓不能以私心而坏国事,遂主石越之议。既决,中书议曰:“石越诸法皆可行,其青苗法改良之议,可先于京东路、两浙路、河北路试行,其余各路,青苗法息减为一分,禁强行抑配,听民自愿。三年有成,推行全国。农夫互济合作社颁行天下,着各州县长官执行。”其以三路试行者,用安石子天章阁侍讲王雱之谋也。王雱私谓安石云,大名府、应天府、杭州皆旧党名臣所领,其执行新法多不力,以之行石法,若无利,则二虎相争,皇上可知彼辈不足恃,若得利,吾辈老成谋国之功。况亦于国有利,于新法无害。盖安石一党,虽与旧党、石越相攻伐,然其心亦无私,颇以国事为念,故石越之法得行。

其时韩琦在大名,苏轼在杭州【历史上苏轼迟到熙宁四年二月依然未赴任上,历史在此发生改变。此后事例,不再说明】,二者皆善石越。韩琦颇许石越,虽未谋面,读其书而叹曰“少年之雄者”。青苗法改良条例颇赖二人之力,其余石越之友,如唐棣、李敦敏、柴贵友、柴贵谊辈,多在此三路为县官,亦全力襄助。故石越之议,终得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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