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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晁称之为‘释氏金仙之道‘,可谓一语破的。
森严的教制教规
全真道倡导道士必须出家住宫观。他们为了贯彻成仙证真的信仰,曾经大力破斥肉体和人生;同样,为了实现出家、建立宫观制度,又宣称家庭、亲情的虚妄。他们称家庭为‘牢狱‘、‘火宅‘,称父子夫妻亲情为‘金枷玉锁‘,教人捐妻舍子,‘跳出樊笼‘,出家修道。王嚞曰:‘儿非儿,女非女,妻室恩情安可取!总是冤家敌面仇,争如勿结前头苦。‘‘莫骋儿群,休夸女队,与公便是为身害,脂膏刮削苦他人,只还儿女从前债‘。NH谭处端云:‘茫茫苦海,逐浪随波,便宜识取抽头。恩爱妻儿,都是宿世冤仇‘NI将‘这冤亲系脚绳儿一刀两断。‘NJ所以马钰宣称‘家‘、‘道‘不能两全,应该及早觉悟,‘莫待丰都追帖至,早归物外住云庵‘。NK
王嚞立教之初,令出家者须住庵修行,居住条件力求俭朴。《重阳立教十五论》谓:‘茅庵草舍,须要遮形,……雕梁峻宇,亦非上士之作为,大殿高堂,岂是道人之活计。‘在这期间,全真道士亦仿佛教倡修苦行,王嚞七大弟子皆以头陀式苦行著称。如马钰修道时,每日仅乞食一钵面,并誓死赤足,复不饮水,冬不向火。王处一‘曾于沙石中跪而不起,其膝磨烂至骨。山多砺石荆棘,赤脚往来于其中,故世号铁脚云‘。NL邱处机‘入磻溪穴居,日乞一食,行则一蓑,虽箪瓢不置也,……昼夜不寐者六年。既而隐陇州龙门山七年,如在磻溪时‘。OC郝大通于赵州桥下趺坐六年,持不语戒,儿童戏触亦不动。‘寒暑风雨,不易其处‘。OD
全真道初期,还信奉绝对的禁欲主义信条,王嚞把人的七情五欲视为成仙证真的障碍,生死轮回的根由,要人‘把七情五欲都消散‘,‘脱人之壳‘而‘与天为徒‘。OE邱处机奉答成吉思汗时称:‘学道之人,……世人爱处不管,世人住处不住,去声色,以清静为娱;屏滋味,以恬淡为美。……眼见乎色,耳听乎声,口嗜乎味,性逐乎情,则散其气。‘而气散则体衰夭亡,死后还要‘沉于地为鬼‘。OF王重阳规定:‘凡人修道先须依此一十二个字:断酒色财气,攀援爱念,忧愁思虑。‘OG
尹志平更进一步规定道徒要尽量减食、省睡、断色欲,宣称‘修行之害,食、睡、色三欲为重,多食则多睡,多睡情欲所由生‘。OH
随着组织的扩大,特别至元初进入鼎盛以后,原来简朴的草庵,变成雕梁画栋的大殿高堂,宫观又拥有不少的田产,这时乞食苦行的生活恐已难实行。但是宫观的管理制度和清规戒律却随之逐步完善。其制度和规戒,大部仿效佛教,制度之完整和实行的严格,在道教诸派中是首屈一指的。
经过王嚞及其弟子们对全真道教义、教规以及理论方术等的全面阐释后,使全真道具有了较新的面貌而屹立于诸道派中,为后来发展为道教两大派之一打下了基础。
龙门派
龙门派是全真道分衍的支派之一。它承袭全真教法,处于道教衰落的明清时代。
该派尊全真七子之一的邱处机为祖师。尊邱处机弟子赵道坚为创派宗师。赵道坚(1163~1221),原名九古,祖籍檀州(今河北密云),父任平凉府同知时,徙居平凉(今属甘肃)。李志常《长春真人西游记》载其事,《终南山祖庭仙真内传》列有其传。金大定十七年(1177)入道,十九年,师马钰于华亭(今属甘肃)。二十年,马钰还终南,命其往龙门山师事邱处机,易名道坚。元太祖十四年(1219),处机应成吉思汗之诏赴西域,选赵道坚从行,为十八随行弟子之一。途经一年余,于1221年五月渡陆局河,七月越阿不罕山,十一月至赛兰城。道坚谓尹志平曰:‘我随师在宣德时,觉有长往之兆,颇倦行。后尝蒙师训,道人不以死生动心,不以苦乐介怀,所适无不可。今归期将至,公等善事父师。‘数日示疾而逝。邱处机命门弟子葬九古于东郭原上。观上述赵道坚行谊及其所处的时代背景,他似无创立龙门派的行为和打算;而龙门派以之为宗主者,恐系出于依托。
后世龙门派道士为了证实赵道坚为该派创建人,却另有一番描写。《金盖心灯》卷一《赵虚静律师传》曰:‘师姓赵,名道坚,号虚静,南阳新野人。……闻七真演教,独携瓢笠,谒长春邱祖,诚敬精严执弟子礼。邱祖与语而奇之,曰:‘此元门柱石,天仙领袖也。他日续心灯,而流传戒法者,必此子矣。‘遂侍祖游燕阐教,……祖乃传以清虚自然之秘,栖隐龙门者多载。复出侍祖于白云观,统大众。师于至元庚辰(1280)正月望日,受初真戒、中极戒,如法行持,无漏妙德。
祖乃亲传心印,付衣钵,受天仙戒,赠偈四句,以为龙门派,计二十字。……师谨识之,未敢妄泄。是为第一代律师。……
修持凡三十年,功圆行满,将示化,始以戒法口诀,于皇庆壬子年(1312),十月望日,郑重其礼,亲授河南道士张碧芝名德纯。‘此传本之王常月《钵鉴》,其文稍简。将此传与《长春真人西游记》《祖庭仙真内传》比较,除改变籍贯外,主要是略而不提赵道坚的真实经历,而将其时代延后,着重叙写他在元世祖至元十七年(1280),如何受邱处机传三戒,付衣钵等事。意在标榜龙门派的建立是出于邱处机的旨意,他所选定的赵道坚是邱处机衣钵的继承人,即龙门派的创建人。
但邱处机和赵道坚已分别于1227年和1221年逝世,怎会在此之后五十余年发生传授经戒、衣钵之事!而且即使他们在世时,因二人生当金末全真道尚处于发展初期,在那种历史条件下,他们也不会有另创支派的企图。因此《钵鉴》和《金盖心灯》的上述传记并无事实根据。
据《钵鉴》《金盖心灯》等所记,赵道坚下传第二代律师为张德纯,号碧芝,河南洛阳人。元皇庆元年(1312)受教,隐华山,元至正二十七年(1367)以教付陈通微,不知所终。
第三代律师陈通微,号冲夷子,山东东昌(今聊城)人,原为正一派道士,受教后,周游各地多年,隐入青城山,于明洪武二十年(1387)以戒法传周玄朴。第四代律师周玄朴,号大拙,陕西西安人,受教后,仍居青城。明景泰元年(1450)以后他适,不知所终。
此后,龙门派第五代分张静定和沈静圆两支传播。张静定,号无我子,浙江余杭人,受教后,还隐天台,于嘉靖元年(1522)以教传赵真嵩。第六代律师赵真嵩,号复阳子,山东琅琊人,于天台受教后,隐王屋山,后传法与第七代律师王常月,于崇祯元年(1628)逝世。
另一第五代宗师沈静圆,号顿空氏,江苏句容人,正统十四年(1449)受教,隐浙江金盖山,成化元年(1465)以教授卫真定,后无人见之者。第六代宗师卫真定,号平阳子,浙江嘉兴人,受教后,云游各地,至于蜀,传法与第七代宗师沈常敬,传说卒于清顺治二年(1645),住世二百有五岁。
以上第一代赵道坚为上托的开教祖师,第二代张德纯活到元末,其事迹难以全部凭信,第三代以后进入明代。据此,明代实为龙门派的肇建时期。在那个时期中,徒众甚少,还未形成独立道派。如第四代律师周玄朴于洪武二十年(1387)受教,其传记曰:‘是时玄门零落,有志之士,皆全身避咎。师隐青城,不履尘世五十余年,面壁内观,不以教相有为之事累心,弟子数人,皆不以阐教为事,律门几致湮没。‘第五代宗师沈静圆于明天顺三年(1459)至金盖山,挂单于书隐楼,亦发出:‘慨仙踪之不振,吊逸绪之无承‘的浩叹,而‘有终焉志‘其后,终明之世,不见起色。
明至清初,形势有所变化。清统治者为了笼络汉人,在顺治康熙雍正三朝,实行较为宽松的宗教政策,为道教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政治条件。加上当时民族矛盾尖锐,使一批怀着国破家亡之痛,又耻于剃发易服的明遗民,不愿事清,而愿隐居山林或遁入佛道,为道教的复兴扩大了道士来源。在上述情况下,龙门派第七代律师王常月从华山北上京师,挂单于灵佑宫,不久移住白云观,在那里传戒收徒,方使龙门派一度获得复兴,一改明代衰落的旧观。
王常月,号昆阳子,潞安府长治(今属山西)人。两遇赵真嵩传道,居华山多年。清顺治二十年(1655)离华山上北京。‘丙申(1656)三月望日奉旨,主讲白云观,赐紫衣凡三次,登坛说戒,度弟子千余人,道风大振‘。康熙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