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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宫廷中当然不能公然带着武器出入,所以这种外表看像玩物一样的匕首就成了这些刺客的宠物:”老船长说。
这一类的利器当然不是容易得到的。
者船长又说:“在波斯皇朝情况最不稳定的时候,这种巴首的价值曾经高达过黄金五千五百两。”
他又告诉陆小凤:“在当时的奴隶市场上。—个身价最高的绝色金发女奴,最多也只不过值七、八两而已,如果不是处女,价值还要减半。”
五千两黄金,一把匕首,这种价值连城的波斯古物,怎么会在这种穷乡僻壤出现?
它是谁的?在这个小镇上,谁有这种资格?谁有这种能在波斯皇朝的宫廷中,又有那些人才够这种资格?
只有一种人够这种资格,也只有一种人才配用这种利器。
这种人是哪种人?
当然是能够把它运用得最有效的人,能够把握最好时机,出手一击,从不失手。
这种人通常都有几种别人无法模仿也学不会的气质和特色,和普通一般以快刀杀人于闹市中的刺。
因为他们通常都行走有宫廷中。
所以他们的气质通常都是非常优雅的,要培养这种气质,当然要有相当的学识修养和品格。
他们所接触的人,当然也都是非常贵族化的。
只有这种刺客才能在禁卫森严皇族集居的宫廷中了人自如,杀人于瞬息间,脱走于无形中。
这种刺客和江湖杀手是绝不相同的。
江湖杀手的样子一定要非常平凡,容貌上绝不能有一点让人一眼难忘的特征,也不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气质和个性。让别人根本忽视他们的存在。
如果你根本不觉得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你怎会提防他?
这一行中曾经有一位前辈说过一句名言。
“你要去杀的如果是一个王八,你就得先把自己变成一个王八才行。”
“现在我们对于这种匕首已经知道得不少了。”陆小凤说:“第一,我们已经知道它的价值非常珍贵,而且是波斯的宫廷古物,就算在当地,恐怕已经很难见得到,流人中土的当然更不会多。”
以他的见闻之博、交游之广,至今也只不过看到过两把而已。
“能使用它的人,身分当然不会低,武功也不会弱,而且出手一定极快。”陆小凤说:“如果没有—击必中的把握,也要用它去杀人,那就简直是在暴珍天物了。”
他淡淡的问沙大户:“以你看这里有谁够资格配用这种武器?”
“以我看,这里好像只有一个人配用它。”沙大户苦笑:“这个人看来好像是我。”
陆小凤叹了口气:“你说得不错,这件事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可惜只不过是‘好像’而已。”
“为什么?”沙大户的大爷脾气又开始发作了:“难道你认为我也不够格?”
“要说使用这把匕首,你的资格当然够,你大概也买得起。”陆小凤“如果说你能用它将柳乘风刺杀于一瞬间,那就抱歉了。”
“抱歉是什么意思?”沙大老板的火气又大了起来:“你认为我办不到?”“不是你办不到,而是谁都办不到。”
陆小凤的口气很肯定:“普天之下,绝对没有任何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
沙大老板瞪着他看了老半天,忽然极快出手,夺去了陆小凤手里的匕首。
陆小凤呆了,沙大户大笑。“陆小凤,这次你错了,柳乘风就是被我用这把匕首杀死的,你信不信?”
陆小凤的脸色变了,就好像忽然看见一个人的鼻子上长出了一朵喇叭花。
这种样子只有让大老板的火气更大,一声怒喝,掌中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往陆小凤的心口上刺了过去。
他的出手当然要比闪电慢一点,可是要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杀人,还是容易得很。
这一着显然又是陆小凤想不到的,眼看着匕首的刀尖已将刺入他的心脏。
就在这—刹那间,忽然有两根手指头伸出来了。
谁也看不清这两根手指是从什么地方伸出来的,那简直就好像是直接从心脏里伸出来的一样,一下子就夹住了刀再眨一眨眼,匕首就已经到了陆小凤手里。
这一次脸色改变的是沙大老板,笑的是陆小凤。
“你刚才问我相不相信柳乘风是被你杀的,现在我可以回答你了。”
回答是:“我不相信。”
“如果说你一刀就可以杀死柳乘风,那么我只要吹口气就可以把一条牛吹到波斯去了。”
抄大老板又瞪他看了半天,本来已经气得发紫的脸上,忽然又有了笑容。“陆小凤,你真行,我服了你了。”
他说:“只有一点我还不服。”
“哪一点?”
“你说天下没有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柳乘风却又明明是被人迎面一刀杀死的。”沙大户问陆小凤:“这是怎么回事?”
陆小凤连想都不想就回答:“那只不过因为杀死他的人是一个他决不会提防的人,是一个跟他非常亲近的朋友。”
“我也是他的朋友。”
“可是你跟他还不够亲近。”
“要什么样的朋友才能算是跟他够亲近的朋友?”沙大老板问。
“其实你也应该知道的,能够让一个男人最不提防的朋友,通常都不是他的朋友,也不是男人。”
“不是朋友是什么人?”
一个男人的情人,通常都不会是男人的。“
沙大老板又傻了:“难道你认为柳乘风在这里有一个秘密的情人?”
这句话问的也是多余的。
一个男人只要在一个地方待上一夜,就可能会有一个秘密的情人了,无论什么样的男人都一样,就连柳乘风都不例外。
问题是,他的情人是谁呢?是不是那个谁都可以勾结上的杂货店的老板娘?
陆小凤心里忽然觉得有点不太舒服,如果他早就想到这一点,就算用一把刀架在他的左颈后的大血管上,他也决不会碰她一根寒毛的。
沙大老居然也像是变得跟他差不多了。
——这是不是因为他和那位风骚老板娘也曾经有过什么纠缠?
想到这一点,陆小凤的心里更不舒服了,因为他已经发觉他的表兄弟远比他想象中的要多得多。
有关柳乘风的死,他所发掘到的线索远比他期望中的少得多了。
他本来觉得每个人都有一点嫌疑的,从任何—个的身上都很有希望追查到真凶。
可是每一个人的嫌疑都被自己否定了。
他到这个偏僻的小镇上来,第一个见到的就是小叫化。
小化的姓不详,名不详,武功不详。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总是在偷偷摸摸的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有时候,甚至会钻到陆小凤的床底下去,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东西。
陆小凤到这里来之后,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第一个发现柳乘风尸体的人也是他。
他的嫌疑本来是很大的,就算不是主凶,也应该是帮凶。
但他却又偏偏是和陆小凤关系最密切的丐帮嫡系弟子。
柳乘风的尸体在棺材铺里,杀死他的凶器也在棺材铺里。
棺材铺的老板怎么会没有嫌疑?
可是凶器已经不见,想杀他灭口的他的表情看来也决不像是杀人的人。
老板娘见人就想去勾搭,人人都可以把她勾搭上,可是偷人并不是杀人。
她的腿也不是那双腿。
王大眼其实只不过是个睁眼瞎子而已,连自己的老婆去偷人都看不见。
如果说这个人能够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那才真的是怪事了。
沙大老板是够资格杀柳乘风的人,他有钱,有武功,也有肯替他卖命的人,杀人的凶器也在他那里。
只可惜他还有一点大老板的大爷脾气。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是士生士长在这里的,和柳乘风非但没有丝毫恩怨,根本就连一点关系都没有,更没有要杀死他的动机和理由。不幸的是,柳乘风却偏偏死在这里杀他的人是谁?是为了什么?
陆小凤知道这其中必定有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想象得到的神秘关键。
隐藏在人类思想的某一个死角中。
他的想法没有错。
只可惜他的思想进入这个死角,找到这个关键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陆小凤怎么会死?
第六章
春日迟迟,春天虽然还被留在江南,也不知要过多久才会到这里,可是大地间,多少已经有了一点春意。
从沙大户的庄院回到老王的杂货铺,要走一段很长的黄土路。溶雪使沙土变成了泥泞,人走在上面,走一步就是—脚泥。
这种感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