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秀色可孕-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薇雅平静地看着他,一句话都没说。等走近的时候温扬反倒冲他伸了伸大拇指,露出一个轻蔑而嘲讽的笑。

李牧没有搭理他,全部感官都在被温如雪紧紧牵住的手上,刚才温扬冲他竖起大拇指的时候,他清晰的感受到温如雪轻轻捏了捏他的手,带着不为人知的安慰和宠溺。

***

当晚回家后,温如雪又打电话过来,语气一如既往的温和可亲。李牧洗过澡躺在床上,旧空调依旧嗡嗡作响,他把自己塞进被子里,突然很想念温如雪那个吻。

“薇雅怎么样?”李牧捂在被子里,声音听起来闷闷的。

温如雪也洗过澡靠在床头,耳机只塞了一只,鼻梁上架着副银边眼镜,一边和李牧说话一边看手上的文件。

“已经睡了,看样子他们玩的很累。”

温如雪这边很静,李牧听见纸张翻过的声音,他还想问温扬,但是却不知道怎样问出口,怎么问?不论他怎么问都会显得虚伪,像是在假惺惺的彰显自己的魅力。

可事实上,他哪里有什么魅力。李牧有那么一瞬间开玩笑地想过,是不是他上辈子和温家的人有仇,为什么世上这么多人偏偏让他受到那些人的青睐。

还有,他又想起温梁那句似是而非的话,他说,幸好我还没迷上你。这句话几乎让李牧掉进一个漩涡,其实如果不是温如雪下手最快,温家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是他的选择。

是为了钱么?好像是,即使他现在已经有了一个看起来好说话又多金的准继父,他依然觉得不够。

李牧可不觉得温家这两父子会为了他争风吃醋,别说温如雪对他的那点儿感情有待考证,就连温扬,恐怕也只把他当成一个新鲜的玩意儿。

灯红酒绿之下的那些大餐吃多了,山珍海味鲍参翅肚都再勾不起他们的食欲,于是看到一块有些特别的清水豆腐,就会猛然间被吸引,好奇和新鲜感多于喜欢。不过大概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觉得这块清水豆腐其实也不过如此,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所以他选择温如雪,最起码相比之下温如雪是最安全的一个,他成熟而稳重,不会像温扬那样爱恨随心,也不会如温梁那样充满了防备。温如雪高高在上,年龄和阅历又让他自信,就算将来一拍两散,李牧觉得,在温如雪这里,他能够得到最多,而受伤最少。

所以在他心里,既然已经选定,那除了温如雪之外的一切都不再需要费心,只除了温薇雅,他不知道温薇雅会不会觉得自己引狼入室。最起码这一夜,他见证了一场无声的鸡飞狗跳。

在攀附的时候留好退路,选最该走的路,以达到最高的目标,甚至有一点点不择手段。李牧一直是这样解释自己的心理的,可是今天晚上,就在那第二个意乱情迷的吻里,他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心跳。

温如雪听他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一只手合上了腿上的文件,轻笑着问他:“怎么了,你在生我的气?”

李牧愣了一下,随即明白过来,估计温如雪以为他在生今天未经自己同意就把他带到温扬和温薇雅两个人面前的事。

“没有,你没有觉得我见不得人,把我藏着掖着,我为什么要生气?”

“我倒宁愿你生气。”温如雪突然说:“薇雅今天回来和我大闹了一通,说的我像个老色魔一样,强迫了你这个冰雪通透干干净净的留洋高材生。”

温如雪的语气有点儿夸张,李牧果然笑了,他撇撇嘴:“我才不干净,也不冰雪通透,我想你该知道的。”

“我不知道,你没给我看过,我怎么知道。”温如雪将声音放低,他那特有的有些年纪的声音透过电话线传过来,让李牧的耳膜分外敏感。

“我今天尝了尝,冰雪不冰雪我不知道,香滑多汁倒是称得上。”

李牧瞬间红透了耳根,捂在被窝里的身体微微发热,他实在没想到温如雪这样温和淡然的人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并没有什么过火的词汇,却让人在雷池边缘摇摇欲坠。

“呵呵,早点儿睡吧小家伙,明天不是要去学校么。”温如雪听李牧又没了声音,轻笑了一声,知道他可能又缩在那儿不好意思,于是轻轻道了晚安。

“晚安,宝宝。”

“晚安,温叔叔。”李牧其实有些不忿,他知道温如雪不喜欢自己叫他温叔叔,由于刚才的调戏,他偏偏要说句话还回去。

温如雪听他又叫自己温叔叔,只能纵容的笑了笑才挂了电话,小东西很聪明,只不过过于小心谨慎,自己纵容他又如何,如何也翻不出天去。

第二天李牧早早起床和齐洛回了学校一趟,敲定了九月份去港大读研究生。李牧读的是哲学系,本科毕业出来找工作的话,他这个专业简直是社会的鸡肋。

中午和老教授在学校附近的小餐馆吃了顿饭,下午从学校出来的时候李牧和齐洛分手,自己直接去驾校报名学车,高级住宅区的地下车库里还有一辆等着他去开的小轿车,李牧自然不会让它等的太久。

七月份的太阳毒辣辣的,李牧晚上回家的时候后颈上已经被晒脱了一层薄皮,脸上也泛着微微的水红。

李牧一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自从法国回来之后他连皮肤都变得特别没有抗性,随便一晒就脱皮,指甲轻轻一划就敏感的多出一道红印子。他撇撇嘴,没怎么在意,扯了柜子里的干净衣服去洗澡。

李妈有个恶趣味,她在浴室的洗漱池旁装了一面等身的大镜子,每次洗澡的时候哪怕不愿意也能看得到镜子里赤/裸的自己。

李牧早已经习惯,他背对着镜子打上浴液,后颈处被晒脱了皮的地方微微有些红肿,被水一激立刻泛起钝痛。

李牧俯下/身从洗漱台的柜子里拿出一块防水创可贴贴上,看了看台子上的电动剃须刀,又摸了摸自己的下巴,觉得还没到打理的时候就不再去理睬它。他似乎天生体毛稀少,下巴上细细软软的一层,一个星期打理一回也不会像别人那样满脸胡子拉碴的看起来不干不净。

李牧扬了扬眉毛,热水冲下来,镜面上泛起一层薄薄的雾气,他擦干穿衣的时候随意朝镜子上瞄了一眼,正往上身套睡衣的手突然顿住。

拿毛巾仔细擦了擦镜子上的水蒸气,李牧掀起衣服下摆,眯起眼睛打量自己小腹上那个一年多前出现的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  突然有种自己要写的是蜘蛛侠的赶脚 = =

_(:з」∠)_ 我这是自黑么……

来请假,心情不好不好不好!你们都暂时养肥养肥养肥吧,万一我停个两三天啥的,我没有办法,妈蛋我想插死我自己!

☆、Chapter 12

第十二章

李牧的小腹上肚脐偏下的位置上有一个指甲盖大小的红点,这东西看起来简直像一块故意抹上去的红色胭脂,经过水的润泽那块皮肤看起来晶莹剔透,总给李牧一种能够透过它直看到腹腔的错觉。

李牧有点儿无奈,起初以为自己得了皮肤病,在法国的时候还特地去医院看过,结果这东西被医生说成是胎记,李牧解释了半天他才相信这东西是后天形成,于是告诉他这其实就是普通的色素沉积。

可是谁色素沉积能像他这样鲜艳的像血一样,距离它刚出现的时候到现在,这东西已经长大了一倍不止,而且愈发的鲜艳欲滴,简直像是镶在皮肤里的红耳坠。

李牧拿手蹭了蹭,又用手指甲去抠,结果手感和其他地方的皮肤没有什么区别。李牧耸耸肩,把撩到肚皮上的衣服放下来,大摇大摆地走出浴室。

李妈今天又煮了汤,当归枸杞小排骨,小砂锅整整煲了五六个小时,味道是不错,不过对于他这号的大男人来说似乎有点儿太补了。

不过李妈最近似乎是迷上了各种各样的汤水,燕窝阿胶花旗参,她自己喝不完就非逼着自个儿儿子喝,变着法儿的补到李牧几乎吐血。

“妈,明天弄点儿清淡的喝嘛,凉瓜怎么样?或者菊花绿豆糖水?”这么大夏天的再这样补下去恐怕马上飙鼻血,李牧一手举着喝空的汤碗,一脸期待的看着他妈。

“好啊。”李妈撇撇嘴,一副死小子不识好歹的表情,走动生风,新买的真丝睡衣拂过李牧面颊,留下一股子夕阳下的青春气息。

李牧垂下眼睑,把碗拿去厨房刷干净,心里隐隐有一丝憋闷。他的母亲,生养他二十二年,单独抚育他也有二十年,如今要嫁给别人做新娘。而他自己,心里纵使有万般不舍,也得打起精神替她高兴,这是作为一个儿子的义务,也是他出嫁前能为她所做的最后一件事。

驾校在李牧报名的第三天开课,大正午开着辆四处跑风漏气的旧车一遍遍挂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