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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实在不想看王梅枝的死鱼眼,于是一大早自告奋勇的出去买菜,问了外公想吃什么,还拍着胸脯说亲自下厨。
外公当时就乐了,翘起眉毛:“就你这丫头还会做饭?回头别把我家厨房烧了。”
明雅没说话,事实胜于雄辩啊,一会等她弄出一桌子好菜,非得吃掉他的大牙。
卓然在一旁看着笑而不语,方明雅这臭脾气倒是与她外公一模一样。
听说他们要出门,二姨妈从屋子里牵了一辆自行车,粉红色的车身,看得出来那是她小表妹的车。
二姨妈不好意思的笑笑:“你舅早上刚把摩托车骑走,如果不嫌弃你俩就骑自行车过去吧。”
明雅看着那辆自行车,眼睛顿时就亮了。
“不嫌弃,不嫌弃。”她眉开眼笑的骑上去,想着一会买了菜,非得骑上车到处溜溜不可。
可这头她踏上脚踏板,车屁股便被人一手抓住。
转过头她恼火的瞪了卓然一眼,当着外公的面没好意思跟他吵架,只用眼神交流:放手。
卓然站着不动,也不撒手。
好半晌明雅明白过来,小声的问道:“你是不是不会骑啊?”
他俊脸一红,明雅知道自己猜对了。
想想他一个公子哥儿,从小到大去哪都有专车接送,哪怕是落魄了也有她罩着,哪来的机会接触这些贫民的交通工具?
他不会骑,又不乐意让她载,索性拉着她不让走。
明雅撇撇嘴,这公子哥的臭脾气还挺重:“要不你在家里等着吧。”
他摇头。
明雅干瞪眼,小声骂道:“快松手,不让我买菜你中午吃什么?!”
卓然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皮,能清楚的感受到从那里透出来的热度。
最后他妥协了,有些犹豫的坐上后座,随着方明雅一踩脚踏板,车身一摇,随即呈S形摇摇晃晃的往前跑。
其实让明雅骑两个轮,是远比让她开四个轮要危险的。
乡下的路不平,关键是她从小就喜欢秀车技,见着有个陡坡非得摇着车头蹦上去,所以一路颠簸下来,我们的卓少爷可被她吓得不轻。
“明雅,慢些骑。”
“明雅,小心!”
“明雅……”
连游泳冠军都有被溺死的时候,更何况是方明雅这个半调子骑手。
果然在出了村子没多久,她就出状况了。
车速过猛直接冲进了大坑里,在潇洒的翻了一个跟头以后两个人一起飞了出去。
她眨眨眼看着天地突然旋转,根本来不及害怕腰部便横来一只手,护着她滚入一旁的庄稼地。
而等到她回过神的时候,只觉得身下出奇的柔软,转过身看到不幸被她当了肉垫的卓然,心里一乐,顿时没心没肺的笑了起来。
“方明雅!”他拍去身上的雪水,幸好庄稼地被大雪覆盖,人倒上去还算软和,两人都没受伤,“你一直都这么骑车的吗?”
明雅摸摸自己的嘴角,眼看着他一脸的怒容,非常识相的没有笑。
可不过是轻轻点头,同样激起男人的火气。
他一把抢过她的自行车,迈开步子走在前头,并暗暗发誓往后再也不让她碰这种危险的交通工具。
然而没走两步,他突然又刹住了脚步。
心神顿时荡漾了。
如果刚才没看错,方明雅似乎在对他笑,那笑容阳光而肆意,亦如十几年前,他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也是这么笑着。
明雅抬起眼才发现卓然在盯着她瞧,她拧了拧眉头目光落在笔直的庄稼地上,白茫茫的一片,不知何时才是个头。
这么走下去可不行,一来一回好几个小时呢,他难道不累吗?
眼馋的又扫了自行车一眼,不知道现在跟他商量商量,能否再给她一次机会?
可这明显是不可能的,光看着卓然死死抓着自行车头就能看出来,他宁愿走断腿也不会让明雅踏上脚踏板。
明雅苦兮兮的用双腿走,本以为得这么走到菜市场,然后提着一堆菜苦哈哈的回来时,远处传来一阵马达声,一辆摩托车快速的朝他们驶来。
明雅看到人影往边上站了一站,可对方路过她之后并没有离开,反而是一个急刹回头,对着她喊道:
“方明雅?”
“啊?”明雅下意识的应了一声,回头一瞧皱了皱眉头。
车上的男人看起来很年轻,穿着黑色羽绒服与白色球鞋,五官长得还算清俊,个头也不低,目测应在一米八零左右。
“拆东墙!”她看着他黑黝黝的皮肤还有两道粗粗的眉毛,几乎是瞬间的就认出来了。
她激动的冲上去,跟个小火箭似的拦都拦不住,而后一把揪着那男子的衣襟,使劲的摇:“拆东墙!拆东墙!真的是你啊!”
男子挑起眉毛,一把捏住她的脸:“臭丫头,我的名字是徐东强。”
明雅哈哈大笑,被捏着却不觉得疼。
徐东强问道:“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不跟我说一声?”
明雅顽皮的用两只冰冻冻的手贴上他温热的脸,在成功听到一声抽气声时,笑声更大:“昨天。”
而后像是想到什么,她回过头瞧了眼依然站在原地的卓然。
他没什么动作,只不过一双眼睛却泛着点吓人的阴郁,一瞬不瞬的盯着两人。
眼珠子滴溜溜转了一圈,她声音很小:“今晚来我家吃饭吧,咱两好好聊聊。”
徐东强目光一亮,点头:“行。”
明雅贼兮兮的一笑:“不过你得负责载我去菜市场。”
徐东强点头如捣蒜:“行!”
于是接下来在眼前发生的一幕,成功击碎了卓然面上的淡然。
他眼睁睁的看着方明雅跳上摩托车,而后车身由面前飞驰而过,他震了下,一时竟忘了要去阻止。
☆、第九十八章 抢占先机
摩托车开得很快,寒风就像刀子一样不断的往身上刮。
明雅抱着他的腰将脑袋藏在他身后,抬头看了眼顶上不停掠过的白云,瓦蓝瓦蓝的天际就跟明镜似的漂亮。
这时伴随着如狼嚎的风声,徐东强洪亮的嗓音在耳畔响起。
“方明雅,你冷不冷?!”
他生怕她听不到,震天的喊声划破天际,一并将她的思绪带回到那个无比纯真的年代。
曾几何时,徐东强也操着他的公鸭嗓子对她吼。
——方明雅,隔壁王大婶的衣服是你划破的吧,我都看到了!
六岁的小明雅撇撇嘴,谁让那三姑六婆在背后说她妈坏话。
可是她也知道在这个大冬天的时候,一件后棉服有多么重要,如果让王大婶知道了,非得上门找她妈不可,到时候又得看着她妈流眼泪,一宿一宿的睡不着。
于是明雅答应给徐东强写作业,两人都是上小学一年级,同一个班,住的近还是死对头。
可徐东强哪知道,他是学渣,方明雅也不比他好,于是第二天两人齐齐被拎去办公室,班主任指着他们的作业本,怒道:连自己的名字都写错,回去罚抄一百遍。
放学后,当所有小盆友都走了,简陋的教室里就仅剩下两颗黑溜溜的小脑袋。
明雅抄得手肘发疼,露在冷空气中的五根手头也渐渐泛红僵硬,这一刻她是多么的悔恨,当初咋没让妈妈给自己改名成“方一”?
——方明雅,你是猪吗?
徐东强揉揉泛酸的手肘,用笔狠狠敲了她的头。
明雅“哎哟”一声仰起脸,乌黑发亮的大眼睛里冒着火光。
——你做啥子打人?!
——就打你,方猪头!
一言不合,加上偶尔的动手动脚,两人打起来了。
那次打得真叫个惊天动地,桌子也翻了,明雅手上破了个口子,徐东强也没捞着什么好处,额头挂了彩,直到班主任闻讯赶来,七手八脚的把两人隔开,看着跟被飞机轰炸过的教室,头一次震惊起这两个小学生的破坏力。
都说不打不相识,就在那一次过后,两人建立起了一段深厚的革命友谊。
一起上学,一起放学,偶尔串个门蹭个饭,有时候甚至会睡在同一个炕上。
当然,那会儿年纪小,没什么男女观念,明雅也从来没把自己当成一个女孩,自打上次跟徐东强打架被他扯着头发揍了以后,她便觉得长发碍事,瞒着妈妈一剪刀给“咔嚓”掉了。
方妈妈回家一瞧她那被狗啃过的脑袋,拧着她耳朵上了村里一个理发店让人给剃成了小平头。
为这事她还被徐东强取笑了半个月。
“不冷!”明雅乐得大喊,也只有在这里敢放开了嗓子嚎。
徐东强哈哈大笑,车速飙得更快,没多久两人已经到了菜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