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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你用了多少家公司?”
“一百十一家。”
“它们之间表面上没有任何联系?”
“没有。”
“有朝一日会不会有人跳出来揭露事情的真相,指出你是所有这些公司唯一的老板,这种可能一点都没有?”
“我想没有。”
塔拉斯沉思良久,后来终于说:
“你说得对。你可以象你所说的‘就按现在这样子生活下去’。大不了将来会有人对你那一百十一家公司中的某一家表示不满。不过我想,每家公司反正都有自己的律师班子,他们一个比一个精明。而且我好象记得,你手下的人中有几位还入了阁。其中一个不就是巴西总统的私人顾问吗?”
雷伯露出了微笑,说:“是的。”
“因此,唯一真正的危险,”塔拉斯说,“那就是在巴西、委内瑞拉或哥伦比亚发生古巴式的革命。看来可能性不大,至少在今后的二十年内不会发生。而且,哪怕天国成了红色的,总还是可以通过商量达成妥协的。你和克里姆林宫的关系还那么好吗?”
“是的。”
“牵线的是保尔、奈西姆、那个有艺术品收藏癖的美国人以及另一个乡音很重的法国人?”
“是的,还有别人。”
塔拉斯居然还能笑出声来。
“我的上帝,雷伯,你一个人就顶得上一个多国集团。我在说什么呀,何止是一个多国集团?你本身就是好几个多国集团,说不定你可以买下通用汽车公司,或是埃克森公司。或许把两个一起买下来也难说。我说得对吗?”
“我从来没想过。”
他们又开始散步,肩并肩朝塔拉斯的房子走去。
“雷伯,事情很简单:一切取决于你。如果你继续保持沉默,隐姓埋名,那就不会出什么问题,不会出什么严重的问题。”
他们走进屋里。
“可是我知道,事情不会长久如此,”塔拉斯说。
“不会?”
“不会。你自己也说地‘我还没有下定决心。’这说明你正在考虑这个问题。我想你会干的。依我看,拉开战幕的将是你。你创建了一个国家,而在它的国境以外,几乎无人知晓它的存在。总有一天,你将不再保持沉默。我相信当这一天到来的时候,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最近我对这事想得很多,我想你也一样。”
雷伯微微一笑。
“跟我来。”塔拉斯说。
他朝书房走去。书籍、笔记胡乱堆在那里,不把塞梯尼亚兹那样的人吓坏才怪。
“昨天晚上,”塔拉斯说。“在你那么不光彩地把我灌醉之前,你问过我一个问题,我还没有回答。你要我谈谈我在写的这本书”
他拿起一个文件夹,把它打开。里面只有一张纸。
“全部都在这儿了,雷伯,我怀疑它是否会有出版问世的一天。不过,写倒是写完了。所有的内容都写在里面。如果你想听的话,我可以念一念。”
“我简直等不及了,”雷伯答道,脸上又露出一丝笑意。
“首先是书名,《论国家法统之预谬性》,作者乔治·塔拉斯。下面是正文。第一章。其它章节其实并不存在。第一章也是唯一的一章,内容加下:
国家法统说乃是一个离奇可笑、荒谬绝伦的概念。它毫无法律根据。每一个国家都建立在这样一个历史事实的基础之上:在某一时期,一个部落的石斧大于毗邻的其他部落,此部落便得以打垮其他部落。结论是一目了然的:任何现存国家的存在都毫无法律根据。
“就这些,雷伯。我对我得出的结论十分满意。”
“雷伯,”塔拉斯说。“我可以给你上课,我可以”
“我想看一些这方面的书。”
“吉拉尔德·菲茨莫里斯爵士所写的《国际法概论》;莫斯勒的《作为法治社会的国际社会》;保尔·吉根海姆的《国际公法原理》,卡瓦列利的《和平法准则》,雷德斯洛勃的《国际公法条约》,海牙国际法学会出版的各种刊物《美国国际法杂志》;《世界贸易法杂志》;《联合国仲裁决定汇编》当然,还可以加上韦斯特累克、韦顿、雷瑙尔特的著作以及文尔瓦累兹的杰作《美国的国际法》另外还有俄国人屯金、蒙得维的亚的希门尼斯·德阿雷查加、弗德罗斯与西马他们合写的书刚出版我手头还没有,不过我会弄到一本的至于奥康内尔、凯尔森、冯·德海特、施瓦尔曾伯格、布朗利等人就不提了”
“你喘口气再说吧。”
“即使你以光速来读书,雷伯,可能也要花好几年才能看完这些书。”
塔拉斯伸手碰了碰书堆中的一摞,这一摞书立刻倒了下来。
“我刚才说的许多书这里面就有,当然,并不全在这里。你一定要有一个可信赖的人,雷伯。”
“就是你。”
“就算是我。我和所有你能罗致的法学家,当然各种国籍的人都要。我甚至可以弄到一个面色红润的地地道道的俄国佬,他甚至不是一个持不同政见者。他是个和克里姆林富有联系的重要人物,虽然经常住在伦敦和芬兰。他会加入这个班子并且守口如瓶,我塔拉斯以名誉担保。”
“这个班子将做些什么事呢?”
“做你想要它做的一切,雷伯:按照你的设想证明你缔造的国家能够而且必须生存下去,证明它有权利生存下去。”
那双灰色的眼睛睁得更圆了。
“乔治,你认为我有足够的疯劲这样子吗?”
“我认为你拥有比这大得多的疯劲,雷伯。”
塔拉斯心想:“归根到底,我身上也有迪耶戈·哈斯的某些东西。我和那个阿根廷人被创造出来降生到这个世界上,仿佛就是为了推动雷伯·米歇尔·克立姆罗德去完成他的使命”然而,在随后的几秒钟内,他又转而认为:这是他自己和迪耶戈.哈斯的愚人之见,他们把自己抬得太高了。
他心平气和地继续说:“雷伯,我知道我已经七十五岁了。我要求做这件事,并不是要你怜悯我,你或许会念及我现在孤身一人,或出于你可能对我怀有的友情而对我大发慈悲。我确实有能力组织这个班子,做好一切准备,一旦你下决心采取行动,便可发挥作用。”
一阵沉默。
接着,雷伯对他此说:“我希望际到那里去。至少再去一次。你总共才去过一次,那还是在一九六四年。”
“一九六五年。”
“六四年,”雷伯说。“一九六四年十一月二十日。要不要打赌?”
“老天爷,不要。”塔拉斯说。“我对你的记忆力太了解了。没准儿那天我穿的什么衣服你都说得上来。”
“白色的套装,绿色的领带,手帕也是绿的,头领一顶巴拿马草帽。雅瓦和他的儿子们觉得那草帽很古怪,直到如今他们提起来还笑呢。乔治,我希望你明年来,就在二月份吧,那时候雨水少些。”
“我会来的。当然,如果那时我还在这个世界上的话。”
“如果你死了,我决不宽恕你。”
两人沉默了一会儿。雷伯的目光变得更加深沉。
“你真的能找出有说服力的论据?”
“国家是一个拥有领土、人口和政府的实体。国家还享有主权和独立,因而不从属于另一个国家或任何别的实体,但直接受国际法约束。单是这个问题就足够世世代代的法学家打上五百年官司。”
“我也许等不了那么久。”
“雷伯,甚至连‘国际法’这个词儿本身都没有什么过硬的依据。大约两百年前,第一次使用它的是个名叫边沁的人。边沁一定是在酒精中毒症发作时发明了这个词儿。在他之前,这个词是不存在的。在他之前用的是jus inter gentes,这个拉丁名词本身也是从十六世纪的另一个疯子那里传下来的。他叫维多利亚。一七二○年左右,法国人达盖索把拉丁文jus inter gentes泽成了法文driot entrs les nations只要稍懂拉丁文的人都看得出,这种译法蛮不讲理而又愚蠢透顶。老达盖索这样做是迎合他的主子和当时正处在帝国主义扩张期的法国的需要。而一些盎格鲁—撒克逊的法学家急于为征服其他民族国家的行径辟护,这样就师出有名,于是迫不及持地和他唱一个调子。因此,当亲爱的老康德”
“乔治。”
“在他一七九五年出版的《论永久和平》‘nations,一词易为‘国家’时,国际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