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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诅咒的女王 〔完结〕作者安妮·赖斯 txt-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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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乐观性情。他是个驿动的魂魄?不,他确定自己总是随着这副躯体行走,如此轻
盈而强健的身体。
    他无奈地隔绝那些声音。事实上,他想起某个苍老的戒语:如果你不学习关闭
那些声音,他们迟早会把你弄疯。对他而言,那简直易如反掌,只要眨眨眼就可以
隔绝所有的噪音。其实要真正倾听也日疋要留神的,那些音流就像是惹厌的噪音一
般。
    此际的欢愉等候着他,要侦测周围人们的心思真是太容易,只要他专注观测一
段时间。在罗马的时候,总是充满优攘,不过他喜爱罗马那些漆上赭红与深绿色的
房屋,在大道上亡命细车,漫步於几内托的道路」,直到撞上一个可以来段露水姻
缘的女子为上。
    他也喜爱当代的聪明人们。他们还是人类,但却博闻强记。某个印度的统治者
被暗杀了,不到一小时内,全世界的人们都知道这件事。所有关於灾难、发明、医
学奇迹的纪录,任何一个普通人也朗朗上口。人们游走於现实与幻境之间,劳工与
裸身的电影女王谈恋爱,富豪戴上纸做的珠宝,穷人购买钻石,而公主殿下衣着褴
褛地前往香榭丽舍大道。
    他真希望自己还是个人类。毕竟,他以前不就是吗?其他的同类又是如河?他
们不是首代血族的成一日,他很肯定。首代的血族无法以心灵相互通讯。不过,首
代血族又是啥鬼东西?他不记得这些了!他感到些许慌乱,不愿再回想下去。他在
笔记本写诗,以某种现代性的单纯格调,但他知道那是他许久以前就习得的调性。
    他漫无目的地游荡於欧洲与小亚细亚之间。有时用行走的,有时他会闭上眼睛,
让自己移动到某个特定的地点。他迷倒许多和他交往的人们,白天一到,就任意睡
在幽暗的隐密之地。阳光已经伤害不到他,但他还是无法在白昼活动,只要一看到
天光,他就会自动闭上眼睛。沈睡之前,他听见其他饮血者的哀痛呼号,然後便是
一片空无。醒来之後,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解读古老的星辰方位。
    他开始比较敢放胆飞行。就在伊斯坦堡的外围,他像一颗飞弹般地射出天际,
翻腾於九天云霄,自在地欢笑着,最後在白重旦之前降落於维也纳。他飞行得无比
快速,没有人看得到他。况且,若被那些疑窦的眼神包围,他才不会试用这些新鲜
伎俩呢!
    他还有另一个有趣的能力:幽体出游。嗯,不算是真正的遨游天外,但是他可
以送出自己的念波,也能够『目睹』千里之外的景观。有时候躺着躺着,他会突然
想要看看某个遥远的地方,然後他就在刹那间到达那儿。有些人类也办得到,无论
是在梦境时幽体位移,或在清醒时神魂出窍。有时候他会行经那些灵魂正在行旅的
身体,但他看不到灵魂的所在。他无法看到鬼魂、或任何灵体。
    然而他知道这些一事物的存在,必然如此。
    古老的意识侵入他的体内,他知晓到当他还是个人类男子时,曾在神殿服用下
祭司授与的强力药液,得以幽体出游,进入火焚之域。当祭司召唤他回到身躯时,
他感到相当不情愿,当时他正与所爱的死者在一起;但他明白自己非得回去不可。
    没错,当时他确实是个人类。他记得当自己躺在那尘埃覆盖的房间、被给予那
药液的时候,胸膛上冒出的汗水的感受。害怕莫名,但他必须度过那个试炼。
    也许现状的确比较好,能够同时以身躯与灵魂飞行。
    他无法记起,为何他自己变成如今这等形状:饮血为生,拥有如此的异能。他
因此感到无比痛苦。
    在巴黎,他跑去看许多『吸血鬼电影』,参详其中的正确与谬误资讯。虽然大
多数都愚蠢得很,怛却是熟悉的说法,吸血鬼黎斯特显然就是从这些古老的黑白电
影中取得斗篷式服装的灵感,大多数的『夜行生物』都穿着类似的服饰:黑色斗篷、
浆挺的白衬衫、精致的黑色燕尾外套、黑色长裤。
    当然都是一派胡言,但他因此感到告慰。毕竟这些都是吸血鬼,语音轻柔如诗、
言笑间口啜生灵血液的族类。
    他还购买吸血鬼漫画,剪下某些画面:类似吸血鬼黎斯特的那种美丽男吸血鬼。
也许他该找个机会来试试这种衣着打扮,那会是种安慰,使他感觉到自己隶属於某
种结构  即使那并不真正存在。 
    在午夜的伦敦街头,他在一家灯光幽暗的店面找到这些服饰:外套与长裤、皮
制的鞋子、黑色天鹅绒大衣配着雪白的丝缎,长及曳地,真是太棒了。
    他在镜前盼顾自得,吸血范黎斯特一定  慕死他了,而巨他凯曼可是货真价实
的吸血鬼呢!他首次梳理自己的黑色长发,并在玻璃柜中找到香水,为这个华丽的
夜晚打点自己。他甚至还找到耳环与金手炼。
    他现在可光鲜亮丽得很,如同以往的时代。就在午夜的伦敦街头,人们对他垂
涎叁尺。这样打扮真是大对了,他边走边舞动、鞠躬、眨眼,而他的追随者一直跟
着他。即便是在他吸血的时候,他的猎物也以了解的眼神望着他。他会如同吸血鬼
黎斯特在电视上表演的那样,俯身向一刖,温柔地吸取喉头的血液,再了结猎物的
生命。
    当然那是个玩笑,其中有某种可怕的琐碎成份。那些玩闹无关於身为吸血充这
麽个黑暗深沈的秘辛,无关於他问或记起的某些灵光片羽。不过,能够暂时充当『
某人』或『某物』,至少是有趣的。
    没错,那须臾的时光如此鲜美,而它稍纵即逝。毕竟他终究会遗忘,不是吗?
如此优美夜晚的细节也终於会自他的脑海消逝;在某个更复杂艰难的未来,他又会
失去一切,只记得自己的名字。
    最後,他回到故乡般的雅典。
    他手握一截蜡烛,游逛着夜间的博物馆:坟场。那些雕刻着形体的碑碣总让他
汶然欲泣,例如那个死去的女子,手伸向被她丈夫抱着的婴儿。某些名字回流到他
的耳际,仿佛有人对他宪牵低语:回到埃及吧,你就会记起来。他才不要呢,若要
遗忘记是发疯,不免为时过早。他还是在雅典,不时逛逛神殿底下的墓地。不用在
意附近的交通,横竖这要是最美的地方,而且它属於死者。
    他为自己的吸血鬼服饰买了一个衣柜,甚至添购一具棺材,不过他不喜欢躺进
里面,那东西并不照着人体的曲线打进,上面也没有面孔的浮雕与文字,好守护沈
睡的灵魂。一点都不适当,像个装宝石的盒子。不过,既然身为一个吸血鬼,他总
该有副棺材来找找乐子。来到他公寓的人类爱死这副棺材,他以加血的美酒款待他
们,朗诵诗篇如,唱着奇异语言的歌曲。他们也相当热爱这些。有时候他也为这些
好心的人类念诵自己的诗篇,而棺材正好为这个空无一物的公寓提供坐卧之地。
    逐渐地,那个美国摇滚乐手、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一开始让他不安。那些愚蠢
的老电影也不再有趣,但是吸血鬼黎斯特真正让他感到困扰。会有哪个吸血鬼渴望
纯洁与勇气呢?那些歌曲的腔调是如此地哀愁。
    吸血一族有时候他会在天光乍灭的地板上醒过来,馀悸犹存於那个沈重的
恶梦;在其中,某些生命辗转呻吟。是否他正追随着那两个遭受巨大不义的红发美
人的夜间行路?当他们剪断她的舌头,那个梦中的红发女子从士兵的手中夺回自己
的舌头,将它吃下去,她的勇气镇慑每个人
    噢,不要回顾这些事!
    他的脸颊生痛,仿佛痛哭失声过,或者焦虑不堪。他让自己慢慢松弛下来,看
着灯光或花朵,不要想这些事。没事,雅典城充斥着无数灰泥建筑物,山顶上的雅
典娜神殿无视於烟尘缭绕的空气,一迳往下俯蓝众生。傍晚时刻,成千上万的下班
人群窜动於电梯与地下铁之间,席坦岗玛广场到处都是醉汉,挤满贩售报章杂志的
小童。他再也不听吸血鬼黎斯特的歌曲,也不光顾播放这些音乐的美式舞厅,远离
爱好此类音乐的学生。
    某一夜,在帕拉卡的中心区,他看到几个吸血鬼出现於灯光刺眼、酒馆嘈杂的
区域。他的心跳少了几拍,孤寂与恐惧涌上心头,使他几乎失声。他踯躅於电子音
乐高声喧哗的舞厅,仔细观察那几个吸血鬼夹在观光客之间,无知於他近在咫尺。
    两男一女,全都穿着黑色的丝制服饰,女吸血鬼的脚踝艰难地蹬着高跟鞋。他
们全戴着银色墨镜,彼此呢喃低语,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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