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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就是在叶思雨新婚的那一天。人们在江里捞起了一具尸体,因为时间太久,已泡的面目全非,并且被鱼虾蚕食了大片,但随他捞起的印信上却明明刻着“王勃”这两个字。于是神童王勃溺水而死的消息便很快传遍了大江南北…
婚礼并没有延期举行,因为渔村的人们都想尽快看到这位文采出众能写出那么美的歌词让叶思雨来唱并说这辈子只为叶思雨而写的这个年轻人长的是什么样,他是谁。他一直躺在病榻上,没有人见过他。
火光映红了江波,江岸边摆满了各色的菊花,叶思雨就站在花丛中,任凭花香夹着淡淡的水汽,钻入她的衣缝,她的发丝,她觉得清凉和一种从没有过的幸福,当风拂起的花瓣自在的飞舞,飞舞了她的梦时,她等的人终于来了:他穿着一件鲜红的长袍,腰带是绣成的一条墨龙,迎着微凉的风,那龙仿佛将要破云而出,直冲九霄。清秀的面庞上是灿烂的笑容,他痴痴地看着叶思雨,似已傻了。
所有的人一起放声欢呼!
《失路人》---人在武汉'1'
失路人'二'
---人在武汉
帅伟作品
'1'
2007年的七月,曾经死掉了,我忘记了这座城市的名子。
我总是喜欢重复着去做同一件事。尽管,连我自己都感到厌烦。
任何人都有选择生活的自由,只要你是在用感情活着。
也许,是因为记忆太深刻吧!很多的岁月时光在心间流过了,人却依然停留在老地方无限感伤。我还以为,有人一生只会沿着一个方向,一条路走到尽头,只是这路未免太寂寞了,我一直想要逃脱。
我叫闵雨,可我不喜欢雨,因为她太忧伤。
令我无法忘记过去。
我曾经认识过很多人,然而接着,他们一个个又离开了。
留下了我一个。
今年,我已经三十四岁了···
也许,有些难以忘却的往事,只有说出来,它才会过去。
你也才会觉得,自己还是自己。
所以,你千万要听我讲下去。
这个七月的梅雨来临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四楼的窗前。从这里望出去,四下是一片昏灰埋暗的迷茫,有一种窒息的错觉,我甚至能感觉到这四周的空气似乎都是不存在的。只有我的灵魂还活着,在这座城市里游荡。
来到武汉,已经十四年年多了。说到武汉,就不能不从它的天气说起。武汉素有火炉之称,说的是其夏天的极为酷热,而我把武汉比作冰与火之城,我觉得之于武汉,这个名字似乎更为贴切些。
武汉的夏天实在热得不像话,头顶一个太阳暴晒,而天空晴朗的万里无云,并且四周没有凉风,任凭你汗如泉涌,却无奈于总是不能和清凉相逢。武汉的冬天就更加可恶了,凛冽的寒风那个吹,落叶就使劲的飘飞,风一刮起来,就几乎没有停的时候,所以即使阳光明媚的午后,也依然叫人感觉不到温度,倒叫人有种惟愿一睡不醒,冬眠此生的念头。
人在武汉,能够随四季的轮回来体味这两种极端,我觉得也是人生中的一种快乐。所以,我开始试着讲一些故事。
一些关于武汉,关于我的事。
一些往事。
就是这样了。
那么,关于我的过去,你想知道些什么呢?又想让我从哪说呢?我可不想从你想的那里说起,我怕你想的不符合我的思维逻辑。所以,还是请你一定要听我说下去。
因为,很可能,故事中曾经的那个我,就是现在的你。
我一直觉得,其实有这种鬼天气,一点也不是武汉的错。夏天,南岭太高,把要吹进来的海风硬是挡住了,冬天,西伯利亚高原就更高了,寒风长驱直入,吹得武汉更加的可怜。而武汉人就在这种环境里生活,并且微笑的幸福着。
只是在曾经,我把一个女的甩了,那女的破口大骂我婊子养的的时候,我从她身边轻轻走过,小声骂了她说:去你妈的。
恩,让我想想,我还有没有骂别的呢?
对了,其实我还骂了武汉,我说:武汉,我去你妈的吧。
我现在住的这栋年久失修,在不久将要连同四周的这片灰旧的房屋一起拆除的楼房里住满了来自外地的各种各样的男男女女,用他们各自不同的方式存在着,并活的笑容满面···而永远不尽的阴暗潮湿,铅灰布满油污的脏乱水泥墙壁,使这里阴气沉沉的,仿佛一场巨大的瘟疫。人们在瘟疫中活着,似乎心安理得。
没有门窗,也没有隔板的公厕里,总在不断的上演着男女混用的尴尬。屋窗外巷子的空中那纵横交错的铁丝电线上,更总是在间或有雨停的空当挂满了总也晾不干的各色各式的内衣裤和外套。一切就这样日复一日的重复着,好像永远也过不完昨天。
叶婆婆轻轻推开门走进来的时候,我已经十七次撕掉了自己的手稿,正在第十八次写着这段文字的开头。当她面容清切的把叶木木和叶叶的两双小手放到我的手中,并要我握紧时,我感到很惊讶,她慈祥的微笑了一下说:“闵雨,好孩子,拜托你了!”她的声音是那么诚恳,卑微,而且无尽悲凉。她说完这句话就转身佝偻的走了出去,我看得出老人有很重的心事,并且伴着恐惧与惊慌。
我不知道,为什么多年以后,还是会有人叫我孩子。听着屋外戛然而止的麻将声和接着大喊大叫逼债砸东西的声音,我明白了:老人想让自己的两个孙女来我这里避避乱,而自己的儿子和儿媳,他又不能不管。
听着自己父母痛苦哀求叫喊的呻吟,两个孩子都惊慌失措了起来。我起身关好门,转身坐下来的时候,两个孩子便都跑了过来,紧紧地抱住我就呜呜的哭了。
木木今年十八岁了,而叶叶只有十四岁,在我所有的记忆中,有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把她们当做了自己的小妹妹。在我搬来有一段日子的时候,好像是在寒冬,他们两问了我一个很傻,但却很单纯的问题。
我,一直没有回答。
那是一个雨后初晴的早晨,我们三个人站在巷口。对面楼里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穿着洁白的婚纱从楼道里走出来,被新郎牵着坐进一辆尊贵的婚车,缓缓使出巷子的时候,清晨的阳光正一束一束的从楼缝中射了下来,投在一滩滩积水的薄冰上,闪烁着一片片耀眼的白光,然后花瓣漫天,从巷子两旁的楼上撒下来,落满了一地。
木木望得似已醉了,叶叶也笑的更可爱,更开心了起来,她蹦着跳着抓住我的手说:“闵雨哥哥,等我长大了,我和姐姐一起嫁给你好么?你说,好么?”我没有做声,木木忽然拉住了我的手,看着我似不经意的问道:“怎么,你不愿意?”看着她们认真的样子,我突然正怔住了,怔了很久···
时间似乎被拉长到了很久以前,我才记起来,在离开楼晓衣的很多年以后,我还是一直活得很无助,很孤单。我突然想起了我的父母,原来,这么多年里,我除了给他们寄去足够的钱,偶尔回一次家外,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呆在过他们身边了,我很想他们。
为钱拼命奔波了这么多年,我想我是累了。
天晴的时候,我总是喜欢在闲暇的清晨中躺在公园树荫下的草坪地里看天,四周弥漫着淡淡的草的香味,我清楚的记得:曾经有一个女孩子站在与这同样的一片碧绿的世界中与我对视相望,当我转身走开时,她难过的蹬下来哭了。我们彼此喜欢,但却固执的不肯走近。
我总是梦回到那个雨季,那个偏远的小镇;那里,是我的家乡。
我也总在问自己,我是不是太残忍了。
东方来看我的时候,他带了一瓶色泽浓艳的陈年葡萄酒,酒的味道很好。尝过后,我们一起坐在窗前的红木书桌旁抽着烟。
望着从我嘴边升腾起的一缕缕飘渺的烟雾,东方他磕了磕烟灰,轻轻的吐了一口气说:“你真的不想回去了?”
我淡淡的笑了笑说:“也许是的。”
“那,那件事,你能瞒多久?”
“不知道,也许,可能是一辈子吧!”
东方忽然站了起来,他走了几步又停住了,扭头看着我说:“那好吧,要好好照顾自己。我可能会出去一段日子。”他说完这句话,就拉开门走了。我没有送他。
看着他慢慢消失在巷子的背影,我突然觉得好难过。
可能,我已真的回不去了。
阴雨仍然在持续着,以至于之后的好几天里,我都无法平静下思绪。
那么,就让我从我那该死的学生时代,从我那该死的他妈的恋爱说起吧。
这样,想必你们也很想听,听了也很满意。
《失路人》--人在武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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