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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末逐鹿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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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日,为了解决军队缺粮的问题,王伏宝下达了征粮令,他派出了大量的百人队绕过高畅军的防线,来到高畅军的后方,强行从漳南一地的农家村寨征集粮草,那些人若有不从,所得到的下场便和这个小村寨一摸一样。
    赵氏宗族只是一个小宗族,在这乱世之中,在历经无数次匪乱之后仍然能生存到现在,不能说不是一个奇迹,然而,如今,奇迹不在,全村老小一百多口已然躺在了血泊之中,任由火苗吞噬自己没有知觉的身体。
    村寨中的存粮并不多,仅仅够维持全村人的生活所需,以待秋收,因此,当王伏宝派出的征粮队来征粮时,他们只好选择了反抗,反正不反抗也是个死。倒不如拼死一搏。
    可惜,这个征粮队地士兵虽然不多,只有区区一百人,却也不是一般的流贼可比,赵家庄的寨墙虽然比较高,却也阻挡不了那些悍卒们,经过不长时间的交锋,那些悍卒就冲进了庄内。仅仅四死七伤。
    烧杀劫掠,打家劫舍,这些战争中永恒的旋律在赵家庄开始上演起来,王伏宝的军队受阻于漳南,士气多少有些低落,这些强盗般的行径能提升士兵们的士气。因此,带队地长官并不阻止。
    不管是士兵,还是带队的长官,做这样的事情早就司空见惯,熟得不能再熟了,只是窦建德登台为王之后,为了收拢民心,才强行禁止他们在战场上向一般平民下手,胡作非为。
    现在,王伏宝解除了这个禁令。让他们没有了约束,自然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了!
    有时候。杀人,放火。抢劫也会让人上瘾的!
    从这方面来看,人啊!还真是可怕啊!
    汤苗骑在战马上,率领着征粮队离开了还在熊熊燃烧的村寨,漳南一地地广人稀,他并不担心遇见敌军,只是出于谨慎需要,快速离开是非之地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他身后,士兵们赶着几辆牛车缓缓而行。牛车上,装满了从那个村寨收集地粮食。出于行动的需要,征粮队大多都是骑兵,以方便遇见大股敌军的时候逃跑。在一些士兵的身后,一些女子被绳索捆着横架在马背上。
    这些女子乃是那个村寨活下来的人,她们是这些士兵的猎物,如今,这些猎物由于担心即将面临的事情,个个一脸悲苦,唔咽声,哭泣声时断时续地在队伍中响起,与之伴随的是士兵们的笑声,以及家禽们嘎嘎的叫声。
    “快点!”
    汤苗有些不耐地挥了一下鞭子,号令身后地士兵跟上来,女子们的哭声让他心烦意乱,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是觉得有些不安。
    “不准哭,再哭,杀了你们!”
    他手放在腰间地横刀刀柄上,大声向那些被俘获的女子吼叫,大多数女子都被他吓住了,停止了哭泣,只有一个女子似乎并没有听到他地喝声,仍然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伤中,呜呜地哭泣。
    汤苗驱动战马,往后奔去,在途经载着那个女子的士兵旁边时,他突然抽出了横刀。
    马蹄漾起的尘烟中,只见白光一闪,随后血光飞溅,横架在马背上哭泣的那个女子被汤苗一刀砍在腰腹之上,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掉下了马,躺在黄土之上,悄无声息。
    那匹战马受惊,猛地一下向前窜去,马上的士兵使出九牛二虎之力才将马缰勒住。
    汤苗瞪着血红的双眼,狠狠地望着那些士兵,杀了一个人之后,他心中的烦闷稍微减轻了一些,只是,那不好地预感仍然在心中盘旋不去。
    “管好你们的人,别他妈地再哭了!”
    汤苗挥动马鞭,战马扬蹄,向前奔去,士兵们不敢怠慢,沉默了下来,驱动着战马和牛车加快了行进的速度,向着远方驰去,一路上,漾起了大量的灰尘。
    这是一个稀疏的小树林,生长在一个小土坡上,林中,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狗子嘴里叼着一根青草,伏在草丛中,死死地盯着远方那支向这个方向行来的军队。
    历亭一战时,狗子幸运地逃得了性命,他被当地的一个猎户所救,在猎户的照料以及山里草药的帮助下,他奇迹地活了下来。
    猎户有一个女儿,正是当嫁之年,狗子原本想娶了猎户的女儿,就这样和猎户一家生活在一起,他自己原本就是猎人出身,对于捕猎的事情可以说是轻车熟路,再重新操起那门手艺,一点难处都没有,不管怎样,总没有杀人困难吧。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狗子的这个愿望终究没有实现,他还是走上当兵吃粮的这条路。
    猎户是外地人,并非历亭的本地人,在这个时代,一个没有根基的外地人来到宗族盘踞的他乡生活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猎户一向在附近的山林中打猎,那座山虽然并非有名的大山,却也算得上山高林密,猎物众多,靠着打猎和在山中种植一些粮食,还是能勉强度日的,要是没有意外的情况发生的话。
    猎户在一次打猎的过程中,因为不服当地的猎户抢夺他的猎物,愤而反抗,接过被那些猎户活活打死了,这个时候,狗子的伤才刚刚好。
    那些猎户都姓孙,乃是当地孙姓大族的子弟,在这样的一个乱世,打死一个外乡人只是区区小事,他们并没有把这当一回事,当地的地保,甲长都是姓孙,他们怎么也不会偏帮外乡人,再加上,现在正是乱世,死一两个人根本算不得什么。
    狗子和猎户的女儿翠花将猎户的尸体收了回来,埋在了山坡
    户是渤海郡的人,狗子将他的头向着东方掩埋。
    狗子花了三天时间,一个一个地将那些动手打死猎户的孙姓猎人杀掉了,也因此引来了孙姓宗族的报复,无奈之下,他只好带着翠花逃离那个地方。
    无路可走之下,他只能重新去投靠高畅军。
    狗子手底下的弟兄虽然全部战死了,他的校尉一职却依旧存在,他回到高畅军中时,正是高畅军击败了杨善会,正准备分兵之际。
    回到军中后,狗子和翠花正式成亲了,在武城一带分到了数十亩田地,每一个校尉级别的士官都能分到这些田地,这些田地是不能随便买卖的,他们只有使用权,没有买卖的权力。
    有了田地,狗子的军饷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如此,翠花的生活完全没有问题,狗子也没有了后顾之忧,于是拿起刀,一心干起了杀人这个非常有前途的职业。
    作为有经验的老兵,狗子被分到了北上的徐胜治部,仍然担任百人队的队长,指挥手底下一百来个清河乡兵。
    同样是百人队,这些由菜鸟组成的百人队自然比不上原来的老兄弟,为了训练这一百来人,狗子吃尽了苦头,毕竟,这些家伙都是清河的本地人,能到一个军队来,多少也有些沾亲带故,在高畅的强势之下,这些士兵被打散过后重新编排成队。尽量避免亲戚,宗族,或者关系亲密地待在一个队里,然而,不管你如何限制,那样的事情总是难以避免的。
    幸好,随同狗子补充进去的还有十来个原来的老兵,担任十长一职。在他们的帮助下,以及队中神官的鼓动下,他的这个百人队,多少算是掌握在手中了,至少不会出现不听号令地情况发生。
    既然一心想要当兵打仗,以此活下去之后。狗子就不再像从前那样,没有目标和理想,只要能活下去就行了。现在的他想建立更多的功劳,然后升官发财,为子孙们谋一场大大的富贵。
    现在的高畅军中,要想升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不是因为你立下大功就一定能升职地,立下大功之后,能够获取勋章,得到物质上的奖励。但是,要想升官。还必须进入高畅创建的讲武堂去学习,讲武堂是训练军官的场所。若是在讲武堂里不能得到教官们的认可,是无法担任高级将领的。
    从讲武堂里出来之后,也不见得能成功升职,你还必须加入神教,成为信徒方才能够成功上位。
    在高畅军中,敬奉神君,相信神君的士兵和将领不在少数,只是。无论你怎样狂信,也不见得能成为真正的信徒。
    所谓信徒。要冲锋在前,撤退在后,要把所有的士兵都当成自己的手足,困难地事情由自己来做,轻松的事情就交给同伴,处处以身作则,有随时准备为神君,为高畅大人牺牲地觉悟。
    当然,最重要的是忠心,对神君虔诚,对神君在俗世地代理人高畅将军忠心,归根结底,他必须无比忠心于高畅,不管高畅大人说什么都是对的,高畅大人叫他做什么就做什么,绝不怀疑,绝不打半点折扣。
    只有成为信徒之后,才能升职,在当前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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