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重生之携手征程-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了。”

“行。”孙武新痛快的答应,动作飞快的帮林笙装车,明显很兴奋。

“等会儿你装几袋爆米花回去,给那帮小子吃带去。”孙武新推着车在前面走,林笙空着手,慢悠悠的跟在他身后说道:“告诉他们,点破爆米花,想吃随便来拿。但是别总当着我奶奶的面可劲儿吃,老太太细着呢。”

“行,我回去告诉他们。”孙武新应道。他跟林笙认识三年多了,当然知道林笙是什么样的人,谁抠他都不带抠的。

两人到电影院门口的时候,电影还没散场,高高悬挂的电影明星的背景灯散发着炫目的光芒,一些放学没回家的孩子背着书包好奇的对着电影院指指点点,应该是没钱买票,站在外面解馋的。

孙武新帮林笙把东西拾掇好,林笙一边点着炭火,一边问道:“电影一般几点散场?”

“八点二十估计人就该往出走了。”孙武新一边说一边抬起手腕看了眼表,说道:“现在还差五分钟八点。”

林笙点点头,开始准备爆米花。

孙武新站在他旁边看着他熟练的动作,挺直的脊背和严肃的表情,一股抑制不住的钦佩油然涌上心头。

“笙哥,你怎么这么厉害?”孙武新轻声的说道,与其说是问他,不如说是由衷的感叹。他从认识林笙那天起,就追随者林笙。

刚上初中那会儿,林笙的父母都在市里有正式的工作,那时候他家条件很好。林笙长得也很有特点,是那种人群中一眼就能注意到的类型,因为他白,皮肤比班级里的小女生还要好,但是他的长相和脾气显然不能跟小女生相比了。林笙是单眼皮,骨架子不算大又特别瘦,就显得有一丝单薄。他的单眼皮,高鼻梁,薄唇,白皮肤虽然都很标致,但是搭配在一起,加上他一双漆黑漆黑的亮得像是头小狼的眼睛,就显得有些凉薄和锐利的感觉。

林笙这个长相,加上传说中以前打过多少次假的光荣战绩,一开始让新同学都胆战心惊的,唯恐一不小心惹到传说很暴力的他。但是明显是同学预估错了,林笙虽然在外面厉害,但是跟同学相处的都非常好,从来不像有的混子那样欺软怕硬。林笙是专门“欺硬”的那种。甚至后来他们班的同学都是林笙罩着的,不管是谁有事儿,林笙都仗义的给他们出头。林笙虽然不爱学习,但是他会讲冷笑话,总是轻轻松松一句话,就能把班里的小女生逗得不行。那时候,班级里,甚至是年级里别的班的,暗恋林笙的漂亮小女生多了去了。孙武新虽然人长得人高马大的很唬人,但是跟他在一起久了的人就都清楚他的性格了,他是真没脾气。

但是没脾气,不代表他傻。林笙是孙武新这么多年,认识的人中唯一个从来没拿捏过他,没占过他一点便宜的人。甚至,谁要是欺负他一点,林笙二话不说就能把人撂倒。所以,林笙对于孙武新来说,都不仅仅是偶像,甚至在他心里是一种保护神的地位。

现在,看着林笙家道中落,经历那么大的灾难后,居然镇定的扛起了家庭的重担,还说学习,就能考进全学年前几名,让孙武新怎么能不崇拜。

卖爆米花不算什么,厉害的是林笙从一个街头混子家里小少爷的形象突然逆转成一个小贩还波澜不惊的态度。孙武新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他心中都笙哥的崇拜之情,只能定定的用家养的大型犬类的眼光注视着他。

“我怎么厉害了?买爆米花?”林笙崩好的爆米花倒进盆子里,漫不经心的回答他:“那你要是这么说,对面卖烤地瓜的大哥岂不是比我还厉害?他都买地瓜好几年了吧。”

“我不是那个意思……”孙武新知道他在开玩笑,还是极力解释道:“笙哥,我从来没有瞧不起你……”

“我知道。”林笙表情淡淡的,伸手拍了拍他起伏的胸口,笑得有点坏坏的说道:“少年人,这么激动干嘛!开个玩笑而已。”

之前他刚重生回学校上课那会,这小子还偷偷塞在自己书桌里一百块钱来着,还以为不说林笙就不知道是他。林笙怎么会不知道呢。附近就这么几个跟他好的小屁孩,而想帮他又羞于表达的,也就这个孙武新了。而且这一年来,孙武新没少明着暗着给他买吃的,买东西之类的。上辈子父母过世后,林笙真个初三都没回学校一趟,毕业证都没要。开始跟着社会上的人混,也就渐渐跟孙武新这类人渐行渐远了。

如今重活一次,意外的雪中送炭的行为,让林笙心里感觉很温暖。上辈子,他真的是错过太多东西了。

第七章 仇人相见

第七章:仇人相见

刚过八点十五的时候,电影院里就陆陆续续有人走出来。林笙早就预料到看完电影,买爆米花的人应该也不会太多,也就没准备多少。到了八点半,爆米花都卖完了,林笙看到电影院里穿着制服的保安出来转了一圈儿,就跟孙武新说:“收摊了。”

孙武新也没多说什么,直接动手帮他装东西,两人正埋头忙活的时候,一对情侣从快要关门的电影院里慢腾腾的走出来,十六七岁的女孩儿脸庞明媚娇羞得如同含苞待放的花朵,她亲密得挽着身边高瘦的男孩儿,简直都要整个人挂在男孩儿身上了。

“我要吃爆米花。”女孩儿的声音嗲的不能再嗲,孙武新听到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飞快的抬起头看。而林笙显然要比他淡定多了,连头都没抬。

直到情侣走到跟前,林笙才缓缓抬头,他漫不经心的扫了面前的这对情侣一眼,淡茶色眼珠在扫过那个男生的时候又猛地转回来,一动不动的定在男生的脸上,总是波澜不惊的眸子里浮现震惊、复杂的神色……

被女孩儿紧紧挽着手臂,眼神淡漠的少年注意到林笙的眼神,漆黑狭长的微不可查的轻轻眯起来。

剔透的淡茶色眸子和深沉的纯黑眸子对视了足足几秒钟,林笙才率先移开目光,神色恢复如常。

“你认识我?”黑色眸子的少年看着林笙问道。

“不认识。”林笙想都没想就否认道。

少年挑起眉毛,明显是不相信。

“认错人了。”林笙面无表情的补充道,目光再也没再回到黑眸少年脸上一瞬,而是侧头对少年旁边的女孩儿说道:“爆米花卖完了。”

“笙哥,还有……”

孙武新的话还没说完。林笙冷冷的一个眼神飞过去,就让他立刻闭了嘴。

小姑娘明显不是善茬,睁着一双大眼睛瞪着林笙,娇滴滴的说道:“他说还有呢。”

“那是给别人留的,不卖。”林笙的语调平平,一点儿也不受她的影响。

小姑娘很不乐意,一边大眼睛睁得溜圆,一边摇晃着男生的手臂,不依的说:“他明明说有的,我要吃爆米花,我就要,你买给我……”

如果是平常,程亦锦一定心生不耐带着女孩儿走了,人家都不卖了,一个破爆米花,墨迹什么!但是那买爆米花的小子看自己的眼神很奇怪,让他没抬脚就走,而是顺着今天约会的姑娘,对林笙他们说道:“五块钱,卖我一包,我女朋友想吃。”

说着,程亦锦从裤兜里掏出钱,抽了一张五元的扔在林笙面前的手推车上。虽然他没有丝毫的侮辱或者其他类似轻蔑的意思,但是这看在林笙的眼中,就不免有了别的想法。

因为程亦锦不是别人,他是林笙认识的人,化成灰都认识的仇人!

林笙的腿,就是被眼前这人命人敲折的。

没错,他就是后来a市地下最大暗黑组织的老大,也就是现任最大黑帮程帮的继承人……程亦锦。

上辈子,25岁之前,林笙跟着洪威混江湖,刀里来火里去,自以为混得很开,其实一直在绕着真正的黑帮程帮外面转,根本没机会真正的混进程帮内部,更逞论是窥探程帮的事物。所以还是一直到洪威被程家三小姐程可心看上,成为程帮的乘龙快婿,林笙才从洪威的嘴里一点点听说程帮,乃至程帮后来真正的头目……程亦锦。

林笙微微低下头,在暼向那五块钱纸钞的时候没有人看到他眼中流露出来的讽刺:程亦锦……

“不还意思,真没有了,出多少钱都已经卖给别人了。”林笙抬起头,淡淡的扫了一眼令他此刻心绪难平、心潮起伏的上世仇人,表情竟然是出乎意料的平静。

饶是他这辈子不想惹事,不想混黑道,不想跟道上的任何人任何事儿扯上关系,他也不想勉强自己顺了仇人的意。至少,这个日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程帮老大,现在是无论给多少钱,都休想从他手里买一桶爆米花讨女朋友欢心的。

孙武新虽然胆子不大,但是却不傻,看出林笙好像与这人有什么过节,眼神不时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