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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
朝阳初升,晨曦透过窗子渗进了房间,惯常的生物钟让白无痕准时地苏醒。
他按着隐隐作痛的头部起身,但刚坐起来,就没有再动;旁边那人的手臂紧紧地罡着他的腰背,让他无法动作。
白振羽的眼睛亮晶晶的,一点也不像是刚睡醒的样子,神采奕奕,他勾着嘴角,笑得十分灿烂,带着一种如太阳般的温暖和明艳。
白无痕有些无措地移开视线,白无痕往常如白银一般不苟言笑,但在他面前却多是柔软的,笑容亦不少见。但今日却有所不同,并不是那种浅浅的、矜持的微笑,如此灿烂的笑容,明亮得仿佛要将他融化一般。
“大哥!你醒啦!”白振羽状似不经意地在白无痕腰间摩挲几下,才松开了禁锢。
白无痕颤了颤,努力无视身体的异样,垂目道:“昨日……多谢。”
白振羽从床上跳了下来,扭了扭头,伸展腰背,转头过来,道:“既然如此,大哥是不是该给弟弟些奖励呢?”
白无痕有些惊异地看向白振羽,他的弟弟今日好像比往常活泼不少,但这样也没什么不好……
“想要什么奖励?”白无痕宠溺地笑道,“就算是天上的星星,只要你想要,哥哥都帮你寻来。”
白振羽原本不过是随口一说,此时见白无痕以百分之二百的认真应承,不知怎的,胸口仿佛压上了什么,眼睛也有种酸涩的感觉,他连忙摆过头,摆摆手:“这个……以后再说吧!”
白无痕只以为他害羞了,笑了笑,又看向两人身上满是褶皱的衣服,皱了皱眉。
他下床走到墙角的衣柜旁边,叹道:“还好,衣柜的位置偏僻,否则,昨日就尸骨无存了。”
白振羽看了看房间正中散落的木条,那个好像是桌椅的残骸,心道:“还真是尸骨无存了。以后可不能惹恼了大哥,否则……”
“振羽,愣什么神呢?”白无痕扔给他一套白色外袍,“这是我以前的衣服,应该适合你的尺寸。”
白振羽手忙脚乱地接住衣服,抬头就见白无痕背对着他褪下一身里衣,露出雪白而强韧的躯体,白振羽咽了咽口水,虽知道非礼勿视,但眼睛却怎么也移不开。
许是多年服药又常年居住地宫的缘故,白无痕细致而白皙的肌肤足以让所有女子羡慕,尚未绾起的青丝宛如瀑布一般垂泻而下,极黑与极白的鲜明对比,宛若一幅技艺高超的水墨图,美得惊心动魄。虽在室内,但冬日的气温是极低的,白无痕的身体迅速地抹上一袭淡粉,变得诱惑十足,但这样的美景只持续了片刻,雪白的新衣马上裹住了优美的躯体,勾勒出柔韧优美的腰身曲线。
许是注意到身后火热的视线,白无痕套上里衣,就转过身来。
只见自家弟弟正背对着他手忙脚乱地整理衣衫,哪里有什么视线,不由一哂,心想可能是错觉吧。便转回身去,又抽出一件暗红张扬的外袍披在身上,整个人就像是浴火重生的凤凰,哪里看得出一丝昨日的颓废。
待两人整理好形装,白振羽就偷偷地离开了客栈,毕竟若让人看见白家少爷和魔教的魔头共处一室,总会生出些风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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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武结束,几家欢喜几家愁,但不管如何,众人都要收拾行李,打道回府了。
虽然知晓此次一别,又是相见无期,但白无痕却并没有去白府与亲人团聚,反而一直呆在客栈里,老神在在地处理公文,仿佛和白家当真没有任何关系一样。
老实说,白无痕并不是不想和家人小聚,只是多出一个风扬,虽不厌恶,但总觉得别扭,索性便秉承着‘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的信条,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成天呆在客栈里发霉。
这就可怜了白振羽,夹在父亲和兄长之间,来回奔波,传递消息。但彼之毒药,我之蜜糖,白振羽心底到底是欢喜还是惆怅就只有他自己才能知晓了。
就这样,时间就像是流水一样悄然而逝,十月,苏州城迎来了难得好天气,又是个出行的吉日,来参加会武的大门大派都选在这个时候启程,苏州城又恢复了往日的喧嚣。
作为会武的大赢家,魔教的车队行来,一路上神魔辟易,一路畅通地行到了城门前,这时另一股车队张扬地行了过来,与魔教的车队并驾齐驱。
有些眼尖的江湖人连忙大喊:“这是风家和白家的车队,没想到他们一起启程。”
又有人低声议论:“看来五大家族要重新洗牌了,风家和白家恐怕要结盟了!”
还有人紧紧地注视着两股车队的合流,不由想起了前些日子盛行的八卦——白家家主和魔教教主的两三事,议论纷纷。
而作为当事人的魔教和风白两家自是不会在乎这些谣言,只是最前面的马车的窗帘都被撩了起来,两辆马车的主人却相顾无言。
马车相安无事地并行了许久,银白色马车上的中年男子终是苦笑着开口道:“日后只有你一个人,要保重好身体,别逞强……要是有什么事,尽可以给我去信,不管天南海北,我都会尽力帮你。”
“你也一样,不过……” 白无痕温顺地点着头,抿唇道:“振羽和风……叔叔在你身边,我也放心了。”
白银闻言面露喜色,白无痕显然是服了软,隐晦地同意了自己和风扬的事。
这时,白振羽凑了过来,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从窗口递了过去,他的眼睛十分明亮,闪着坚定的光芒,清晰地倒影着白无痕的身影。
“大哥,你还记得……你欠我一个奖励吗?”
白无痕有些疑惑地接过信,点了点头。
白振羽有些顽皮地笑了起来,但眼中紧张的神色却更多一些,他盯着白无痕手中的信柔声道:“那么,下次见面,我等你的答案。”
窗帘陡然被放下,两队马车朝着不同的方向奔驰而去。
白无痕犹疑地盯着手中犹有余温的信封,撕开印信,展开了那带着墨香味的纸绢。
失踪
这里是西北金城的一个小镇,烈日炎炎,裸石裂土,风卷着厚厚的黄沙吹到人的脸上,简直能把人的肌肤都皲得裂掉。
小镇由十几间简单得让人心酸的石头垒砌而成的小石屋组成,透过简单的木板门的缝隙还能看到在这里居住的土著,无论是女人还是小孩,他们的皮肤都像是地上的岩石一般黑漆漆,皮包着骨头,他们的身体矮小而奇特,干枯而晦涩,就像是被鬼怪吸走了精气,才成了这般怪模样。
但尤是这种小镇在这个地方也算是繁华的,因为这里有一块小小的湖,有水源,就有生命。而其他地方,别说这样黑漆漆的人儿,就连白骨都会黄沙掩埋,或是被烈日考成化石,化作这大戈壁的一部分。
这小镇中心有一个小酒馆,与旁边的小屋相比,这酒馆算是精致的,大约有三四个小屋的大小,凡是路过此地的行人都会在这小酒馆里喝上几口比醋还酸的‘酒’,然后买上一堆比石头还硬的烧饼,补充足水源再继续赶路,亦或是走上归途。
小镇酒馆的老板娘是个泼辣的青年女人,虽然也是黑漆漆的干瘪样儿,但到了这个地方,便是母猪都会被当做嫦娥,更何况她确有些姿色。来往的客人来了这店里眼珠子都会围着她打转,但今日却有所不同,这些来往的客商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小店的一个角落里。但老板娘却不怒反喜,她的眼睛也盯在那里,黑漆漆的脸上浮现起了清晰的红晕。
那是一个极为英俊的中原人,这人高大修长,剑眉秀目,如玉般莹莹的肤色虽沾上了些黄沙和风霜,却更给他增添了许多魅力。这个二十四、五岁的青年男人并没有属于这个年纪的锋芒和锐气,他的眉头总是皱着,暗沉的黑眼睛就像是深渊一般涌动着思念和愁苦,他一口一口地灌着比马尿还难喝的‘酒’,仿佛是琼浆玉液。
白振羽苦笑着,若是在五年前,别说这种劣酒,便是窖藏百年的女儿红摆在他面前,他都是滴酒不沾的;但短短的几年,就让他变得嗜酒如命,若是离开了酒的刺激,那种从心底蔓延起的恐慌和寂寞恐怕会把他逼疯。
他对白无痕——他的大哥——的爱竟如此深刻!这让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他的感情并没有随着时光而斑驳,而是不断积淀,竟到了如今这种看不开、放不下、舍不得的地步。爱!现在,他已经可以心安理得地说出来,没有迟疑,没有不确定,没有患得患失……他还什么可以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