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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乃伊]永生咒-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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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乃伊'永生咒》作者:沉尘浮世
晋江VIP2014…08…24完结
非V章节总点击数:118046   总书评数:485 当前被收藏数:2510 文章积分:19;831;400
文案

永生是一种诅咒吗?
是的。
世上永远不可能留下他的痕迹,
世上永远没有镌刻铭记他的人。
他不存在于历史里,但是,他却活在每一段历史里。
  
永生是一种诅咒吗?
不是。
那时他永远追随不了他的脚步,
现在他可以永远陪伴他的身旁。
所谓爱磨不过时间,但是,时间却能证明真挚爱情。
  
别理上头那些文艺酸牙的鬼东西,实际上此文就是讲的某被诅咒的东方帝王闲来无事勾搭了一只狼崽子结果却被狼崽子生吞活剥从此过上幸福美满生活的故事╮( ̄▽ ̄〃)╭ (雾)
 


注意:
①装逼文(并不),脑洞产物,娱乐大众,经不起任何考据。由师生→朋友→知己→伴侣演变(?)
②电影木乃伊同人,主受,伊莫顿X姜九黎(先生),深情霸道大BOSS攻X淡漠温和隐藏BOSS受,不涉及东方玄幻。
③请不要试图动摇灰尘的攻受设定,因为……我立场极其不坚定(奏凯)

内容标签:英美剧 情有独钟 年下 强强

搜索关键字:主角:姜九黎(先生),伊莫顿 ┃ 配角:木乃伊各种配角 ┃ 其它:木乃伊,神鬼传奇

 第1章 楔子

    传说,在比炎帝王朝还要久远的从前,有一段被诸神尘封起来的历史。

    当时的人口很少,而且最长寿的人一般活不过50岁,却不像原始社会那般,因为出现了文明与各种发明。人们一个部落一个部落地生活在一起,平均每个部落20人,若是一个部落有30人,就算一个大部落了。

    遵循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部落选出最强壮最聪明的人成为部落首领。

    原本每个部落间都有着一种天然的平衡,各自擅长不同领域的他们能过通过物物交换维持生活。

    然而,某一天,这种平衡被打破了。

    在一个只有十人的最小部落里,降生了一个一出生便是孤儿的孩子。所有人都认为他不可能活下去,但是他却活了下来,在被其他部落欺辱中存活下来。

    他不可思议地成为了部落首领,接着,他开始报复了,报复所有对他不公的人。

    他有着不同于他人的军事头脑,他有着比任何首领都要强悍的身手,他就如同一个上古魔神般,命令着自己的部落,通过各种手段,通过一场又一场战争,逐渐吞并了全部部落,并自立为王。

    他残暴,他暴虐,他荒淫无道,他喜怒无常。从此,天下黎民苍生的噩梦便开始了。

    人民衣不蔽体的时候,他穿着貂皮大衣,人民食不果腹的时候,他尝着熊掌鱼翅,人民住着破茅草房和山洞的时候,他的宫殿是任何人都想象不到的豪华。他懂得如何用兵何谓王道,却不得民心。

    难民奋起反抗,然而,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骨架如何拿得起兵器穿得上铠甲?顿时间,死伤无数。

    高高在上的神明终是看不下去了,他们不能看见苦苦创造出来的泥人被一个受了魔神蛊惑的次品毁灭,于是,神罚降临。

    ‘从你统治起,200人不到的人口便死了60人,按照每人50年的寿命,你得替死去的人活3000年。从今以后,你手上每增加一条人命,你就得多活50年。’

    永生咒。

    “哈哈哈哈……可笑,真是太可笑!永生,这是惩罚吗?这分明是礼物!无知的神明!”他狂笑着,看着自己的王朝被神明从历史上抹去存在的痕迹,看着丧失记忆的人民,他又一手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王朝。

    当100多年过去,当他始终无法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痕迹的时候,当自己的寿命从3000年变成6000年的时候,他才恍然发现,永生,其实是世界上最残酷的折磨。

    他自杀过很多次,但每次都会发现,自己赤身*地出现在离自杀点不远的地方。

    除非6000年过去,要不然他永远无法拥抱死亡。

    永生的空虚寂寞与苍凉,这就是一种诅咒。

    于是,他苦笑着,开始了一场长达6000年的旅行。

    他不存在于历史上,但是,他却活在每一段历史中。

 第2章 chapter01

    古埃及,底比斯。

    繁华而富庶的王都,这是每个来到底比斯的外来者第一印象。似乎在底比斯,就没有贫穷这一说法。

    鼻翼微动,燥热的空气缓缓流进肺里,感受着那似乎要将胸腔燃烧起来的温度,少年面无表情,又慢慢将在肺里转了一圈的气体吐了出来。

    这里是他出生的地方,他早已适应了这种气候,以及这看似繁华光鲜的城市。

    他看上去不大,只有十来岁,但是他很瘦,瘦得只剩骨头,脸颊深深凹陷,干裂的嘴唇紧紧抿着,似乎一阵风吹来他就会和风中的砂砾一同远去。他全身上下只有一块灰色的破布围在腰间,倚靠着墙坐着,仿佛那堵墙就是他全部的支撑似的。

    但是他那双棕色的眼格外锐利,如同大漠苍鹰锁定了猎物那般,越过了人来人往的街道,无视了来来往往的人群,直勾勾地盯着不远处的男人。

    那个男人的穿着如同大多数外来商人一样,长袍,长长的头巾,遮了半张脸,这样的打扮既可以挡风沙又可以遮阳。然而,与其他商人不太相同的是,他穿的是一件做工上好的亚麻布衣,这点少年一眼就看了出来。

    在古埃及,服饰其实也是金钱地位的象征。少年盯着这个男人盯了两天,从他进入底比斯的第一天起,一直到现在他准备动手的时刻,他可以确定,这个男人一定是个富商,而且,还是一个孤身一人的富商。今早,他亲眼看见他拿了一大袋的金币来到集市上。

    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少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他已经有三天没有吃过东西了,而且明天,就是他上交“贡品”的日子,如果他拿不出钱,那么他绝对会被暴打一顿,然后卖作奴隶。但是,又有谁会需要一个十多岁的瘦弱孩子当奴隶使唤呢?

    这就是身为孤儿的悲哀。不过,少年已经很满足了,因为至少现在他还拥有自由身。

    少年眼中闪过一丝阴戾,他扶着墙站起来,看准了目标,疾步走上去,撞着男人的手臂而过,却因为身体过于虚弱用力不当而摔倒在地。他立刻匍匐在男人的脚边,用带着颤音的沙哑声音慌乱道:“对不起!大人!对不起!肮脏卑贱的小人弄脏了您的衣服……”

    他的声音懦弱得让人鄙夷,但是他埋在双手间的双眼却冷若冰霜,不见一丝怯懦。

    一般情况下这些高高在上的富商只会狠狠地踹他几脚以示他们大度的高尚品格,少年也正做好了这种准备,甚至已经想好了一会儿要用手臂保护好脆弱的肋骨。然而,令他惊讶的是,这位富商并没有对他拳打脚踢。

    “不,你并没有弄脏我的衣服,倒是我把你撞倒了。”一个温润如玉的声音在他头顶响起,如同清风拂过般,拂去了燥热的空气,似乎他才学会埃及语不久,声音听起来有些缓慢,但是却意外的舒心。下一秒,一双微凉的手抓住了他骨瘦如柴的手臂,慌忙之中他只能飞快地将偷来的钱袋放进裤子里。“怎么样?你没事吧?伤到哪里了吗?”

    被男人温柔扶起的少年有些愣神地看着他那琥珀色的双眼,他确实是从外地来的,因为他的双眼不像这边人那般有着深凹的眼眶,但不知为什么少年却觉得这双眼看起来依旧深邃。他敢确定,这双眼睛是他见过最干净的双眼,没有其他人对他的鄙夷和嘲讽,没有他见多了的阴冷贪婪,只有深深的关切。

    纯粹,无欲无求……

    过了好半天,少年才回过神来,赶紧摇头道:“没…没事,我没事……”

    “那就好。”男人似乎笑了,少年看不清他面巾下的脸,但是他能依稀从男人那微微眯起的漂亮双眼里看出他笑了。

    “小孩子别在街上乱跑哦,注意安全。”他依旧用那温和的嗓音缓缓道,轻轻拍了拍少年的脑袋,转身便消失在人群里。

    小孩子?哼,你是指那些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人吧。少年冷哼一声,像他这种在集市上长大的孩子,从出生起就没有童年。那男人虽然温柔有礼,不过也变相的说明他没见过多少世面,温室里长大的花朵怎能体会世间黑暗?

    少年颠了颠钱袋,满意地回到“进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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