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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并不想和尸体在一起,他这么做是对的,因为几分钟后,由于一次意外的车祸,威尔逊的尸体就提前被发现了。我们的凶手是一个小矮个,留着小胡子——现在肯定已经剃掉了——声音沙哑,那可能是伪装的,他现在仍在伦敦,逍遥法外,我们一点线索也没有。”
“凶器呢?”
“对破案没有什么帮助。是那种很薄的刀子,到处都能买到。刀尖被磨得很锋利。”
老人哼了一声,忙着往烟斗里装烟,接着他问:“从威尔逊那边没有发现什么线索?”
“没有。出租车的目的地是购物中心和圣詹姆斯大街汇合处,那里没有任何线索,在上车的酒吧,我们只找到一个诗者,他说他记得威尔逊和一个小矮个在一起喝酒。但那里人非常多,他又很忙,没有注意到别的。但是他说,另外那个人并没有胡子,也没有大衣,威尔逊是一个人离开的。”
“威尔逊的背景呢?”
“没查出什么。他没有结婚,在一家工程公司工作。有很多朋友,但当时并没有什么仇人。但是,很不幸的是,他在过去有很多仇人。”
“什么意思?”
“二战期间,他没有参战,他主要是四处检查工作,总是跟那些丈夫在外服役的女人有关系。因此,任何一位丈夫回家后发现自己被戴了绿帽子,都可能会是他的敌人。当然,不可能检查所有那些女人,人太多,地点太广泛,再加上他对自己的风流韵事一直保密。”
“啊,”老人喝了几口酒,“你已经找到线索了,是吗?”
“即使这个动机也只是猜测,虽然我仔细检查了威尔逊的背景,想不出别的可能。”
“这可能是对的。让我们假设它是对的,好吗?很好!凶手只是最近才发现威尔逊勾引过他妻子,于是进行报复。但是,威尔逊知道他是谁吗?”
“不知道,”儿子明确地说。“否则他就会避免跟他一起了。但是,他应该认识他,所以愿意顺路搭他一程。所以,他们共乘一辆车,并不是偶然的。”
“很正确,”他父亲说。
“那么另外那个人应该是故意跟他结识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他。但是,”他的脸又阴了,“为什么我们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发现他们在一起呢?我们知道威尔逊常去的那些地方。”
“啊!”老人喝了几口啤酒,“这正是我在考虑的。”他说着闭上了眼睛
10分钟后,他睁开眼睛,一口喝干杯子里的酒。“我明白了,”他说,“你做了两个不正确的假设”
“爸爸,”儿子喊道,“你把我说得像个幼稚的小孩。”
“你不像我在这一行里干得那么久,”他父亲说,“但是你很正确地假设,凶手用假声音欺骗出租车司机。但是,同时你却假设他的外表——他的胡子——是真的。为什么那不是假的呢?换句话说,虽然大部分罪犯犯了罪后,通过改变自己的外貌来消失掉,但现在这个凶手会不会为了犯罪而改变外貌呢?换句话说,只有一个人见过凶手,在犯罪后,他不仅没有消失,而且根本没有存在过。”
杰克不得不承认他父亲说得有道理。“这就足以解释为什么我们没有找到一个与威尔逊有关的留胡子的人等一等!但是,凶手肯定不会突然戴上胡子,跟一个认识他的人上出租车,是吗?”
老人宽容地笑了笑。“啊,只有在他杀害了他之后,他才会戴上胡子。也是在此之后,他才用假嗓子说话。要记住,他钻进出租车时,动作非常迅速,出租车司机根本没有看到过他的脸或听到他的声音,直到”
“我明白了,”他儿子烦恼地说,“你的意思是,我们要追捕的那个人,是个以前与威尔逊有联系的人,在威尔逊死之前,他从来不用假嗓子说话,也没有留小胡子。这真是太容易了!”
“别冷嘲热讽的,杰克。至少我们知道他是个矮个子——他不可能为了杀人而截短自己的双腿——而且”他得意地喷了口烟,“在牛津马戏酒吧不是有个矮个子跟威尔逊说过话吗?”
“对。可是他没有穿大衣,而且他没有跟威尔逊一起离开。”
“杰克,你太年轻了!我们显然在跟一个聪明人打交道。酒吧里人很多,在一群人中,你不可能注意到发生的一切。为什么他不可以把大衣放在侍者看不到的一个座位上,然后趁侍者不注意时,穿上大衣,迅速离去,在受害者上出租车前赶上他?这种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儿子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他的脸开朗了。“你要知道,爸爸,我相信事情正是这样。你的大脑仍然非常清晰。我明天一早就要去酒吧进一步调查哎,你不是说我还做了一个错误的假设吗?”
“啊,是的。你假设那个凶手在特拉法加广场那个角下车,是因为他已经完成了凶杀。我觉得这个假设不对。”
“为什么不对呢?你是怎么想的呢?”
“我不知道,”父亲简单地说,“给我一点时间吧。对了,再给我一杯啤酒。别打扰我,我要好好想一想。”
他喝了一大口啤酒,闭上眼睛,沉思了5分钟,然后他睁开眼。
“知道了,”他说,“知道了。”
“快说出来吧,”他儿子催促道。
“是这样的。杀人并不需要太多的时间,合理的做法,是要求在去购物中心路上的任何合适的地点下车。但是,他却要在特拉法加广场的角上下车,而那并不顺路。为什么?而且,他在那个角上搞错了。啊,是他搞错了吗?”
“为什么不是呢?人们经常搞不清北方和南方,在伦敦尤其容易弄错。”
“不过,我们可以假设他从一开始就想在那个角上下车。从草市走到那里,只需要15秒钟。显然,出租车应该让他在那里下车,然后车子就可以马上向左拐,直接去购物中心。但是,要去东南角的话,就必须转过广场的两面,再到广场的第三面,因为特拉法加广场是单行道。实际上,他似乎就是要汽车绕过去天哪!”他一下子坐直身体,“真是个天才啊!”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他儿子兴奋地跳起来。“你已经弄明白了!”
“我弄明白了,”老人得意地说,“这个凶手是个很凶猛的人,他竟然敢光天化日之下在出租车里杀人,这就是证据,但是,如果我的假设是正确的话,他下一步的行动就可以称之为胆大包天了。听着!他预料到我们可能会识破他的伪装,寻找他本人。于是,为了在事后免于引起我们的猜疑,他做了大胆的努力。”
“怎么做的?”
“在与案子有关的人当中,你最不会怀疑的是谁?”
杰克想了一下。“我自己,”他微笑着说,“你是不是这意思?”
“很好。继续说。”
“嗯,出租车司机,医生,现场发现尸体的警官”
“是警官发现尸体的吗?”
“啊,不是。是那个被车撞了的倒霉蛋,他叫什么来着?本特。”
“对了,你找到了,”他父亲咯咯笑起来,“当着那么一大群人的面发现尸体,他本人又差点死于车祸,谁会怀疑他呢?”
“啊,我但是,这是怎么回事呢?”
“听着!”父亲得意地一笑,说了起来,“他就是酒吧里的那个矮个子,他偷偷溜出去,穿上大衣,上了汽车,不让司机看到他的脸。杀了人,然后戴上小胡子,用假嗓子说话。当出租车绕过特拉法加广场的三面后,他马上下了车。出租车开走后,他脱掉大衣和手套,摘去胡子,从大衣口袋拿出帽子戴上。然后他跑到广场的第四面,故意与他刚离开的出租车相撞。他的时间非常充裕,因为他只需走50码,而出租车则需要绕过广场的三面,更不用说当时的交通非常拥挤。他等着,一直到出租车出现,然后横穿马路。还记得,出租车司机说过他听到喇叭声后,没有停下,反而冲上前。他并不害怕被撞断一条腿,那样更好,更证明了他的无辜。总而言之,你最重要的证人就是凶手。”
他咳了几声,喝完杯子里的啤酒,严肃地说:“这是我们最有前景的一位年轻侦探的推理,你会因此而受到嘉奖的。”
第二天早晨,杰克给他父亲打电话。“爸爸,你是对的,”他说,“本特的妻子住在北镇,威尔逊1944年曾到过那里。他引诱了她,当时本特在国外服役,她后来因为后悔而自杀,给她丈夫留下一封遗书。回国后,本特花了一年时间寻找威尔逊,最近才刚刚找到他。然后他按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