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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故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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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极低的价钱买的。史密斯真是个精明的家伙。” 
  马瑟森说:“一场危险的游戏。他可能是低估了菲浦斯这个家伙的运气。” 
  “什么?” 
  “要是走运的话,菲浦斯会碰到友好的村民。” 
  古比珀将林子里的酒喝干后仰天大笑一声。“独自一人,两手空空,除了晒干的毒豆之外也没什么吃的东西,他能斗得过丛林吗?别逗我了!” 
  “有一样东西叫正义,古比珀,”我说,“正义有时能赐予一个人坚持下去的力量。” 
  这一次他摇了摇头,皱起了眉头。“很可能是他吃了那些榔色豆提前结束了自己的痛苦吧。不管怎么说,这样做都不失为明智的选择。一颗毒豆就够了。” 
  半晌无语。 
  大胡子说:“我认为不是这样的。我想他应该把那些豆子储存起来了。” 
  “什么?为什么储存起来呢?” 
  “为了史密斯。”说着他站起来,走了。 
  那个家伙让我一看就起鸡皮疙瘩,所以我很高兴看到他走了。我把林中的酒喝完后看了看表,然后对马瑟森说:“喝好了吗?”我又对古比珀说:“很抱歉,我该走了,因为我还有点活儿要干——”然后,我瞪大了双眼盯着古比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好像不大对劲。他宽阔的脸庞面如土色,满头大汗。他像块木头一样定在那里,眼睛盯着大胡子离开时留在桌子上的一件东西。 
  是一个烟袋,旧的。我伸出手去拿这个烟袋,目光却落在了古比珀的酒杯上。 
  他的酒杯里面有个什么东西,反正不是酒。一颗棕黄色的小东西,只溶解了一半,形状像利马豆,贴在他的杯子底上。 

  
 

 
打退堂鼓的人



作者:约翰·麦卡夫

  现在那个男人离他要去的房子只有几英里了。而且当他到达时,天应该亮了。 
  他步履蹒跚地走在冬天晨霜满布的小径上,几乎察觉不到双脚的肿痛或者是偶尔袭过大脑的疼痛和眩晕。即便他察觉到了,他倒还颇喜欢脑子有些眩晕和麻木呢。这种状态有助于他产生幻觉,觉得自己是在空中行走,好像悬浮在霜冻的路和灰白的天空之间。 
  月亮大约在一个小时前就落下去了。他只能勉强辨认出头顶上大块的云彩,正在乱糟糟地、令人头晕作呕地翻卷着。肯定有风才会使得它们这样涌动。它们的边缘开始透出一丝肮脏的微红色,铁锈的颜色。 
  那个男人被叫做约翰·霍桑。但是现在,当他接近村庄和村外的那所房子的时候,他记起来他曾有过另外一个名字。他曾出生在那个村庄,在那儿上学,随后又在那所房子——考德庄园——里工作过一段时间。那是五年前的事了。 
  当考德庄园掠过他的脑海时,他不安地把手插进衣袋,脚步也停顿了一下。它还在。他的手指紧握了一下衣袋里的东西。放心地半嘘了口气,他又接着赶路了。 
  影影憧憧的树篱在他的两侧排开。有时它们会跑到路中间来,用刺绊住他。他疲惫地咒骂着刚挣脱出来,就发现路的另一侧也变了,他又被绊住了。如此两次三番之后,他意识到自己肯定在歪着走,就坐下来休息了一会儿。随后他站起来,又一次蹒跚地前进了。 
  当他穿过村庄时,天色正好亮得让他足以看清自己的呼吸,喷出来在他周围形成一团气雾。星星点点的,有蜡烛或油灯的黄光从农舍的窗户中透出来。在教堂附近,出于流浪汉特有的本能,他发现了一片干面包和一个被丢弃的苹果核。他狠吞虎咽地嚼起来,又突然觉得恶心,就任由它们落到了地上。 
  现在,衬着东方的灰白色,已经能在风中看清树木的轮廓了。一会儿就能分辨出这可恶的原野和天空的接壤处了。到他抵达村外一个稍微隆起的高地的时候,小径上车辙里的薄冰已是浅粉红色。在这之后的一刻钟,当他转弯走进他最后的一英里时,风突然平息了;在远处,一长排低矮的建筑在血红的霞光的映衬下显得漆黑一片。 
  天亮了——考德庄园! 
  在他面前,大约在离他和庄园等距的地方有一道栅栏门,通向一片田地。他走了可能有一分钟才意识到它的存在。但在他意识到之后,它就奇怪地占据了他的全部意识。 
  一方面,它使他觉得自己走得肯定很慢,因为尽管他试图加快步伐,那道门好像在离他远去而他却追不上。他认识到自己内心里对这门的行为感到一丝窃喜。必须穿过那道门,不然他就始终得绷紧他疲惫的身体,使自己做最后的努力。 
  他对此的恐惧甚至要超过他对所准备做的事情的恐惧。 
  在漫长的时间之后,他看见门上坐着一个人。他从裙子上判断出那是个女人。 
  约翰·霍桑笑了,尽管他知道这是个软弱的笑。 
  他想,如果他走上前去,那个女人肯定会同他说话。他会回答她,而这就使他有理由耽搁一会儿。站在那儿和她聊天也会很有趣的,而她丝毫不会知道他口袋里装有什么东西。他想知道她会说些什么。不管怎么样,不论她是谁,她都不太可能会认出他来。他提醒自己绝对不能给她认出来。在这个村庄而且在这么接近考德庄园的地方被认出来就意味着奚落、挖苦甚至还可能是拳头、猎狗和追击。老戴勃就住在附近的农舍里,可能会像上次一样放狗咬他。而他却太虚弱了,跑不动 
  渐渐地在他脑海中,那个女人可能要跟他说的话变得重要起来。有一会,他甚至把玩一个他知道不值当的想法。也许,如果她说话温柔,就像他家乡的女孩子都会的那样,如果她不责备他褴褛的衣着和未刮的胡子,如果她有蓝色的眼睛并朝他微笑,他可能根本就不再往前走去考德庄园,甚至可能就不再报仇,永远不让他的手指这么经常抓住的那个六英寸长的冰冷而闪亮的东西派上用场。 
  只有一刻,他由于完全的高兴而喘了一大日气。可接着,他的表情又冷凝成一张有着铁的意志的面具。极度的疲倦又一次地降临在他身上。这是没用的。他不能够欺骗自己。不报仇他永远也得不到所渴求的宽慰。在走了四十英里之后。 
  “乔冶·戴维斯!” 
  在他意识到之前他已经来到那门的对面,而她叫出了他的名字。而且是那个名字!终究他还是给认了出来。恐惧跳进他的眼中,而他已经开始跑了 
  “乔冶·戴维斯!” 
  这是个温柔的声音。 
  在另外一个人身上,或在另外一个时间在他身上,这种奇特的几乎没有语调的温柔也许会产生一种不同的效果。但在这时,他听到的只有温柔和哄慰。在他看来一个奇迹发生了。 
  他停下了已做了一半的逃跑的努力,慢慢地转向她,接着迸出了眼泪。 
  “到这儿来,乔冶·戴维斯。告诉我你为什么哭。” 
  他犹豫着靠近了她,因为现在天亮了而他对自己破烂的衣衫和三天未刮的胡子感到羞耻。他发现自己在说话。 
  “我走了这么远。超过四十英里。” 
  她的面颊苍白而且深陷。一头亚麻色的头发用一根绿缎带松松地扎着。她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印花裙子在这清冷的早晨坐在门上。然而她看上去并不觉得冷。她的眼睛,他可以透过泪眼看到,又大又亮还是湛蓝的,但是,由于阴影的捣乱或者姿势的原因,他无法完全捕捉到她的眼光。 
  他很快又带着一种几乎是脆弱的自怜重复道: 
  “超过四十英里。这可是趟漫长的跋涉。” 
  “是啊,是够长的。你要去哪儿,乔冶?” 
  他一下子怀疑起来。他用另一个问题来回答她。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的?” 
  她沉默了很长时间,用一只手指拉着头上的发带,然后回答说: 
  “我记得每个人。在很早之前你在这儿时我就认识你了。我记得每个人的所有事情。” 
  她朝他微笑。那笑容的单调的甜蜜里有些东西让他觉得苦恼。他猛然想到是不是奇迹最终愚弄了他,在半道上又抛弃了他。又一次地,他面对着对他此行目的的恐惧,而且带着一丝混合著羞耻和自嘲的钝痛,他意识到在这四十英里的疲惫路程中他一直多么渴望和祈求什么东西能从他手中拿去复仇的力量使他的计划不能执行。也许他希求的太多了。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嗡嗡作响:“现在不能回头了,不能回头了” 
  时间在流逝,而他站在那里支支吾吾、犹豫不决。尽管天很冷,汗珠还是凝上了他的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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