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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sev爸爸的葬礼花费不少,所以在假期里他做了不少高级魔药拿去卖了。我不知掉他是卖给谁了,不过sev一向是精明能干的,我也并不担心这些。
sev每天都要枕在我腿上午睡一会儿,也许是做魔药太累了,我也会每天给他一个安慰的拍拍。我深切的感觉到,他是需要我的,而我也是需要他的。每天的那段时间,我都觉得分外的安宁,看书的效率也特别高。
假期结束后,我和sev一起登上了去霍格沃兹的火车。想起这段时间天天往sev家跑,却一直没有看见sev的妈妈,她好像病好了,但是一直自己待在房间里不出来。sev现在也离开了,空空的房子里就剩了她一个人,好让人担心。可惜sev他妈妈和他是一样的性子,好像不喜欢与邻里交往,要不然有几个手帕交平时来往一下也是好的啊。
“在想什么?”
“在想你妈妈,她要是愿意交几个朋友就好了,像我妈妈那样,空闲的时候约上邻居朋友一起去购物美发什么的,一个人在家也不会无聊了。”
“不用担心,我妈妈她毕竟是个女巫”,sev平淡的说。
sev假期去对角巷买了一把新魔杖,他真正的本命魔杖,把原来那把还给了他妈妈。他说原来是因为他父亲,他妈妈才不愿意在家里用魔法,但是现在没这个问题了。
“你爸爸为什么不喜欢魔法?”,我讶异的问,魔法多好啊,能打扫卫生,能把家里变得漂亮,能给妈妈和佩妮做好闻的香水和去皱纹的魔药,还能治好好多难治的病……好处多得我都数不完,爸爸和妈妈那么喜欢魔法,他们和sev的爸爸一样是不懂魔法的普通人啊,为什么sev的爸爸会不喜欢呢?
sev嘲讽的笑了,“有些人会喜欢魔法的奇妙,但更多的人畏惧魔法强大的力量,这也是为什么魔法世界要脱离普通人的世界而独立存在的原因。你想想魔法史上学过的东西,千年前的巫师们是怎么被普通人残杀迫害的?像你父母那样开明的人只是少数,多数人还是视我们为异类的。”
“哦!”,我沮丧的托着腮叹了口气,sev说的也是事实,要不爸爸妈妈还有佩妮为什么从小就教我要在外人面前隐藏我的魔法呢?爸爸他们能接受是因为他们爱我吧,其他人大概是不能接受的。
sev拍了拍我的头,“别想太多,你的头脑不适合考虑那么复杂的问题。”
“什么嘛!”,我白了他一眼,我怎么就不能思考深刻的问题了?不过我还是按照丢掉烦恼的习惯,丢开了这个问题,拿出书读了起来。
sev要求的书我已经读完了,现在读的是今年收到的圣诞礼物,都是很有意思的书,有介绍神奇生物的,有关于魔法编织的,有关于魁地奇的……他们都以为我最喜欢的就是书,所以年年都送书给我,甚至包括james和sirius在内,我还一直期待这两个淘气包会与众不同一点儿呢。
不知道是什么造成了他们的误会?其实我偶尔也想收到点可爱的礼物,比如女孩子的饰品或者可爱的玩具熊什么的。我小小的叹了口气,其实书也不错,至少旅途中绝对不会无聊了。
第 16 章
开学后在校园里遇见james和sirius,他们竟穿着闪亮亮的又是钉子又是铜片的皮衣,下身是裤腿大大的喇叭裤,和杂志报纸上那些明星的穿着如出一辙。
我瞪大了眼,伸手指着他们,“你们俩居然也追星?”
“音乐的魅力,是不分巫师和麻瓜的”,sirius白了我一眼。
可我真觉得不怎么好看,而且他们俩的穿着在校园里绝对算得上是奇装异服了。我皱着眉头瞧着他们,大概是我的审美观比较守旧,觉得女士的美在于优雅,纤巧,以及充满了活力,就像《罗马假日》里的奥黛丽·赫本那样。而男人最好深沉,稳重,坚定如磐石。女士穿漂亮而不暴露的裙子。男士穿着永远也不会过时的衬衫西服或者黑色巫师长袍,绝对不会奇装异服,刺青,染头发,戴耳环。音乐则是舒缓轻柔的钢琴曲或者民谣最好。
因为记忆力不好,也就无从谈起想象力,为了学好变形术,这几年我看了许许多多本各种各样的画册,有插图的杂志和报纸,影集等等,以便在想变出什么的时候有个图片参考。所以对现在流行什么,我还是很清楚的。可我想我还是更喜欢经典的,不过分夸张的东西。
不过我面前这两个格兰芬多的朋友,我怀疑他们俩一辈子都与“稳重”这个词无缘。好在姑娘小姐们不都是像我和佩妮一样的守旧,还有不少女生看见他俩就眼睛发亮呢,不必担心他们将来娶不到老婆。
和他们聊了会儿天,听说他们不仅买了很多磁带,甚至去弄了几件乐器,比如吉他,贝斯,架子鼓什么的,还来问我会不会用。
我摇摇头,我可一件乐器也没有学过。想想发现我竟然连一点特长的才艺也不会,真是相当的失败啊。而且即使妈妈送我去学才艺,大概也不会去学那些,而是学个钢琴芭蕾什么的。我们家本来就是守旧的一家子,绝不会出什么摇滚明星的。
“你们可以放暑假的时候去学,到时候我在报纸上找找教乐器的老师的广告,然后写信告诉你们,怎么样?”
说定了之后,我们才各自走开了。我也盘算着假期学点儿什么,暑假那么长,学校图书馆能借的书有限,我还有大把的空闲时间,正好利用起来。作为一个淑女,我居然现在才想起自己居然没有任何一点儿可以表演的才艺,真是太失败了。
不过学点儿什么呢?
芭蕾?不行,我暗自摇头,那些画册里的芭蕾舞演员确实挺美的,不过我总觉得她们的脚尖好痛。我很怕痛。
钢琴?我喜欢钢琴的声音,这个应该也没有芭蕾那么难以入门。不过钢琴好贵,不想给家里增添负担。若是去外面学,以我的记忆力,我实在没有信心能让老师满意。弹琴和读书不一样,不知道我能不能学得会?
还是小提琴吧,普通的小提琴也不是很贵,而且我拿了书和琴谱在家里自学,哪怕是学得慢或者学不会也不会有人挑剔我。
于是我打定了主意,把这个计划记在了日记本里。
我在学校的生活一向很规律,除了上课的时间,不是和sev泡在图书馆里,就是和赫奇帕奇的朋友们开茶话会。虽然和每个学院都有一起上课的时候,可我唯二两个外院的朋友就是格兰芬多的james和sirius了,当然sev不包括在内。
也很奇怪,james他们那两个朋友rumus和peter,虽然每回见到james和sirius的时候,他们两个都在场,但我和他们却一直保持着普通同学的亲密度。peter的存在感一向很低,不怎么说话,这也就罢了。可是rumus是个看起来很温和的好相处的人,但我总觉得他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所以也算不上是朋友。
不过他们还算是好的,拉文克劳也还不错,斯莱特林的同学在我名单上的很少,想来是他们没有对我做自我介绍的缘故,仅有的几个也绝不是朋友,亲密度都极低,接近于零。至于原因,像小时候一样,我并没有在日记本上记录,只是觉得斯莱特林很不好相处。
就像妈妈从小教我的那样,那些邻居的小朋友并非是很坏的人,只是他们对人充满了偏见。不喜欢他们,不来往就是了,那些人不值得我去恨他们。所以我也不记那些让我不开心的人和事。
最近学了“指路咒”之后,我的记事板又多了个地图功能。就是凡是走过的地方,都会在地图上显示出来。这个对我来说用处不大,我去的地方一向只有教室,图书馆,还有赫奇帕奇宿舍,跟着别人走就绝不会迷路。
但是找人方便了很多,亲友目录上的人,只要我点中名字,都会在地图上显示他的位置。比如我此刻找sev,地图就会显示霍格沃兹的地图,sev的名字在图书馆的位置。而点爸爸的名字,则会出现两个点,一个点是我此刻所在的霍格沃兹,一个是格温特郡,我家的所在地,爸爸的名字显示在那里,甚至还显示两地的间距。
我觉得这个功能很有意思,能随时知道在乎的亲友在哪里,也感觉很安心。
因为这个地图的功能保障了我和sev在霍格沃兹绝不会迷路,sev打算带我去探一探禁林。sev对探索城堡或者密室什么的不感兴趣,可他听说禁林里面有很多难得的魔药材料之后,就对那里很感兴趣了。
出于安全原因的考虑,我们是白天去的,第一次仅仅止步于禁林的外围。sev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