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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秦汉便在潜意识里面,想要引导着秦逸的思想,教会他从不经意间,看出事情的始末。这样一来,万一有一天自己不在了,少爷自己也能好好地活下去。
每一个人活着,心底都有着自己愿意拿性命去守护的东西。用佛语来讲,这便是——执念!
在这个朴实憨厚的汉子心中,秦少爷便是他活着的目的,那份值得用生命去守护的执念!
秦家世代为善,却不受老天庇佑,历代族长,没有哪个是寿终正寝的!换做任何一个知道秦家遭遇的人,都要大骂一声“老天无眼”!
可是即便如此,秦家还是穆穆不倦,积德行善。百年来,西北之地的贫苦百姓,受过秦家恩惠的何止千万!
少爷便是秦家唯一的血脉,更是乐善好施之人。若是少爷再发生什么意外,当真是“苍天无眼”啊!!!
老夫人过世时,拉着秦汉的手,对他说的话,他死都不会忘记!
“一……一定……不……不能……让秦家……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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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憨子!?你怎么了?!”
秦逸眼中满是诧异,他看着身旁沉默不语良久,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现的秦汉,不由的皱了皱眉头,轻声问道。因为继承了原本那个秦逸的记忆,所以对于秦汉,他还是有着很大的情感的。
“没……没什么!”秦汉连忙转过头,不让少爷看到眼中落下的水滴,老夫人的恩情,他这辈子是没有办法报了。照顾好少爷,是他答应老夫人的。所以,他一定要办到。
“真的没什么?”秦逸眉头紧皱,面色渐渐变得冷峻起来。“你莫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
“没……没有!”秦汉看着秦逸冷峻的目光,心中不由的一慌,急忙掩饰道:“我只是在想,这世道渐渐不太平了。什么时候少爷有空,就跟我学点拳脚功夫吧。”
说道这里,秦汉也口齿伶俐起来,他毕竟摸爬打滚了这么多年,这几年来,秦家大大小小的事物也都是由他负责,这点话头还是接的过去的。“学点功夫,将来遇到贼人,多少也有个自保之力。”
“也好。”出乎秦汉预料的,秦逸这一次居然没有拒绝,他只是略微思索了一下,便开口道:“不过这要等到了渝州,安顿下来了再说。”
“好的!”秦汉闻言,精神一振,以往说要少爷学点功夫,他总是推辞,这一次居然答应了!心中大为兴奋的他,恨不得现在就到达渝州。
“呵呵。这么大个人了。还像个孩子。”秦逸摇摇头,无奈叹道。他似乎已经忘记了,秦汉其实要比他大上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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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小姐!”
“快看!快看!”
“后面来了一位年轻俊俏的公子!”
一个年约十四五岁的俏丽少女将头探出了车窗,正想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却不巧,正好看到了后面策马而来的秦逸。
多么俊俏的公子啊!
面色如玉,温润可人,剑眉明目,神光异彩,最为妙绝的是那一脸淡然悠闲的姿态,即便是风尘仆仆,可在他看来,也好似闲庭漫步一般,正当得上那“翩翩君子”!
“小桃花。莫要闹了。都是你,说什么西北好玩。结果却是无趣的很。人家现在还头晕着呢。”
“莫要烦我!”
车厢内传来一声低哼,而后便飘出一句慵懒无比的女声。
那慵懒中带着娇媚的江南糯音,极具韵味,让人一听,便莫名的心神飘摇起来……
(嗯。明天是无名的生日,更新的可能会有一点晚。不过质量与数量,还是有保证的。)
第一第九章 陆氏商队
(苍天啊~!大地啊~!吾菊危已!!!)
“少爷!水来了。这里的水可清甜了!”远远的,秦汉满脸兴奋地一扬手中的葫芦,快步赶了过来。
“嗯。”秦逸点点头,接过葫芦,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着,抬手擦去嘴角的水渍,他将葫芦递还给秦汉,拿起缰绳,翻身跃上了枣红骏马。
“天色不早了。这里离清水镇还有一段路程,午饭我们便在马上吃吧。”为了不让秦汉看到大树后面的手掌印,秦逸唯有放弃暂作歇息的打算,快马赶往下一个城镇。
突然多出了五万功德,秦逸心中的兴奋还是没有消去,现在的他,越发的渴望遇到做善事的机会了。
“是。少爷。”秦汉不疑有他,只道是少爷赶路心切,况且这里离清水镇确实还有一段路程,早些上路,也能早些到达,以便寻得一处住所。
两人一扬马鞭,狠狠地抽在了坐下骏马身上,朝着南方飞驰而去。
秦逸单手控着缰绳,另一只手不时的伸进怀里,从贴身的包裹里面摸出一小块一小块切好的酱牛肉,时不时的,拿起葫芦,往口里灌一口甘甜的溪水。这些干粮都是专门为赶路准备的,酱牛肉用油纸包着,里面已经洒好了作料。虽然西边风寒,但是因为是贴身放着,带着人的体温,拿出来时,还是温热的,嚼在口里,也不会觉得难以下咽。
相比秦逸,秦汉就要奔放的多了,他松开缰绳,只靠两胯控制坐下骏马,一手牛肉,一手酒葫芦,正大口大口地吃的痛快。好在西北地势平坦,要不然照他这种骑法,不撞树上才怪。
对于秦汉略显潇洒的“危险驾驶”,秦逸心中还是有些羡慕的,不过他虽然会骑马,但是也仅仅是会而已,在地球的时候,哪里能有多少机会骑马,骑术自然也高不到哪里去。开始还好,骑的时间长了,便有些倦了。
两人在马上用过午饭,又快马加鞭赶了几十里路后,四周的人烟便渐渐多了起来。
如今已经行出了老家约六百里,现在所处的位置,差不多是属于江南与西北边界交接的地方,人烟自然也渐渐多了起来。
在官道上,秦逸还看到了几处行馆,不过那个是为走马上任的朝廷官员准备的,秦逸无官位在身,想要在那里住宿需要七品以上官员开的“行帖”。
此番出来,原本的那个秦逸一时疏忽,也没有想到这个,所以并未准备“行帖”。现在张狂唯有快马加鞭,赶往清水镇投宿。
虽然已经过了几日,对这幅身体已经逐渐变得熟悉,渐而习惯起来。但是张狂的心中确实有些不自在。他能够感觉的到,自己因为原本的那个秦逸发生了某些,他并不喜欢这种变化。
因为那种多愁善感的情绪,会让他感觉自己变得“娘们”了,不像带把的纯爷们。
“蛋腚~。蛋腚~!能活着就是万幸了。变得娘们点,就娘们点吧。”张狂心中默默安慰自己道。因为如此,他在完全融合完原本那个秦逸的记忆后,更是小心翼翼地避开了肖行风那团狂暴的记忆。在没有找到一处佛光普照的寺庙前,他是万万不敢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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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你看!前面有个商队。”
一日疾驰下来,秦逸也有些疲倦了,精神头也不像之前那么足了。待到秦汉喊了出来,他才发现前方不远有个车队。
西北之地靠近蛮族,盛产毛皮,但是西北的士族富甲们,又非常喜欢穿南方的绫罗绸缎,这就造成了皮货生意的盛行。南方的商贾们,只要准备几车上好的绸缎,运到西北卖掉,而后再买上几车皮货,这一来一回,虽然危险,但是若是成了,便是暴利。
所以皮货生意几乎占了整个西北贸易的三成。
看着那三大车子的各式毛皮,显然,眼前的这只商队便是做的皮货生意。
皮货生意虽然暴利,但是危险也高,西北之地,民风还是要比江南彪悍些,民风彪悍了,自然,这干无本买卖的人,也就多上那么几分。
南方的商贾们为了节省开支,也为了安全,大多是一起组成个商队,合伙聘请些略通武功拳脚的武师押运。若是买卖大了,还会专门找上一些大牌的镖局,请些武林高手来坐镇。
显然,眼前的这个商队就属于后者。
约一百人的队伍,前后左右居然环绕着十几个骑着高头大马的镖师。除了三车皮货和两辆人坐的马车,车队的后方还押运着五口锁好的箱子。
箱子不大,都用蜡条密封好,秦逸略微一扫,也无法确定里面装的是药材,还是其他什么贵重物品。
奔腾的马蹄声,在略显清冷的管道上极为醒目,远远地,车队的一行人就发现了后面有人赶上来了。
不过在看到来人只是两个青年后,他们绷紧的神经这才放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