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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给师傅尝尝。”她唤了一声,“小算盘,把酒抬进来。”
崔熙来倒了酒,作为晚辈,除了给钟檐斟酒,自然也要给申屠衍斟酒。
“不知……兄台怎么称呼?”
“申屠,单名衍。”申屠衍道。
崔熙来笑道,“那可巧,正好与我师傅同名。”
“同音不同字,不是同一个檐。”钟檐却道。
“申屠这一个姓氏,大晁可不怎么常见,倒有些像……”倒有些像……胡狄之类的游牧民族的姓氏,崔熙来又说。
这些年来大晁与北靖交战不断,若是别的民族进入大晁,势必会引来麻烦,况且她认识师父十余年了,从来没有听她的师父提起有一个叫做申屠的人。
钟檐被崔熙来查户口似得盘问弄得颇有些不悦,道,“你不想安生吃饭,就滚回你那金屋子去。”
崔熙来果然不说话了,低头安生吃饭。
崔熙来暗自想着,师傅的脾气这样坏,果真是如同外人说的,定是长期寡居,内分泌失调所致,得想个办法给他寻一个师娘。
她以前以为他一直不成亲,是因为没有相中的姑娘,原来是有这癖好,以后一定要多多向他介绍才是。
微风轻抚,月影浮动。
打更人的梆梆打更声在空荡荡的幽巷中,伴随着那红霓高楼上缠头与歌女的丝竹乐声,飘飘袅袅,不甚真切。
金井坊位于喧闹的市集之后,白日黑夜总是少不了喧嚣之声,可是却又是隔开了天地的静谧。
钟檐这一日贪杯,吃酒吃的着实有些多了,脑袋昏昏沉沉的,就觉得这些声音越发飘渺了,他翻了个身,却硬生生的磕在床沿上。
“哎哟……”他叫了一声,揉揉额头,翻身继续睡了。
他看着床上的男子,还是跟小时候一样爱把自己蜷缩成一小虾米一般睡,不知觉无声的笑了起来。
他替他掖了掖背角,想起白天里,他与他的徒儿训话的时候,他其实在帘子外面听了个一字不差,不禁觉得好笑,以前那个终日被教书先生逮住罚站抄书的,如今也会讲讲着大道理说得头头是道了。
他忽的想起那一句“我与他毫无关系”,忽的心中怅然,他轻轻拍着他的背,道,“小檐儿啊,小檐儿,你当真要同我毫无关系吗?”
☆、第一支伞骨·承(下)
五更天。
几声鸡鸣穿过微曦的天空,碧玉缎带般的天际只有一颗启明星暗淡地垂着。
极其简陋的矮屋,木床,灰布帐幔。
凉风从半掩着的窗子里穿入,有一下没一下撩动着布帘,梦中的人仅仅的皱着双眉,似乎被什么困扰着。
——“表哥,这个小乞丐好可怜,我们买了他吧……”
——“喂,小乞丐,你叫什么名字?”
——“申屠……申屠衍。”
——“哼……你算什么东西,敢与本少爷同名……”
床上的人“腾——”的一声坐起,大口的喘着粗气,望了一眼窗外,才缓过神来。
反正也睡不着了,他索性披衣站起来,站在了窗前。
徽州人以勤劳而闻名,当铺里的朝奉,裁缝店里的学徒,祠堂前挑着担的货郎,池塘边浣衣的媳妇儿,都已经早早起来,开始忙碌的一天……那些繁杂反复的市井之音,细密如同一张温柔的网,包裹着这座山城。
他不禁这样想,他的前半生若是能早些寻到这样的一个地方,搞不好就哪里也不愿意去了,都说梦里江南路,十年不觉晓,想必便是这个意思吧。
他又站了一会儿,想着钟檐昨日酒喝多了,得给他昨晚煮晚醒酒汤,便钻入了厨房,乒乒啪啪的忙活了起来。
过了不知多久,钟师傅从门帘的一头转出来,看见厨房里弯腰忙活的男人,怔了一怔,“其实你不必这样的,你早已经不是我们家的家奴了,再说了,当年我用了一贯钱将你买回来,也不过是一只糖葫芦的价钱。”
当年对着他来说,的确是一只糖葫芦的价钱,可是对于他申屠衍来说,却是一世命运的峰回路转,申屠衍身形滞了滞,没有转身,感叹,“你还记得罢……”
钟檐苦笑,“可惜当年的一贯钱却买不回现在的一只糖葫芦了。”
“为什么?”
“你不知道近些年来物价飞涨得紧?……还有,昨天晚上,你打翻了我家的盐罐子,赔钱来。”
申屠衍,“……”
这钱申屠自然是少不了的,可惜他出来的时候,本来就没有带多少盘缠,加上这几日被钟檐这剥皮的房主折腾得差不多了,死活也掏不出银子来了。
他望着包袱里的一堆物什,也寻不出个值钱的玩意儿,一咬牙,提溜了他的随身佩剑出了门。
云宣的街道上,牌坊多,祠堂多,还有,就是……当铺多。申屠衍一转弯,就拐进了一家当铺。
这一日,很凑巧的,这一家恰好是云宣最风流倜傥的冯少爷家的,依着冯少爷散漫的性子,平时,他是不会来自家的商铺,可是很凑巧的,这一日他刚好被自家的老爹从花娘的床上揪着耳朵出来,又很凑巧的,冯家老太爷口口声声一句“败家子”,听得冯少爷耳朵生了茧子。
为了表现自己绝不是绣花枕头,例行公事地往自己的店里巡视,又那么凑巧的,他进门的,恰好就是这么一间。
于是冯少爷就这么缘分见到了少女口中又稳重又沧桑的老男人了。
“掌柜的,这个能当多少钱?”
“哐当——”一声,原本低头看账的丁朝奉猛地抬头,看见了那桌案上的是个大家伙,青铜雕琢,泛着凛冽冷光。
“不收。”丁朝奉低头,继续看账。
“为什么不当?”
“客官不像是本地人?”丁朝奉眯了眯他的老花眼,“当铺开门做生意,却也是取之有道的,六不收,赃物不收,利器不收,而你手上的这一柄,这……”
申屠衍眼神一暗,也不说话,收了剑便要往外面走。
他一转身,却觉得一坨白绒绒的一团玩意儿向他撞来,沾了他一身鹅毛,那撞上来的人狠狠的打了个喷嚏,才被后面的随从扶住。
“呀,撞死老子了……你是来当东西的?”
申屠衍打量了他一眼,才在这一团白毛中辨清了青年的脸。
是的,那边是前文说过那个几度蝉联上榜的冯家少东冯赐白,崔家和冯家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富豪,而冯赐白与崔熙来更是从小到大攀比着长大的,虽然他们的本质都是土豪,表现出来的却很不同,崔熙来是钟檐一手教育长大的,吝啬的性子也一并继承了来,恨不得一个子掰成两半花,而冯赐白却相反,恨不得把珠宝玛瑙一并而穿戴到身上,而他身上的这一身雪白,价值却着实不菲。
他越看越觉得他的打扮实在是怪异,皱了眉,“当铺不收,不当了。”
申屠这样轻飘飘的一句话却引发了白毛青年的兴趣,“是什么宝贝,拿出来瞅瞅?”
申屠不理他,继续往外面走。
“兄台,别走,我倒要看看连丁朝奉都不敢收的宝贝究竟是什么?”说着,便伸出手来夺。冯赐白有一个毛病,通常送到他眼前的,他都是不屑一顾,而不给看的,却非要看得明白。
区区数招下来,申屠衍身形矫若游龙,冯赐白追随着,身体便如拧麻花一般,自个儿纠缠到了一块儿,末了,一道剑光迎面而来,冯赐白赶紧闭上了眼。
“当剑。”
凡是富贵人家养着的少爷,多少有些富贵汤里浸出的毛病,他平生里,除了他老子,就再也没有谁打过他了,平生第一次挨了打,还是用这样高明的段数,着实惊了他的神。
若是平常人遭了这样的待遇,自然是恨得牙痒痒的,可是冯少爷,自然和别人不同。
冯赐白回过神来,大声叫,“丁朝奉,快过来鉴物。”
丁朝奉听见了自家了少东家这么一吆喝,赶紧过来,笑眯眯道,“客官是要活当还是死当?”
申屠衍微微思忖了一下,想着那随他出生入死的宝剑,已经跟了他半辈子了。他甚至觉得比任何人都要长。
他已经不太记得是怎么得到这把剑,好像是在战乱中尸横遍野的乱葬岗中,一个战死的士兵中顺来的,一把不合手的剑,在十一二岁的少年手中,斫杀过敌军和胡狄人,也护过最重要的东西……这把剑从来没有过名字,可是那些年里,他们一看到他,就能够想起那个少年将军。
可是,今后再也用不到了吧。
“死当。”他这样想着,随口道。
暮色四合,新月上勾栏。
申屠衍在暮归楼上喝酒,掏银子的自然是腰包慢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