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大帅终于松开了紧紧攥在手里的锁链,就如同放出了天地之间的洪荒猛兽一般。一群见血的猛兽嘶喊着咆哮着,立刻冲入战阵当中。
稍微靠后,是数以十万计的宗社会党众,这些人行动远远不如天干营的迅速快捷,也没有天干营那样的无边杀气。但是这些人都被一个个大仙儿一个个天尊鼓噪着,高唱着“刀枪不入”的口号,在披红挂彩身涂朱砂的“大师兄”率领之下,如倒灌的海水一般,紧紧跟在赴死军的浪潮之后,以更大的声势压了上去。
床子弩,这种古老的兵器虽然笨拙缓慢,依旧被使用着。
缓缓绞开的弦子到位之后,“啪”的斩断锁子,一丈多长的巨大箭矢带着骇人的声势就射了出来,如撕开一章湿透的薄薄纸张,几乎没有任何阻隔的射穿了弓兵前面的盾牌,然后贯穿弓箭手的身体。巨大地势能和惯性作用之下,房梁长短的大箭带着串是上面的尸体,接乱射穿几个弓箭手的身子,余势仍未消尽,“嗡”的一声,斜斜插进冻土当中入地数尺。
如糖葫芦一样,巨大地箭杆上串着好几个人。这些人都还没有死透,胸腹所被贯穿手脚还在乱划,想发出一声惨叫,奈何肺部早被灌满了血甚至早已破碎,气流之久从破开的巨大伤口中呼出……
鲜血顺着箭杆儿留下,如春日里化开的溪水,温温热热的泽润着身下冰冷的土地。
“回首后望者,斩!”
孔有德和几个赴死军的老队官一起,恶狠狠地大喊着,以血腥而又残酷的战场纪律威慑众人,保持最基本的弓箭密集程度。
到了这种惨烈的战场,也顾不得许多,也不管有没有死透了,就把前边战友的尸体拖拽过来,用各种齐聚支撑着,垒成一道血肉胸墙。
旁的弓箭兵也有样学样,也不管是人尸还马尸,都拖拽过来叠起,然后就隐在这些血肉工事之下开工放箭。
因为长时间的重复同一个动作,拽弓放箭又需要消耗莫大的体力,大伙儿两臂早就酸麻,只是机械性的把弓弦张开,把箭矢射出,至于有没有射中敌人,已经没有人去关心了。
在攻坚的最初阶段,也是双方死伤最大地时候,城上城下,到处都殷红赤艳的颜色,在干冷的阳光照耀之下,闪烁着妖冶诡异的光泽,仿佛本身就有了生命。
在弓箭营这一片儿阵地上,多是些新附军改编过来的“新兵”,这些人不是没有见过大阵势,也不是英勇无畏的和天干营叉子兵一样不计生死,而是麻木了。
最开始的时候,看到身边曾经和自己公用一个木碗的战友脑门上顷刻间就被利箭穿透,要说不怕那纯粹是胡扯,一条人命,说没就没了,谁也不是真的刀枪不如,还能不怕了?
真要上了战场,无论何等威猛,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也起不了什么高调。但是一个团体所能够带动起来地那种士气和嗜血的精神,却可以决定一支军队的本质。
军队的高下之分不是看装备的华丽与否,不是看指挥官地名气,而是看这支军队的顽强程度。
当所有人都勇猛起来地时候,即便是一个连鸡也没有杀过的懦夫,也能直面血腥。当大多数人都热血沸腾地时候,参与其中的个体也同样会热血沸腾。
赴死军地整体士气带动了某些意志不坚定者,而残酷的战场纪律更是一种预防,其中还有一个因素,就是所有人对于赴死军战斗力的过分迷信和崇拜。
只要赴死军出来,就没有可能失败,不管前面是什么样的敌人,绝对是必胜。
这种信念已经成为一个迷信,身在一个永远也不会见到失败的团体当中,无也能让士气高好几个层次。
“嗖”的一箭飞来,正从锁骨之下穿过,被箭矢的惯性带动,受伤的士卒仰面栽倒。
这个士卒是孔有德手下的老兵,已经四十多岁,经年的征战和奔波让他须发半白。
孔有德只知道这个老兵姓巩,至于叫什么名字一时间也想不起来:“老巩,你死了没有?”
老兵一蹿就站起半个身子,左肩已是一片殷红。
对于这种程度的红伤,只要是上过战场的人都有最果断的处理办法。
老兵伸手稳住箭杆儿,孔有德早拔出刀来:“拿住——”
一刀下去,箭杆断为两截儿,孔有德攥住穿透肩窝的箭镞也不说话,猛然往外一拔……
鲜血泉水也似的劲射而出,喷了孔有德满脸。
胡乱撕扯下衣衫,把身后的伤口按住,老兵自己单手按住身前的创口:“下去裹伤,只要不化脓,你这老家伙就还是我的兵。”
在这个过程中,老兵连哼也没有哼一声,面色虽有点儿难看,依旧谈笑风生:“这么冷的天儿,化不了脓,我也死不了,哈哈……”
密集的箭雨之下,不时就有身边的战友倒下,轻伤的自己想办法处理。重伤的一脚就踹进血肉胸前的根子里,面对被后续的飞箭钉死。要是有那些一击就丧命的倒霉鬼,立刻就垫在胸墙上。
死了也就死了,只怪他自个儿运气不好,这当兵就是吃的刀口上的饭,哪里还有不死人的?死了倒好,不仅带走了晦气,还能把胸墙垒的更高……
一个小兵射光了皮壶里的箭支,眼光四下扫视,寻找箭矢。发现“血肉胸墙”当中还有半壶箭,伸手就拽:“死鬼老兄,借你的箭使使……”
死人身上的东西就是不大好拿,拽了几下也没有拿下来,小兵反而恼了,掏出小刀就把皮带割断,还不住的大骂:“死鬼也不是个好死鬼,你都死了还舍不得这半壶箭?老子拿来是打鞑子的,你还想带进棺材里?”(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www**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首发
正文 第172章 变数
更新时间:2009…11…5 1:44:56 本章字数:11229
到了西边儿的日头成了一个大蛋黄,隐隐还透着一~气无力的照着。
寒风打着旋儿,发出嘶哑的呜呜声,恍如夜半鬼哭。
城墙上的好几个垛口已经在火炮的轮番轰击下坍塌,身后的楼和角楼上早插满了箭矢,象秋后的收获过的稻田一般。
脚下的鲜血凝结成厚厚一层,在寒冷的空气中变得更加滑腻,踩踏上去发出“噗嗤”“噗嗤”的声响……
鲜血如污水一样还在缓慢流淌,沿着城墙的缝隙浸染而下,然后凝结起来。在夕阳照耀之下,这座千年古城如浴血一般。
开封城下,皑皑的积雪早被踩踏成了稀泥,露出黑乎乎的泥土,遍地都是触目惊心的红褐色,更有一处处来不及收回的尸体,以各种扭曲的姿势伏在冰冷的地面上。断刃残枪撒的满地,残破的军旗还在风中孤零零的飘荡。
在这多半天的攻坚战中,双方的死伤同样惨重。尤其是在总攻之时,赴死军所展现出来的凌厉攻击,数度撕破城防,那种真正无畏的气势,那种前仆后继的亡命精神,思之令人不寒而栗。
即便是精锐的满洲战兵,面对这种不计生死的攻击,同样也是心寒色变。
终究是倚仗了城防的优势,又有精心的准备,终于挺住了这血腥惨烈的第一天。
照这样战斗下去,不要说坚守一个月,就是半月之后,开封也再拿不出可战之兵。
尤其是赴死军临退之时。百十封书信射了上来。
“三日下城。鸡犬不留。”
寥寥数字。已经把李四地腾腾杀气表现地淋漓尽致。
三日之内。若我攻下开封。就再也不会攻打。若是在三天之内拿下开封。我就要屠城。
屠城从来就是蛮族地行为。也是对防守一方地极大威慑。这个招数满洲人已经用过好几次。数百年来。就没有听说过汉人也会用这一招。
李四当然不可能把开封屠地鸡犬不留。这也不是赴死军地作风。所谓地屠城针对地是谁。大伙儿心里有数地很:是要屠杀曾经抵抗赴死军地军事力量。无论是被赴死军视为死敌地满洲辫子兵。还是李四一直在争取和瓦解地新附军。
只要开封城破,将不接受任何形式地投降,进行无差别的大屠杀。
贯穿整个冷兵器时代,鲜有敌对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打地一个不胜那种情况发生。在根本的转折没有出现之前,一般都是伤亡数字超过部队士气所能够承受的极限之后,胜负就已经分出了。在兵力数量还是一个极其重要因素的时代,胜利地一方多是遣散或者收编敌人的队伍,真正实行无差别屠杀的情况很少。但是李四所做出的恐吓和历史上的集体杀俘完全不同,因为赴死军已经极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