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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便要消散不见,瞳拉着秦炀走了出去。
“还请别急着离开,我二人专程来此祛除魔气,需要您助一臂之力,在此之前,不如先听听这个。”
一只偃甲鸟出现在瞳的肩头,瞳将开关打开,凝音石开始运转:
“我一直都知道的,姨妈不喜欢娘亲嫁给爹爹,嫌弃爹爹穷,顺带也很讨厌我。”
熟悉的小女孩声音,秦炀面露诧异,瞳示意他稍安勿躁,继续往下听。
“娘亲去了,爹爹是为我着想,怕他一人照顾不好我,才想送我来姨妈家。只是我真的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世间人情有百态,血亲凉薄也并不罕见,我与姨妈姨父本就无甚交集,他们不喜欢我,我也不怨他们的。我只想回到父亲身边,和他生活在一起。
今日也听到了许多传闻,制作漆器的手艺,是凌家祖上传下来最珍贵的宝贝,在我看来,哪怕忍饥挨饿,也绝对绝对不能忘记。只因为爹爹是读书人,才没有靠它赚取钱财,娘亲却不曾丢掉,虽去世得早,也教了我很多很多。我现在还小,但边学边做,总能越来越得心应手,也能撑起一份家业。姨妈既然不屑漆器手艺,等我成了做漆器的大师,自会将它传承下去。我听说万物有灵,如果漆器这门手艺也能生出意识,想来也会高兴的吧。”
秦炀不由生出许多感叹,佩服小姑娘的聪明与胆识,也另外生出几分怅然与敬畏。抬头一看,紫色的灵蝶们正绕着两人飞舞,有一只停在瞳伸出的手上,轻动触角碰碰,似乎达成了什么协议。
“多谢,辛苦了。”瞳将蝴蝶放飞,将笛子举到嘴边,伴随着咒诀的绿色灵光,灵蝶们也掺杂进去蔓延开来,紫青相间的灵气瞬间将魔气吞噬殆尽。小股藤蔓从后院蜿蜒爬出,将一根泛着紫黑颜色的小树枝递到瞳的手里,瞳将断魂草收好,四周恢复了沉寂。
“既已知晓了凌家传人的打算,魔气也已经祛除,您也能去休息了,”一小团紫色灵力裹着几只蝴蝶,在二人面前高低飞着,瞳微微欠了个身,“‘木蠹生虫,羽化为蝶’,哪怕不被人们所珍惜,也甘愿付出所有去保护他们……愿能常留不灭,泽被人间。”
灵蝶又绕了几圈,化成光点,消失在了天际。
*
“那些,原来就是凌家代代传承下来的东西。”
秦炀与瞳并肩走在回去的路上,远处传来打更声,将他从刚才的震撼中扯回神来。
“总有些什么需要人们尊重并传承,相应的,人们也会得到应该得到的东西。”
“那灵力,以后也不会出现在周家铺子了吧,他二人会如何?”
“那些行骗的客商我今日已顺手报官,他们还有吃饭的手艺,若是能本分下去,自是无甚忧虑,一切只看造化。”
“先生说的是。那么,这里的仙草已经处理掉,先生可还要留下几天,彻查来源?”
“不用了。那地方是海市入口,我修书了海市主人,答复说是偶然从朗德得来,我们明日便启程过去看看。”
“郎德……”秦炀想到了什么,“可是一处苗疆的村寨?我曾经去执行过任务,那里十分偏远难行,现如今没有鲲鹏,我们要如何前去?”
“自是靠我的法力传送赶路,”瞳用笛子轻轻敲打着下巴,眯起了眼,“这下可要累惨了,秦百将,不考虑做点什么犒劳下我?”
“先生辛苦,想吃什么菜尽管说来,我必会全力满足。”
“不是菜,我那次在客栈说的,百将大人可还记得?”
“……记得,这……好。”秦炀瞬间又红了脸,他看向瞳,那人只笑得促狭,哼起了奇怪的小调。
月光如雪,在他们身后投下了长长的影子。
化羽·完
化羽,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三:“木蠹生虫,羽化为蝶。”
九·龙管
人间深秋,南疆山中却气候温和,山色青翠。
两人到达静水湖时,时间已近黄昏。夕阳下的湖水波光粼粼,泛着耀眼的金红色,衬得旁边的绿树黄花分外明艳欲滴。
瞳挥个法诀出去,便有一幢宅院从广阔空旷的湖面上破水而出。这宅院造型奇异,构思精巧,却又透出一种古朴大气,与湖景树荫相应和,让人不由生出安逸之感。
“这院子定是偃师所造,是两位谢先生?”秦炀远远打量起木竹结构、包着铁皮的院墙与地板,还有院落顶端还在转动的巨型浑天仪。
“嗯,是他们长居的别院,一年倒是有七八个月都泡在这里,懒得取名就直接叫静水湖了。”瞳带头穿过水中木径走进主厅,坐靠在椅子上懒懒地不再动弹。
“反正天色已晚,先生不若先去睡会儿,”秦炀噙着笑坐到旁边,看着仰过头闭目养神的瞳,将他散落的发丝捋到耳后,“昨夜没有歇息,今天又大幅动用灵力传送,定要好好休养回来。对了,梅香姑娘说很喜欢你送她的画,等她成了有名气的漆器大师,要专门雕成画屏留作传家宝呢。”
“小姑娘还挺重恩义,”瞳自然地将头换到秦扬肩膀,“那么百将大人没有什么表示吗,晚饭……”
“自然会让先生满意。说来同行这么久,却总是让你劳累,也怪我学艺不精。日后定会更加勤奋一些,不会拖先生后腿。”
“那我就拭目以待了,”瞳睁开眼,恶作剧一样地蹭蹭秦炀脸颊,起身向后院走去,“怎么会拖后腿,现在除了大厨,百将大人你还要服侍我就寝……先去睡一觉,晚饭好了叫我。”
秦炀红着脸呆了一会儿才慢慢回血,叹口气默默地出门处理食材了。
*
蔬菜自是早已准备好,但肉类却要现抓才新鲜。秦炀刚到林中捉了两只野兔,旁边杂草便传出窸窸窣窣的响声,一个南疆苗人打扮的小男孩探出头来,好奇地看着他。
“……这位小弟弟,你是这附近村寨里的人?可是有事需要帮忙?”
“没,我来找住在这里的两个哥哥,看到大哥哥在猎兔子,好厉害!”少年一派羡慕神色,眼神闪亮,“哥哥你是新搬来的?你认识他们吗?”
“呃,算是认识吧,借住而已,”秦炀挠挠头,“现在天色将晚,你一个小孩子跑到这树林里会有危险吧,我帮你打个小鸟,回家去玩好不好?”
“要小鸟!唔,没关系啦,我从小在这片林子玩,这边都很熟悉的,以前一有空,我就来湖里岛上找两个谢哥哥。他们可好啦,虽然是中原人,衣服也很奇怪,但是会给我说好玩的故事,还给我吃烤肉哦~就是不大好吃……对了,我叫阿索,大哥哥你呢?”
“咳……阿索你好,我是秦炀。”想起瞳曾经讲过的谢家兄弟的厨艺,秦炀默默扭头,脸旁划下黑线。
“秦大哥好~你和谢哥哥们是朋友,一定也是个好人呢。”阿索咧开嘴笑了起来,在草地上蹦蹦跳跳。
“多谢阿索夸奖了,”秦炀回一个微笑,上前牵起少年的手,“谢先生们目下不在,早些走吧,再待下去天会更黑,送你回寨子,还有说好的小鸟。”
“万岁~那当做交换,我就把要给谢哥哥讲的故事讲给你听好啦!”
“哦?是什么故事?”
“阿娘听外边来的客商讲的哟~说阿索知道了,就能找到最棒的礼物,娶到心仪的女孩子。”
“哦?那我就专心地听着了。”
*
将猎物挂在腰间,秦炀按着阿索的指示,一个人摸进了竹林里面。
“从叫吴地的地方来的客商说,他们那里有个说法,长在水边与山石之间的竹林,如果能有一排之多,那么从水边数第十六根竹椽子可以做成可棒的笛子,声音特别好听!阿娘说,我喜欢的巧儿最爱的就是竹笛,等我长大了,寻一只削好送给她,她一定就会嫁给我啦!秦大哥要是有喜欢的姑娘,也可以试试哦~”
笛子……秦炀脑中突然浮出个想法。
瞳有着一支木笛,除了使用法术时吹奏,日常没事也经常拿出来把玩,想来是极为喜欢。
自从认识以来,遇到的种种琐事,都是对方主力承担,自己除了使些简单枪法做个护卫,并没起到大作用。更何况确定关系以来,对方给了更多关心,他却没有很好地表达过什么,也不知对方会否介怀……
若是收到上好的竹笛做礼物,先生他会开心的吧,也当做是自己心意的表示,感情终究需要两个人相互回应才会更好……秦炀下了决心,坚定地向山湖交接处找去。
*
“晚饭摆迟了,用饭后你又鬼鬼祟祟在露台呆了半天,到底是在做些什么?”
夜色已深,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