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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过两天肤浅的了解之后,李富贵奇怪的问陆归延:“你真的没搞错吗?按你所说秦法虽然惩罚极多,稍有不慎就可能遭到惩罚但是他的死刑却并不比其他的法典来得更厉害,这实在太奇怪了。”
“事实正如你所说,秦法的法网很密,但是它的惩罚多以劳役、兵器为主,真正的伤残身体反而并不多,我想那是因为他们把人当作一种资源来看,所以不肯随意的杀头。”
“有道理,制定法律的时候究竟应该是讲正义,还是应该讲利益呢?对啊,我们被那帮老外误导了,兵家的法律也应该是讲利益的。”这时的李富贵回想起他自己曾经就犯罪成本有过那么一番有意思的思考,“阿陆,我有一个疑惑,秦人是依据什么制定这些法律中的惩罚,比如说,工作中出了小失误要罚一个盾,出了大失误就罚他去修长城,这些惩罚的制定有根据吗?”
“这要什么根据?无非是制定法律的时候立法的人觉得差不多就行了,只是一种感觉,历代不都是如此吗?”
“对啊,的确是这样,这也正是我们历代法律都显得呆板的原因。”李富贵回想起他的前世,在一九七九年贪污一万恐怕就算数额特别巨大了,可是到了九九年贪污一千万恐怕才能达到这个标准,究竟为什么一千万算特别巨大而九百九十九万就不算,没有人讲的清楚,七九年钱比较值钱所以大家感觉一万块就是很大的一个数目了,而到了九九年感觉就完全变了,各国似乎都是如此,立法的时候不管是人大代表还是参议员或者是立法委员,他们都是用感觉来制定法律的,虽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使得这些法律不至于误差太大,但是感觉毕竟是感觉,既然立法的时候凭感觉那么执行的时候肯定仍然要凭借感觉,回过头来就会发现即便是由多数派定下的法律如果事隔多年再去看也可能非常滑稽好笑。“我想我找到我们法制的出路了,那就是量化,今天晚上我再整理一下,明天把那些土洋专家都请来,我要好好地讨论一下。”
第一百八十六章
这一次由李富贵组织的立法会议的组成非常奇怪,最显眼的是三个外国人,中国人里有两个经验丰富的讼棍,一位刑名师爷,还有几位连云港地区的乡会会员以及一个翻译和一个会计,在介绍到这位会计的时候其他人都露出了疑惑的表情,连路归延也猜不透李富贵在这样一个场合找来一个会计是什么用意。
在连云港试用西式法律的工作已经进行了差不多有半年了,效果不是很理想,我经过反复考虑发现我们应当为新的法律设定一条新的宗旨。
说着李富贵把身后的一块绸子揭了下来,露出下面的一块匾来,上书四个大字:恶有恶报。联想到李富贵的行为一向让人难以捉摸,所以在座的诸位仍然保持了平常的表情,只有三个外国人在那里交头接耳讨论匾上的内容。
大人是不是更进一步的解释一下。路归延看着满脸得意之色的李富贵轻声地提醒他。
我们的法律必须贯彻恶有恶报的宗旨,这你们都不能理解吗?李富贵奇怪的问。
问题是几乎所有的法律都在贯彻这样一条宗旨。
不见得吧?如果现行法律的宗旨是恶有恶报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如飞蛾扑火般的冲上去作奸犯科,难道他们都是贱骨头过得太舒服了非要给自己找点恶报。
约翰逊作为援华法律专家对李富贵如此缺乏法律意识感到吃惊,李大人,我想你是弄错了一个概念,恶有恶报立法的一个基本精神,但是在具体执行上,任何法律都不可能做到完全的恶有恶报,所以总有不轨之徒冒险犯法。
是不是执行的效果越差,犯法的人就越多?
是这样的。
在制定法律的时候难道不能是像考虑到执行上的问题吗?
当然不能面面俱到。
也就是说法律体系中总是充满了意外,对吧?李富贵环顾众人。
是这样的,生活中总是充满了意外。
很好,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位朋友,他的生意也总是充满意外,可是他制定了一套规则,使得他的生意总是可以在这些意外中履险如夷。让我们欢迎范杰先生,范杰先生在上海开了一家跑马场,这些年一直生意兴隆。
从后面走出来的范杰是一个看起来很精明的中年人,一身西式的行头在连云港并不算惹眼,这种打扮在这里往往给人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不过他的一双手却提供了一种反面的证据。路归延知道范杰是集团在苏南博彩业的负责人,对于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让路归延很费了一番思量,联系到现场还有一位会计他模模糊糊的抓到了一些东西。
范杰先生,您就坐在杨先生的旁边,我们这里遇到了一个难题,我希望能从您这里得到一些启示。我们知道跑马比赛充满了意外,就我所知上个礼拜就有一匹‘极道之星‘作为大冷门胜出,我们想知道如果遇上这种情况您和您的公司会赔钱吗?
不会的,除非大家都不买马,否则我们的公司是稳赚不赔的。
能告诉我们您是怎么所到这一点的吗?
我们并不是根据马的能力来制定赔率,赔率是根据在各匹马上下注的金额来制定的,‘极道之星‘的赔率虽然高,但是下在它身上的金额也少,所以比起收入来还是有的赚。
不管赔率由多高都有的赚?
是的。
很好,约翰逊先生,您认为这里面是否有些值得我们借鉴的东西呢?
约翰逊一脸的茫然,对赌博他倒并不陌生,但是这个法律有什么关系他就实在想不出来了。倒是他的学生比尔脑子比较灵活,虽然不同的赌徒有输有赢,但是作为一个整体,赌徒是输的,庄家是赢的,大人是不是指这一点?
中,在马场赌徒作为一个整体是输的,同样在法律里恶人作为一个整体必须有恶报,不知道中国现行的法律里能在多大范围里做到这一点?李富贵在问坐在他右手边的那个讼棍王一山。
大人是想听实话?王一山现在才算瞧出那么点意思。
当然,在我这里说实话者不受指责。
只有很小很小的那么一点。
美国怎么样呢?
美国的司法当然要好得多,不过大人的这种计算方法我们从未见过,所以我也只能说大部分应该可以做到恶有恶报吧。
那您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把赔率这个概念引入法律呢?
您的想法很有意思,不过是否现实呢?
你可以问一问你周围的人,他们会告诉你我有多么的现实。现在结合一种具体的罪行来分析一下赔率的可行性。我们选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乱倒垃圾。在秦法里好像乱倒垃圾的惩罚是砍手,这样的惩罚是不是太重了一点?
是啊,是啊。大家都点头附和。
为什么?
这个问题让他们面面相觑,这还有什么为什么吗?这好像是理所当然的。
那么各位认为乱倒垃圾应该接受什么样的惩罚呢?
连云港现行的乱倒垃圾罚款两文应该还是比较合理的。
那连云港现在乱倒垃圾的人多不多呢?
还是比较多的。
可见罚款两文少了点。
可是一个码头工人一天才能挣十几文钱,很多人甚至连这个收入都达不到。
可是十个倒垃圾的人里也不一定能抓住一个,不是吗?像我们这种讨论就算议到明年也不会有结果,按照老办法现在就应该用投票来统一意见了。现在我们换一种方法,大家都知道我们这里有一位会计,或许他能帮我们算出这个数字呢。
众人的眼光都落在会计连庆林身上,看得他有点手足无措,他虽然算盘打得特熟,可是大人的这个题目太大了,他完全不知道从何下手。
李富贵从口袋里掏出了几张纸,我们这里有一些数字,相信可以给连先生一些帮助,连云港现在雇用了四十人做街道清扫,他们每人每天的工钱是十文钱,这笔开销是不是应该算在乱倒垃圾的头上,同时我们还要雇用几个抓人的,就算五个吧,他们的工钱可能要低一点,就算八文钱吧,大家想想还有没有其他的开销是由乱倒垃圾造成的?
众人摇了摇头,那么请我们的连先生帮我们算一下乱倒垃圾造成了多大的损失。
四百四十文一天。
很准确,当然这只是乱倒垃圾这种轻微罪行的损失计算方法,那些严重罪行还必须加上执法、司法的费用。如果上个月我们平均每天只抓到四十个乱倒垃圾的,那么赔率应该是多少呢?
十一文。
赔率是十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