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开都行。”
陈贤颂想了一下,扭头问白敏:“你有什么建议?”
“听从上级指挥!”
陈贤颂再抹了抹脸上的水痕,说道:“没问题,那以后我们也要叫你团长先生了。”
“不用这么客气,叫我阿斯兰大叔就可以了。”
大铁听到两人加入了佣兵团,禁不住嘿嘿笑了起来,他没有太多的念头,只是觉得,眼前这个女孩愿意留下来,他就能天天看到她,实在是太好了。
陈贤颂将手中的羊皮卷交回给阿斯兰,同时问道:“大叔,能识字,能算数的人很少吗?”
听到这话,阿斯兰就知道眼前这男孩很少离开过家,他叹气道:“少,很少。就连贵族中,也只有少部分的人可以熟练的书写文字,纸张很贵,平民学不起,也没有人教,至于数算,除了贵族外,还有商团的理事以及少部分助手可以学到,一般来说他们也不愿意教给外人,毕竟这可是一门好技艺,只要在纸上数数划划就能吃得饱,还能养活一家人,比我们这些佣兵风里来雨里去的,强得多了。”
陈贤颂扭头问白敏:“听到这话,你有什么想法?”
“黑暗时代!”
陈贤颂点头:“我也是这感觉,我稍微读过一段时间的历史书籍,具体时间我忘了,黑暗时代的特征除了频繁的战争外,就是文化传播低下,平民连受教育的机会都没有,文字和技艺,都是贵族的权利,我原来以为只是后人对历史的一种夸张描述,现在看来,应该是真的。”
陈贤颂这段话,稍微受过一些教育的人应该都能听得懂,但在场这么多人,硬是没有一个人能听得明白。用句俗气的话来讲就是:陈贤颂说的每一个字,拆开来他们都能明白什么意思,但连在一起,他们就完全不知所云了。
014 即使很简单,还是算错了
经过火堆旁短短时间的交流,陈贤颂和白敏加入了阿斯兰所在的‘人生如梦’佣兵团。不得不说这团名听起来很文青,用新人类的话来说,就是非常‘自然人’风格。而且这样的名字,不像是阿斯兰这种大老粗能想出来的,陈贤颂好奇地询问了一下,得到的答案是,每个佣兵团成立的时候,都得到大城市里的灵魂深思者协会报道,灵魂深思者们会负责帮忙起名,心情好了,起的名字就好,心情差了,就随便冠个名字,还不能改。
“我们佣兵团刚成立的时候,负责起名的灵魂深思者刚好准备要结婚,他一开心就帮我们起了这个团名。”阿斯兰很是自得地大笑道:“这名字好啊,无论去到哪里,别人一听我们的佣兵团名,都竖起大拇指说很有艺术味道,蕴含有深刻的哲理。”
这词是很有哲理,不过用在一个佣兵团上,就有点古怪的味道了。陈贤颂倒是觉得,叫什么东方不败佣兵团,独孤求败佣兵团,龙傲天佣兵团,都要比叫人生如梦佣兵团强得多啊。不过他也只能在心里腹诽一下,毕竟这是别人的佣兵团,他现就是一个刚来上班的员工,哪有资格说三道四。
为了庆祝陈贤颂和白敏入团,阿斯兰下令召开了一个篝火欢迎会,没有什么特别的内容,就是把珍藏的一些肉干拿出来,烤上一会,大家分上一小块,边吃边聊天,乐呵乐呵。能有额外的肉吃,对于佣兵们来说,就是相当快乐的事情了。
欢迎会嘛,难免会有些吵杂,一直在附近休息的商团的理事被吵醒了,他披了件厚棉大衣就从马车中走了出来。这一路上,人生如梦佣兵团在夜间护卫的表现都相当完美,他也很满意,但这里离目的地还有两天的路程,现在就开始庆祝,是不是太早了。
理事的名字叫阿卡拉,是个胖子。话说回来,大多数成功的商人都是胖子。
胖子阿卡拉是个成功的商人,他见过很多贵族,包换贵族的女人,可他从来没有见过有一个女性的皮肤可以好到这种地步,即使在黑夜中,他也能看得出来,那个坐在火堆旁,穿着一身破烂衣服的少女,绝对是他活了几十年来,见过的,最漂亮的女性。
怪不得佣兵团的人在狂欢!阿卡拉在阿斯兰身边坐了下来,后者递过一块小小的烤肉干,他接过来,放到嘴里慢慢咀嚼了一会,才小声问道:“阿斯兰团长,那个女孩,你们是从哪里找回来的?”
阿斯兰微笑指了指天上的月亮:“是月之女神送来的天使。她已经答应在我们佣兵团里暂时工作一段时间,老兄,你就别打她的主意了。”
阿卡拉遗憾地耸了耸肩,他心里的确是有这个念头,美女啊,谁不喜欢,就算什么本事都没有,光放在商团里摆着,看着,当成花瓶也能养养眼啊。更重要的时候,他觉得出来这两个小家伙应该都是贵族出身,多半是私奔才造成这样现下如此窘迫的情况,如果能在落难的时候扯他们一把,未来的回报可就难说了。
太阳神仆中不是有句警语嘛,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可惜被阿斯兰这大老粗抢了个先,看不出来,这人也算粗中有细。一时间,阿卡拉在心里连连叹气,恨自己没有将这两个小孩子弄到自己的商团中来。
然后到了早晨十一点钟左右,他就更加觉得可惜了。
毕竟第二天还是要赶路的,佣兵们狂欢了一阵子后,便怀着各种美好的心情睡觉去了,大铁继续去站岗,只是他的视线再也不是警惕地看着外边,而是专注于白敏睡下的那辆马车。就算是看不到女孩的身影,他的视线也无法从那里移开。
因为猜测两人是贵族的关系,阿斯兰将一辆马车清空,让陈贤颂两人住了进去,还给他们送来了一些干净的衣服。可能是睡了一万年的关系,陈贤颂没有什么困意,花了很多的时间才睡着,等他醒过来的时候,感觉到马车时不时在震动一下。
白敏坐在少年的旁边,此时她已经换上了女孩子的衣服,虽然是很旧的那种,但总比她穿着一身破烂的男衣好得多了。陈贤颂看过白敏的祼体,很美很美,但他却觉得穿上了女性衣服的少女更加漂亮可爱得多。
陈贤颂记得《自然人男性必要的自我修养与世界观》中说过:穿着衣服的女人要比没穿衣服的女人漂亮,但为什么男人总是喜欢脱掉女人的衣服。无非是三个理由:一,征服,二,肉欲,三,爱情。你要学会分辨自己的感情,弄清楚自己真正爱的女人是谁,我们自然人男性一生要经历的新人类女人至少会到达双位数,只有她才会一直陪你走到最后,看着你慢慢变老,绝不会离开你,直到你死去。
先不说这段话后面的内容,陈贤颂觉得前半段确实说得太对了,光是穿着这么朴素的衣服,白敏就这么漂亮了,比幼薇和菁薇姐姐还要漂亮,如果稍微打扮一下,再穿上盛装,那会是个什么情形?陈贤颂想不出来,因为现在他身上性压抑剂还在起着效用,没有那方面的想像力。
蜷缩着睡在马车中久了,身体相当不舒服,陈贤颂爬起来扭动了一下身体,然后下意识摸了一下脸,却是没有摸到水渍。
“看来是哭够了。”陈贤颂自言自语地说道,然后扭头问旁边静静坐着的白敏:“现在多少时间了。”
“10时24分。”白敏淡淡地说道。
陈贤颂把脑袋从车窗中伸出去,看到外面的天气相当晴朗,马车缓缓行驶在一道土道上,周围到处都是绿色的植物,红色的类晶体在其中若隐若现。在他睡觉的时候,佣兵护送着商团已经离开了戈壁滩。
他所在的马车是队伍中最后一辆,在他们前边,是十数辆商队的货车。他乘车的马车外和车后有几个佣兵,看到他伸出头来,都热情地打了个招呼:“小家伙醒了?哈哈,起得真早呢。”
听着这善意地小小嘲讽,陈贤颂回应了一个木然的笑容,把那几个弄得毛骨悚然。然后他缩回马车中,双手轻轻拍了拍自己的脸:“啧啧,感情剂压抑之下,用表情进行交流不太方便啊,白敏,感情压抑剂还有多久才会失效?”
“12小时左右。视个人体质,会有所增加或者减少。”
“哦。这样坐着也是无聊,得找点事做才行,不然闷得慌……对了,我们现在是寄人篱下的职员,那么就做点工作上面的事情吧。”陈贤颂一边自语着,然后将脑袋伸出窗外,向着最近的佣兵说道:“老兄,能不能帮我把帐薄拿过来一下,我想找点事情做!”
“你打算开始工作了?”这个佣兵大喜:“等等,我这就去找团长。”
然后没多久,有人送了一摞厚厚的羊皮卷过来,是个金色头发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