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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得想个办法支开他,让他就算一个月之后回来,也没办法插手哥谭的事情。我要继续完成我的誓言——肃清哥谭。虽然这不是我的世界了,但这也是蝙蝠侠的哥谭,这个城市也被黑暗纠缠,也有一个叫阿克汉姆的神经病集中营。我一定要再尝试一次!这次我可以换个委婉点的法子,如果成功了,我一定要想办法回去。
回到我自己的世界,然后在他的墓碑面前大笑一场,我一定要对他说:“嘿!看到了么?你这个死脑筋,我的法子是对的,你不能既想抹杀人心里的黑暗,又不伤害他们。有些垃圾那就是黑透了,你以为你是漂白剂么?你自己都黑漆漆的,你怎么漂白他们。下次别那么固执,你就不会死的那么不值得了。”
如果失败了,哦,如果失败了……平行宇宙不是有很多个么?我可以去另外一个世界继续想办法。总会成功的,他死在了路上,我一定要替他找到结果。就算他会恨我,不认同的我的做法,不认同我这个人,我也一定要找到一个方法,完成他毕生的夙愿。
来说点其他的吧,这个阿克汉姆的防御级别比我熟悉的那个高级多了。这是好事,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比我的世界厉害,这对他来说绝对是好事,他可是靠着科技打外星人的家伙。
我之前还说了什么?哦,是这个地方在六个小时之前还是安静的。我粗略的看了一下,绝大多数一般水平的神经病都萎靡不振的缩在自己的隔间里,稍微高级一些的正无所事事的像是放了假的老兵,干什么的都有。而最危险高级的那几个,则一脸神秘兮兮的捣鼓自己擅长的东西,似乎随时准备跳出去大干一场。
不过最危险的那个疯子居然没在,这很不寻常,我以为小丑在外面,可是蝙蝠侠并没有戒备也没有忙碌,甚至刚刚他还因为晚饭没有小甜饼而抱怨了几句。这太不寻常了?那个疯子终于死了?可是小丑生命力旺盛的几乎不像地球人,他是怎么死的?
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些好奇,我和他也算是老对手了。小丑想打败蝙蝠侠,我想杀了小丑,蝙蝠侠想抓到我们俩,一起扔进阿克汉姆,这真是复杂的人际关系。
可惜,我还没为他的死庆祝一下,我还没想好应该点燃什么颜色什么款式的烟花,他就又活蹦乱跳的出现在哥谭,然后被发现他出现的蝙蝠侠快速的打包扔回了阿克汉姆。
就在六个小时之前。
我可爱的安静环境一去不复返,他就像扔进水里的油滴一样,让整个阿克汉姆都炸了锅。然后在那群神经病颠三倒四的交谈和争论中,我才知道,这个世界居然发生过那么多事情。
小丑居然弄到了一颗核弹,差点炸掉大都会不说,还差点炸死整个正义联盟。这真是一个“壮举”,无论他成没成功他都能上我的必杀榜单第一名了。第二名我已经决定是卢瑟了,不用想都知道是他帮小丑弄到的核弹,这两个人每次合作都出问题,还总是喜欢凑到一起。真是不能理解莱克斯卢瑟那颗自诩聪明的脑袋里都想了些什么。
我决定去会一会莱克斯卢瑟,我还想用他牵制那个外星人呢。他虽然脑袋有些问题,各种字面意义上的有问题,但是他对超人的执着绝对能让我省下不少心力。更别说他现在还是总统,这点我也不能理解,不过这个世界我不能理解的事太多了,所以暂时放放也没什么,也许见到他我就能知道了呢。
我怀着这样的心情,去见了小丑。对,我当然得先把小丑处理好,我不管他是从哪里回来的,之前做了什么,我不能让他有机会出去碍我的事。
然后的结果就是我坐在这里写我的异世第一篇日记了,我写了这么多字才说到真正想写下来的关键,绝对不是我变得啰嗦了。我才到这里不到一天,突然到陌生的环境有点情绪想发泄不是很正常么?
我突然出现在小丑的房间内,碰到了他的胳膊,我真不想碰他,一碰到他我就想拿出我的手术刀。但只有碰到他,或者我“现身”他才能看到我,听到我说话,而他这个房间有六个以上的摄像头,所以我只能不动声色的碰了他的胳膊。
我对他说:“你还有遗言么?”我其实没想听他说话,我当然不在乎他有什么遗言,我袖子里的手术刀都准备好了,只要他转头看我,我就一刀割断他的喉管。
但是他只瞥了我一下,用他那混沌的饱含邪恶的绿色眼睛轻飘飘的瞥了我一下,头都没转,就又继续他的自言自语了,另外一只手里的动作也没有停过哪怕一秒。
他不是能忍受挑衅,对这种问话无动于衷的人,按照我对他的了解,他应该像听到笑话一样大声的狂笑,然后认认真真的把他的遗言告诉我,作为我给他讲了一个笑话的回报?他这么专注一件事的时候通常只有一个原因——他在想的东西和蝙蝠侠有关。
我移开了手,整个人又“虚化”到空间里,凑近了一些想听清他究竟在说什么,也想看看他究竟在写啥。他对我的突然消失毫无反应,似乎我从未出现,这让我的好奇心被挑了起来。
“哦,平行世界的小蝙蝠一点都不可爱,平行世界的超人简直蠢透了!他们的幽默感都被另外一个小丑吃掉了,还好我找到了回来的办法。”
哇哦,平行世界?!我瞬间就觉得前途光芒万丈!有生之年我绝对可以找到正确的“肃清”哥谭的办法,毕竟有那么多平行世界可以去呢。至于去平行世界的方法?总会找到了,没看到小丑都找到回来的方法了么,我怎么会找不到出去的方法。
实在不行,还有最后一招,我怎么到这个世界来的,我就用同样的方法到下个世界去,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就是尘土一把。我已经失去一切,还有什么能让我犹豫不决的。这个世界的他根本就不认得我,如果我开始行动,他绝对会尽全力的想要把我扔进阿克汉姆。
如果我告诉他我就是从这里走出去的,他会不会真的把我关到月球上去?哈哈,我可是听到他这么说过,他还是很有幽默感的。我一直想不通,他既然有那么几次都不介意“间接杀人”,最起码,在我看来那就是间接杀人,他怎么就不自己动手呢?
还是他只是不想脏了自己的手?其实我也觉得让他亲自动手处理那些家伙是脏了手,但是我都帮他代劳了,他怎么还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呢??
也许我没变成这样之前能理解他,但是现在不行了。我想不明白。
这当然不是指我从一个“其他人眼里的正常人”变成了一个“其他人眼里的神经病”。我是说,从我用手术刀杀了第一个想在他身后偷袭开枪的人的那天起,我和他看到的“世界”就不再一样了。
这真让人悲哀。
不过我是个还有信念和誓言的人,我可没功夫沉溺在悲哀里。小丑看样子不会出什么事,他正在那儿治疗自己被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的超人伤害了的脆弱心灵呢。我估计他最少能老实半个月,希望我这次不会估计错误,不过错误也没关系,我现在可以随时出现在任何我去过的地方,我视线所及之处,这能力真是太好了。
如果小丑想要跑出去,我正好可以向他打听打听另外一个平行世界究竟发生了什么,能让他郁闷成那副样子。
好了,我现在得想个能说服卢瑟参加的小阴谋,铺垫的好了,一个月之后,那个外星人就别想有空管哥谭的事了。既然两个世界有那么多相同的事情,也许我能找到几个可以利用的小卒子。当年那几个人可是引发了不小的轰动和议论。
我还想说点其他的,不过钢笔快要没水了,我只带了日记本过来,这还是因为我把它紧紧的塞在衣服里衬的口袋里,它才跟我一起过来了。这支钢笔是之前在哈莉的桌子上拿来的,看这墨绿色的外壳,树叶状的雕花就知道是毒藤女的品味。
希望那两个姑娘不会因为找不到它而大闹阿克汉姆,我是不准备还她们了。这是我在这个世界接触到的第一支笔,总有点纪念意义,我这么恋旧的人当然会把它带在身边。等我有空回来,我会记得弄一个更好的钢笔放回原位的。
在找到卢瑟之前,我得先去一趟文具店弄一瓶海蓝色的钢笔水,我爱那个颜色。嗯,手术刀也得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