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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理由,给我投入到火场,让阿利奥老头看看,你们还没有被那些暴民吓傻!那谁,你叫什么来着?”“布吕奈尔,尊贵的老爷。”“嗯,你先抓总,我要看到你们,把这些火,消灭干净。先生们,这和与暴民们战斗是一样的,这是一种荣耀!希望你们证明,您,高贵的骑士们,值得我的信任。我在看着你们,时时刻刻。”
老头把手下指示一个遍,象打陀螺一般把这些个倒霉蛋安排的团团转。然后精力一下子就用尽了,转眼间就老了十岁……依偎在美人的怀中,再也无法挪动一步。
“哦,真要命。我快喘不上气了。让我死了吧……不,还是赶紧把握抬回去,把我桌子底下的箱子打开,最上面的哪个合资里面有多少个佛罗林我还没有确认两遍。快,抱我,抱抱我,抱我到桌子那里。”
互相对视了一下,在老爷子视线无法触及的地方,两个在夜风中冻出一身鸡皮疙瘩的美人耸耸肩,费了大力气把老头抬回帐篷。只是,继续肉搏显然是不可能的了。好吧,这老头不再折腾也好,起码不会误会手指就是那玩意,不必再仔细分辨,也不用一边受累一边还要叫的动听妩媚……
“对了,你去把道格拉斯叫来,我要好好盘盘帐。”“不知道我这个会计会吞我多少金子!”子爵轻声对自己说。
发现注水,在情节展开之后是一件相对容易了的事情
嗯,考虑加更,或者增加篇幅
还有,各位请注意
本作有封面啦
47洪流
道格拉斯是一个瘦削的年轻人,头发是亚麻色的,不是经常整理,所以,经常挡住他黑色的眼睛。偶尔,在道格拉斯费上一点时间和心思,把头发归拢到脑后打一个马尾,清秀的面容还是很讨女孩子喜欢的。只是,这样的时候不是很多,因为第一,他喜欢跟数字战斗,就像前公安局长拉末什喜欢跟共和教信徒战斗一样。第二,那样他看起来有点象前公安局长拉末什。
突如其来的袭击以及随后的大火对这个年轻人一点影响都没有。他夹着一个小本,急匆匆的向阿利奥子爵的大帐篷走去。只要这个小本还在,那么,整个世界都能得到救赎。所以,打仗也好,偷袭也罢,甚至于革命——这一切都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只要那账本还在。
无视于指挥救火的拉末什,道格拉斯高昂着他尊贵睿智的头颅,仿佛是在用鼻孔看路一样,直挺挺的从公安局长身边走过。没打招呼,没寒暄,没看上一眼。甚至于连声音,都不想听到。
“我不管什么命令,记住,你们几个,绝对、绝对不能放下枪。你们就这样站着。不用去考虑什么救火,我是你们的指挥官,谁要是不听我的命令,我就……”拉末什抽出军刀,一下子把身边的栅栏上手腕粗细的木头砍断“叫他好看!现在,再好好检查一遍枪,列队!”
高傲的道格拉斯不屑于听这个贵族的胡言乱语,当然他也没有卑鄙到去跟子爵说拉末什坏话的地步。在这个混乱的地方,会计依然要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记在哪个账本里面。别的,就是子爵,又怎样?那不过是一个伙食提供者罢了。
只是,有时候还要服从这个脑筋混乱家伙的命令,这真是不幸。瘦高个走进了帐篷,开始汇报今晚之前的资产,估算损失,以及,如何争取更多的援助。他甚至没有理会那两双几乎要流淌出烈火的眼睛。
火势早就给控制住了。布吕奈尔和他的伙伴们没有帮上什么忙。他们也不会去。只是出于对子爵古老系世的尊重,他们才下了马,好像要去做些什么。但是现在,他们只是牵着最好的伙伴与兄弟,悼念他们的指挥官,为了勋爵这个小小的世系的断绝而悲伤。他们的头领,那个豪爽的汉子,再也不能一起骑马奔驰在战场上了。叛匪用一顿排枪送他去了天堂。不知道该怎么说,起码他获得了解脱。而布吕奈尔还有他的伙伴还要在子爵的英明领导之下……好吧,信任的骑兵指挥官觉得,夜战,冲锋,迎着共和国火枪兵的子弹……这些,已经尽了一个世家子弟的义务了。现在头已经去了,好像没什么必要还忍受那个倒霉老头了。
拉末什恨那个各个方面都跟他十分相似的会计,也恨那些放羊的到处乱走的骑兵,他还恨手下这些忙手忙脚就是不干正事的仆役,以及抢出自己的行李就袖手旁观的大头兵。当然,他最恨的就是阿利奥子爵,然后是那个给吊死的市长,第三才轮到共和教的暴民。还在国王圣明的统治时期,拉末什就千方百计的套好市长,镇压共和主义分子,甚至两年之前制宪派暴乱之后,这个公安局长还是矢志不渝的坚持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以便当更大的官,做更大的事……为此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啊,其间的辛酸有谁知道?大家光看到了刽子手拉末什,公安局长拉末什,趾高气扬的拉末什,谁看到了那个狗一般忠诚的拉末什?可恨的共和分子到底还是赶走了国王,篡夺了权利,而那个市长没等把阿克苏姆的权利交给拉末什就被吊死了,最可恨的是……最后便宜竟然被只会混吃等死老家伙随随便便拿到手了,自己依然要服从这个该死的贵族!去死去死去死!共和教,阿利奥,你们都去死!
“就是大火烧到你们身后,点燃了你的假发,也不能皱眉头!盯着前方!随时准备服从我的命令!”怒火在燃烧,几乎和这场军火库爆炸烧的一样高。
可怜的火药库,根本就没法救了。现在也只能离得远远的,听那时不时传来的爆炸声音。
噼啪,噼啪,还有火枪发射一样的声音,砰砰……
那就是火枪发射的声音!
“嘿,兄弟们,上啊!把细腿佬都扎成肉串!”一个人踹倒本来就摇摇欲坠的栅栏——那本来应该有一些马车当作工事的,现在,却轻松的挤进一队一队的共和军!
那个第一个冲进营地的敌人举起步枪,砰!一股硝烟升起。然后他把短剑往枪口一塞,举着这个短矛就开始冲锋。
他身后,是大把的暴民,争先恐后的扑倒栅栏,挤进营地……
你看这成什么体统!
什么队伍!
拉末什出离愤怒了!你看,没有战线没有阵营,只是一味的乱砍乱杀——说着说着还把菜刀撇过来了!要是手头有一支骑兵,三十人就好了,卢瓦尔的骑兵是天下最强的,就可以把这些暴民们冲散。
但是现在下了马名义上忙于救火的骑兵们,只有被这个暴民的潮水冲散的地位。
手头只有十几个火枪兵能够抵挡一阵,那么“瞄准!预备!射击!”拉末什果断的发出命令。
零星响起七八声,局长大人一回头,他的兵已经跑了一半,剩下几个放完枪的兵士也不管战果,将枪一扔,转头就跑。
“混蛋!”拉末什抽出腰间的短枪,一时不知道该毙掉逃兵,还是迎战?最后,他还是冲那些暴民开了一枪,只是影影绰绰也不知道大众了没有,接着就得扔下手枪拔出军刀跟黑影战斗了——管他是逃兵还是暴民,总之,这是一股混乱的洪流,他要吞噬一切挡住去路的阻碍!
更添乱的是不知道谁喊了一句:“半个城市的精华在等着我们啊!”这股洪流更是无法阻挡啦。
发现被历史军事分类编辑推荐了
多好啊
可是,看看那可怜的点击见不得人的收藏……
正好今天回家早些,多弄一点早点更新了
48弹雨
在黑夜当中行军,有多么困难,隆美尔算是知道了。
别的不说,没有亮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心里面咋都不踏实。
就像塞巴斯塔那个吃货一样的庞然大物,躺倒在地上一样谁也找不到,这地上有点什么小石头树桩子一类绊脚摔个跟头不是很正常吗?
何况这不仅仅是走路那么简单。这是行军,是进攻。
可是以隆美尔作为铁匠接触的一点点军事知识,他只知道不成建制的部队有时候能坚守阵地,却从未听见哪个天才能只会一支不成建制的部队进攻的。至少成功的例子,没有。
那就试一试吧。因为隆美尔现在根本就无法收拢部队。不要说自发的加入支援部队的弓箭手、厨娘——他们有的捡到了敌人的火器,有的还拿着自己的家伙——就是火枪两个小队也是乱哄哄混成一片。本来就是临时组的,现在黑灯瞎火找不到队官,被普鲁东他们煽动起来开拔就是奇迹了,重整队伍想都不用想。甚至于隆美尔的老乡,那些线膛枪手们,现下也是依靠利用上缴获的马匹,才能组成一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