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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征战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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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是的,就这么不大的一会功夫,隆美尔亲眼看见那汉子至少中了两枪,而且那马跑的更慢了,可能也挨上子弹了。只是塞巴斯塔,这个曾经对隆美尔很不尊重的人,真是一条好汉,不但没有摔落尘埃,反而一转身投掷了什么,然后他身后就闪现一道火光,并伴随一声巨响。这样,应该能阻挡一下追兵吧。
    然后,这个英勇的人冲着隆美尔这边大喊,不过很可惜,这时马队已经很靠近铁匠了,塞巴斯塔的口音又还算标准,所以,那豪言壮语被听得清清楚楚:
    “风紧!扯呼!弟兄们,给我顶住,顶住啊!看在国家的份上,拉兄弟一把啊!”
    写下章节名的时候
    突然想起从前一个美女同学写的作文
    那是一个可以把七分文采的文章念得十二分出色的人才
    不过有一次她写的作文
    听了我个人感觉
    那不是失恋
    是走失逃奴一名……
29初战
    尽管塞巴斯塔这厮更像一名土匪而不是一名小偷,但是理论上作为普鲁东的手下,他是一个技术工作人员而不是体力劳动者。现在,这个丢了手艺的倒霉盗贼,被上百名愤怒的失主尾行……
    对于一个贼来讲,这是多么大的耻辱啊。虽然隆美尔在名义上是这吃货的指挥官,但是好在其实这位的本职是一个铁匠。所以尽管这次在阿克苏姆这个城市历史上发生的最大的盗窃案并没有圆满收场,但对隆美尔的职业信誉没有太大的影响。好吧,就算他承认盗窃与打铁都是一门艺术,都需要一个人用全部精力去完善,但是打铁的手艺毕竟对于偷东西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当然,隆美尔是绝对不会说铁匠与小偷只是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这个骄傲的手艺人痴迷于铁器的制造,大概就像巴库宁他们醉心于货币的流通一般。而普鲁东巴库宁一伙也不会认为今天的行动砸了他们的招牌。要知道今天他们干得确实很不错,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相当于把人家的房子山墙拆了偷走了人家的看家狗——先头普鲁东带队弄回来的马车是保王军外围工事的一部分,是临时性的围墙,这帮家伙竟然在那些老爷眼皮子底下就拉到共和国军这边了,可惜现在没有吟游诗人了,要不真是骑士传奇里引人入胜惊心动魄的一个小桥段呢。而巴库宁这个损贼更大着胆子牵来了王军司令部旁边最好的二十来匹骏马,贪得无厌的家伙虽然因此被发现了,可是能在两千名军人当中全身而退,并且没有折损一个弟兄,这个成绩也足以令他骄傲的了。当然,这里面也有塞巴斯塔那个家伙掩护的功劳。
    何况,这么惊天动地的排场,恐怕是一个盗贼最华丽的谢幕了。
    天上是媲美太阳的巨大火球,胯下是将军的坐骑,在这半夜中的白昼,前面有几百名同袍迎接,后面有数百名骑士送别,作为一个不能见光的小偷,在这一刻,处在了历史舞台的中心,全世界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引用浮士德博士的话“你真美呀,请停留一下!”现在普鲁东巴库宁塞巴斯塔还有那些志愿者们一定想让这个瞬间成为永远。
    至少,如果隆美尔是普鲁东的话,他一定会希望时间停止运转,就停留在这一瞬。
    不过得到魔鬼青睐的精英终究是少数啊,很可惜追踪而来的敌人不配合,他们毫无配角与反派的自觉,很卑鄙的打断了普鲁东一伙还有隆美尔他们的喜悦。尽管黑夜之中很难看清东西,但是借助塞巴斯塔最后扔出的爆炸物残余的火焰,还是能隐约看到追击过来的敌人。不过,压垮了一批壮健挽马的那个大个子还在空地上挣命的往回跑,那些追兵更是离得很远,聚集白天也就是能看清对手面目的距离,现在就是有背后映衬的火光和路旁的余烬,也就是刚刚能看见人马的轮廓而已。你说还有这么长的距离,乱放什么枪啊?除了将沉浸在喜悦之中的人们拉回到现实,一点杀伤力都没有。隆美尔倒要看看他们在马背上怎么上子弹!这些兵,连阿克苏姆这些经历过巷战的小兵都不如,起码没有接到号令,这些自行发动攻击的真正战士没有一个匆匆忙忙开上一枪的。好吧,或许是他们沉浸于缴获敌人马匹马车给养的喜悦不能自拔,那么,下面就是指挥官的表演时刻了,不能让风头全给贼头抢光了。“全军准备!目标前方!举枪!”铁匠装模作样的喊道,也不知道声音是否嘶哑命令是否标准,当然,时机是否合适他也是不知道的。好在他还有良心,在发出命令的同时,挥舞着一把军刀,不是耍帅,是示意挡住射界的大小偷赶紧从两翼赶到队伍的后面,是他们谢幕的时刻了,下面的戏剧,就由隆美尔和他的朋友来表演吧。
    杀过来的贵族军骑兵跑成了一串,一条线拉的好长,显然既没有准备也没有指挥,而且现在还得加上大部分火枪之中都没有子弹了——在他们发泄完怒火之后虽然造成了某个饭缸的流血,可是确实和某个铁匠想的一样,没有人能在马背上装填弹药。他们这些愤怒的军人刚才追赶盗马贼的时候将手中的火枪放的差不多了,在马身上奔驰的时候又根本没法装填,现在唯一还能做的只有祈祷匆忙之中还记得带马刀出来了。大概他们以为只是一些毛贼对补给造成了重创,觉得靠马队、军刀就可以夺回他们的荣耀了。倒霉孩子,光以为小偷好欺负,没想到小偷的后台这么硬实吧?
    “线膛枪队!比绍的兄弟们!听我命令!瞄准!放!”敌人骑兵队的先头将将进了射程,不能放跑了他。倚仗着线膛步枪较骑枪在射程上的优势,隆美尔下令线膛枪队开了第一枪。这是他漫长的军事生涯中的第一个命令。想必那种名为“后世的历史学家”的超时空生物种族必将在此时将那永不停息的命运齿轮再次拨动,如果这铁匠将来的成就足够巨大的话。但是在这个时刻,隆美尔他只是觉得线膛枪小队手中那昂贵的武器要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才对。作为一个制造者而不是一名军人,他对自己亲手打造的火枪更有信心。
    只不过此时他没有心思往这方面想。在发了生命中第一个命令之后,就在部下,那些比绍来的线膛枪手装填弹药的时候,隆美尔举起他的武器,平生第一次向和自己一样的人类开了第一枪。
    艾尔文·尤金·隆美尔三世,一个曾经善良的铁匠,一个被命运推上前途不明的乌合之众的领导者位置的普通人,他那一双抡惯了铁锤的手,染上了同类的鲜血,再也不是干净的了。
    在软弱狼的记事本上面,写下了几个字
    财迷抗日记,一个点击不多,但是需要关注的名字
    敦盛之舞,粉团子是不是在攒稿子爆发呢?
    面对危险的敌人,以及好不容易才在分类点击第十出现的亲手挖的坑
    软弱狼忐忑不已
30处战
    由于隆美尔是发出了口令,等到他那些比绍的兄弟们开枪之后才举枪射击的,所以,即使是在这么喧嚣嘈杂而又暗淡无光的情况下,随着眼前一个身影晃动一下就消失不见,他知道,自己肯定将一个敌人打落马下。以一个新手而言,个人的成绩很不错。但是他的线膛枪小队的成绩其实是很不理想。一阵震耳欲聋的枪响过后,除了在战线上腾起一团团烟雾之外,冲过来的那支马队只有数个倒霉的骑士落马。毕竟是第一次啊,这些新兵能放枪就算心理素质过硬了,又是在晚上,能有这点成绩就不错了。
    不过线膛枪小队这二十来人的齐射多少有点用处。意识到盗马贼原来并不是没有反抗能力的失主们多少犹豫了一下,尽管那一丝犹豫根本无法从他们进攻的速度变化上看出来,但是骑兵们的气势已经不一样了,隆美尔虽然说不上来究竟哪里有变化,但是他能感觉到。
    一群有枪也不会用,光知道列成阵势却早早就开枪的笨蛋,可惜这东西丢了马给偷了人也走背字,黑灯瞎火的竟然也有几颗流弹能伤着弟兄,这些叛匪运气还真不错呢。那些国王军的骑士们,他们大概会这么想吧。这些人虽然借助着背后营地的火光可以看到前面有一群人正在准备抵抗,可是在深沉的黑暗之中,在疾驰的马背之上,恐怕连敌人用什么武器这些骑兵都看不清楚,更不用说能分辨出线膛枪和滑膛枪的区别了。所以,尽管损失了几个人,犹豫了一下,攻势稍微迟钝一瞬,那马队还是冲了过来。
    “开火!”一个街垒战中的英雄,现在的火器一队队长下了命令。这位好像就是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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